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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孤星 ...


  •   那个田文秀上辈子没少做坏事,书中也对此有过很多描述。

      何雪卿细细想了一会儿,却觉得原主这一次的落水说不定也是田文秀做的。

      上辈子,田文秀可能想就此害了原主,一了百了,却没想到她还是被救了,所以后续才会又捅破她躲起来的事情,想要她嫁给傻子,扯断她和宁致远的关系,结果没想到最后却导致原主受伤,宁致远又恰好赶回来,直接把人给娶了,她彻底没了机会。

      这辈子,她故技重施让原主落水,等到裴云松救了她后,故意在生产队散播流言,挑弄关系,等到合适的时候再添一把火,势必让原主和裴云松直接说不清。

      再然后,就可以利用原主家里面逼她嫁给傻子的事情算计她,让她和裴云松结婚,既当了好人,也斩断了威胁。

      何雪卿敢打赌,田文秀一定没有和裴云松说实话。

      -
      大致理清楚这些东西后,何雪卿的大脑已经不怎么疼了。

      她睁开眼,入眼是一片瓦兰的天空,很干净。
      偶尔还能见到鸟儿扑扇翅膀飞过。

      路边过冬的树抽出了新叶,绿油油的,满目都是春天的气息。

      何雪卿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管这里是不是小说世界,她是不是女配,至少她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

      扭头,余光瞟到前面赶着牛车的男人的身影。

      说起来,这个男人也很有倒霉。

      刚出生,母亲就大出血去世。
      八岁那年,父亲下河挖藕芽的时候又被淹死。

      那个年代,封建迷信还是主流,尤其在平均文化程度不高甚至基本上没有读书人的乡下。

      裴云松的继母当时正怀着孕,结果好端端死了男人,本就看他不顺眼,便整天骂他是个克星,先克死娘又克死爹,谁跟他在一起谁倒霉。

      很快,这个说法就传了出去。

      当时的老裴家还没有分家,都在一个锅里面吃饭。
      裴云松的两个伯父伯母也都觉得他不吉利,就嚷嚷着要分家

      他们不愿意和裴云松一起过,裴云松的继母就更不可能答应,直接拿了家里面的东西,大摇大摆的带着肚子改嫁了。

      老裴家为了这事儿闹腾了好一阵子,最终还是分了家,裴云松被丢给爷奶。

      他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叫裴春红,一个叫裴春月。
      两人一个大他七岁,一个大他四岁。

      当年,相信裴云松是克星的不止他的两个伯父,还有他这两个姐姐。

      继母改嫁,裴春红和裴春月硬是跟着继母走了,后来更是改了姓,现在叫韩春红和韩春月。

      这两姐妹自那之后,好像就没和这边联系过。

      至于裴云松,就这么顶着克星的名号和两位老人生活在一起。

      头几年,日子勉强还可以。
      后来,因为大1跃1进放卫星的关系,日子一下子就变差了。

      两位老人没挺过那个困难的时候。

      有关裴云松是克星的名号再次被提及,那时候的他,几乎人人喊打,别人看他一眼都觉得要倒霉。

      后来裴云松安葬了两位老人,在家待到满十六岁就当兵去了。

      一走就是八年。

      八年后,也就是一九七二年。
      裴云松退伍回家,既没有被政府安排工作,身上也一贫如洗,一点也不像是在部队干出点成绩的模样。

      很多人都在猜测他其实是犯了事儿被赶出部队,要么就没有真的当兵,在外面瞎混,裴云松也没有解释过。

      每天就老老实实地干活、上工,不怎么说话,也不怎么和其他人交流。

      说实话,他救了原主,完全是出于好心,却不想给自己招惹了这么大一个麻烦。

      这本小说里面,可以说唯独他是被意外牵扯进来的。

      后期,原主因为搅合到田文秀和宁致远之间的感情,最后落的身败名裂,还是这个男人帮了她一把。

      何雪卿想了想,从牛车上爬起来,盯着男人的背影喊了一声,“裴云松。”

      裴云松停下牛车,回头,“醒了。”

      何雪卿看着男人的眉眼。
      书中描述他冷眉利眼、皮肤黝黑,左边眉骨上有一道疤痕一直到眼角,给本就看起来很凶的他又增添了几分戾气,便是不爱说话,常人看着也总先害怕两分。

      何雪卿倒是觉得前半部分描述还挺正常的,就是后面半部分,她没觉得有什么让人害怕的。
      从原主的记忆还有那本书的剧情来看,这个男人都不是个坏人。

      何雪卿点头算是回应裴云松上一个问题,然后又道:“我这是怎么了?”
      她明知故问。

      裴云松:“晕倒了。”

      何雪卿:“那我们现在去哪儿?医院吗?”

      裴云松:“嗯。”

      何雪卿想了想,虽然这个时候的医疗技术不发达,但是她贸然穿过来,检查一下也未尝不可。

      不过她在婚礼现场晕倒,联想到这个男人的名声,现在不知道生产队该怎么传了。

      有心想问,又怕戳到这人伤口,何雪卿干脆闭嘴。
      说实话,一觉醒来多了个便宜老公,她自己也还懵着呢。

      见何雪卿没什么继续要说的,裴云松又转身继续赶车。

      -
      到了医院,何雪卿才知道自己之前想多了。
      这个时候的医疗技术不是不好,是非常不好。
      尤其还是不发达的小县城,连后世的卫生所都比不了。

      反正何雪卿怎么进去的怎么出来,医生就说了一句,有点贫血,又给开了条子,说是可以凭条子去供销社买红糖和鸡蛋。

      何雪卿:“……”

      何雪卿就和裴云松去供销社买了红糖和鸡蛋,然后往回走。

      一路无话。

      回到生产队的时候,天黑不见五指。

      何雪卿不习惯这种环境,下车的时候,还被绊了一下,差点摔倒。

      细腰被一双宽厚的大掌按住,确定她站稳了,裴云松的声音才响起来,“站着别动,我去找灯。”

      何雪卿点头,“好。”

      她听见裴云松的脚步声渐远,听到他开门的声音,没多久,眼前就出现了一束光。

      何雪卿眯了一下眼睛,顺着光源过去,裴云松的身影一步步走进,在她面前站定。

      他垂眼看她,没吭声,何雪卿总觉得他在说:“走。”

      何雪卿忽然明白为什么这里的人都有些怕他了。

      他的个子很高,脸部线条冷硬,加上那一道看起来更凶狠的疤痕,盯着你不说话的模样,还真是让一般人见了有些不知所措。

      何雪卿跟着裴云松进屋。

      他关掉手电筒,换了煤油灯,然后去了厨房。

      一会儿后,他又重新出来,拿了两个馒头和一碗汤放在她的面前,“吃吧。”

      何雪卿抬头看向裴云松,他已经走了。

      从穿过来到现在,何雪卿确实没吃到东西,现在闻到食物的味道,肚子立马咕咕叫了起来。

      她捧着碗喝了口汤,入口并没有她想象中的好味道。
      寡淡甚至还有些腥气。

      但她仍旧觉得很好吃。
      因为自从她病情恶化之后,她已经很久没有尝过食物的味道了。

      她又揪了一点馒头在嘴里慢慢嚼着,感受面粉的清甜。

      细品慢咽,直到裴云松再次从厨房出来,她一个馒头才吃了一半,碗里面还有大半碗汤。

      这个时代的碗都是那种特别大的粗瓷,一碗能盛后世好几碗。

      便是原主这个土生土长的小姑娘都吃不下这么多,更别说穿越过来的何雪卿了。

      她喊了裴云松一声,“你吃过了吗?这些,我吃不下。”

      她指了指剩下的一个半馒头,“这些都是干净的,我没有咬过。”

      裴云松看了何雪卿一眼,眼神落在那半个馒头上一瞬,又收回,“医生说你贫血。”

      何雪卿摇头,“那也吃不下。”

      裴云松就把馒头又拿到厨房,何雪卿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吃饭。

      然后,何雪卿就看他他拿了木盆去厨房端了热水出去。

      何雪卿一直盯着裴云松看,直到屋里面的火光不足以让她看清楚他的背影,她才收回目光。

      捧着碗喝了口汤,何雪卿忽地感受到几分茫然。

      穿越到这里,拥有一副健康的身体,一开始她是很开心的。
      但现在安静下来,想着这个时代的一些事情以及书中的剧情,她又有些发愣。

      还有就是裴云松。

      以后,恐怕就要以何雪青的身份和这个男人在一起生活了。
      现在这个时代,结了婚想要离,是不可能也不容易实现的。

      不过名字她都用惯了,以后要不找个机会改了吧。

      如是想着,裴云松进门的时候就看见她捧着碗发愣的模样。
      他脚步顿了一下,以为她还在因为不得不和他结婚的事情而难受。

      事实上,他也没有结婚的打算。
      娶她已经是意外,他从小到大都没有和女人相处的经验,更别提安慰人。

      更何况他还答应等到以后有机会就离婚,她要是一直这样,他也没有办法。

      裴云松放下盆,路过的时候对何雪卿道:“厨房有热水,干净的毛巾在床上,你自己拿,你吃完了碗放着,我明天洗。”

      何雪卿下意识抬头,就看见裴云松已经走到了卧室。

      这个时候的房间除了大门和院门,其他的例如厨房、卧室之类的都没有装门。

      大敞的门口让何雪卿很清楚地看清了裴云松的举动。

      他用两条大板凳架起一个破旧的门板,然后摊上一床军绿色的床单,就躺下了。

      很明显是分开睡的意思。

      何雪卿收回眼神,快速喝掉碗里面的汤,去厨房的时候顺手把碗洗了,这才打了热水洗漱。

      进屋后,何雪卿又忍不住看了裴云松一眼,他闭着眼,笔直地躺在那个破旧的门板上,腿还长出来一节,悬空着。

      三月,天气可以说是最不正常的时候。

      有时候热起来,白天的温度能高到二十七八度,但晚上也只有十几度,甚至冷的时候,就只有几度。

      就这么睡,不冷吗?

      况且,她还抢了他的床、他的被褥。

      何雪卿挠了挠眉毛,试探着问道:“裴云松,你睡着了吗?”

      裴云松一开始没吭声,过了几秒,他才睁眼,扫向何雪卿。

      昏暗的火光下,衬得他的眼珠漆黑,深不见底,又不吭声,冷不丁看上去,还真有些吓人。

      何雪卿道:“你这样睡觉,晚上会冷的。”

      裴云松收回眼神,“不会。”

      何雪卿:“……”

      算了,不会就不会吧。

      她脱了外衣躺下,瞬间就被干净中带了一点点皂角的味道包围了。

      何雪卿仔细嗅了嗅被子,好像还有阳光的味道,确实像刚刚洗过。

      不仅如此,何雪卿白天的时候就注意到裴云松身上的衣裳虽然破旧,但是都很干净,就连指甲缝里面也干干净净的。

      刚才进房,她也发现那里也收拾的利利索索的。

      他当过兵,大概是部队里面带出来的习惯。

      何雪卿倒觉得这样的话,至少在卫生方面,他们不会有什么冲突。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何雪卿渐渐睡着了。

      边上,躺在门板上的裴云松睁开眼往她的方向扫了一眼,又重新闭上。

      第二天一早,何雪卿醒过来的时候,还有些不知今夕何夕。

      直到她看见外面灰暗的天色和淅淅沥沥的小雨以及眼前落后的环境,才想起来就在昨天,她穿书了。

      有了一副健康的身体和已婚的身份。

      她起身,走到外面。
      屋里很安静,裴云松不在。

      她去厨房,锅里面有热水,另外一个则放着她昨晚剩下的那一个半馒头。
      热的。

      何雪卿先打水洗了把脸,想刷牙的时候才想起来自己的东西都没有搬过来,还在知青点。
      包括牙刷。

      她和昨晚一样用水漱了漱口,双手捧着嘴哈气闻了闻,觉得没什么太重的异味后,才出门。

      她要去知青点搬东西过来。

      刚走到大门口,裴云松从外面回来了。

      两人四目相对,裴云松没有说话的迹象。

      于是,她只能道:“我去一趟知青点拿我的东西。”

      裴云松点头。

      何雪卿想了想又道:“你能和我一起去吗,下雨了,我的被褥、衣裳、还有口粮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我一趟搬不过来。”

      裴云松这才停下来。

      真难得,依旧不说话。

      何雪卿和他一起冒着细雨往知青点走。

      因为之前的那一出,现在下雨基本不上工。

      路上有人看见他们,都会以一种特别的眼神盯着他们看。
      或者说是看何雪卿。

      何雪卿觉得他们在说:
      咦,这个可怜的女知青居然没有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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