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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疯子发疯 ...

  •   出乎意料的是,陆雪殊神情愈冷,远比湖上冻结的冰层还要寒冽,倒像是比她更生气似的。

      应止玥就纳闷了,她都没生气,他有什么好生气的?

      倒是旁边的女郎,或者说金翎花庄的副庄主急忙开了口:“是我误会了,我原以为你们是真的姑侄,没想到是……没想到是这样的关系,都是我不好。”

      副庄主垂头丧气,脸色因羞恼涨出红意,显然是不好意思极了。

      能让大小姐都觉得漂亮的人,自然是俊俏好看的。
      陆雪殊的身材、五官本就无可挑剔,更兼他最近杀人颇多,那点煞气反把他刻意伪饰成无害的神情驱散开,露出点肃寒的微冷,却并不明显,只是锐利的殊丽气息。

      ——反而更为勾人。

      应止玥说他是狐狸犬,当然是非常有依据的。

      可这样气息冷冽的少年,却在倾身照顾大小姐时,举止温柔妥帖,嗓音也像是翎羽勾挑而过,副庄主会动些心思也不算什么奇怪的事情。

      应止玥在不打算作死的时候,从外表上看,还是极为温柔有礼的,副庄主便留了信笺,想拜托心仪对象的“姑姑”替自己撮合一下。

      但应止玥当时因心情不虞,出来散步,没有看到那张信笺,反而是陆雪殊提回一小箱花钿后,久不见她回,又见到了那张信笺,反而生出误会,这才闹出一桩乌龙。

      “原来是这样。”应止玥看了眼陆雪殊,难以控制地露出点微讶的神色,“你在想什么?我即便想死,也不会随便把你推给别人的。”

      这样既不尊重副庄主,也不尊重陆雪殊。

      何况,她既然喜欢他,怎么会专门把他往外推?

      大小姐生来就自私,即便死了不会再与活人计较,也是贪婪地希望心悦之人能一直喜欢她的。

      更别提……
      应止玥目光在他颈上的红痣轻轻扫过,没再多语。

      狐狸犬却又来牵她的手,大概是心情大落大起,也没余裕再在旁人面前和她避嫌,将她裙上一枚枯叶拾了,又来握她的手,“待会儿姑姑挑一只花钿,还让我给你贴好不好?”

      他声音和缓,可扣住她掌心的手却紧绷,手背上的青筋线条都历历可数,凉得厉害。

      ——这副场景,简直不能用热恋期来形容了。

      旁边的副庄主又是尴尬,又是脸热,慌忙打趣道:“乱世不易,但是因庄主有厉害的手段,我们这庄子还算是安全。虽说庄主现在外出有事,但请两位放心,我们这儿没有什么贼人宵小。你们不必伪装成姑侄,依然可以按照以前的称呼称呼彼此。”

      “多谢副庄主好意。”应止玥被他握得生疼,把手抽开,嫌弃地推开他,这才轻柔道,“可在尸潮之前,他也是唤我姑姑的。”

      副庄主愕然地张大嘴:“抱歉,原是我误会了,你们竟是真的姑侄,那——”

      后面的话戛然而止。

      大概是遇到的事情太多,应止玥心中也生出点戾气,世俗礼法忽然就如天边的云一样轻飘飘地淡去,她恬静的笑容更温柔一分,“姑侄又如何呢?”

      她心知陆雪殊不是国公府的世子,可此刻反冒出怪异的叛逆心,野火一般升腾起来。

      “你们——”副庄主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移动,早已不再感到之前的心动和害羞。她的嘴唇微颤,和当初的李夏延一样,难以抑制心中的惊吓。

      副庄主脸色煞白,“你们俩简直是疯子!”

      应止玥笑靥如蜜,裙袂被风微微吹起,极妥帖优雅的大小姐模样,“多谢副庄主的赞许。”

      -

      他手指微凉,从她眉间撤开的时候,仍有些寒意暂存于额间。

      半垂的金粉落在翠色的翅上,寥落的一点儿雪光穿透细妙的花钿,轻盈似烟,下一刻便要振翅飞入香炉煨出的烟气里。

      “喜欢吗?”陆雪殊看向镜中人。

      应止玥轻轻瞥了一眼,随意地点点头,不介意他伸手拂去无意中沾在头发上的一簇金粉。

      过了良久,就在应止玥要推开他站起来的时候,冷不防听他轻轻问:“……所以,怎么会提出那种问题呢?”

      那种问题。

      ——哪种问题?

      应止玥回忆了一会儿,才想起来那句“怎么回事,陆雪殊,你这就移情别恋了?”

      她无奈地瞪他一眼,耐心道:“当时没意识到这是乌龙,因为惊讶才说出口的,现在误会不是解开了吗?我知道你还是喜欢我的。”

      可陆雪殊似乎不这么觉得,铜镜上映出的眼眸澄净似湖,却因为镜子的质地,有种朦胧的晦涩感,“难道姑姑觉得我会在未来某一天变心吗?”

      她反驳道:“那只是下意识说的。”

      “下意识——”
      陆雪殊低低地笑了一声,“果然如此。”

      应止玥一时语塞,她本就是敏感多思的大小姐,但还从来没见到过比她还更爱咬文嚼字的人!

      再说了,即便她说了“这就”,就算她确实是这么想的,也不能说是错吧。

      谁又能预料到未来呢?

      不过金翎花庄里面并没有僵尸,应止玥也不想打破两人融洽的气氛,便敷衍地侧过头亲下他的脸,语气轻快,“你当然会永远喜欢我,永远伺候我,永远让我做大小姐的。”

      她一连用了三个永远,自己也觉得这样很好笑似的,不禁笑了起来,轻柔碰一下他的唇角,“这样可以了吗,陆雪殊?”

      陆雪殊睫毛低垂,像是收拢了翅膀的蝶,那点儿灰暗的影子静静栖息在她身上。

      美人身姿纤弱,因为并不相信自己所说的话,露出的笑容也是浅淡的,下一秒就可以随着额间的花钿一同消融在香雾里。

      香炉吐露的味道芬芳,陆雪殊却闭上了眼睛。

      他缓慢地从背后拥住她,吐出的声气沉沉,仿佛这样便可以让怀中的身体再重一分似的。

      “大小姐,你要怎样才肯活下去呢?”

      -
      应止玥下山的路上,神情恹恹的,“客栈没什么意思,你随意找个风景好些的地方吧。”

      她没准备从马车上下去,让陆雪殊去收拾她摆了整整十来辆马车的行李,自己则随意地透过车窗向外望去。

      佳怡一家还在原地,只是没见到她和她娘亲。佳怡大哥受伤的手指裹上了草药,小弟剥好了玉米,分给他一半。

      一家其乐融融,兄友弟恭,虽然是在乱世,也是难得的温馨时刻。

      大小姐懒得多看,刚想收回视线,忽然听到佳怡爹嘟囔了一句:“这饥肉坊也太抠门了,好端端的娘俩,居然连十五两都换不到。”

      她的视线骤然一凝,昨日听到的闲言碎语忽然浮现在脑海中。

      佳怡大哥察觉到什么,示意父亲住嘴,直直看过来,露出个温和的微笑,“原来是大小姐回来了。”

      然而,应止玥并没有回应他,而是将目光投向客栈外的小路上,那里有一个摆着字画摊的书生,正懒散地躺在那里。
      正巧,陆雪殊已经将行李收拾停当,持着刚出炉的午餐走了过来。
      应止玥拿起装有包子的油纸袋,轻盈地跳下马车,径直走向那个书生。

      书生颇为惊喜地看她走过来,眼神荡了荡,“大小姐可是看上了在下的哪幅字画?”

      应止玥将包子往他面前一递,他眼睛瞬间转不动了。

      她懒得再多废话,表示要用包子交换饥肉坊的信息。

      “当然可以。”书生的眼睛向佳怡大哥那边瞟了一下,然后嘿嘿笑了起来,迅速抢走了包子,开始狼吞虎咽:“不过大小姐是想知道什么坊啊?胭脂坊?笔柔坊?想要写什么信笺的话,在下也可以代劳的。”

      应止玥接过陆雪殊递来的手帕,轻轻擦拭了一下手。

      “我耐性不佳,如果你再多嘴的话,就只好把你做成包子馅料了。”美人眉宇间带着一丝清愁,看上去柔弱无比。

      但书生却像是筛糠一样颤抖,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他所有的小心思都消失得干干净净,“没问题,在下这就把饥肉坊的一切都告知您。”

      饥肉坊,坊如其名,就是贩卖..肉食的嘛。

      尸潮来临之前,坊主卖的是猪、牛、鸡、鸭,普通的肉食该有的都有,有些顾客口味比较猎奇,偶尔也会进点猴脑、穿山甲、狐狸之类的野味供他们尝鲜。

      至于僵尸大批进攻之后,以前随处可见的米、面粮食都成了稀罕物,更不用说鸡鸭鹅狗了。

      但是饥肉坊还是开得红红火火,毕竟鸡鸭鹅狗卖完了,还有家里养了多年的老狗,墙角缩着的耗子,还有不需要再去磨盘上磨粮食的驴。

      这些全都卖光了——

      不是还有人嘛。

      由于压力过大,吃不到饭,饿得颧骨凹陷,只好典卖妻儿换钱,才能勉强维持生活。

      至于妻子愿不愿意——

      这根本不重要吧!当时本来就是花了整整三斗米的奢豪聘礼,才买进来一个给自己洗衣做饭的妻子。现在世道不易,生活艰辛,当然也要把妻子再卖出去啦。

      这也是不得已的办法,毕竟家中其他的物件、家畜都已经变卖光了,相信贤惠善良的妻子一定能理解丈夫的苦楚的。

      至于女儿——

      本来也是赔钱货,那句俗话怎么说的来着?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在太平盛世,或许还有人愿意支付彩礼来娶她们,但现在,生计已经成了首要问题,根本没有人愿意再娶妻。

      再说了,没有爹,哪来的女儿?把女儿卖出去换点钱,供家中的男丁生活下去,这是每个女孩应尽的孝道。

      马车外,书生一边嘬着手指,似乎还能尝到包子油润的香气,一边嘟囔道:“这个,世道不好嘛。就像我,小时候也进过学堂读书,如果不是实在过不下去,也不会卖妻鬻子的。”

      他还小小地卖弄了一下才华,“大小姐,你说呢?”

      应止玥看他一眼,“你说得对。”

      书生目露惊艳,结结巴巴地说:“要、要是大小姐感觉好奇,在下可以为你带路。”

      应止玥瞥了他一眼,唇角微弯,“那就麻烦你了。”

      -

      僵尸过境带来的副作用之一,就是饥荒。灰蒙蒙的阴霾笼罩着整条街道,每个行人都没精打采,比僵尸更像是行尸走肉。然而,有一家肉铺却显得异常红红火火。

      饥肉坊位于街道的中心,巍然矗立在石板街道的拐角处。

      招牌鲜红如血,由古老的柳木招牌雕刻而成,上面还镶嵌着金色的装饰。招牌下挂着一个巨大的猪头标志,栩栩如生,仿佛随时要跃动而出。铺面外墙被粉红色的灯笼装饰,夜幕降临时,点亮了整条街道。

      肉铺内的柜台上摆放着各种新鲜的肉类,肋条、腩肉一应俱全。这些肉块都鲜红欲滴,切割整齐,展现出诱人的香气。

      回头客们络绎不绝,纷纷走进肉铺,挑选各种肉类,有些人甚至要求特制的调味品和腌制品,不时有伙计引着人走向后厨,为他们拿出特殊定制的肉类。

      尽管饥荒肆虐,但这家肉铺似乎总能保持货源充足,每个人都能买到新鲜美味的食物。

      应止玥下了马车,也没顾路人对她打量探索的目光,直接走进了饥肉坊。

      似乎有人向她说了些什么,但是她没听,不做人后她的视力变得极佳,一双眼睛在店铺中逡巡一下,很快锁定了一个掉在角落的荷包。
      ——荷包的正面呈现出一个可爱的小老虎形象,绣花细致入微,从金色的眼睛到黑色的条纹都清晰可辨。小老虎张开嘴巴,露出尖锐的虎齿,仿佛随时可以发出可怕的咆哮。

      唯有一点可惜的是,老虎的牙齿只绣了一半,没有绣完。

      应止玥闭了闭目,重新问:“什么?”

      “我让你自己站在秤上,一斤换一钱三分,到手的价格会随年龄和肉质波动。”

      屠夫站在肉铺的后台,面前摆放着一块巨大的切肉台。这块台面铺着厚实的木质切割板,已经被鲜血染红,显得格外厚重。戴着宽大围裙的屠夫,双手操刀如舞,熟练地剁着新鲜的肉块。

      刀光闪烁,肉块随之被切成各种形状和大小。每一刀都准确无误,切出的肉片鲜红诱人。

      但是没有人会认错,切肉台上的是个女人。

      身形干瘪,肚子却因为水肿隆起,屠夫的手法娴熟,一刀一刀地切割,仿佛是在塑造一件艺术品。

      鲜血和肉汁溅在切割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屠夫发现她还没站在秤上,不耐烦道:“站秤上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听不懂吗?你夫君和你爹都是怎么教你的?别想着用沾水的衣服骗重量,你们这种小伎俩我见的多了,赶紧脱光了站上头去,一会儿还有别的人等着呢。”

      外面的顾客看不到肉铺里面的场景,笑着道:“别生气嘛,实在气不过,你一会儿先别砍她的头,从腿开始剁不就行了?”

      “老屠的功夫还是这么到家,一丝肉都没有浪费。”又有老主顾笑着称赞他,“这女人年纪不到三十对吧?难得有这么年轻的,给我来两斤下水。”

      顾客们争先恐后地选择自己喜欢的肉品,有些人在等待着烹饪建议,而另一些人则在交流着家常。

      切肉台旁边的女人头颅双眼未合,空洞地盯着他们。整个场景充满了欢声笑语和交流声,形成一种友好热闹的氛围。

      多么荒谬,而又有趣的场景啊。

      应止玥觉得有趣,受到这热闹的场景影响,也和气地问:“女人肉好吃吗?”

      “当然好——你这婆娘问这么多干什么?”
      就在应止玥从乾坤囊中取出一个瓷瓶的时候,手腕忽然被握住。

      她转过头去,神情是一种堪称奇怪的轻柔,“怎么了?”

      陆雪殊向她递出一副手套。

      手套轻薄温暖,可以挡住寒风……也可以挡住溅落的污血。

      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些许,转而露出几分素日大小姐的不耐来,眉头微拧,低低地说:“陆雪殊,你真的很麻烦。”

      然而,她依旧没有动,默许他细心地将其穿戴在她手上。

      屠夫性情急躁,气不打一处来,他生气地摔下菜刀,然后转过头来,咆哮道:“到底卖不卖,你这娘们到底哪来的这么多废话?”

      在看到大小姐的瞬间,屠夫的表情突然一滞。但还未来得及开口,一些如薄雾一般轻盈的药粉洒在他身上,瞬间将他销蚀成了飞灰。

      书生本来还在打量着一块肝脏,转头讨好地看着伙计,想问问能否打点折扣,猝不及防看到这一幕,惊得腿都软了,“大、大小姐你这是在——啊!!!”

      瓷瓶里的药粉已经被扬了过去。

      不止是书生,应止玥腰间的五刑玉发着盈盈光亮,她素手微扬,瓶中的药粉顺着她拂起的风向饥肉坊的四处蔓延开,一时之间,男人的惨叫声不绝于耳。

      有路人看到此幕,义愤填膺道:“你是哪里来的道士,这么不懂规矩!你以为若是日子过得好好的,谁会想要卖妻卖女?枉那个书生好心带你来,你知不知道他家有年迈的老父要赡养,家里的儿子病殃殃,他暗自挣扎了好久,脸都熬成蜡黄色,迫不得已才卖掉妻子换药钱的。”

      路人急红了眼,没了饥肉坊,他还怎么卖女儿?

      正要破口大骂,却正好对上大小姐含笑的眼。

      她露出一副很苦恼的样子,轻轻叹口气:“原来,他有这么多苦衷啊。”

      路人干咳了两声,声气莫名其妙弱下去,下意识松开紧攥着女儿的手。那小姑娘眼睛转了转,一闪身就跑开了,虽然步子踉跄,但是头也没回,一溜烟就没影了。

      断人财路如夺人命,他冷笑一声,正要让这一看就烂好心的单纯美人赔钱——赔不上钱,就让她以身抵债好了,却蓦地听她轻巧道:

      “想杀就杀了,算他倒霉。”

      说罢,又是一捧药粉直接糊上他的脸,刚才还慷慨激昂的路人瞬间被腐蚀得不成人形。

      她轻轻地“呀”了一声,“你也很倒霉。”

      街道上的行人瞬间退避三舍,像看僵尸一样畏惧地看着她。

      不对,大小姐简直要比满是嗜血气息的僵尸还可怕。

      应止玥发现瓷瓶中的药沫被用净时,漫不经心地合上它,将其随手抛至一边。

      是了,饥肉坊中的伙计、屠夫可能不想杀人,但是世道不好,哪怕要剁杀、烹煮女人,也只好咬咬牙接受这份活计。

      同时,光顾肉铺的老主顾可能也不是什么薄情人,正如那个书生,都是肝肠寸断地挣扎数番后,才做下卖掉妻子的艰难决定。

      甚至于,有些妻子女儿是为了家人能生存下去,在丈夫和父亲的默许下,“自愿牺牲”的。

      或许,每位表面热情笑容的男子都在心底默默哀泣,在无人察觉的角落里怀念着亲人,每个人可能都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悲情故事。

      但是……

      她管他们呢!

      应止玥索性召出来所有的引火符,指尖轻弹,原本弓着腰想逃掉的人又被大火逼回饥肉坊里,不久便发出肉被炙烤的“嗤嗤”声音。

      旁人的难处和不得已,那是思想健全的好心人才会去考虑的事情。

      然而,大小姐并不属于其列。

      她是什么来着?

      大火腾空燃起,烈烈的火焰舔舐过她的眉眼,散发出一种灼然的病态美意。

      哦,对了——
      疯子。

      疯子发疯,难不成还需要什么理由?

      无数生命如飞灰般,融入浓郁白雾之中,在应止玥身上染亮一线氤氲的光,复又深深扎入了那浓重的夜色之中。

      唯有尘雾中一点皎洁的月,沉浮飘荡在她身畔,像是盏随时都会被吹灭的蜡烛。

      说来可笑,哪怕是尸潮来临之后,别说是僵尸,只会伤春悲秋的大小姐连蚂蚁都没踩死过一只。

      然而,今夜有如此多条鲜活的生命,却没有一个人能挣扎一番,便在她手下尽数灰飞烟灭。

      在这片满目赤红的人间炼狱中,无数人在凄厉的惨叫声中翻滚着,火焰灼烧着他们的肌肤,热风掠过她雪白的裙角。大小姐却仍如旧时赏花望月一般,轻轻地笑出了声。

      哪管什么善恶正邪、黑白曲折、是非对错、伦理道德——

      “全都去死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0章 疯子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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