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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喜欢的杂志 ...

  •   明糖以总分196的全年级段第10名考进了当地最好的实验中学。

      第一天上学,老师让所有人上来毛遂自荐,在小学里事事争先的个性一直延续着在她的读书生涯,很喜欢上台演讲,喜欢被众人拥簇的感觉,于是噼里啪啦上去讲了一通要选班干部就选我的言论。

      最后,显然以出众的口才和漫画美少女的形象隆重当选了班级的“团支书”一职。“团支书”是啥呢,说白了呢,是个闲职,每天跟进督促每位成绩优秀的同学入团,写一些积极向上,艰苦朴素,努力奋斗的范文。

      现在想来幼稚可笑,可是在当时,这些都是明糖觉得最有意思的事情。

      很快,暑假到了,这时明糖搬家了,认识了隔壁一家的两个小哥哥,两个小哥哥家里最常播放的就是那时最流行的点歌台“今晚有约”,每天吃完饭,明糖都会准时扒到邻居窗前,听这个节目,看到电视里面出现的俊男美女,还有当时之吒风云的香港四大天王,小小的明糖两眼发光,学着剪成郭富城的中分头,学着郭富城的舞蹈,学着买各式各样的歌曲杂志。

      当时最出名的一本叫做《当代歌坛》,要花掉明糖半个月的零花钱,但是省吃俭用的她一定会省出这笔钱买上这本精神食粮,阅读里面的连载故事。

      连载故事是当年刘德华的传记,里面记忆深刻的文字和片段却影响明糖整个初中生涯,“每次下课,我都会在二楼和一群同班同学打闹,在走廊上望下去,就会看到一名175身高,卷卷的头发扎了马尾,一身蜜桃色的皮肤的姑娘,一转身,闪亮的眼睛闪闪发光”。连载中写道。

      这样的描述,却在年幼的明糖心里烙下了深深的记印。

      初二上学期,学校招募排球队,明糖二话不说,拉着自己最好的朋友弦柔就去报了名,

      经过筛选,竟然意外地两个人都中选了。(实验中学是出了名的好学生集中营,这在学霸眼里,根本就是不务正业,所以没人来参加海选也是常理之事).

      于是每周的一,三,五,在实验中学的体育馆,多了两位认真垫球的姑娘,只不过不是蜜桃色的皮肤,175的身高,而是两位剃着短发的假小子。

      弦柔的确是一头雾水被拉来的,而明糖心里却怀揣一个很美好的梦,那就是有一天,也会有这样一个像刘德华一样帅气的男生在二楼的走廊看台上,看见她打排球时矫健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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