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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我来之前就 ...

  •   我来之前就已经想了无数种跟杜华城对峙的方法,但现在我连他办公室门都进不去,枉我还提了这么美味的鸡汤,简直就是浪费,不过我来着一趟也并不是全无所获,至少我段位升上去了,简直稳赚不亏,丁江渝,你可以的,奥利给!
      我沉浸在自己的喜悦之中,好久之后我才想起我的正事,撇了一眼我的保温壶,这都五六个小时了,再见不到杜华城的人影,怕是汤都要冷了,唉,无奈。
      下班了,大楼里面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我都愣是连姓杜的影子都没见到。
      我抬眼看了一眼外边是天色,天空暗沉,铅云低垂,一片的垂暮之气,显然天都要黑了,我连杜华城的影子都没见到,我怕是求不来他了,看来是天要亡我丁家,不让我去求别人。
      想到这里,我垂头丧气下来,刚刚升段位的喜悦也被冲散不少。
      拎起我的保温壶,我准备往回走,结果这一转身,就看见了玻璃门外似乎有个熟悉的身影,我仔细一看,这是个我绝对不想见到的人——我的前未婚夫,李家公子哥,李少威。
      说起来,半年前,我以为我会嫁给李少威,当他李家儿媳,老老实实地相夫教子,跟李少威夫妻双双把家还,没成想天算不如人算,我背弃了誓言,嫁到了杜家,最后成了杜家儿媳。
      眼看他似乎正要往这栋大楼里面走,我现在是真不想见到他,恨不得原地去世,把自己裹进棺材里,再埋起来,原地消失才好。
      不过这显然是做不到的,我左看右看,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可以遮挡住我的猪身的东西,突然看到了什么,灵光一闪,立马两脚抹油,四肢生风,飞快地钻进了最角落的落地空调与墙角的夹缝处,那里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空隙,刚好能容下我的猪身,我半蹲起身子,低下头来,把脸埋在空调壳子上——装死。
      等了半天也没见什么动静,这空调表面上一尘不染,没想到背后附了一层灰,我刚才一时不察,再加上慌张失措,蹭了一脸的灰,连鼻孔里都有,我憋气憋了好一会儿,再也憋不住,于是抬起头来,深呼吸两口气,这会儿,我彻底冷静了下来。
      我往刚才李少威所在的位置看了看,只见他背对着我这个方向,在大厅门口接了个电话,由于是背对着我的,我看不清楚他的神色,这会儿虽然冷静了下来,但心脏处似乎开始隐隐作痛。
      李少威接完电话,并没有往这个大厅里面走的意思,在原地踌躇了一会儿,才抬脚往马路对面走去,对面似乎有什么人在跟他说什么,由于隔得太远,我看不清楚。
      我心有余悸,幸好他只是路过,我没想过会这么快就遇到他,不知道再见到他我该拿什么样的神情来对付他呢?
      我暗自想了一会儿,心里乱成一团麻,太阳穴一突一突的,我稳了稳心绪,才站起身,钻出空调洞来。
      我刚从里面钻出来,蹭了一身的灰,想着待会儿该怎么去见杜华城,突然,一坨人形状的东西出现在我面前,挡住了我的去路,此时我正低着头,看着身前落下一团巨大的影子,有些不明所以。我抬头一看,嘿,好巧!
      只见杜华城正站在我跟前,衣冠楚楚的,连头发丝儿都一丝不苟,他神色淡淡地看着我,视线在我脸上和xiong前略作停留,接着不动声色移开了目光。
      我寻思这人出现得好不是时候,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在我蹭了一身灰的时候出现?真是奇了怪了。
      我顺着他的目光低头往自己身上看去,由于这空调背后疏于打理,灰尘厚得不行,再加上我刚从里面钻出来,这会儿浑身上下蹭了不少的灰,领子,衣角,裤子上都有灰尘,我伸手往我脸上一摸,果然摸到一手的灰。
      这下好了,不仅连脸上有,就连手上也有了。
      我拍拍手,抖落满手的灰,琢磨琢磨,寻思寻思——这可是个恶心杜华城的好机会!
      我再怎么样也在杜宅住了一个月,了解到这厮是个重度洁癖,这会儿我身上的灰可不能浪费了,只要和他身体一接触,准能蹭他一身灰,把他的衣服弄脏,这样的话,我准能被他嫌弃,嘿嘿嘿!
      等等,桥豆麻袋,我今天是来干嘛的,唔,我撇头看向一旁被我冷落掉的保温壶,里面还装着鸡汤,被这鸡汤一提醒,我终于想起来我这趟是来讨好他的。
      玛德,显然在这时候惹恼他不太明智,于是我摇了摇头,只得放弃这个想法,伸手在自个儿脸上胡乱擦了几下,又在身上抹了几把,抖擞抖擞了灰尘,把衣裳抖得“哗啦啦”的响。
      由于太多灰了,我抖落来抖落去,动作幅度之大,那些灰尘就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舞,把我周围的空气污染得不成样子。
      在我做这些的时候,杜华城就杵在我面前,看见我这副尊容也没什么表示,冷淡着张脸,看我抖落了一地的灰,脸上似乎带了两分嫌弃,再看我时,那眼神就像在看一坨狗屎粑粑。
      “杜总,下午好啊。”
      我亲切地向他打招呼,没办法,他虽然看我不顺眼,但我看他也不顺眼,要不是我今天是来求他的,我还能做出更过分的事,他这种看我就像看狗屎粑粑的眼神可以忽略不计。
      “你来这里,做什么?”他面色如水,对我友好的招呼置之不理。
      我寻思只怕他已经看到我刚才的举动了,我这在公众场合之下,在空调底下窜来窜去,蹭一身灰,多不雅观啊,既然这人看我不爽,又看见了这一幕,还不得上赶着奚落我?
      “呵呵,我跟人捉迷藏呢,呵呵~”我冲他璀璨一笑。我是谁啊,我可是著名肥宅矮挫萌,丁江渝小姐,谎话张口就来,根本不用打草稿。
      杜华城这厮杵在原地,静静地看着我,他本就身材挺拔,跟他一比,我就仿佛像是只秃头鹌鹑,这么大个块头站在我面前一动不动,硬生生挡住了我出去的路,我等了一会儿,看他没有让我出去的意思。
      “那个,杜总,你能让我一下吗?本小姐要出去。”我收回笑容,有些严肃地说。
      结果这厮还是一动不动,看起来根本没有让我的意思,我看他脸色好像不怎么好,想来他今天上班可能遇到了什么不顺,心情不好所以不想理我,于是我决定自力更生——绕过他出去,他不让我我还不能自个儿绕着他走么?
      嘿,我就不信了,他还能拦住我这个肥宅矮挫萌?我可真是个头脑灵活的小天才!
      于是我猫着腰,把自己的身体缩得小小的,又是挤又是绕地,从他的身子左侧钻出去,他虽然人高马大的,但又不是堵得严严实实的,我身材本就娇小,冲开他的桎梏往外边钻去,挤出去的时候,故意拿脑袋碰了他胳膊肘子一下,把头上的灰尘顺势沾到他身上。。
      我有些费劲地钻了出去,出去之后还不解气,这狗比故意堵我的路干嘛,我寻思我今天又没惹他,于是想了想,故意用后背顶撞了他一下,由于他背对着我,猝不及防之下,被我脆生生地一撞,身子竟然略微向前倒去。
      他堪堪稳住了身形,转过身来看我,似乎瞪了我一眼,我丝毫不惧,双手叉腰和他互瞪,老娘岂是吃素的,小时候我能把你打得屁滚尿流,现在依旧可以蹭你一身灰,嘿,拿我无可奈何吧?
      哼哼,看他隔壁肘子和背都被我蹭上了灰,我心情顿时晴朗起来,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才怪),我都说让我一下了,这厮既然不让的话,那我把灰尘往他身上蹭上一点应该不过分吧?(无奈摊手)
      杜华城深深看着我的脸,我瞪了他一会儿就觉得没劲,我这是在干啥呢,正事还没做呢,不知道我的鸡汤冷掉没有,我决定不再奚落他,转过身来想要去拿我的鸡汤,以完成任务,结果我转过身来,顿时两眼一黑,差点原地噘了过去——这儿他娘的还真热闹!
      马的。
      只见杜华城我面前站着十来个下属,均是白领模样,一个个张着嘴巴,正饶有兴趣地看着面前的我。
      我这浑身脏兮兮的,也不知道他们来了多久,有没有看到最开始那一幕,我闭上眼,双手合十,心中暗暗发力,嘴里振振有词起来:“皇天后土、列祖列宗在上,我小丁在此祷告,这里的人最好不认识我,不认识我……不给咱们丁家丢脸这件事,就拜托了!”
      不过我猜,他们应该也不会认识我做个这个无能草包,所谓的丁家小姐,虽然我当初在巨博上翻了些水花,似乎还上过一次本地娱乐新闻……
      事情是这样的——小时候我调皮捣蛋,成天摸出去跟人打架切磋,摸鱼抓虾,偷鸡摸狗,成功成为了b市小朋友的反面案例,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的小儿子的老表的大舅子的小侄子都知道,不要跟那什么丁家丫头玩……因此,小时候的我,在b市还算小有名气,虽然是个反面教材。
      但等后来我长大了一点,就变得不爱出门了,只偶尔跟几个狐朋狗友愉快地玩耍,除此之外,天天窝在家里吃垃圾食品,说垃圾话,玩垃圾游戏——整一个肥宅典范!我又宅又懒,又不爱出门,是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废物,在b市一众优秀世家子弟中只配当个背景板马赛克,所以没人注意得到。
      因此,丁家虽然也算得上是b市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作为丁家千金应当也小有名气,但我猜外面知道我姓甚名谁的人知之甚少,毕竟大家伙儿都没有精力去关注一个废物不是(无奈摊手)。
      只除了一件事,就是在和杜华城家联姻这件事,让我在巨博上翻了点小波浪之外,其他时候,我就一普通热心市民,走在大街上会被无良媒体逮着问“你幸福吗?”问题的那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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