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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香菇菠菜面 潮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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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湿,冰冷,衣服紧紧地贴在皮肤上,有一种强烈的束缚感和压迫感,谁会喜欢这样的天气,它只会使人更加的狼狈,更加的不知所措,更加的无所适从。简夕从小就不喜欢下雨天,他总跟妈妈说一下雨,自己就喘不上气,妈妈说那是气压变低了的缘故,等天晴了他就好了。下雨的夜晚他会把自己捂在被子里,弟弟总笑他胆小,还调皮的下床拿一把塑料宝剑敲打他的被子,以示自己更像个男子汉。
雨,可能注定关系到简夕一生的宿命,在他人生的每一个重要的路口,都有一场雨在等着他。
“你说什么?你没事吧”?男孩没有听清他的话,看着他有些怔木的表情,关切地又喊了一句。
简夕看着这个男孩的脸,雨水从他额前成绺的刘海上淅淅沥沥串珠般地落下,他眉头蹙在一起,张着嘴,大口大口贪婪地呼吸。挂着水珠的长长的睫毛显得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挺直的鼻子,硬朗的下巴,如果忽略他更壮实一些的身型和偏深色的皮肤,几乎就和他日思夜想的弟弟一摸一样。
这是何等奇妙的一种感觉,简夕此刻在心里不住地告诉自己,就是他,就是他;可越是如此强迫自己幻想,脑子就越是理智和真实,眼前这个人只是像,但他不是简阳。
“我没事,谢谢你”,简夕回过神来,急忙道谢。
“摔着了?还是扭着了”?
“都没有”,简夕又回了一句。
这里实在是嘈杂,密集的雨水打在路边的公交车棚和商铺广告灯箱的铁皮上,就像一伙没有谱子的重金属乐队,一股脑地砸着破鼓破锣;马路上车虽不怎么动,可司机的手却没几个闲着的,此起彼伏的喇叭声像极了没有品味的脑残粉,为这支破乐队鼓掌助威。
在这个3D立体环绕的噪音里,男孩实在是听不清简夕在说什么,索性一把抓起了他的手,拉着他大步向超市左边的一个小吃店奔去,还没等简夕搞清楚状况,两个人已经跨进门里了。男孩回头与简夕错了个身,用脚后跟狠狠地蹬了一下顶在门下面的一根木条,随着木条落入门外的积水中,在弹簧的拉扯下,那扇笨拙的老式木框们“嘭”的一声关上了。
猝不及防的安静同样可以惊人,室内和室外立刻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恼人的错乱重金属刹那间成为了舒缓的气氛背景乐,简夕虽然有点不知所措,但依旧感受到了一份安全和温暖,像小时候每到下雨天,调皮的弟弟都会贴心地把家里的窗户都关好,即便是嘴上打趣着他,行动上也丝毫没有迟疑。
“吓着你了吧,不好意思,实在是听不清你说啥,就看你在使劲儿的眨眼睛,估计是眼睛里进雨水了,我给你拿纸擦擦,你坐下缓缓”。
“啊,好”,简夕应了一声,也没多说话,在最靠近门口的一个凳子上坐了下来。一身湿衣服让他十分不自在,坐也坐的异常拘谨。
简夕大略环顾了一下这个小店,面积不大,一共只有八张四人桌,挤挤凑凑得贴着两侧的墙壁排列;墙壁上分别有两张很大的菜单,绿色的底,放大的菜品图片配上醒目的名称和价格,都是一些家常的面条、盖饭、清炒、凉菜什么的;最靠里面是账台和一个通顶的酒水柜,黄褐色的贴皮木板材料,有些破旧,看起来用了好多年了;柜子上零零散散地摆了一些白酒啤酒和三四种汽水,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说起来,除了必不得已的聚会应酬,简夕很少在外面吃饭,像这样的小吃店即使是曾经路过也不怎么会留意,更是没有进来过。这倒不是说他有多嫌弃这样的小地方,而是他午餐可以在公司食堂吃,早晚饭更习惯在家里和父母弟弟一起,即便是偶尔在邵明滩那儿住,也是邵明滩下厨,没什么机会来这种小饭馆,今天倒是见了个新景。
正上下瞧着,只见那个男孩从账台左侧的一个挂着半帘的小门儿里低着头钻了出来,左右手分别握着两个杯子,左小臂耷着一条白色的毛巾,又胳膊下夹着一团浅蓝色的布团,脚下的湿拖鞋在这种瓷砖地上走肯定也是滑溜溜的,那个小心翼翼又急急忙忙的样子着实有些憨。
男孩来到他面前,赶紧把杯子撂到了桌子上,同时说到:“有点儿烫,你试试”,然后把胳膊下夹着的那团布拿在手里,往桌子上一抖,一包绿茶味道的心相印正好滚到桌子上的粉色塑料纸巾盒旁边,相比那薄如蝉翼稀得透光,耷拉在盒子上的廉价纸巾,不得不说这包心相印在品质和气质上都完胜了。
“快擦擦你脸上的水,下巴上还有个泥点呢”,男孩有些催促的口吻,略带命令式的语气。
但下一秒,神情又有点儿拘谨了起来,他将左臂伸向桌边,顺势把白色毛巾滑落在了水杯旁,又嘟囔了一句:“我的毛巾,擦脸的,你要不嫌弃把头发上和身上的水也擦擦吧”。
简夕有些感动,虽然这个男孩的长相让他不得不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但是对男孩来说他可是个实打实的陌生人;看似简单,但十分有心的照顾让简夕这两三天情绪的阴霾散了大半。除了感动,男孩的谨慎也让他有些心疼,看得出来男孩是个热心的人,可背后小小的复杂的情绪,也让他多多少少有一丝说不出来的尴尬。
简夕拿起毛巾,一个会心的笑容瞬间拉近了两个人的距离,这个动作和表情显然比简单的“谢谢”有意义;简夕没有看他,而是叠了两下毛巾,抬手去蘸额头和刘海上的雨水。
“这么大雨你跑过来干嘛啊”?男孩突然问。
“我想去买包烟”。
“买烟?这么大的雨,点得着吗”?
男孩的问题傻傻的,简夕不禁又笑了一下,“我又不站在雨里抽”。
“嘿嘿,是啊,好像是我的问题有毛病”。
“谢谢你,刚才要不是及时拽了我一把,我就危险了”。
“诶,你得谢谢自行车”,男孩言语中逗漏出一丝小得意。
“自行车”?简夕停住了手上的毛巾,疑惑的看着他。
“诺,就那个”,说着男孩向简夕身后努了努下巴,回头看去,透过木门上的玻璃正好瞧见公交车站这一侧的柱子上斜靠着一辆黑色的自行车,车座子上一个红色的套垫被雨水一透格外显眼,简夕顿时也明白了一点,今天再想骑这个车恐怕垫子是干不了了。
“那是我的自行车,我刚才其实是想冲出去把垫子拿进来的,这才碰巧拽了你一把,你说你是不是该谢谢自行车”?男孩一边说,一边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好像是在等着看他出去向自行车致谢一样。与此同时他也向后退了一步,双手胸前交叉,抓住灰绿色T恤衫的下边儿,往上一周,将湿答答的衣服脱到了双臂。简夕再回头的时候,正好看见他面对自己袒露着结实的前胸和腹肌,那泛着水光的小麦色的皮肤,有一种自然的健康感,也散发着一个男孩的青春魅力,但简夕此刻却没有一丝丝欣赏的意愿,而是急忙拿起水杯掩饰自己的慌张和尴尬。
结果还是“嘶”的一声,成功引来了男孩的注意。
“烫着了”?男孩听到声音加快了一拍动作,将脱下来的衣服甩到一旁的凳子上,又去递纸巾给他。
“没注意,有点儿热”。简夕接过纸巾,擦了擦桌子上晃出的水。
“早上进店时候烧的,想让你喝了暖暖,可能还是太烫了,等等吧”。
“嗯... ...没事儿,你赶紧穿上衣服吧,一会儿着凉了”。
“我没事儿的,不像你们城里孩子娇贵,淋这点儿雨什么毛病都没有”,他嘴上说着,手上把刚刚那团浅蓝色的布抻开了,原来是件替换的汗衫。他麻利地套在了身上,似乎小了些,把他的前胸紧紧地包裹了起来,而上面滨雪面粉四个字和一个竖着拇指的大头娃娃的图案让这幅整体人像看上去十分的滑稽;可能连他自己也感觉到了,还故意闭上一只右眼,吐了一下舌头,左手迅速地比了一个大拇指,惟妙惟肖地模仿了一下那个大头娃娃,害得简夕“扑哧”一笑,完全没有忍住。
“你吃早饭了吗”?
“没,没有”。
“正好,我也没吃,我煮个面一起吃点儿吧,我手艺不错的”。
“不了,我还得去上班呢”,说着简夕想起来伸手去摸裤兜里的手机,想看一下时间,摁了两下,没有任何反应。
“是不是刚才倒下的时候压坏了,或者进水了”?
“不知道啊,没反应”。
“给我看看”,男孩接过手机,找到充电口的位置用力甩了两下,接着说到:“估计是进水了,现在强行启动很容易烧坏的”。
然后走到账台,把自己的手机从充电器上拔下,拿来递给了简夕:“你要打电话可以先用我的”。
“不了,我也记不住电话号码,现在几点了”?
男孩看了一眼手机屏幕,回到“8:32”。
“已经这么晚了!该走了要迟到了”。简夕说着便起身准备道别,与此同时左手已经做好推门的准备动作了。
“诶,你的手机”,男孩赶紧把简夕的手机递还回去;说来也巧,二人交接的一瞬间,一个响雷在空中炸开,穿透力极强的爆裂声把两个人都吓了一跳,暴雨似乎比之前又加了码,把贴着地面的近一米左右的空间都笼上了一层水烟。
“我看你还是别着急了,现在肯定不好走,你又全身湿着,不如回头请个假,今天就在我这儿避到雨停再说吧”。
简夕看这雨势,想想他说的也有道理,而且说实话,他打心里是抵触这个天气的,尤其是在这种天气里开车;虽然这样一来会有无故旷工之嫌,但心里的理由说服自己是足够了,更何况,看着这个男孩,此刻的他即使明知这是场依赖麻醉的美梦,也情愿再多睡一会儿。
“好吧,那就麻烦你了”。
“我去煮面”。
男孩一溜烟的又钻进了小门里,不一会儿里面传出了叮叮当当的操作声。简夕又拿着纸巾在脸上身上简单地擦了擦,嗓子和舌头有些发干,双颊有种热胀胀的感觉,他试了试杯子里的水温,抿了几口,嗓子的干燥缓解些,也没在意,因为刚才倒地时右手臂在地上垫了一下,现在正开始隐隐发痛了。
“来尝尝我的手艺,香菇菠菜面,菜单上都没有的”。
简夕低头细看时,好大两碗面,白面高汤,上面码放很整齐的几支红根菠菜,五六个半朵的香菇,伴有几只十分俏皮的小虾米,配色摆盘倒不像是这个小餐馆的水准。
“怎么样”?男孩得意的问。
“看着不错”。
“闻着也香,吃着更香,快尝尝”,一如刚才那种催促的口吻,而且脸上写满了期待。
简夕挑了一筷子面,吃起来味道确实不错,既香浓又清亮,且面条软硬适中,正和简夕的口味,但闻着什么样他就不知道了,此时简夕已经感觉自己的鼻子正慢慢得被塞住,一点儿味道也闻不出来。但他依旧给了男孩一个很满足的回应,而他的这个回应就好似是个开关一样,瞬间打开了男孩狼吞虎咽的模式,在深秋的暴雨天,这碗面的确能够起到模拟幸福的作用。
两人一边吃着面,一边又开始闲聊了起来;男孩问了简夕的名字和工作,然而对简夕说的那些数据方案谈判的工作内容一头雾水,不明觉厉。又跟简夕热情地介绍起了自己,连说带讲的十分热闹。
他叫罗恒,今年20岁,比简阳还小三岁,是滨州下面一个县城里的农村孩子,自己一个人跑到省城来有大半年了,至于为什么一个人跑到城里来,原因有些出乎简夕的意料,但也是现在年轻人的一个惯常烦恼吧,父母逼婚。
同城里孩子被催婚不一样,他父母见左邻右舍亲戚朋友家差不多大的孩子都结婚了,便急急忙忙给他找了个大他四岁的女孩让他俩结婚,是实实在在的逼婚。这他当然受不了,于是借口进县城置办结婚用的东西,偷偷坐客车跑到省城来了。
家里几代人都住在那个村子里,进县城的次数都是有限的,哪能放心孩子自己跑到省城来,便派亲戚朋友有熟悉省城的帮忙来找过几回,他姐姐也来找过,可他死活不回去,父母姐姐也拗不过,只好由着他在这边生活,结婚的事儿也不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