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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一觉睡醒,神清气爽。我离开游戏仓,来到厨房的料理机跟前,把今天的运输通道里送来的菜看也不看的扔进了料理机。不远处传来机器人洁丽雅的声音:“少爷,房间已经打扫干净,衣服也洗好了。”

      “你做的很好。”我头也不回的走到自动咖啡机面前按下几个按钮,吩咐道:“我想在吃早餐前洗个澡,你去准备一下吧。”

      “是的,少爷。”

      热度适中的咖啡瞬间被注满在杯子里。我刚端起来闻了一下,就想起还没有刷牙。

      真是麻烦。我走到厕所,看见洁丽雅正在调整洗澡水的温度,便对她说:“对了,今天我要玩游戏,不要打搅我了,到了吃饭的时间我自己会出来。”

      “是的,少爷。”然后她看到了杯子里的咖啡,估计到我洗完澡之后才有机会喝到它了,问道:“一会咖啡冷了,需要加热吗?”

      “不用了,就要冷的。”

      又过一会,我终于洗白、吃饱、喝足后,踏进游戏仓,关上门,开始登陆克莱恩OL。

      登陆账号——确认指纹、虹膜,选择角色——这个步骤很蠢,每个ID只能创建一个人物,还有什么好选的,选择服务器——离自己的位置最近的卫星,真是麻烦……好了,终于连上了。

      外形同步——完成。

      感觉同步——完成。

      载入背景——。

      哗……好热闹的感觉。我一坐起身来,就感觉外面好多人的样子,走到阳台上一看,还真是不得了。昨天还那么冷清的街道,今天就人潮涌动了。也就是说有很多人晚上通宵冲级了吧?

      啧,啧,啧……真是不爱惜身体啊。

      啊。不晓得小雷在哪里呢?打开名片簿一看。

      雷斯林,LV5 人类圣骑士。友好度35 位置:索拉斯

      我一看就傻眼了。LV5?!!他到底是不是人啊?啊,对了,还显示了他所在的位置呢,估计是友好度变高的缘故。(组队时每杀一只怪就加一点友好度,这个数字正说明了昨天杀了35只怪。)

      索拉斯是哪里……好像有点耳熟。不管了。

      信箱里还有一封小雷的留言。

      “拍卖场二楼的NPC苏珊。”

      好吧,就先去拍卖场看看。马不停蹄的来到拍卖场,这里还真是人多到了举步艰难的地步。角色的名字都把NPC的名字淹没了,转了几圈都没看见苏珊。

      不过我看到正在拍卖的商品,一些药水卷轴,价格都比商店卖的低廉。不错,以后我也可以来这买东西了。

      对了,玩家名字可以隐藏起来,这样就方便寻找NPC了。下达了隐藏指令之后,果然很快找到了苏珊——打扮时髦的性感美女。

      我挑起一边的眉毛。难不成小雷想告诉我,这就是他的喜好?

      不过等我看了她的商品目录才知道是我自己想错啦。原来这个NPC是以2折价格出售法术卷轴的商人。每一个小时刷新一次卷轴,每次只卖3张。大部分是3~4级卷轴,都是商店里没有卖的,而且价格才50金币左右,难怪这么抢手呢。这么多人围着等刷价,他不会以为我抢的到吧?我最不喜欢人来疯了。

      但是看看时间,快到刷新的时间了,那就让我来抢一手吧,搞不好我运气好,正好卖极品卷轴呢!

      事实上我只猜对了一小半。等我抢卷轴的时候,其中两张已经被人买走,3级法术的“火球术”和4级法术的“暗影门”。还有一张没有被人买走,但是……我想不是没人愿意买,而是没人买的起。

      因为那是一张9级卷轴“异界之门”。

      可以从魔域深渊召唤一个上级恶魔,这个威力强大的恶魔会攻击视线内所有生物。

      即使是2折的价格也需要9999个金币,现在自然没有玩家支付的起了。

      一小部分人群暴动起来了……看来他们是一群人一起来玩的,这种时候大家一起帮忙也不是筹不到钱,只是看时间来不来得及赶在其他人之前了。其他大部分人都知道没希望而散开了……这时我听到不协调的“咕噜”一声。拍卖场虽然吵杂,却不是会产生出这种声音的地方。我四周一看,就发现一个小个子刚把一个小瓶子塞进口袋。

      也不算很值得注意的,但是我下意识再次看了一眼苏珊的商品目录,发现那张“异界之门”显示的是卖掉状态!!哈,我可不相信这是巧合!

      我立刻跟着那家伙后面,一直到他进到一条小巷子。

      他立刻转过身露出隐藏在手臂下的十字弓,一边笑着问道:“嘿,兄弟!你想要干嘛呀?”

      “是这样的……”我假装一抬手,在遮住嘴唇的那一瞬间迅速念完咒语。然后他瞪大眼睛看着我,我也紧张地看着他的十字弓。1秒,2秒,3秒——然后他倒在地上,睡着了。

      我在他的口袋里找出了那个空瓶子,上面的标签写着“盗贼药水”。基本上是偷东西专用药啊!又翻出一堆瓶瓶罐罐,什么智力药水,感知力药水,等等。里三层外三层的继续翻……果然被我翻出了“异界之门”。

      跟我想的差不多。

      就是这个盗贼从NPC那里偷了卷轴……

      该说我就是那个捕捉螳螂的黄雀吧?可不能怨我,偷东西的人就要有被偷的觉悟啊~(但是这个行为让我的阵营向无序偏移了16点。偏到100点的时候我就真的变成无序中立了。要是趁他睡着的时候杀死他,估计立刻会偏成邪恶吧?)

      虽然拿到这个卷轴,但是一下子就觉得很不安心了,赶紧回到旅馆先。这个东西到底要把它怎么办才好呢?

      1.丢给NPC。卖商店的话,大概有4000多金币,已经是很大一笔财富了。

      2.卖给玩家。绝对可以卖2W左右的金币,但是交易的时候非常危险呢,很容易被“杀人越货”。

      3.自己抄写到法术书中。——感觉太蠢了。抄过之后这卷轴就等于废了,我还得练到16级以后才有机会用。

      4.……用掉?机会只有一次。

      ——比如说,我在这个人潮聚集的大广场来召唤一个大恶魔。哈!那就跟哥斯拉一样了嘛。不知GM会不会因此封我的ID……。

      不过我还没那么无聊,只有无序邪恶的人才会做这种事,因为招出的恶魔一定是喜欢搞破坏、进行无差别攻击的怪物。

      如果说对自己人来说是个危险的话,对敌人来说也是吧?

      我想到一个好用法了!

      这个时候系统提示收到雷斯林的邮件。打开一看,差点没把我气死。

      “小白,等我一下,马上回来。另:随信附赠索拉斯的名产烤马铃薯。”

      小……小白?是什么东西……难不成是因为我名字叫“白夜”吗……噢NO……!!这是误解!!!

      我扯出装着烤马铃薯的邮包一把砸在地上。

      想了一想,我把卷轴藏在床下,然后动身去了酒馆。

      在伊斯塔有好几个酒馆,先去最大的那一家“燃烧的酒桶”。一路上看见很多玩家,其中包括不少矮人精灵,还有少数兽人和亚种族,不过女性角色非常少呢……因为这个游戏所采用的外形同步系统,还没办法让男性玩家创建女角色。

      虽然失色不少,但是很奇妙的没有太多人抱怨。那是因为像这样杜绝了“人妖”的存在,至少大家都知道游戏里的MM都是真的MM了。

      “我讨厌冒险者!那些镶着金牙拖着猎物的索拉斯混球……!”

      拍桌子踹椅子的是一个红胡子的……NPC。我边走进门边感叹现在的NPC都这么容易激动。

      “噢,可恶的坎德人!小扒手!”另一个NPC尖叫起来。

      真是热闹呢……。看到这副情景,我的心情也变得愉快起来。

      酒馆不光是卖酒的地方,还是发布各种各样的任务,情报交易,招募队友的好地方。

      “嘿!小法师!”

      背后传来甜美的招呼声。我转过身去,看见一个精灵MM向我招手。美丽的浅黄色长发遮不住的尖尖耳朵,显示了她的种族。穿着简易的皮环甲,腰间别着武器——钉头锤,脖子上带着银制圣符。看样子是个牧师。

      周围站着两个大概是她的同伴的家伙,身材高大的人类战士和背着长弓的精灵。

      “我是米沙凯的牧师——‘艾尔’,这位‘春风一笑’是精灵游侠,那个‘砍不死你’是人类战士。”

      她一一向我介绍。

      “伊斯塔很少看见法师呢。”慵懒地靠着吧台的春风一笑说道,“从新手村到这里的路上很危险吧,有能力通过的并不多——对法师而言。”

      “春风,你少说几句。”战士大概感觉出春风对于法师的不屑,阻止了游侠,笑着说明来意:“我们接到了‘猎杀冬狼’的任务,因此想找一个法师同伴。”

      “你应该有LV3了吧?”牧师MM打量着我。

      组队……或许是个不错的提议。虽然我比较喜好单练,但是初期的法师法术太少,单练的效率很低,打1,2只怪就得休息一次。要拿到LV5的卷轴“操纵死尸”之后,单练起来就很轻松了。

      “我才LV2。”我老实的告诉他们,免得他们对我抱有过多的期待。

      “没关系,没关系。只要是法师就行了。再说,春风也才LV2呢。”战士这么说着,边示意队友们不要提出反对。看这个样子,战士的级别可能比较高。但是我有点在意“只要是法师就行了”这句话。

      “为什么一定需要法师呢?”我提出疑问。

      “冬狼所在的地方非常寒冷,普通人待上几小时就会冻伤。”牧师MM解释道,“我们知道法师有个‘忍受环境’的法术,”

      她看了一眼游侠,后者接着说:“这个法术是个LV1法术,只要是个法师都能用吧?”

      原来如此。随便一个法师都可以吗……。

      “咳……就是这样。”战士热心地说:“当然,卷轴的钱由我们出。另外,冬狼的毛皮非常值钱,一张就值500个金币!你也可以获得其中的四分之一……”

      “四分之一太多了!”游侠跳出来打断他,坚决地说,“LV2的法师没有任何战力可言。”

      “可是春风,这里没有其他的法师愿意去了……”牧师MM劝道,“我们已经在这里浪费了很多时间了。”

      我不悦地眯起眼。藐视法师的人还真不少呢。说的也是,初期法师的攻击法术没有几个厉害的。没有人知道高级法术的效果,因为现在的市场上最多也有LV4的卷轴卖……我想到了那张“异界之门”。

      不,现在还不到用它的时候。

      “好啊,我跟你们一起去。”我走近他们,“但是我要求一根魔弹法杖,作为额外的报酬。”

      “魔弹法杖?那是什么?”三个人都互相看了看,没有人知道。

      “那是我的‘战力’,”我露出嘲讽的笑容。“来吧,同伴们。让我们去法杖商店看看吧,你们就会明白这个交易是很合算的。”

      魔弹法杖,就是可以使用“魔法飞弹”这个法术的法杖,一根法杖可以使用五十次,而且不用提前记忆法术。这个法杖相当有用(2~5点的伤害,而且是必中),但是相对的,价格也十分昂贵。

      在18个金币就可以买到长剑,25个金币可以买到一件锁子甲的初期,没有哪个法师会奢侈到用价值250金币魔弹法杖去练级。

      在一阵讨论之后,他们最终决定买下这个法杖给我。另外还有两张“忍受环境”卷轴,一张给我抄写——由于我一次只能记忆3个法术,而队伍里有4个人需要用到,所以需要多余的一张卷轴给我自己用。另外我也买了一个专门对付冬狼的法术——燃烧之手。(虽然只是个LV1的法术,但是火系魔法对冬狼这种生物有双倍伤害。)

      原本春风还拼命反对,但是——“想想我们将获得的好处,”战士这样告诉他,最后他只好妥协了。

      “我们得去港口搭船,到米萨斯,那里有冬狼的营地。”游侠说着,率先向港口走去,这时牧师MM想起了什么似的“啊”地叫了起来,看着我说,“你还没和我们组队呢。”

      “喔,对了。”战士走过来想要提出组队的邀请——但是不行,组不成,他神色古怪地看过来。我才想起我和小雷的队伍还没有解散。

      我解散了队伍之后,加入了新的队伍。

      “加个好友吧,”牧师MM笑着提出交换名片的请求,然后是战士。游侠只是“哼”了一声。

      真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敌视我,不过我也不在乎。

      打开名片簿,三个好友都是在线。

      雷斯林,LV5 人类圣骑士。友好度35 位置:伊斯塔
      艾尔,LV3 精灵牧师。友好度1
      打不死你,LV3 人类战士。友好度1

      原来他们两个都LV3了……咦,雷斯林的位置怎么变成伊斯塔了?对了,他之前说“马上回来”的,不过现在我才没空等他。

      没多久,我们就搭上去米萨斯的船。

      “趁航行的时间好好记忆法术吧。”虽然战士这么说了,但是他对法术什么的并不是很了解。

      我很了解他的困惑。

      跟以前玩过的其他游戏的设定不太一样……不光对法术诸多限制,而且比起战斗,很多法术更适合生活上的需求。——难道法系职业变成后勤部了吗?

      当然不是,只是很多人都不明白魔法的强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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