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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沈知瑜跟着沈成风登录游戏,被拉进一个小房间。

      陆司南方选择的地图是教堂,等待房间则是圣器室,烛光明明灭灭,挂在衣架上的法衣在墙上拖出长长的影子。

      《锋芒》作为一款全息游戏,力求场景真实,沈知瑜坐在这里,仿佛沐浴在圣光中,内心安详而平静。

      他看向对面的人。

      人物形象可以按照自己本人的形象扫描生成,也可以使用默认形象。像张正那种,就是觉得自己长得帅,所以用的自己的脸。而沈知瑜自己,则是在自己的本来形象上做了微调。

      陆柏棠显然也是那种很自信的人,他现在的形象,和沈知瑜前一日见到他的时候,一般无二。

      甚至连衣服也是。

      沈知瑜不由看向自己的衣服。

      虽说服装对游戏没有效果加成,但他还是尽量选择了方便行动的衣服。

      但陆柏棠不一样,他穿着贴合身材的西装。

      纤尘不染的白衬衣和白手套、挺括的黑色西装外套、系得一丝不苟的紫色领带,他看起来就像一名即将开始辩护的精英律师。

      沈知瑜脸一红。领带好像是他前一天戴的那条。

      领带戴在他身上的时候,是张扬傲慢的,戴在陆柏棠身上,又突然沉静下来。

      陆柏棠微垂着头,额前的发丝滑落,遮住大部分表情,只剩下噙着笑意的嘴角。

      他慢条斯理地擦拭着手中的手|枪,动作优雅、有条理、甚至是庄重。

      枪躺在柔软洁白的手帕里,漆黑的枪身泛着冷冽的光泽。

      他的气质和动作让它看起来像一本精装的法典。

      “还是像以前一样?”沈成风中气十足的声音打破宁静,“三局两胜。”

      “可以。”陆司南瞥了一眼儿子,“你们觉得呢?”

      陆柏棠抬头,仍旧温雅有礼:“时候不早,不如一局定胜负。”

      沈成风眉毛拧起:“才一局,怎么尽兴?你们年轻人身体就这么虚,才九点就要睡觉?”

      “玩太多局,会影响状态,不如以最佳状态论输赢。”陆柏棠望着沈知瑜,“以后可以早点玩。”

      沈知瑜心底涌起一阵躁动。

      他之前为了帮乔沐羽报仇,和张正打了好几把。虽然没使全力,但到底精神高度集中,当时不觉得,刚刚休息一会,倦意一阵阵袭来。

      难道让陆柏棠看出来了?

      “都可以。先打一局看看吧,”沈知瑜脸上浮起促狭的笑意,“就怕有人输了不认账,非要多来几次。”

      “沈小少爷要是不满意结果的话,”陆柏棠看着他的眼睛,语气隐隐针锋相对,“我也乐意奉陪。”

      沈知瑜眯起眼。

      看来陆柏棠是打心底觉得他会输。

      怎么可能。

      是时候让他看看什么叫帝国元帅父子的实力了。

      “扯什么玩意儿呢,开打开打。”沈成风不耐烦地按了好几下准备键,“嘴皮子再厉害,能厉害过枪杆子?”

      其他几个人也按下准备。

      倒计时的时候,陆柏棠突然问:“等等,我想确认一下。有奖励和惩罚吗?”

      沈成风胡子差点被吹飞:“你还要奖励和惩罚?”

      沈知瑜若有所思地问:“你想要什么?”

      “不如,”陆柏棠眼里的笑意都快溢出来,在进入游戏的前一秒轻声说,“输了当马给人骑?”

      沈知瑜:!!!

      这不是他家的传统吗!

      玩游戏输了给赢的人当马骑,小的时候他和沈成风以及几个哥哥都是这么打赌的。

      虽然现在有机甲进行战斗,但沈成风还是迷恋枪所带来的冲击感,家里收藏了不少枪。他们几个兄弟也从小玩玩具枪。

      他在家里最小,玩打枪游戏总是玩不过其他人,老当马。他一气之下,奋发图强,天天练枪,最终赢了几个哥哥,扬眉吐气。

      不得不说,他现在的好枪法,都是那时候打下的基础。

      陆柏棠怎么知道的?

      沈知瑜脑海里模模糊糊浮上一个身影。

      好像……他练枪那段时间,有个陪练?

      时间太过久远,他已经连这件事的真伪都不记得了,光记得打赢大哥那一天的骄傲。

      “集火陆司南。”沈成风言简意赅地发布命令。

      一进游戏,沈成风就变得沉着敏锐,好像变回了二十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年轻元帅。陆司南毕竟年纪上来,不在巅峰期,是最好的突破口。

      沈知瑜点头。

      “先收集道具。”

      沈知瑜和沈成风向不同方向走去。

      因为刚进游戏只有一样初始道具,几乎所有玩家都会选择先拾取足够装备,再进行战斗。

      游戏也很人性化地把双方的复活点安排得很远,避免双方赤手空拳地干起来。

      沈知瑜沿着教堂内部的墙壁向前搜寻。

      这是一间小教堂,只能容纳50人左右。

      教堂中殿的长椅装饰着白纱和雏菊,祭坛上摆着新鲜的百合和郁金香,通道尽头摆着三枚蜡烛,两侧的已经点燃了,

      这里应该是婚礼现场,只是新人不知所踪。

      据说,这张地图有个彩蛋。如果能集齐新婚戒指、誓词和一朵木雕的玫瑰花,再点燃第三根蜡烛,就能看到一段录像。

      教堂的穹顶破了一块,大片的雪花飘落,在地上洇开脏脏的水渍。

      沈知瑜小心翼翼地绕开水迹,在角落里捡到一朵玫瑰花。

      玫瑰花栩栩如生,虽然是木雕成的,却丝毫不显得笨拙。

      它通过这种方式把美丽永久保存了下来。

      沈知瑜凝视着这枚玫瑰花。这不是他第一次看到这种东西,上一次收到类似的礼物,还在高中,是木雕成的小熊。

      玫瑰花占了一格背包位置,意味着他会少一盒子弹。但沈知瑜还是把它保留了下来。

      他摸索着向教堂外走去,在看清外面场景的那一刻,倏地睁大眼,后退半步,藏住身形。

      教堂外的空地,立着一座耶稣受难的雕像。

      一个人站在雕像前,双手垂落,望着雕像。

      他的手上拿着一本圣经,没有武器,看起来像一名虔诚的、爱好和平的信徒,来这里只是为了做礼拜。

      但他腰后却别着一把枪,是崭新的,枪身黝黑,看起来比雪更冷。

      这把枪使他整个人的形象变得矛盾起来。从正面看像一名斯文谦逊的绅士,背面看却是一名嗜血的杀手。

      沈知瑜根本无法移开眼睛,贪婪地将对方的容貌纳入眼底,在脑海里一遍又一遍描绘对方的面容。

      柔软细碎的头发、总是含着笑意的眼角微微上挑的眼睛、笔挺的鼻梁、薄而嘴角天然上翘的双唇、线条流畅的下颌、掩藏在衬衣领口下的透露着雄性荷尔蒙的喉结。

      这是一张没有攻击性、一看就让人想亲近的脸。

      是他高中时爱慕的人的样貌。

      雪花纷纷扬扬,在他的头顶、肩头融化成水。而他就像另一座雕像,一动不动地伫立在大雪里,任由白雪吞噬。

      沈知瑜的身子热起来,拿着枪的掌心渗出细密的汗,整个手掌连带枪都湿哒哒的。

      他知道这是偷袭的好时间,却无法抬起手臂。

      他咽了下口水,发出短促的一声“哈”的喘气声。

      陆柏棠忽然扭头,嘴角扬起薄薄的笑意。

      “砰——”

      一声枪响划过天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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