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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回 碧水青天 壹 ...

  •   陆小凤认识西门吹雪的时候他已剑术小有成就,当白衣少年背着乌鞘长剑行于江南水边小街时,总有少女娇滴滴地喊他“少侠”,但他总是理也不理,只管走自己的路。

      那时他们于南海天地第一号赌坊因缘际会相识,然后一同去当地最上等的饭馆上林春中的上房洗澡换衣。陆小凤在氤氲的热水中伸着懒腰,换上西门吹雪叫人送来的材质上好的白衣,然后二人在最好的包厢中状似无意的说过一些好似于朋友般闲聊的话,不过每每都是陆小凤一句话开头,西门吹雪几个字结尾,然后陆小凤再锲而不舍地找话说。

      “西门,我看你武功远在我之上,你是多大开始练武的?”陆小凤边说边倒酒、喝酒、夹菜、吃菜、倒酒……

      “三岁习武。”

      “三岁?三岁你才多大一点,就开始练剑了?”

      “七岁练剑。

      “那你倒是勤勉刻苦天赋异禀。”陆小凤咂么这刚刚夹过鱼羊双鲜的筷子,“我看你好像不怎么行走江湖的样子?”

      “嗯。”西门吹雪道。

      陆小凤似乎有些微醺,又或者他就是这般随意的性子,这会儿只是借着酒劲打开了话匣子。西门吹雪只见他呆愣地打量自己好一会儿,然后真心实意地问道:“西门吹雪,你为什么叫西门吹雪?这个名字有什么内涵吗?”

      西门吹雪轻轻放下酒杯,语气淡淡:“这你就要去问家父了。”

      陆小凤先是一愣,复而大笑:“蠢问题蠢问题,我自罚三杯。”

      “那总是飘飘忽忽跟着我们的那些人——是你家的?”

      “是。”他冷淡应了一声。

      “那你还真是大少爷,这么多人跟着照顾你的安危。”陆小凤吃了一口炒鲜藕,说话的语气平平淡淡,却不似他的话那般带着莫名的艳羡。

      “并非……”西门吹雪难得迟疑了一下,他看了看吃得正欢的陆小凤,确没有再说什么。

      “而且你家的名字也很好听,万梅山庄,一听就是个好地方。”陆小凤又在喝酒,“我有个朋友也很喜欢花,他之前还跟我说想要从家里搬出来造一幢百花楼,不过他家里不是很同意……”

      西门吹雪没说话,又听陆小凤道:“我发现你真的很爱白色,连赔给我的衣服都是白色的。”他说着往外窗外看了一眼,“而且你的马也是一匹白马。”

      “虽然我也见过很多穿那白色的人,但是穿得像你这么好看的却是真的没有。”

      西门吹雪也没说话,他只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觉得陆小凤这个人是真的有意思。

      穿黑衣的剑客不少,穿白衣的却不多。

      在西门吹雪之前,就更少了。倒是在他成名之后模仿他的人一天比一天多。

      剑客多穿黑色,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大多数剑客都喜欢黑色,崇拜黑色,因为它象征着悲伤,不详和死亡的同时,也同样象征着孤独,骄傲和高贵。它所象征的意思,正是一个剑客的生命。

      不仅是剑客,就连江湖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是喜穿深衣的。

      因为深衣不仅庄重,更耐脏。武林中人一天行路比武,跌爬滚打,是没有太多的心思去注意身上是否洁净的,更何况衣服颜色深些,溅上血也不那么明显。

      同时,也让整个人都不显眼起来。

      由此可见,若着一身白衣就要平白多出很多麻烦来。

      只除了西门吹雪。

      他虽然地产比不上江南花家,珠宝比不上关中阎家,也不如霍休有钱,但确实也是占地一方的庄主,庄子一年的花销就是普通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数字。

      自然不会因为衣着是否洁净而烦恼。

      更何况他杀名赫赫,已经过了很多人都想杀他一下成名于江湖的阶段。

      就算有心,也没那个胆子,就算有胆子,也不一定有机会。

      因为他一年只离开万梅山庄四次。

      因为万梅山庄从来不接待不受欢迎的客人。

      西门吹雪的白衣就像覆盖整个万梅山庄的雪。

      覆盖整个万梅山庄的雪就像他这个人。

      “对了西门。”陆小凤嚼着喷香的米饭说,“我方才赢了好多银子,这顿我请你!只是出赌坊时忘了换些散碎银子,也算囊中羞涩,这样吧,你先借我五十两银子。”

      “无妨。”西门吹雪看了看面前十几盘菜,陆小凤正往杯子里倒着果子酒,“说了请你。”

      “不用不用。”陆小凤品着酒香说,从怀里掏出那些已经有些皱皱巴巴的银票,道,“你只管借我五十两,这些拿着给你当保证。”

      西门吹雪看了看他,似乎搞不懂陆小凤这人到底在想什么,只是掏出银子放在桌上,又从那些银票最上面拿了一张,道:“这一张我替你保存,你随时都能找我取。”

      只是他手里这张银票好像不是陆小凤才从赌坊赢来的,因为银票的后面龙飞凤舞地写着一个“凤”字。

      当然就是陆小凤的凤。

      后来陆小凤也遇到过西门吹雪很多回,但是他从来没提过那张银票的事,好像完全忘了这回事,西门吹雪也从没提过,那张银票就一直被他夹在一本《诗经》里。

      陆小凤闯荡江湖的方式似乎和其他很多少年侠客不一样,但是也没有西门吹雪那么不一样。他结识西门吹雪的时候自己还是个无名之辈,西门吹雪已经算是名动天下。陆小凤曾听他说有很多人想找他比剑,但是他对陆小凤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很少与人比试了。

      这是他们第三四巧遇,巧遇的时候陆小凤正躺在碧水青天之中。他在一叶小舟上飘飘荡荡,手里端着酒坛子在喝酒。那些酒坛子虽然看起来都十分不起眼,甚至坛身上还有着干硬的泥土,但是里面装的确实是价值千金的好酒,是陆小凤刚刚从金九龄那里赢来的。

      而西门吹雪,他又在杀人。

      西门吹雪已经追了这人三天,因为这人确实是水里的一把好手,闭气的功夫十分不错。这三天里他就像一个猎人一样紧追着自己的猎物,而他的猎物也已经三天没有吃饭。

      人毕竟不是鱼,泡在水里三天一定会受不了的。

      西门吹雪等的就是他受不了的那一刻。

      陆小凤已经喝干了一坛酒。现在手里正在拨着新鲜的莲蓬,吃着清香的莲子。

      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是在是一个快乐的人,如果再有一个朋友能够一起喝酒聊天那就更神仙不过了。

      西门吹雪就是这时出现在陆小凤的视野里的,他敢说,任何人站在小舟上都不会比西门吹雪更加惹眼,因为这人在碧绿水面之上简直就像是从天而降的神祗。

      陆小凤简直要拍手叫绝,他真的没想到自己刚想找个朋友一起喝酒,老天爷就把朋友送到了他的眼前。

      他刚要喊西门吹雪,但是西门吹雪已拔剑。

      西门吹雪的第一剑刺在了水里,这对他来说本是一件奇怪的事,但是在西门吹雪的剑离开水之后,一个穿着水靠的人也从水中窜了出来。

      陆小凤挑起了眉。

      西门吹雪已经刺出了第二剑,那个刚刚从水中窜出的人又重重地落回了水里,并且永远不会再出来了。

      西门吹雪收剑回鞘,刚刚想离开,就听不远处的小舟上有一个紫衣人在冲自己摆手。

      “西门吹雪。”陆小凤招呼他,“来,我请你喝酒。”

      其实西门吹雪也很讶异于自己跟陆小凤的缘分,他们已经有缘到让西门吹雪觉得陆小凤是故意打听他的消息,然后去那里等他——但他知道不是,陆小凤不是会干这种无聊事的人。

      所以,在这种缘分下,他们成为朋友就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我刚看到你的时候还以为你约了朋友在这里切磋。”陆小凤往西门吹雪手里塞了一把他刚剥出来的莲子,想拉他坐下,又想起来他嫌脏,就脱了外衫给他铺在上面。

      不远处另一条小舟上的雪六看到这一幕十分诧异,心里觉得怪怪的但是又不知道怎么说好,只能摆摆手让雪三不要再划船了,他们最好避开一点。

      “那人就是庄主的朋友?”他悄声问雪三。

      “是。”雪三木讷的脸上却有着一双狐狸一样精明的眼睛,他点了点头,道,“陆小凤,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行走江湖两年庄主也总算交到一个朋友,福伯这下总该放心了。”

      西门吹雪看了看陆小凤的衣服,又看了看陆小凤。他也算知道这人的脾气秉性,于是也没有说什么,和他一起坐下了。

      “来来来。”陆小凤兴冲冲地递给西门吹雪一坛酒,但是还没等西门吹雪接过,他们两个就都看着酒坛上早已干涸的泥土。陆小凤刚想说让你手下的那个小兄弟拿个杯子来,西门吹雪就从他手中拿走了那坛酒。

      “船下流水清澈,什么脏了不能一洗?”西门吹雪手上一震便震开了那泥封,仰头痛饮一口,道:“好酒。”

      陆小凤手中的酒坛和他撞了一下,一口饮毕,道:“自然是好酒,还是不要钱的好酒。”

      西门吹雪这会儿嚼着陆小凤给他的新鲜莲子,跟他在徐徐暖风中说着闲话。

      “我还未如江湖就已经听说过你的名字。”陆小凤端着酒杯,他眨了眨眼打量着西门吹雪,“很多人都说你是江湖上三百年一遇的天才,说你七岁练剑,七年有成,至今未逢敌手。”

      “我已很久未曾与人比试。”西门吹雪道,“因为我现在只会杀人的剑法,而杀人的剑法是无法与人切磋比试的。”

      西门吹雪忽然发现他与陆小凤遇到之后总要喝酒,陆小凤的人生中似乎总是离不开酒,但是他却真的很少喝醉。

      起码西门吹雪也与他喝了很多顿酒了,但是却从未看他醉过。

      “你为什么如此嗜酒。”西门吹雪忍不住问道,“太多的酒并不会对你有什么好处。”

      陆小凤嚼着莲子,满口清香,道:“起码我还没感觉道什么坏处。喝酒能让我快乐,而对我来说,世界上似乎没有什么比快乐更重要的事情了。”他顿了顿,道:“何况浪子离不开酒的。”

      “你真是个浪子?”西门吹雪问道。

      “或许是吧。”陆小凤笑道,“我十七岁那年遇到了一件让我几乎跳河的伤心事,但是我没有去跳河,之后就变成了个浪子。”

      西门吹雪和他碰了下坛,没有问什么。

      陆小凤也没有再说什么,在那难以形容长度的时间中,他们一直在碰坛和喝酒。

      直到陆小凤说:“西门吹雪,你要不要和我试试?”

      “试什么?”西门吹雪不解。

      陆小凤朝他伸出两根手指,道:“试试你的剑,试试我的灵犀一指。”

      “刀剑无眼。”西门吹雪道,“我虽然很想和你比试一番,见识见识独一无二的灵犀一指,但我并不想伤到我的朋友。”

      “我也不想。”陆小凤道,“虽然陆小凤又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但是陆小凤的手指却没有眼睛。”

      西门吹雪看着陆小凤的手,最终缓缓道:“好。”

      “我也会一些剑法,不知道能不能在你手上过上几招。”陆小凤将酒坛放下,拍了拍手站起来,“不过我不用剑,刀剑冰冷,恐伤了情谊。”

      “那你用什么?”西门吹雪已在水中洗净了手。

      “就用柳树的枝桠。”陆小凤腾空飞起,一瞬就到了岸边的垂柳下。

      陆小凤真的折下了柳树的一段枝桠,而西门吹雪真的和他比起剑来。

      陆小凤是并不是会些剑法,他的剑法自成一派,收放自如,起合大方,柳枝打在西门吹雪的剑鞘上,声势并不比两个剑客对决差到哪里。

      西门吹雪凝眸看着陆小凤,直到第十二剑的时候,他才看出陆小凤剑法中的破绽——其实也并不是破绽,似乎陆小凤对那剑法只会到这里。

      因为他在西门吹雪攻来的时候,抬手拔下了他的剑鞘。

      “我在剑法上才疏学浅,但是这两根手指却是天下接过不少高手的兵器。”陆小凤笑道,“西门吹雪,你若是不认真对待我的灵犀一指,我怕你会后悔一辈子。”

      西门吹雪当然会认真对待。

      他在对决时从不轻敌,也从不自傲,何况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剑客,而是拥有灵犀一指的陆小凤。

      他攻出一剑。

      杀人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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