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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我穿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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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啾啾啾~啾啾啾~”
嗯?今天的鸟儿怎么这么聒噪?我好不容易撑起沉重的眼皮,却被突然袭来的强光刺痛了双眼。
奇怪,头顶怎么是树枝和蓝天?屋顶呢?我柔软的双人大床呢?我刚买的文艺清新四件套呢?难道我露宿在公园的草地里?
“妈!我是被你扔了还是被别人给偷了?”啪!回应我的不是我亲爱的母亲,而是突然降临在脑门上的鸟屎,还热乎乎的......该死!我怎么这么寸呢!上哪儿找纸啊!!!
就在我朝那死鸟扔了块石头,试图爬起来溜回家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屎色的脏衣服,而且袖子好宽......揉揉眼,狠狠敲了自己的脑袋几下,“一定是梦!快醒来啊!”
闭着眼做了好一番心理建设,再看周围,欲哭无泪,还是那颗树下,还是那只该死的鸟。
是的,我穿越了。
你问我怎么知道那不是公园?不是恶搞?
因为不一会儿,一个脏兮兮的乞丐小姑娘就捧着一个破罐子来到了我的面前,“小姐,您醒了,奴婢到河边取了些水,您先喝一点。”说罢,作势就要拿那个破陶土罐子喂我喝。
“呀!您的脸!这死鸟,奴婢先给您擦擦。”
“你是谁?怎么叫我小姐?”
“小姐!您怎么连巧儿都不认识了啊!您可别吓巧儿啊!”妹子抱住我作势要哭,刚刚擦完鸟屎的袖子就这样扫过了我的脸,“奴婢知道王爷让您伤透了心,您可千万别想不开啊!”
就在我为巧儿袖子的鸟屎耿耿于怀,想把她推开的时候,她的话让我瞬间石化。
“什么鬼?什么王爷?什么小姐?你起来给我好好说清楚!”
接下来巧儿说的故事,让我彻底懵了。
别人穿越,不是王妃就是皇后,不是才女就是御姐。我就厉害了,是个乞丐(手动微笑)。
而且还是个因爱生恨,害女主全家被杀,在男女主之间挑拨离间,让他们差点阴阳相隔的恶毒女配,结果东窗事发,被男主斩断脚筋,扔出京城,沿街乞讨......
当然,做乞丐之前,我还是有点背景的——当朝宰相的独女,家中还有四个哥哥。不过因为我的关系,他们如今全都锒铛入狱,不久后就要被发配边疆。
我叫墨卿卿,“卿本佳人,奈何从贼”的卿,今天是我做乞丐的第二天,被挑断脚筋的第三天,也是男主墨云归和女主段莹莹大喜的日子。
如果说这种穿越的设定让我欲哭无泪,那男女主的名字真的叫我呆若木鸡。
“什么?你说他们叫什么?”
“小姐......”
这不正是我昨天晚上熬夜看的那本虐文小说的男女主吗?!
对啊,墨卿卿,昨天看的时候还被我恨的牙痒痒的坏女人,一觉醒来就变成我自己了?!
从这狗日的设定里走出来的我,马上口吐芬芳,把老天爷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最终骂累了,咕咚咕咚喝完那破罐子里的水,仰头躺在草地上,哇地哭了出来。
见我这样,巧儿也在一旁跟着哭起来,我哭了好一阵儿,累了,也饿了。
巧儿从怀里摸出两个青色的小果子给我果腹。
“你也吃一个!”从醒来以后,我就光顾着为自己的命运悲痛,完全没有顾及到这个这个看起来只有十几岁的小姑娘的心情,现在想来有些内疚。
“奴婢吃过了。”话音刚落,她的肚子就发出了嘹亮的抗议,“咕~~~”。
“噗!”我忍不住笑出了声,“吃吧!”
见我笑了,巧儿明显松了一口气,含着泪也笑了起来。
凭这两个果子,自然没法吃饱,但有总比没有强。虽说手里没粮,但我一点儿也不慌,因为我知道,很快就要有人来接我了。
小说里,男女主的新婚之夜,墨卿卿藏婚床下,差一点儿就有机会杀了段莹莹,当然也因为差一点儿,最终死于墨云归的剑下。
那是墨卿卿的结局,但却并不是小说的终篇。
虽说最大的反派墨卿卿死了,但男女主到最后,还是因为种种误会分道扬镳。当然,这些与现在的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我也不会蠢到今天出现在男女主的婚礼之上。
现在摆在我面前最大的问题是:我该怎么把这腿治好?又该怎么摆脱这个乞丐的身份?
正想得出神,一个修长的黑色身影迎面走来。
“主子!属下来迟了!”我被这个突然半跪在面前的男子吓了一跳,但很快就稳住了心神,拿捏了很久才装腔作势地开口,“疾风,你可来了。”
“还请主子恕罪!前几日得您吩咐保护小少爷,虽已把小少爷安全送到江南,可终究还是没来得及......”疾风的眼眶蓦地红了。
“哎!这哪里能怪你呢,都是墨卿卿的命。”我望着这个一袭黑衣的高大男子,坚毅的下巴,高挑的眉峰,低垂着的眼眸,和上下翻动的喉结,不由感慨。
疾风是墨卿卿儿时救下的小乞丐,后来就一直带在身边,墨丞相有意培养他保护女儿的安全,找了很多高手教疾风习武。
而疾风从很小的时候就对墨卿卿一见倾心,小说里墨卿卿被墨云归刺死时,疾风正被赶来的护卫们缠住,一场厮杀过后,却只见到一具胸前血液已经凝固的尸体。
疾风一怒,血洗王府,在剑离墨云归还有几米的地方,被万箭穿心。
我虽不喜墨卿卿,但读到疾风的死,还是不免伤心地哭了一场。
眼下这个重情重义的疾风就跪在我面前,听到我说“都是墨卿卿的命”时,猛然抬头,眸子里尽是惊异之色,我登时心下一紧。
一来是因为疾风的目光,二来是因着他锐利却坚毅的容貌。
“你原来这么帅啊!”见我突然凑近,疾风人如其名,迅速别开脸,我虽看不见他面上的表情,却瞧见了他红了的耳根。
“噗,夸你一句,何至于此!”我这一笑倒让他更为局促,“好了,疾风,带我离开这个地方吧。”
小说里对女配断腿后的着墨并不多,我不知道墨卿卿是怎么潜入王府,又是怎么藏在婚房的喜床下,为什么明明是去刺杀,却不和疾风呆在一处,反而落了单。
我只是在赌,赌疾风能安排好一切,也恐言多必失,刚刚疾风的眼神,我可还记得。那句话,说得太过事不关己,我当时只是感慨,却忘了此刻自己就是墨卿卿。
“主子,得罪了。”疾风小心翼翼地抱起我,目光却落在很远的地方,这个疾风,都敢为了墨卿卿杀人,却不敢看她一眼,还真是纯情。
就在我暗自腹诽间,疾风已经带我来到一辆马车前,妥帖地将我安置好后,脱下自己的外袍盖在在我的脚上,让巧儿上了车。
“驾!”马车坐起来和汽车可差远了,非常颠簸。我抓着马车的窗框,十分紧张,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摔了出去。
不知过了多久,马车停在一处乡间小院的门前。院子前面种着成片成片的绿竹,世外桃源般美丽。
被疾风抱下车,借着他的脚,我走进了这所院子,没人。
难道这是疾风的住处吗?我不敢问,但又想打探,正在心里盘算着怎么套话,已经被疾风稳稳放在屋子里的床上。
“我去为小姐打水。”疾风的耳根又红了。
还不等我回答,他已不见了踪影,怪不得叫疾风呢。
巧儿显然很熟悉这处院子,已经开始烧火,“奴婢为小姐烧水。小姐饿了吧,且忍耐一下,奴婢这就看看有什么吃食”。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看到这里的你,悄悄说一句,你很有眼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