这篇小说涉及朝堂律制改革,大概会讲述入礼为律以及刑律的一系列发展。所以以后科普会比较多,没学过古代法制史的小可爱可以看一下,看不懂,不想了解的,请直接忽略下面的一系列科普。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晋初刘毅《请罢中正除九品疏》
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即人才选拔制度. 先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在士族阶级立场,不管这个人怎么样,身为贵族一定不会落为官员中的下层。
八议:一议亲,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宾是八类权贵人物犯罪以后,“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享受特殊优待,司法机关不得擅做处理的制度。
官当:就是拿官职抵罪刑。官当起源于《晋律》中的“杂抵罪”,即用夺爵位、除名籍和免官来抵罪。
“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晋书·刑法志》
准五服以制罪:是指九族以内的亲属之间的相互侵害行为。“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五服”是指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准五服以制罪就是按照五服所表示的亲属关系远近及尊卑,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本质是维护家族的等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