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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非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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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次,这次在学校图书馆见面,已经是九月下旬。经过三次拒绝,我发现我有点难以忘却有人陪的日子。这次聊天聊到一个相同专业的,就在还有点微风的傍晚,他突然出现我面前。刚刚大二,一双蓝色拖鞋,一条灰色超短裤,一件看起来穿了很长时间的浅绿色T恤,戴着眼镜,短发,还有个书包,说是刚上完自习。
“是你吧。”
“哦。你就是李庄?”我看着他的眼睛,比我高了十多公分。
“你本科也在这里吧?”
“对啊。你呢?”
“我从四川大学过来,交流一年。”
他看起来阳光,笑起来有点傻,说话慢条斯理。
“要转转校园吗?”
“换个地方吧。我自己转了很多次了。你本科在这,附近好玩的地方一定熟。”
“出学校西门,再往西走有绿柳公园。”
绿柳公园还是一如既往的人多,散步的人各不影响,但是作为学生,我们往往有只是过客的感觉。
“你第一志愿就是文学吗?”
“不是,我选的法学,然后调剂到了文学。但是我也不讨厌文学。我是北方人,觉得四川同学都挺有趣的。”
“和北方人有什么不同?”
“我的五个室友中,川大的时候,我们五个人都喜欢虐猫。恰好有一个人喜欢养猫。”
“这不是有趣的意思吧?”
“好像有点不厚道,但也对猫没有生命危险了。”
“那你另一个同学就让你们几个胡作非为?”
“他自己也知道我们几个的嗜好。不过他也有不在宿舍的时候。猫就躲在凳子和书桌地下,我们就用扫把把猫弄出来。猫也会反抗,我就被抓过。然后我们就会用脚踩,其中两个人按住猫的四条腿,剩下的人就上脚。”
“我如果遇到你这样的舍友,也不知道怎么办。那个养猫的肯定也是‘知法犯法’吧,所以他也没法投诉你们。”
他点起一支烟。“你什么时候会抽烟的?”
“高中,那时候太无聊了。这个公园的角落幽静啊!”
“有石头,还有柳树。”
他从地上拿起一块石头,掀起T恤,露出胸腹,对我直接说:“可以用这个石头在我身上划吗?”
“啊?这是干什么?”
“我喜欢被伤害,尤其是在公园里,自然环境下。”
“不理解。”
“这种疼痛感能让我更清醒。”
“简直胡说八道。”我转身就要离开。
李庄也不说话,背着书包在我身后一直跟着我;不过他一直拿着手机,打字给我发消息,我虽然没看,但是能听到信息接收提示音。到了我宿舍门口,他望着我走进门,没法跟进来。
发的消息不外乎是说这种能给感情增加神秘因素,如果我尝试,我也会体验到前所未有的□□热情。接着几天,他一直给我“普及”此类各种知识。绳子的各种系法、人吃的食物会与尿液的味道直接相关……当然我对这些阅后便删掉,个体的独特喜好本身没有善恶之分。直到有一天他要约我去打羽毛球。
“你之前有没有专门学过?”
“我爷爷教过我。”
他运动起来还像那么回事,热身运动十分舒展,四肢虽然瘦弱,但却显得灵活,两只明显大于他号码的运动鞋也显得具有很强的站立感。虽然我学过系统的课程,但是拼杀起来,由于身高的差距,有些球到了十几回合后我只能勉强奔走。但是在运动休息时,他再次提出用球拍打他的建议,于是我没有说话便离开了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