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 2 章 ...

  •   03.
      呼吸过度带来的疲劳以及疼痛随着血液的流动如同附骨之毒那般缠绕于全身,但是让人更加难以忍受的是那被毫不留情的刺穿的左眼处产生的剧痛。

      也许是因为眼睛是最为靠近大脑的器官,现在的炼狱杏寿郎已经有点神智不清了。

      但是他不能倒下,至少要将这位上弦鬼留在这个地方。

      放走一个恶鬼代表着有数十位普通人遇害,那么更加强大的十二鬼月呢?

      鬼吃的人越多越强大,一旦放猗窝座离开就意味着未来有千百名普通人命丧黄泉,这是他不能接受的。

      “杏寿郎,你可不能死啊!”

      和猗窝座那充满着执念的话语完全相反的是他再一次加强的攻击,炼狱杏寿郎觉得他几乎要支撑不住了。

      “说啊,说你想要变成鬼,只要你说了这句话就能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了。”

      炼狱杏寿郎:???!!!???
      这是脑子坏掉了吗?!

      目瞪口呆。

      迷迷糊糊之间,传入炼狱杏寿郎耳中的居然是恶鬼珍而重之的话语,这让他万分惊奇并且强烈怀疑这场战斗中自己难道伤到了耳朵或者脑袋。

      不然的话怎么会从上弦之三口中听到这样让人难以置信的话语。

      他们不是敌人吗?

      为什么这个恶鬼会祈求自己的存活?!

      难道自己那一刀砍伤的不是他的胸膛而是脑子?

      不然的话,这个鬼又怎么会精神错乱到说出想这样完全不顾忌现实状况的话?!!

      更何况如果他是认真的话,难道他就不顾及鬼王的想法吗?!!

      被上弦之三突如其来的骚、操作弄得有一些头疼的炼狱杏寿郎抬头凝视着伫立在不远处的恶鬼,这也是他遇见猗窝座以来第一次认认真真的端详着他的样貌。

      猗窝座是一个色彩缤纷的人。

      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他本人的长相虽然不是现在的主流审美但让任何一个人来看也是认可那颜值是在合格线以上的。

      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大大方方裸露出来的优秀身材以及遍布全身的暗色纹路,另外还有那浓密的如同蝴蝶一般随时都要飞舞出来的纤长睫毛。

      如果不是吃人的恶鬼的话,就算气质有那么一点凶恶也一定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炼狱杏寿郎微微甩了甩头想要把那些突然冲入脑海中的纷乱思绪丢出去。

      如果再不保持着高强度的呼吸的话,估计现在已经撑不住了。

      ——炎之呼吸·全集中状态。

      “杏寿郎。”

      “你看这些伤痕,都是你用尽全力才留下的。”

      站在不远处观察炼狱杏寿郎现状猗窝座见炼狱杏寿郎将自己的状态调整的差不多之后,猛地冲了上来,拉着炼狱杏寿郎的手抚向肩膀上那个由炎之呼吸留下了的浅浅痕迹。

      “可就算我压制自己的恢复力,这些伤现在也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等炼狱杏寿郎从猗窝座的行为中反应过来后,他像是突然被什么东西烫到了一样猛地收回了手,整个人都不自在极了。

      也许是因为变成远离人群的鬼太久了的缘故,没能看出炼狱不自在的猗窝座紧紧的抓着炼狱杏寿郎的手不放,继续开始自己的又一轮游说。

      “我没有任何问题,可是杏寿郎你呢?”
      “在我恢复了之后你却依旧处于重伤状态,内脏破碎、肋骨断裂。”
      “而且你的眼睛看不见了吧?”
      “杏寿郎啊,不要再犟了,只要变成鬼这些伤都不在话下。”

      明明从炼狱杏寿郎先前的反应中察觉出来他不可能更改自己的打算,但猗窝座还是忍不住规劝。

      因为战斗中的炼狱杏寿郎实在是太特别的,就像太阳一样熠熠生辉。

      对于鬼来说,太阳是遥不可及的。

      他想要摘下这株烈阳。

      只可惜,炼狱杏寿郎再一次拒绝了。

      他歪着头,笑得张扬:“猗窝座,我不在意所谓的强大。”

      比起着,我更注重的是我的职责:作为强者来保护所有比我弱小的人。

      而现在…随着炎之呼吸的运转,炼狱杏寿郎大声呐喊:

      “我会完成作为鬼杀队支柱的使命。“

      母亲…

      看着我吧!

      炎之呼吸·奥义——

      就在炼狱杏寿郎打算实施自己最后的秘技之时,被强烈的斗气所吸引的猗窝座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他表情狰狞,语气中却是遮掩不住的惊喜,“我没有看错,杏寿郎你是最棒的!绝对,绝对,绝对要把你变成鬼!!”

      “就这样和我永远一起吧!!!”

      玖之型·炼狱!
      破坏杀·灭式!

      04.
      没力气了。

      看着上弦三逃跑时狼狈的东躲西藏远离太阳光直射的样子,炼狱杏寿郎无力的合上了眼睛。

      真可惜呢,没能把他留下。

      “杏寿郎。”

      恍惚中,脑海中响起的是一个温柔的女声。

      “杏寿郎,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什么生来就拥有比别人更加强大的天赋?”

      那年夏天,气质清冷的黑发女子抱着年幼的炼狱杏寿郎端坐在庭院边上,神色不明的眺望远方。

      仿佛在怀念着什么。

      “因为你的血脉特殊,流传于我的血脉结合你父亲这位本土强者的血脉,就有了你们两兄弟。”

      炼狱杏寿郎:???

      通透清澈的眼睛仿佛一下子望进炼狱杏寿郎的心底,为其拂去了所有的迷茫。

      女人眼中透露着与她的气质极其不相符的神色,狂热执着到有一点扭曲,这是炼狱杏寿郎第一次见到自己母亲露出那样的神色。

      和平日里冷淡的模样完全不同。

      虽然不明白那到底是什么,但是年幼的炼狱杏寿郎将其牢牢的记在心底。

      “你们是奇迹。”母亲抱住炼狱杏寿郎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神色:“被诅咒的仙人血脉结合同样悠久的强者血脉,就有了你们这样生来就拥有着才能的奇迹。”

      谈到这些的时候,那语气似感慨、似怨恨,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样子。

      “但这并非是你们能够肆意妄为的资本。”
      “记住一句话:伤人者,人恒伤之。”
      “这份力量,你们应该用它去救助弱小者。”
      “这样的话应该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吧。”

      记忆的最后,是世界上最为温暖的怀抱,以及滴落在脸颊处的泪水。

      母亲,你所说的诅咒我到现在都没有搞懂,但能有你这样的母亲,我真的觉得很光荣。

      05.
      “师傅…”

      将意识从回忆中抽出后第一个感觉到的就是滴落在脸颊上的泪水。

      和那时候一样,冰冰凉凉的。

      很怀念啊。

      “我说谁呢?原来是甘露寺(^-^)。”奄奄一息的炼狱杏寿郎扯出一抹微笑:“这泪水可真让人心疼啊,所以不要再哭了,你可是我的继子呢。”

      等下隐的成员要来了,被别人看到哭哭啼啼样子可不好。

      “可是…”甘露寺依旧呜呜噎噎的,虽然这并非第一次见到死亡,但是天生性子柔软的她怎么也无法习惯死亡的来临。

      更何况,这是炼狱啊。

      一直开朗的笑着的;教导她呼吸法带她外出历练的;为她扫平后顾之忧的老师啊。

      可是在他出事的时候,自己却不在现场。

      但是还没有等甘露寺说出更多的歉意之时,炼狱杏寿郎就像是提前预见了那样止住了他的发言,“你不需要愧疚,要知道柱的任务本来就是对付十二鬼月,这一次只是我运气不怎么好罢了。”

      甘露寺蜜璃:老师இ௰இ !!!

      看着哭唧唧的继子,炼狱杏寿郎勉强支起身子开始交代自己的遗言,为了延长自己的寿命,炼狱杏寿郎还不顾疼痛的抗议运起了炎之呼吸。

      “在前来之前真的没有想到这就是我的终结。”炼狱杏寿郎感慨万分,“不过甘露寺啊,我这边有件事要麻烦你了。”

      炼狱杏寿郎一手捂着腰腹处的伤口,一手从甘露寺的口袋中取出一只笔,语气断断续续:“这是我记载下来的属于上玹之三猗窝座的信息,帮我带给主公。”

      本来还烦恼信息无法传递出去,结果你就来了。

      炼狱杏寿郎庆幸万分。

      “炼狱先生你不会死的!止血,就像你先前教导我的那样用呼吸法来止血啊!”甘露寺蜜璃泪流满面,却还不忘颤抖着手阻止炼狱杏寿郎浪费生命的行为。

      在她看来,就算可能性再小也是存活的机会,说不定‘隐’的成员就要带领药物支援到了呢?

      但是作为刚刚加入鬼杀队的她不知道,于普通成员行动都会有链鸦通知后备人员赶到不同,柱所对付的都不是一般的鬼,他们的行动‘隐’之部队完全跟不上。所以所有柱的行动,除非提前通知了隐又或者半途让链鸦传信,不然的话是不会有支援存在的。

      不然的话,前花柱·蝴蝶香奈惠又怎么会被击杀?

      “没事的。”

      炼狱杏寿郎笑得阳光开朗,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一个将死之人,“人终有一死,我不过是比较早便走到了终点”

      “我的继子啊,代替我成长为柱,支撑鬼杀队的未来吧。”

      “我相信你。”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