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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寒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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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秋,我们结婚吧。”
许朗秋接过秦志送来的热可可,小心抿了一口,没有答话。
秦志也坐下,窝在温暖的懒人双座沙发里。
感受到身旁的下陷,二人的距离拉近。近到许朗秋能听到秦志有力的心跳声,眼前的狗血言情剧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了。
“秦志,我觉得我们的进度有点太快了,”许朗秋又喝了口可可,在扑面而来的香气中惬意地眯眯眼,“等你恢复记忆,你再考虑要不要结婚,和谁结婚吧。”她把“和谁”咬得重,生怕他听不清楚。
才同居一月,现在结婚谁都会觉得仓促的。
秦志指腹摩擦着手里马克杯的杯沿,耐心听许朗秋的话。
他每每觉得委屈,头就低垂着,嘴巴紧抿成一条线。许朗秋好像能看到他长出了毛茸茸的耳朵和大尾巴,俨然是一只乖乖的大型犬。
“可是我们...”
电视里少年少女的笑声很不适宜地响起,这个话题被巧妙打断。
“话说回来,”许朗秋好笑地看他皱起的英眉,用小勺搅动杯里的热可可,“你为什么喜欢我啊?”
御风娱乐公司的秦总,六个月前遭遇意外车祸,送进医院昏迷不醒。传说中不近女色的他,四个月前被娱记拍到和佳人并肩出入餐厅,二人疑似甜蜜交往。连续上报纸头版的秦总,就是许朗秋眼前这位。那个所谓佳人,是自己。
只有许朗秋和秦志的特助知道,瓜里长篇大论他们的旷世奇恋,通通是胡扯。真相是,这个英俊不凡的男人不仅失忆了,而且对在大街上闲逛的她一见钟情了......于是许朗秋成功脱离之前的吸血小公司,转入别人挤破门槛也很难进去的御风娱乐。她现在才刚起步,接了几部口碑好的剧和网综。
秦志先是没有回答,熟稔地抹去许朗秋嘴边的奶泡“小胡子”自己舔了吃掉,许朗秋小脸俏红。
“因为你温柔,漂亮,”秦志想了些形容词又觉得不大对,回味着奶泡轻盈的食感,“更重要的是你,因为是你,秋秋。”秦志笑得很憨,可惜了那张帅气的脸,许朗秋如此想。
说着秦志的大手扣住她的手。十指相牵,掌心有了不同的温度。
为了沉浸式体验的氛围,他们看电视时客厅不开大灯。屏幕上忽明忽暗的彩色光线打在秦志模糊的侧脸上,许朗秋忽然觉得,这个人离自己太遥远了。
以前的秦志,许朗秋远远看到过。那时她还在原公司,好不容易挣到一个女五的角色,大夏天的要裹着厚重大氅拍戏。某天秦志作为投资方莅临片场,他被簇拥在人群中,一身黑西装笔挺,神色不虞地训斥其中一位编导。许朗秋不小心对上他的视线,在炎热的季节偏偏感受到入骨的寒意。
是的,御风秦总雷厉风行,否则御风不可能从默默无闻的小公司一跃成为国内三大娱乐公司之首。这样的人,恢复记忆后还会是眼前任由她过家家的大狗狗吗?
似是感受到身边人的视线,秦志歪过头来询问她怎么了。眼神里写满的关切不假。这个多年来从不喜形于色的霸总,失忆后倒是把情绪都写在脸上。许朗秋摇摇头,起身去厨房。
许朗秋不知道的是,秦志仅仅在她面前积极表达情绪。
十一月,落地窗外飘雪纷飞,这幢房子安了地暖,她不穿鞋子走在地板上也没有感到不适。
秦志看她大冬天就穿个薄袜子,跟着起身,“别着凉了。”说完他转身去鞋柜找她的小兔子棉拖。找来了便蹲下身,亲自给她穿上。
许朗秋正在洗杯子,偏头看着纡尊降贵的男人,细心地帮她卷起过长至拖沓的裤腿,心里要说舍得是假的。
“知道了,我自己来就行。”
秦志对她很好,好到她要将这场恋情信以为真。
最开始,秦志的一见钟情论在许朗秋这儿就是屁话,她只是一个小明星,当即拒绝了他。后来和公司谈违约条款的那几天,许朗秋都能碰到秦志在她们公司门口等她,或是带一杯奶茶,或是捧一束鲜花。她那段日子本就心情不好,快速走过打算不理人,总是得到一个小心翼翼又温暖的微笑。
奶茶让人有短暂的愉悦感,鲜花很快就会枯萎。可是秦志好像一颗心追着许朗秋,永远不会疲倦。
秦志的特助陈非和许朗秋谈过,他们签订下协议,在秦志失去记忆的这段时间里顺着秦志的意思假扮情侣,结束后许朗秋会得到一笔不少的出场费当做补偿。彼时许朗秋已然心动,鬼使神差地签下协议。
我自私吗?许朗秋想,是的。秦志今年二十七了,秦家好歹是书香世家,长辈急切希望他找个背景好的姑娘成家。上周她还看见秦志接电话说不去相亲。然后他挂了电话向她走来,嘴上说着“我有秋秋就够了”。
现在的他有她就够了?那以后呢?身份不同,云泥之别。她贪恋着他们的小家,贪恋着他给的浪漫。许朗秋自觉自私地占有这个可怜的失了忆的男人,事实是她既害怕有一天这个梦会醒来,又害怕某一天真正溺死在蜜一样的美梦里。
“说我不能着凉,你看看你,大冬天的在室内就穿个短袖,”许朗秋掐掐他大臂上的肌肉,软弹的手感叫她轻笑几声,“你不是要工作吗?去忙吧。”她拍拍他的背。
许朗秋从特助陈非那里听说,秦志虽然失忆,忘记的却大多是人际关系,工作能力没有丝毫影响。他前段时间已经通过努力完全了对于人际关系的摸索,除了他性情大变这一显著特征,秦志还是以前的秦志。
陈非还说,现在秦总公司上下班那是笑意满面,他们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前后对比太明显一时间接受不了。许朗秋想到这里,弯弯唇角。
秦志站起有一米八多的个子,鼻子哼哼,像极了傲娇的大狗。他答应着,大手不安分地抚上许朗秋的小脸揉揉,过几秒紧张到几乎是颤抖地在她额上落下一吻。足够轻,也足够深情。他可没忘记,上次亲某人脸蛋被骂流氓后,连着一周抱都不给抱。
许朗秋被亲了额头明显愣住,嗔怪的话卡在嘴边,快速眨眼好消除害羞的感觉。他们这样就好像真的是一对普通的恋人。她暗暗想。
秦志没在意她的反应,抬手帮她整理好耳旁的碎发,垂眼看着面前人看似娇软的唇瓣陷入沉思,该怎么样才能让她察觉不到我的意图呢?
他好看的眼睛如同黑曜石,许朗秋害羞过后哪里不知道他的视线在哪里,狠捏一把他胳膊上的肉,强硬推着他回书房。
“加件外套再办公!别仗着你身体好,”许朗秋替他关门前还不忘补充一句,她真觉得自己是秦志的小保姆,闲时又是做饭又是洗衣的,“听到没?”还有很多嘱咐要交给这个工作狂总裁,至少在他找到真爱前。
许朗秋是不相信一见钟情论的。这只是失忆带来的神奇的蝴蝶效应,她无数次说服自己。
那个秦志恢复记忆后不会因为这段小时光,承认并接受她的。许朗秋默默把小心思藏好。
“听到了,秋秋。你早点休息。”直到门带上,秦志才悠悠叹口气。秋秋什么都好,就是不会依赖自己。
他不着急打开电脑,从抽屉里拿出一本封皮破旧的厚本子,本子上扣着一个小小的密码锁。封面工整标明着“日记本”三字,秦志扭到正确的密码,翻到最新的空白一页。
御风秦总有一个不为人知,甚至到高冷人设崩塌程度的小习惯,他喜欢记日记,每年拿一本笔记本用来写。小时候能每天记,大概从成年起要处理的事情增多,便是只记下每天印象最为深刻的事情。
他写下今天的日记:秋秋第七次表示不想跟我结婚。
秦志停下笔,笔墨溅到了白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