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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绝地 ...

  •   腊月二十六,惊风白日。

      云翰终于来了,可我身上疼得实在厉害,甚至不能坐起看他。
      我侧卧枕上,提醒他:“云翰,寇兵营五百将士的抚恤银两今日就该到了。”
      “多谢你费心。” 云翰默然半晌,勉强道谢。
      是,我是费了心。本来那五百将士中有两百余人是被突厥军俘虏后坑杀的,按律,被俘的将士是不予抚恤旌表的。我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人脉,为这两百余名战士争得了同样的哀荣。而且,这次的抚恤银两比从前任何一次都多。
      不过,我和云翰都不觉得这是什么可喜可贺的事情。
      “云翰,你恨我吗?”我的声音轻如蝉翼。
      云翰沉吟片刻,闷声说“我不知道。”
      又是相对无话。
      这样的气氛实在窒闷。我看不下去,闭目假寐,云翰也就走了。

      我想,云翰是恨我的,所以他都不敢看我,怕我看到他眼中的责难。
      我也知道,云翰为什么恨。因为,那五百将士,是因我而死。

      一年前,我亲自挑出五百名轻捷善走、勇锐敢死的战士组成了寇兵营,我和云翰与他们同吃同住,亲如兄弟。今年八月十四,与突厥都莫可汗的那场大战,我令寇兵营五百将士尽数出动,伪装成我军主力将突厥大军主力引入北路,然后安排精锐突袭,断了敌军后路,彻底扼住突厥咽喉。这一大战果的代价很惨烈——寇兵营以区区五百人对抗都莫可汗亲自率领的五万精锐。抛弃辎重,长途奔逃后以一敌百,只能是神话,不过一日夜,三百将士命丧胡尘,其余二百尽数被俘。
      其实,这是我早就算计好的——轻捷善走、勇锐敢死不正是做诱饵的死士最重要的条件吗?
      这一点,云翰也想到了。
      当云翰知道我派出寇兵营诱敌时,看我的眼神满是惊怒质疑——他无法接受自己视如手足的子弟亲兵从一开始就被我当做一块可以随意舍弃的诱饵。
      可他有什么办法?胜利已经摆在眼前,我卖了他的兄弟,但这卖身钱他不得不收。
      我与都莫可汗谈和的那天早上,云翰在城门下,紧握着我的手,用极度认真和恳切的神情托付我:“万俟,请你无论如何要救回那两百个兄弟!”他的手,炽热如火,微微沁出汗意。

      都莫可汗是多疑枭雄,我这鬼手先生也非坦荡君子,我们都不信任对方。所以,我们谈和的地点是在疏勒河空旷的河滩上,双方都远离本镇,只带两百亲兵。
      我和都莫可汗相对立在距岸十丈的河心芦荻洲上,寒风萧瑟,水净胡天,煞风景的是我们毫无新意地讨价还价。最终都莫可汗答应停战后率部众退回瀚海,约束族人,再不东侵劫掠。我给他麦粟五十万石,布帛三十万匹,棉麻十万斤——谁叫我烧了他们的草场。
      最后,都莫可汗问我:“久闻万俟先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能未卜先知,先生不妨猜猜,寇兵营那两百多个将士,是否还活着?”
      “那两百个兄弟的生死,全在大汗手中。大汗说生就是生,大汗说死,那便必死无疑了。”
      昨日探子来报,寇兵营被俘的将士都还活着,但都莫可汗若要他们变成死人,也是易如反掌。
      “你打算用什么换这两百多条性命?” 都莫可汗笑容平和,眼中却透出一股凄厉狰狞。
      “阳关城中,也有一百二十六名突厥壮士。”这是我早就备好的筹码。
      那一百二十六名突厥兵,是我花了老大气力捉来的——突厥人向来视被俘为奇耻大辱,宁肯在阵前自刎。我为活捉这一百二十六人特地配了软骨散,还断了他们的手筋,错了他们的下巴,费尽心机防备他们寻死。
      “在敌营苟活的猪狗,不配玷污突厥勇士的名誉。”都莫可汗杀气更重。
      果然和我一样狠辣,视人命如草芥。
      都莫可汗不会在意那一百二十六个突厥残兵的生死,他要的,是我的命。自从三年前他最爱重的长子斛勃王子命丧我手,他做梦都想杀了我。
      我微笑道:“可汗的意思我明白,可汗一直恨我,但在下这条命还想再留上几年。不如,用我的右手换那寇兵营两百将士?”
      都莫可汗眸中一亮:“好,我就要了你这只鬼手!”
      我自然不会把性命轻抛,但在都莫可汗看来,断了一个人的右手,就与毁了他无异——突厥人不知道什么是抱残守缺,苟且偷生。
      我放下斩云刀,上前三步,褪下衣袖,将苍白枯瘦的右手伸到都莫可汗面前,这只颠倒乾坤,在塞上掀起无数血雨腥风的鬼手,终是要断送了。
      一道寒芒闪过,都莫可汗的狼牙刀砍在我的右腕上——果然是高手,这一刀妙到颠毫,堪堪斩在筋脉骨骼交接处,痛不可当。
      还没等骨骼断裂的声音发出,都莫可汗一声惊吼,血溅沙洲,颓然倒下——狼牙刀切入我的右手,都莫可汗夙愿得偿,防备松懈的刹那,我左手挥出,一把弯刀如残月闪电,刺入他的心口,横行塞上二十余年的枭雄,瞬间毙命。
      世上只有四个人知道,我练的是双手刀——右手长二尺九寸,金刚玄铁打造,刃宽背厚的是斩云刀,寒冽如秋水,杀人红尘中;左手长一尺二寸,百炼软铁铸就,弯曲如钩的是断月刀,轻柔如月华,隐在袖间,从不示人。都莫可汗的武功可以称得上“渊综广博”,若不能一招杀之,后患无穷。所以我不惜一只右手,不惜动用深藏不露的左手刀,反正我时日无多,不如背水一战。
      那二百突厥勇士见都莫可汗被我刺杀,顿时哀愤填膺,涉水向我杀来。我抬手一挥,袍袖翻舞,飞刀出袖,登时击杀数十人,我那两百亲兵也掩杀上来,不过半日,二百突厥精兵尽数横尸就地,鲜血染得疏勒河一片赤红。

      听到都莫可汗暴毙的消息,阳关城内一片欢腾。
      云翰却来质问我:“你要把寇兵营残存的两百兄弟置于各地?!”
      “自然是死地!你不是已经明白我组建寇兵营的用意了吗?五百人的性命,加上我的一只右手,能换来边疆十年太平,这样做,值得!”我答得淡然,我知道,他们都是铁骨铮铮的热血男儿,但身为死士,断无归途。只要值得,我不惜一切代价,包括我自己。
      “万俟,你真的这样绝情?!但你又怎么知道突厥不会大举来犯,为都莫可汗报仇?” 云翰难以置信。
      我冷笑:“群龙无首不如鼠,都莫可汗子侄兄弟间的仇隙是我亲手布置下的,我知道那有多深——他们已是势如冰炭,都莫可汗一死,突厥王庭必然内讧,必然元气大伤,无暇东顾。除非他们能有一位不世出的雄才英主,否则,十年之内,绝无能力再犯我河山!”
      至于十年后的事情,就只能交给云翰和小綦了。
      看到云翰发愣,我又补上一句:“我这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云翰瞬间瞪大了双眼,眸中竟是一片暗夜深渊般的恐惧和绝望,半晌,他喃喃道:“万俟,我不懂,你怎么可以这般不择手段!”
      云翰的眼神,让我撕心裂肺般痛楚——我知道,我和云翰彻底完了。

      “离间”在云翰看来是世上最卑鄙无耻的计谋。当年云翰的伯父中了都莫可汗的离间计,误以为云翰的父亲通敌叛国,在三军阵前手刃胞弟。发现中计后又自杀谢罪,丢下两家孤儿孀妇,含辛茹苦,忍辱负重了二十多年。这是云翰心底最不能碰触的伤疤,我却血淋淋地把它揭开。不过与其让云翰自己想到,还不如由我明白告诉他。
      云翰是戍边大将,不会像那些穷酸文人似的割袍绝义,断席绝交,只那一句“不择手段”就已足够。
      我笑了,云翰,你到今天,才知道我有多么不择手段吗?
      我做过什么事情,自己心里清楚,在阳关六年,我做了无数阴损败德,让云翰难以接受的事。
      就像一根被反复拉扯的弓弦最终砰然断裂,那一次,终于触了云翰的底线,到了他的极限。从此,他与我再无相逢一笑,再无连觞共话,再不与我同看雪月风花。

      睁开眼,已近晌午,小五给我送饭,仍是噤若寒蝉,如履薄冰。
      我说了声:“饭菜放下,你出去吧。”
      小五如获大赦,脚底抹油似的窜出门去。
      难怪他,我为人行事,实在太狠辣太骇人。
      只说这一年吧。
      正月初七,因为我动用了京城的人脉,已无实权的鲁老将军凄凉解甲,告老还乡。
      二月十八,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掌掴桀骜不驯的校尉元震,气得他呕血身亡。
      三月初三,励钝营将士调戏侮辱踏青游女,我绞杀十七人,杖责四十二人,全营罚禄三月——励钝营都是些徙边罪隶,乌合之众,我早想整治他们。
      四月二十六,我斩了九名监守自盗的仓兵。
      四月二十七,三名记室也以渎职之罪受杖,其实他们不过是一时疏忽,但我容不下这样的疏忽。
      五月初五,我以阴私之事相要挟,逼迫副将赵仲礼将手中的五千凉州精兵交出。
      六月初七,我在突厥兵取盐的滩涂下了芫花毒,突厥大军疫病大行,死伤无数。
      七月二十九,我暗杀了主和的老将梁朴华。
      八月初一,我派人放火烧了突厥本部的大牧场。
      八月十四,我以寇兵营五百将士为饵,引开突厥主力。
      九月初九,我刺杀了都莫可汗。
      九月初十,寇兵营被俘的两百余名将士被尽数坑杀——这笔帐要算到我头上。
      十月二十九,我在寇兵营两百将士的出七祭上坑杀了一百二十六名突厥俘虏。
      十一月初四,我将二十三名参将校尉下狱监禁,理由是他们对我弃寇兵营将士于死地有怨言。我是不仁义,但怨言这东西总是越传越泛滥,不知何时就会怨到云翰头上,将卒离心是兵家大忌。而且这也是个连环计——云翰看不得我折辱众人,出面与我争执,我便顺势把人都放了。这样一来,将士们虽然更加怨恨我,却对云翰愈发感戴敬重。
      腊月初二,我彻底病倒,缠绵病榻,依然兴风作浪,派遣万俟家旧部,暗杀了在长安为质的雍西王——他是突厥都莫可汗的三王子,突厥王室的嫡系血脉——斩草需除根,我能为云翰筹划的时日已然无多,定要不留后患。
      仅仅这一年,就已是血泪滔天,况且之前五年我也没消停,只是一年比一年出手狠辣。
      云翰,别怪我太阴险无情。确实,很多时候可以从长计议,很多事情可以有更温和的解决办法。我知道你的想法: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但是,我帮不了你多久,一定要在死前把我能想到的事情都做好,这就得有霹雳手段,铁石心肠。
      我忽然失笑,云翰,我这般费尽心机、不择手段的理由是什么?我是为了在有生之年助你守住阳关。可我竟忘了,我当年答应助你守城是为了什么……
      我不是仁人君子,从未想要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醇。更未曾想胸怀天下,为黎民苍生开万世太平。我只想守护心中珍视的人,只是想和云翰在一起!可是为了守护云翰,我就要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地守护阳关,偏偏我的不择手段让云翰无法承受,愤恨疏离。世事牵连,一旦开始,我便无法停手。
      而今才道当时错,心绪凄迷。
      可是,这样的无奈,即使我不是命若蜉蝣,雷厉风行也无可避免——云翰是个真正的君子,光明磊落、重情重义。但是,要做镇守一方的将军,要抵御如狼似虎的突厥大军,就必须刚柔相济,恩威并施。对君子要做得比君子还君子,对小人就必须比小人更小人;对方是豺狼,我就必须是虎豹;对方是魑魅魍魉,我是就必须是修罗冥王!云翰,你不想做、不忍做、不能做的事情我必须尽数接过。世事难测,人心鬼蜮,我要替你承受所有的暗黑肮脏,用我这只运筹帷幄,沾满血泪的鬼手,守护你俾睨疆场的浩然正气!
      可是云翰,你见不得这样污浊的我,你的刎颈之交不是现在这个杀人如麻,阴险毒辣的鬼手先生,而是那个笑傲红尘,惊才绝艳的恒殊公子。从决定守护你的那一刻,我们就注定渐行渐远,我早已陷入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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