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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当 当什么?我 ...

  •   我跟大娘他们说,我有家远房亲戚在京城,要去投靠他们,幸许在那可以得到我爹我娘的消息。
      大娘先是想留住我,见留不下,也不勉强,连夜做了一大包干粮给我,还坚持让柱子哥送我到京城。说是我一个姑娘家独自在外不安全,要有个闪失后悔都来不及。
      想着大娘说得有道理,辞别大娘,我和柱子上路了,这200多里路我们走了两天多才算完。
      “京城,我来了。”在城门外,我呼叫的扑过去。
      柱子从后面拉住我:“珊珊,小声点,一个姑娘家别太引人注意。”
      我心想,这柱子也太封建了吧,姑娘家怎么啦?姑娘家就不能行走江湖么?搞不好我遇到个武林高手,几天下来我学得一身好功夫,不只行走江湖,我还行侠仗义,劫富济贫呢,书上不都这么写的吗?不过这话不能对柱子说,我不怕他被我的想法吓晕,就怕他没晕而是尖叫引起路人注意。
      低调,低调,做人一定要低调。我可不想引起别人注意,特别是和柱子在一起的时候,以后有帅哥追时,我怎么洗清现在的绯闻?
      进城后,我带柱子东撞西撞,然后指着前面一栋府地说:
      “我亲戚就在那,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进去?不过,他们好像不太喜欢陌生人。”
      柱子,原谅我第一次带你进京城就骗你这世态炎凉,我好怕你说要跟我一起进去,我自己被人扫地出门就好了,不想带上你。(不过,呃~好像不是我带柱子进京城,是他带我进京城的好不好。)
      柱子很识相的说:“不了。你现在找以到亲人我就放心了,你自己进去吧。大户人家规矩多,你自己好好照顾自己,要是过得不好,还到石头材找我们。我得赶快回去陪我娘,她自己一个人我也不放心。”
      看着柱子远去的背影,我的眼泪又上来了。多好的一家人,可我却一次又是次的骗他们。我容易么我?大家都知道,骗坏人心安理得,骗好人,我我我,我良心真的大大滴过不去。各路神仙,看在你们把我弄到这鬼地方来的份上,就不计较我骗了柱子一家吧。
      柱子走后,我沿街一家家找工,发现要找一份工作实在太难了。现代虽说工作难找,但还是有很多招工广告,可这儿,别说工作,连招工广告都没找到一张。带来的干粮在路上已吃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几下窝窝头给柱子带回去了,他还得走上两天才到家,当时我跟他说:
      “带上,路上要吃的,我这不找到亲戚了吗?还怕没吃的?”
      这会,我闻着饭店里飘出来的饭香,咽着口水,真的很后悔把那些窝窝头全给了柱子。那窝窝头虽说又冷又硬,好歹也是吃的啊。
      拖着疲惫不堪的双腿,依依不舍的从饭店门口艰难的转身,我怕我这不走,会控制不住自己冲进去见了能吃的就往嘴巴里塞。
      就这样,我东游西荡,走到了一家当铺前。
      当铺?用东西换钱?哇噻,太好了,有东西就能换钱,有钱就能吃饭,哈哈哈,有饭吃!当铺真是个好东西啊,姑娘我忍不住对那个大大的“当”字飞吻N个外加一场媚眼雨。
      看我走进铺前,伙计迎上来:“这位姑娘要当什么?”
      当什么?我有什么可当的?当我这个人行不?
      那套现代的衣服,我要拿出来,他们还不把我当怪物看?老妈的玉佩不能当,戒指是回去的门路,当不得,那串玻璃珠……也许可以试下。就赌他们没见过玻璃这种东西了
      “我有一祖传宝物,是当年祖父随商队出海时从外域所得,此物可降温避邪,不知贵店可出得起价。”咱别的本事没,信口开河倒是家常便饭,我故意把那2块钱的玻璃珠说得神乎其神,他们要不认识这东东我就发了,就算认识,大不了假装自己爷爷当年也是被骗。然后暗然神伤离开这家当铺,继续行骗下家。
      不一会,伙计请出他们老板,我故意对那老板爱理不理,一副淡定的样子,老板一会看看玻璃珠,一会看看我,可能看不出那玩艺是什么东西,抓在手中又滑溜冰凉,有几分信了我的话,就问:
      “请问姑娘,此物从何而来,叫什么?”
      我把刚才对伙计说的那番话更加绘声绘色的重复一遍:“这个是祖父早年随商队出海,从西域皇室所获降温避邪宝物,名为玻璃,玻璃乃西方自然产物,皇室才能拥有此宝物。一般玻璃透明居多,黑色非常罕见,一颗已是难得,更何况这大小均匀的一窜,更是世间仅有。”说着,我凝紧眉头,无限哀伤,“此次若不是家中突遇变故,也不会把这宝物拿出来当。这宝物先放你这,短则十来天,长不过半年,我定会来赎回去。”我貌似坚定的说。
      “这么说,姑娘也是迫不得已?”那老板不为我“家遇变故”所动,步步逼紧。
      面对敌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所以,我长叹一声,佯装痛苦的紧咬嘴唇不语。
      “如此,姑娘开个价吧。”那老板终于相信了我。他一说这话,我差点没高兴得尖叫的跳起来,还好走了两天的路,加上饿了大半天,没力气叫也没力气跳。我的有气无力落在那老板眼里,更成了一番忍痛割爱。
      “就五百两吧?”老板试探的问。
      五百两是多少?这个我完全没概念。应该比两块钱多吧,管它多少,只要够填饱肚皮就行。我正想答应,当铺老板看我久久没作答:“八百两,老夫已开了天价了。”
      “好。就八百两。烦先生保管好此物,来日定当来赎回。”我怕他反悔,立马答应了。
      八百两银子我要了七百五十两的银票,其它的换成碎银和铜板,然后,找了家饭店,我手脚并用,错,是手口并用吃它个七浑八素。形象?反正姑娘我本来就没什么形象,风度?风度要能当饭吃,本姑娘今天也不用在当铺那上演那手好戏了。见鬼去吧,本姑奶奶现在要吃饭,吃饭知道不?!
      饭后,我去买了几件不咸不淡的衣服。再然后?当然是找家干净优雅清静的客栈,泡了个舒服的热水澡,可惜没有件奶花瓣,不过,现在钱得来不容易,就算有也不是那个浪费法。洗完澡后就是倒头大睡。
      有钱人就是好啊!啷哩个啷,哩个啷咚呛,我要过有钱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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