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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故人重逢 ...

  •   进来的人是此刻他们身处的白酒吧那位神秘至极的老板——余准。

      余准是个看起来很健硕的人,身材保持得很好,这么冷的天,他只穿了一套西装,看着十分单薄,但他似乎不觉得冷,连领带都没有打,痞里痞气的,很有大佬的范。

      传闻中,白酒吧的老板是个帅气多金的痴情种,为了等一个等不到的女人开了这间酒吧,甚至还在酒吧门口弄了那个女人的图案,为的就是万一哪天那个女人回来了,看到图案就知道那图案上人是她自己,知道有个人在这里等她。

      故事何其的情深不悔,何其的感人肺腑。

      这段不知道被谁脑补出来的、关于白酒吧老板与一个不知哪里来的女人的爱恨情仇,为白酒吧蒙上一层缠绵悱恻浪漫主义色彩的同时,也可以说是那些慕名而来白酒吧的人,对他们自己充满欺骗和虚伪、充斥着铜臭与贪婪的现实生活中,为自己得不到的那些东西的憧憬。

      然而现实终归是现实,再怎么憧憬,他们能得到的不过是几杯入了愁肠愁更愁的黄汤。

      余准顶着一颗半边脑壳不知道纹了个什么玩意儿的光头一出现就吸引了三个人的目光。看起来确实就如传闻一样,就是眼角掩饰不住的鱼尾纹让他看起来稍显沧桑罢了。

      祁劭看到他,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他很用力地眨眼,眨了好几次,仿佛只要他闭上眼睛再睁开,眼前的人就会换一个,看到余准其实是眼花。

      余准也注意到他,也是以一种很复杂的眼神跟他对视着。

      余准不常在酒吧出现,因此认识他的人很少,但酒吧的员工是认识的,加索尔也以为他们不认识,自觉地给他们做介绍:“这是我们的老板,余准。准哥,这两位......”

      但看到两个人之间的“眼神交流”他就自觉闭嘴了。

      余准顶着一个光头,严肃着一张脸,颇有种老僧入定的高深莫测,但一双浓眉下的眼睛却带着些内敛的锋芒。

      十多年前这个人是锋芒毕露的,但他在熟人面前笑起来的样子,两边脸颊都有个浅酒窝,看着像个傻大个,与此时的高深莫测重合在一起,一切都似乎没有变,又似乎都已经变得面目全非。

      祁劭呆愣着反应不过来,连烟头烧了手指都没顾得上,直到听见一边的加索尔那一声“准哥”才回过神来。

      以前比他高的人,现在已经比他矮了半头。平时总是游刃有余的祁劭,忽然就像个孩子做错了事似的不知所措起来,他犹豫着走近了两步,嘴唇嗫嚅了好几下都没能发出声音。

      就见余准忽然笑起来,说出一句,“好久不见,小劭。”

      他这么一笑,祁劭感觉时间一下子又回到了十多年前,他还是个初中生的时候。

      *
      祁劭的父亲早逝,母亲为了维持两人的生活,整日奔波忙碌,工作的时候已经疲于应付各种各样的人,生活中自然无暇顾及祁劭。

      于是,祁劭不负众望地长歪了。

      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就不学好,幸好他生在了九年义务教育的年代,勉勉强强也能混个中学念一下。

      然而,他并没有把心思放在读书上,读到初二已经是到了极限,每天坐在课室里不是睡觉就是跟椅子会咬他屁.股似的坐不住,叫家长叫了好几回仍不见改观,老师们对他都很无奈。最终,老师们干脆直接放弃了。

      他背着母亲跟几个校外的小青年一起混社会,而这几个小青年当中,就是以余准为首。

      余准当时对他说过一句话,“谁欺负你,你就报哥名字,哥罩着你。”

      这句话在当时的中二祁劭心里,就跟神谕一样,带给他的除了“我是有大哥罩的人”这种虚荣以外,更多的是别的。但当时他没明白是什么别的,只知道不管怎么样,反正跟着余准就对了。

      后来长大之后想想,到底是什么别的东西?大概是他那些年缺失的、来自父母长辈的关爱,让他误以为可以在余准那里得到一些他那个年纪本应享受却早已失去的东西。

      以至于他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学校,就算跟母亲决裂离家出走也要一头扎进去,跟着余准,当时他觉得这是兄弟义气。

      其实余准当年也不是不想念书,他的成绩其实很好,人很聪明,可实在是家里太穷,兄弟姐妹太多,连学杂费都交不起,作为大哥,别无他法才早早从乡下出来打工。

      然而,打工没打出什么能衣锦还乡让父母骄傲的成绩,倒是跟人打架打出了点名堂。

      当年,这一片地方比现在乱多了,附近的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就跟一日三餐那么寻常,哪天没人在门口打架反而不能下饭了。

      余准比祁劭大了六岁,当时已经是个小大人了。

      因为打架打得好,人也长得凑合,加上那个时候奇怪的风气是都不爱读书读得好的男生,偏偏喜欢这样的小混混,流行一句所谓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所以喜欢他的女孩子还挺多,都觉得这款的挺帅,天天总往他跟前凑。

      再怎么说,一点点虚荣心在男人身上也没什么大不了,余准当然也是爱那一点虚荣的,所以他挑了个会读书还好看的当自己女朋友,一时还挺风光。

      当时,大约也是在这附近的地方,开了一家夜总会,老板听说了余准,很“欣赏”他,想请他到他们夜总会当“保安”,余准觉得反正去看看也不亏,还能长点见识,就去了,带上了他们哥几个。

      没想到老板说的“保安”不是一般的保安,而是涉.黑性质的。

      但架不住老板给的报酬十分丰厚,还上来就热情地跟他称兄道弟,余准犹豫了两天还是决定留下来,连带他们哥几个也跟着留下来了。

      余准认了夜总会老板当大哥,当年的他们就是唯余准马首是瞻,什么都听他的,也一口一句“大哥”地称呼夜总会老板。

      那年祁劭十四岁,就那样跟着余准在夜总会混了两年,在他眼里,他觉得他们几个人混得挺像那么回事,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简直风光无限、风头无两。

      十三年前,祁劭十六岁。那一年,对于当时已经不再中二,却也不成熟的祁劭来说简直是灾难的一年。他甚至不愿意回想。

      某天,母亲找到祁劭告诉他,她要改嫁了,希望他能跟她一起去新的家庭,重新生活。

      祁劭当时一言不发地跑了,连一个字关于她要嫁的人是什么样的都没有问。

      尽管他叛逆,尽管他不听话,他还是母亲的儿子,这是深入骨髓的、流淌在血液里的、割不断的血缘联系。这无可否认,但他并不希望母亲跟一个不是自己父亲的人生活在一起,如果不能阻止,那么他只好选择逃避。

      他找余准,希望可以对他诉说自己的不幸,当时的他,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找余准说,但他就是这么想的。

      然而,他找了一天,到处都没能找到,都说没有见过他人。

      第二天,甚至连夜总会的老板也找不见了,有人说他跑了。

      第三天,他听到了消息,余准被抓了,说他贩.毒,还杀了人,要坐牢。

      第四天,他被不知道是谁的人弄进了部队,从此开始了他艰难困苦的十年军旅生涯。

      那之后,他对余准的事一无所知,他觉得自己的一走了之是对余准的背叛,他背叛了自己最信任的人,他没有颜面去面对余准。

      三年前,祁劭复员转业之后,曾经翻查过当年余准的案子,试图从中查出当年案件的事实。

      但当年的案宗上记录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毫无破绽,余准因为贩.毒和过失杀人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他自己也认罪。服刑八年后,因悔改表现良好提前被假释。

      即使知道他已经被释放,祁劭退伍至今也不敢找他,不敢打听他的事,更是抗拒走近这一带地方。

      昨天,他为了查案而踏进福昌街,这其实是他自己给自己找的借口,他完全可以让朱国宁和李清桂来的,但是他选择自己来。

      他对自己说:“这么多年过去了,有什么事情,就算过不去,都这么大的人了,难道还不敢面对吗?更何况将心比心,他也未必还会在这里。”

      然而,这一刻,他在这儿,猝不及防地遇见了余准,他才发现,他是害怕面对的。

      *
      “好久不见。”祁劭也笑了笑说,笑容是僵硬的。

      “十多年没见,你长高了不少啊,都比我高出这么多了。”余准像是没注意到,仍是笑盈盈的,甚至比十多年前的他还爱笑,像画上去的笑容,总是不会消失的,却显得疏离而冷漠,像自带了一层透明的保护膜,把祁劭隔绝在外,不,是把所有人都隔绝在外。

      也对,这么多年不见,再怎么亲密的感情也能淡了,夫妻一起生活十多年尚且会感情破裂,更何况是两个十多年没见面也不联系的哥们。

      余准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笑说:“多年不见,出去坐坐,喝一杯?”

      祁劭却维持不住自己脸上僵硬的笑容,只好收敛了,面无表情地说:“好。”

      “小加索帮我把这个搞定了。”出门前余准随手丢给加索尔一样东西说。

      “好的。”加索尔答应道,随即又问:“准哥今天开什么颜色的车过来?”

      “又骗酒喝,”余准语带笑意,头也没回地说:“黑色。”

      祁劭也跟在了他身后出去,出门前还不忘自己的身份,对苏宣嘱咐道:“那只手机不要再让他碰了。”见到苏宣没什么表情地点点头之后才走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故人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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