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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日(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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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来是个好人。容庚心想。
是好心提醒吗?还是故意挑拨?
容庚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哥哥和一众发小后来都成了军人。一张白生生的脸,在一群三天不打上方揭瓦的熊孩子之中显得尤其乖巧文静,干的最出格的事情无非是睁着黑黑的眼睛,在树下接过小伙伴们刚掏下来的鸟窝。
之后的生活也只能说按部就班。他长相出色,成绩优秀,一路顺顺利利读完了书,在研究所里找了份工作。研究所人事简单,和社会上的人情世故始终隔着一层。
这种揣度他人的事情,他真的不太会做。
容庚打开门,正好碰到李云泽从浴室出来。
容庚垂着眼睛,目光低低扫过。对方用毛巾胡乱擦着头发,冲容庚点点头:“谈完了。”
“嗯,他们还是住外面。”
李云泽道:“正常。这次没有收我们自己带的东西,说明没对这方面做限制,他们想冒险试试。而且……你注意到了吧,黄蔼情绪不太对。”
容庚嗯了一声,换了个话题:“黄蔼带的东西还挺多,什么都有。他们刚才在泡方便面。”
他看向自己的背包,苦笑道:“我带了一个电脑。”
还有几本又大又厚的专业书。
“方便面有什么值得羡慕的。”李云泽道从冰箱里翻出一盒牛奶和一个提子补丁,反手扔给容庚,抬起下巴冲他示意。
容庚将布丁塞在兜里,没去找吸管,直接在牛奶袋上咬开了一个小口子,叼在嘴里吸着。
喝完牛奶,他迅速冲了个澡钻进被窝里。
李云泽躺在房间的另一张床上,手机还亮着,显然还没睡。容庚并不是那种能飞快和人打成一片的人,和李云泽这个陌生人认识不到三个小时,也实在升不起卧谈会的兴致。对着另一张床上的人影道了声晚安,闭上了眼睛。
据说短时间的信息过载会让人激素失调,但也许是今天走了太多路,疲倦之下容庚很快陷入深眠。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早,两人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
李云泽去开了门,胡晴站在门外,头发蓬乱。她没有涂上标志性的大红唇,两片嘴唇和脸一样毫无血色。
她用红指甲抓着披巾,双手抱在自己胸前,指甲几乎要扣进肉里,轻声对二人说道:“黄蔼和杨镇庭死了。”
尸体摆在中庭花园。
昨天这里尚且是小桥流水的景致,此刻却惨不忍睹。粘稠的血液洒在绿色的叶片上,像给叶子刷了一层油漆。
血腥味和呕吐物的酸臭味飘荡在空气中,被口子形的小楼包围着,经久不散。两句尸体仰面向上,脸上的表情停留在死前最后一个秒钟,因为肌肉的痉挛扭曲成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神情。眼睛的位置变成了两个血的黑洞,无言地望向天空。
两人身体只剩下了一层皮,甚至不能说躺,只能说摊在地面上。周围一圈的地面上都铺着一层红黑色的粘稠物,并不是被打湿土壤的质感,更像是肉糜。
人是做不出这种凶案现场的。
胡晴站在他们身边,虚弱地说:“昨晚小段半夜不舒服,我被惊醒了,之后一直没有睡。”
“一点动静都没有。只有十几米,我什么都没有听到。”
容庚在走廊下站了会儿,胃部一阵痉挛。他的背上全都是冷汗,湿透了的衬衫被冷风一吹,黏糊糊贴在背上。
他并不是胆大的人,从小就对神鬼之说敬而远之,有一次跟着父亲回老家,听了一户老人讲村子里的长手神,吓得发了三天高烧,直到现在现在还为此受到堂兄弟们的嘲笑。
此刻那种相似的恐惧感爬到他的心头。一个昨晚提醒他小心的人在半夜死于非命,变成了一张人皮。
容庚冲到卫生间一阵狂吐。李云泽体贴地递过来一瓶矿泉水。
容庚接过来喝了一口:“抱歉,我以为我能忍住。”
李云泽按着他的脊柱拍了拍,没有说话。
门外,余可可又开始哭,这一次没有人安慰她。所有人都觉得心烦意乱。
有几个房间仍然死死关着门。窗户后伸出一双双窥探的眼睛。其余人远远围着,神情麻木又惊惶。
张亿走了过来,容庚注意到他黑眼圈很重,眼球上布满了红色的血丝,看起来疲惫又亢奋。
他平静道:“第一夜,死了两个。”
张亿的目光在几个人身上凉凉扫了一圈。
“张大哥,你们把这里处理一下吧,”余可可声音发抖,“尸体在这里,我晚上根本没法睡觉。”
张亿没有答话。胡晴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连容庚都皱了皱眉头。这姑娘不知道是真的傻还是缺心眼,行为举止未免太不合时宜。
几个人都没有动作,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容庚昨天刚被拉进这个游戏里,自认为自己还没有铁石心肠到能看着两个人莫名其妙暴尸荒野,叹了口气去保洁间弄了几根木棒,无言地开始挖土。李云泽拿起一根木棒也开始动,黑框眼镜和室友对视一眼,也来一起帮忙。
没人愿意去搬动那张人皮,四人从旁边挖土,在两人身上堆成一个小小的土丘。容庚在套房翻出三根烟,插在小土丘上。
条件有限,也算是个简单的葬礼了。
徐楷和黑框眼镜面上都是悲凄之色,很有些兔死狐悲之感。
容庚看着旁边被挖出来的沟渠,突然觉得那像另外一个等待被填满的坟墓。自己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血肉被掏空,被挖掉眼睛的位置变成黑色的空洞,直蜷着四肢躺在坑底。另一个站在坑边,麻木地掘土。
死没什么可怕的,他安慰自己道。摇摇头驱散掉脑袋里的画面。
几个人都受不了自己身上的血腥味,各自回房间洗澡,换完衣服一起去早餐。
自助餐厅是一个玻璃房,里面摆放着数十张桌子。大盘子上堆叠着各种食物,散发出的诱人香气稍稍驱散了从早上开始的不安氛围。服务员推着小车,把空出来的餐盘填满。
白天是相对安全的时间,湿润的风从窗户外吹进来。容庚坐在玻璃房二楼的卡座上,对着早餐毫无胃口。
李云泽将一杯酸奶递给他,说道:“再不舒服也吃一点。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他看了一眼容庚袖子下露出的手腕,白皙而纤细,像是一用力就能折断。
容庚喝了一口酸奶,甜食让他稍微舒服了一点。
这里位于高处,从小窗往外看,可以看到小镇的全貌。撕下了夜色的掩饰,金沙镇显得破败而陈旧,像停留在上世纪末。没有经过规划的建筑物横七竖八,高矮不一的筒子楼密密匝匝挤在一起。酒店这一片位于小镇最西边,靠近港口,是一片现代而精致的崭新建筑,如同一株从泥巴地里长出的温室花朵,与整个小镇格格不入。
吃完早饭,几人商议各自出门。
容庚先出了酒店,钻进金沙镇的某条小巷子里。这时候正是孩子上学的时间,小孩们背着书包,三五成群地往学校赶。
巷口是一家杂货店,店主是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
老太太看起来相当和蔼,穿着一件花布长衫,戴着围裙坐在店门口,正在把毛豆从豆荚里挤出来。
容庚走上去,很乖地叫了声阿婆。老太太手上仍是不停,抬起眼皮看了看他。
容庚笑了笑:“阿婆,我是外地来金沙镇旅游的,闲着没事到处走走。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找您打听打听。”
两人聊了好一会,容庚才知道这金沙镇这个名字来自此地的金矿。很早之前有人从河流的下游筛出了好成色的狗头金,吸引了一大堆投机商和冒险家翻山越岭而来。
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财富吸引来了大量的人烟,金沙镇也逐步建立起来,从一个无名的小村落变成了繁华的城镇。那是金沙镇最为辉煌的时光,但这种时光很快随着金矿的采集告罄慢慢结束。
镇子上没有工业,年轻人开始外出打工,幸好这里景色不错,时不时有人来旅游。
容庚剥开一个豆荚,把豌豆扔到搪瓷碗中,问道:“港口那边的酒店是新修的吧,我看没什么人住,您知道生意怎么样吗?”
老太太的手腕一抖,几颗圆滚滚的豌豆掉在地面上。
(“你问这个干什么?”老太太的脸色一下子沉下来,眼睛睁到滚圆,满脸都是戒备神色,“你也是里面的人对不对!你出来干什么!滚!”)
也不等容庚解释,老太太就慌慌张张端起盆子,小步跑进了杂货铺,砰一声关上了掉漆的门板。
容庚摸了摸鼻子。
接下来的经历大同小异。总之,只要一提到港口的酒店,居民的神情就变得紧张和戒备。甚至用一种阴沉的眼神盯着容庚。
自然也没有打听到什么关于酒店的有用信息。
回到房间已经是下午一点钟,胃里的烧灼感又重新泛上来。他早上吃得不多,冰箱里都是冷冰冰的速时食品,让人看一眼就没有吃的欲望。
门把手转了两圈,李云泽推门进来,手里拎着一个外卖盒子。
他把饭盒放在桌上,说道:“饭点过了就没饭了,给你打包了点带回来,要吃吗?”
容庚接过勺子道谢,一揭开盖子,热腾腾的蒸汽和咸鲜香气就扑面而来。混沌齐齐沉在碗底,小葱和虾干飘在汤面上,虾红葱绿还挺好看。
容庚几乎热泪盈眶,一勺子一个往嘴里送。食物给人果然带给人幸福感,一大碗混沌下肚,容庚整个人终于活了过来。对李云泽仔细说道说今天上午的所见。
李云泽若有所思:“你说,他们忌讳的是你还是这家酒店?”
容庚:“有区别吗?”
“当然有。”李云泽的表情很温和,“忌讳我们,说明这个重点在外来人员。如果是忌讳这家酒店,那就要找人问问这里发生过什么了。”
容庚点点头,把垃圾收拾了,问酒店里情况怎么样。
李云泽道:“各怀鬼胎。黄蔼和张镇庭的手机被顺走了,张亿想把人聚在一起讨论一下,结果最后不欢而散。几个小孩在一起去想法子挣钱了,还有几个回了房间一直没出来。”
他又道:“还有一件事,昨晚有人出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