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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逼不得已去“盗墓” ...

  •   最近《鬼吹灯》大火,销量一直居高不下,编辑问我们是不是也能写一部这样的小说,我们觉得很伤自尊,不把我们当学者看待也就算了,竟然让我们写那种鬼打架的书,我的态度很坚决,我说坚决不能在我的写作生涯里出现对文学如此不尊重的事情,身为一个文人应该有傲骨,人家让写什么就写什么,岂不是成了嗟食之夫,铜锤意见跟我不统一,铜锤认为,当下考虑事情要从实际出发,我们穷的就剩一副臭皮囊了,有何骨可傲?再说了,真的写出来小说也不会挂我们的名字,加以时日我们出名了,有谁知道我们写过这种鬼打架的书?应以填饱肚子为重,名誉将来再做考虑也不迟啊
      本来还想争辩,后来一想铜锤说的也不无道理,寄人篱下,本无骨可傲,实在不应该为了虚名而坚持,再说现在写的全部东西,均不是挂我们的名字,我曾写过两本余秋雨的书,还写过一本巴金遗作名为《夏》,稿子写完以后交予编辑部,编辑部卖到盗版商那里,挂上名家的姓名,订印成册,拿到市场去卖,简单点说,我们的任务就是写,写完把稿子交给编辑之后,这本书就跟我们不再有任何关系,即使在书摊上见了面也要装作不认识。
      所以我决定把手上未写完的一本杂文集先放一放,有钱可赚,何乐而不为?后来我们跟编辑部多次交涉,认为写盗墓小说,要有开阔的视野,要有切身体会方可有灵感,在北京呆着,禁锢了创作思维,写出的东西难免片面,要求编辑部给些资金让我们去一些名冢遗墓看一看,先做些基本了解。编辑部想此想法不无道理,次日,编辑打电话让我们过去拿资金,我跟铜锤不敢耽搁,一会儿便到,见到编辑,编辑说“想写出好的小说,必定要对此盗墓文化有所领悟,只呆在北京看来不行,社里决定了,这里是一些现金,你们去做实地考察吧,顺便领略一下祖国大好河山和壮丽风光。”
      我接过钱,没有看是多少,出了门打开一看,薄薄的一小叠,铜锤说“不用数了,最多不超过一万块,妈的,让老子步行逛大好河山啊”没有办法,将要倒闭的出版社,能拿出这么点钱给我们旅游已经不错了,怨归怨,其实心里都很得意,早想离开北京去别处走一走了,在北京如果你没有一个和睦的家庭作为精神支柱,会感觉很孤独,北京从来都不把你当自己人,长此以往让人有种想逃离它的欲望,而对于我来说,这种欲望越发强烈了。
      即将离开这个不属于我的城市一段时间,会不会离开之后我再也不想回来了呢,是的,我很想离开,但打心里好像并不讨厌北京这个城市,虽然它不属于我,但又属于谁呢,连皇帝老儿在这里都坐不稳当,自己一个小民何而为此忧愁。
      跟铜锤商量了大半夜,双方均决定,把首站定为西安,其实身上的钱也只能去个首站,决定好以后打电话给编辑部,要求他们给定两张往返机票,编辑部没说什么就同意了,妈的,一共一万块钱,总不能机票由自己来定吧,当然编辑部也是有条件的,回来以后必须交付一份五万字的预稿,这本来不算什么,也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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