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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三) ...

  •   我拍着手,修理完宋逸之,推门准备出去。突然,我想起最初来找宋逸之时的疑惑,我又转身望向了他。
      宋逸之依旧坐在床边,正望着我,看见我转身,慵懒微笑道:“怎么了?”
      “就是,不是要一起找郑白嘛。”我询问道:“我想问问,宋公子有什么计划?”
      宋逸之将脸瞥向另一边,不再看我,道:“没有。”
      我要忍耐……皮笑肉不笑道:“不要开玩笑了。”
      宋逸之翻身上床,迅速传来了呼噜声。
      我……我,我明天再来,我“啪”的一下,关上了门!

      第二天,我如约来到宋逸之的门前,敲门,敲了三声,依旧没有回声。在房间里待久了,我伸着懒腰,准备去院子里转转。
      我没走几步,就听着门被打开了,宋逸之的慵懒、富有磁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啊……妙妙啊,早上好啊。”
      “早上好。”我头也不会,径直一溜烟跑下了楼。仅留宋逸之一脸疑惑地站在那。
      我本不想这样。我捂脸,羞愧地在心中责骂,玥妙你个花心的人,忘记了郑白吗!我从怀中拿出玉佩,费了好久,心情才逐渐平静下来。我摸着玉佩,仔细地掂量起来。玉佩摸上去十分地温润,还带有一丝暖意,就如当初的郑白给人的感觉。
      “客官,早餐送来了。”店小二将豆浆、包子和鸡蛋一一摆放在桌面前,我点头道了声感谢。
      我拿起包子,没咬上几口。就瞅见一只摇着尾巴,吐着舌头的黑毛大狼狗从后院蹿了出来,盯着我手中的肉包。我突然想起,狗的嗅觉比人强上百倍,说不定能够通过它来寻人。我招招手,唤狗过来。狗得到了呼唤,撒着欢,摇着尾巴,跑了过来。
      我将玉佩拿出来,放在狗鼻子前,让它好歹闻上了几次,可狗没有任何离开的意图,甚至围绕着我转起了圈。尝试了几次,我便放弃了,将包子里的肉,扔了一些给它吃了起来。在狗津津有味低头吃食时,我看着它,想起了云岭中的大宝。
      宋逸之洗漱完毕后,从三楼走了下来。玄色长袍,金色花边,红色发髻,手中多了一柄水墨纸扇,很称他邪魅的气质。
      宋逸之坐在我的对面,拿起豆浆喝了一口,眉眼俱笑,嗔怪道:“妙妙,你也不等我一下。”
      我摇头,白了他一眼,一说话,什么气质都没有了。

      三番两次,都没有问到关于如何找郑白的结果。我感觉到,我很失败。为了不那么失败,我决定再问一次,这一次一定要问出或者讨论出一个结果。
      为了防止宋逸之打哈哈,我将茶杯往桌上一放,茶杯撞击在桌面上发出了声音,我瞅见了茶杯上的一小丝裂痕。用力过猛,店家不会让我赔吧。
      宋逸之吃完了豆包,望向了我,用安慰的语气,道:“狗若是妙妙喜欢,我去和店家商量就是了。”
      我疑惑了,“什么?”
      宋逸之手中拿着小肉包,逗弄着原本依偎在我脚边的狗,道:“虽说土狗是难看了些,但终归是忠心、可爱的。”他瞧向了我,道:“只是店家好歹养了这么多年,猝然让他们分开,终究是有些残忍。”
      原来他想把狗留在身边,理由还是因为我?
      我摇了摇头。心想不能接话,一接话就会跟着跑了。我径直认真地询问道:“宋公子,我现在想问的,不是狗。我是想问,我们怎样去找郑白。想必爷爷叫你跟我前来,应该是告知了的。”
      宋逸之抚摸狗的动作顿了一下,点头道:“嗯。我昨晚出去做了一番调查。发现官府的案卷上,记录了前日一遭劫匪的事。”
      我对案件不了解,没有插话,静静地听着他分析。
      “这伙劫匪,个个带着面具。据报官的人说,他们在羊肠路,劫走了一位白衣少年。”宋逸之提到“白衣少年”的时候,用探究地目光看向了我。我面色慌张,心中肯定道:“就是了,后来呢?”
      “后来,官府的人跟着去了,但并没有在羊肠道看见一人。”宋逸之目光穿过我,望向远方道:“报官的人为此,被打了一顿。官府的宗卷上,没有后续记录,便草草结案了。我觉得奇怪,昨日便去了一次羊肠道。”
      “可有发现?”
      宋逸之从袖口中抽出了一张朱黑色的牌子递给了我,道:“妙妙可知道,这位郑公子的仇家到底是谁?”
      我接过黑色牌子。黑色牌子上纹理复杂,赫然刻着一个“紫”字。我摇摇头,继而陈述道:“前几日,郑白进入云岭,是为了拜爷爷为师。爷爷没有同意,郑白便离开了。郑白不喜说话,性格安静,我虽和他在一起生活了几日,但郑白从未正真提过他的仇人是谁。只是说过,自己时间不多,那人不久终会找他。”我将怀中的玉佩递给了宋逸之,补充道:“这应该也是郑白随身的物品。”
      宋逸之接过玉佩,幽幽望向我询问道:“他送你的?”
      我坦白地摇头,低落道:“是送给帮过他的一位老爷爷的,被我……讹过来的。”
      宋逸之撇嘴叹息道:“……啊,妙妙这样做,就不乖了。”
      刹那间,羞愧染红了我的面庞,我噘嘴道:“我终归会还回去的嘛。”
      “真的?”宋逸之怀疑地望着我。
      我心中当然是不愿,但也知道没有保留的理由,垂头道:“真的。”
      宋逸之将手中玉佩递给了我,道:“想还就还吧,这块玉少说值三座城池。”
      顿时,手中的玉佩沉甸甸起来,我有些诧异,一时间,没有了不还的任何理由,可是……该还给老爷爷,还是郑白呢?我有些苦恼。
      宋逸之蹙眉,道:“如果这样的话,事情就变得十分棘手了。”
      “什么?”
      “这位郑公子的仇人,可能并非普通人。甚至郑公子本人,或许也是贵族之后。”
      我来自云岭,对阶级观念看得极淡,并不觉得棘手。
      宋逸之认真地望向我,询问道:“依我看来,妙妙不如先回云岭。找这郑公子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了。王先生信得过本人,妙妙也应该相信我。”
      看着宋逸之严肃、认真的神态。让我觉得,这个问题的选择,似乎关系重大。重大到一方关系生,一方关系死。我自诩武功高,应该无人能伤害自己,心中对宋逸之生出感激关怀之情,但念想从云岭出来时的初衷,我肯定的点头道:“宋公子,我不愿意回云岭。我愿意和你一同去。”
      宋逸之紧蹙浓眉,望着我良久,没有说话。我肯定地望着宋逸之,眼中没有任何迟疑。
      终于,宋逸之恢复了嬉皮笑脸的模样道:“去往万水千山?”
      啊?失落……原来我们离郑白这么远啊!
      我咬牙,坚定地、肯定地点头。
      宋逸之沉默了,一言不发。
      过了良久,宋逸之用手擦擦鼻尖,道:“那个啊,我想了想,郑公子的玉佩,还是我替你保管,替你还好了。”
      我会给你吗?才怪!
      我飞快地蹿上了三楼,收拾包裹,准备长久的赶路……万水千山。
      那得准备多少鞋子啊,我痴痴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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