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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 ...

  •   我只是忘了去爱你

      文/因果

      “现在其实可以摘氧气罩了,他好像有话要说。”医生的语调很平淡,毕竟是见过无数次生死的人。

      我点点头,才发现自己一直僵硬地坐在那里,在他弥留之际,连他的手都没有握住。

      待医生摘掉氧气罩,我机械式地站起来,俯下身子,将耳朵凑到他嘴边。
      他气若游丝,要发出声音似乎都很艰难,我的耳朵触着他最后的气息。

      其实也就几秒钟,却感觉很久很久,久到让我产生之后的每一天,他的气息都会环绕在我身边不会消失的错觉。

      他苍白脱皮的薄唇翕张,用气音吐出两个字:“快跑……” 声音逐字变小,我听到了,却无法即刻听懂它的意思,就好像大脑自动停止思考一样。

      那两个字在脑海里盘旋,无法解读。

      不过好像在哪里听过。
      是在哪里呢?

      不等我想出个所以然,病房里猝然响起心脏监测仪的声音,“嘀——”的一声,异常刺耳。
      我的思绪也随之被打断。

      孟寻帆的姑姑趴在病床边扒着他瘦得离谱的身子失声痛哭,我的妈妈也站在一旁抹眼泪。

      而我,就木然地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静静望着他,他阖着双目,唇边是安详的微笑,仿佛在沉沉睡着。
      我知道他单薄的眼皮下是璀璨的眸,如果他醒过来,一定会眯着那双眼睛望着我,懒洋洋地说:“早安!亲爱的。”

      请你相信我,若不是因为化疗数月,他的脸庞已经瘦脱了相的话,你也会认定他是在睡觉的。

      看我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面色淡淡,一声不吭,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流,医生以为丈夫的死对我打击太大了,再次说了句:“孟太太,请节哀。”
      妈妈和姑姑也过来抱住我,一起抱头痛哭。

      可我的眼泪还是流不出来。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眼泪不应该为他而流,因为我不爱他。

      -

      我和孟寻帆结婚六年了。

      我不爱他,他知道。
      他不爱我,我也知道。

      那我们是因为什么结婚的?

      原因要从我的成长环境说起。

      我的父亲是一名警察,在我三岁那年,他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英勇牺牲。

      早年丧夫,家里还有个尚且年幼的孩子对于任何女人来说都是个沉痛的打击。

      但我的妈妈很坚强,自己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我拉扯长大了。
      为了保证我的成长氛围,她都没有改嫁,即便追求她的是已经离异的、她曾芳心暗许过的初恋情人。

      在这样不完整的家庭里,妈妈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到了我身上,包括我高中选文科还是理科,报哪所大学的哪门专业,毕业后考研还是考编,以及我的人生大事。

      我也不是个有主见的人,便顺从地照妈妈的安排生活。

      我和孟寻帆就是在妈妈介绍的相亲上认识的。

      那是一家十分朴素的咖啡馆,店里放着西班牙小调,轻柔婉转。

      我走进门,看见一个衣装得体的男人独自坐在靠窗的座位,静静望着窗外的街景,餐桌上没有一杯咖啡,便放轻脚步走过去,试探着问:“你好,请问是孟先生吗?”

      他应声转过身,黑如潭水的双眸望向我,温和有礼。

      我承认,那一刻,我怦然心动了。
      连呼吸都忘记。

      因为那双眼睛,我再熟悉不过。

      我无法用华丽的辞藻去细腻地描述那双眼,但我就是很熟悉,因为它和我记忆深处某个人的眼睛一模一样。

      但除了那双眼,其它部位都与那个人千差万别。

      心存的一点点侥幸,理所当然地被掐灭。

      -

      我和孟寻帆都不是外向的人,他体谅我,会主动发起话题,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也算相谈甚欢。

      相亲,不可避免地会比较两个人的条件。

      回到家,妈妈就迫不及待地问我感觉如何,我想起那双熟悉的眼,微笑着点了点头。

      妈妈见我表示满意,便拉起我的手,絮絮叨叨地讲起孟寻帆的家庭条件,他的父母在他出生后没多久就意外过世了,一直由姑姑一家带大,和我们家也算般配。
      说到这,妈妈红了眼眶,许是想起了我英年早逝的父亲,和我们并不完整的家。

      我们早不是青葱岁月里的少男少女了,没有那么多时间分给感情这件事。
      就在工作空闲时发发微信,周末一起看看电影、逛逛公园,到了长假出去旅旅游。

      成年人的恋爱,总是平淡又无趣。

      但他事事依着我,每逢节日就捧着大把鲜花到我们单位楼下来接我,让我感受到了恋爱的甜蜜。

      有同事看热闹,羡慕的目光投在我们身上,佯装被虐到的单身狗般抖抖身子,笑嘻嘻地说:“小沫,遇见这么好的男人就嫁了吧!”

      婚期很快定了下来,两家人一起商讨婚礼流程。

      妈妈和姑姑别提多开心,每天喜笑颜开,拿着婚礼策划书眉飞色舞地讨论得热火朝天。

      我是喜欢西式婚礼的,和很多女孩子一样希望穿着梦幻的白纱,接受神父虔诚的祷告与亲朋好友的祝福,嫁给我的白马王子。

      孟寻帆一向对我百依百顺,唯独在婚礼的安排上提出了异议。

      我们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的长臂环着我的腰,蓦地开口道:“沫沫,我们举行校服婚礼吧。”
      他说得那样认真,丝毫不像开玩笑的意思。

      我抬眸看他,疑惑地问:“为什么?”

      他不好意思似地抬手摸了摸鼻子,含糊道:“我看最近网上挺流行的。”

      那阵子确实很流行校服婚礼,新郎新娘、伴郎伴娘都穿着当年的校服出现在婚礼上,新鲜又时髦。

      但那大部分都是从校服走到婚纱的夫妻选择的婚礼形式,我和孟寻帆并不是。

      于是我说:“可是我们读的不是同一所高中,到时候是穿你母校的校服呢,还是我母校的?”

      他笑着揉揉我的头,哄孩子般地道:“当然是老婆大人的校服啦!”

      因此,我只在拍婚纱照时穿了白纱,他好像对校服有什么执念,非拉着我穿校服也拍一张。

      都多大岁数了,我羞耻得老脸一红。

      有了拍婚纱照时的演习,婚礼那天我感到轻松自然多了。

      化妆师为我化上淡妆,来凸显青涩的面容,扎起简单的马尾,照镜子一看,还真挺像那么回事。

      不久,孟寻帆也从另一间化妆间里走了出来,身着青白色相间校服,短发梳得干净随意,清清爽爽。
      虽然已经二十多岁了,但孟寻帆身材管理得依旧很好。身形高瘦挺拔,懒散地站在那里,扬起一抹淡淡的笑,倒真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我望着他,眼前倏忽浮现出一个相似的身影,眼泪不可抑止地流了下来。

      大家都以为我是因为要嫁人了,舍不得娘家,纷纷过来安慰我。

      只有孟寻帆,默不作声地站在原地。

      哭泣得间隙,我偶然从余光中瞥到他的脸,他的目光朦胧,我恍惚在其中看见一晃而过的伤痛。

      -

      婚后的生活和许多平常的夫妻一样,过得平淡而温馨。

      我们有了自己的小家,妈妈和姑姑姑父都放下心来,日常便是报各种旅行团踏遍祖国的大好河山。

      而我们俩呢,只能在下班后回家里腻味,孟寻帆毫无怨言地包揽所有家务体力活,我就在旁边像个地主似地看着。
      不,比地主是好一点的,因为我会给他喊加油和抱抱他。

      他总说生活是需要仪式感的,周末会带我去逛画展、科技展,偶尔奢侈一把到稍稍高档的餐厅共进烛光晚餐,有时候也会朴实地去公园散步。

      最离谱的一次是,他居然要带我去游乐园,我瞪大眼睛,吃惊地问:“咱们两个大人混在一群小朋友里不突兀吗?何况我们也没有小孩子。”

      他听完挠了挠头发,有些羞赧地道:“我读书的时候都没谈过恋爱,想体验一把学生时代恋爱的感觉嘛。”
      说着,他慧黠地看着我,展颜笑道:“没有孩子咱们可以造一个啊……”

      而后忽地把我扑倒在床上。

      事前,我坦诚地对他说我目前事业在上升期,还不想要孩子。
      说完我还有一丝愧疚,但他依然是温和地笑,浑不在意道:“不要就不要,二人世界多好啊!”

      看啊,他总是这么顺着我,简直可以去评选“模范丈夫”,肯定能拿个前三。

      只不过,经过长时间的同床共枕,我发现他的身体不是很好。
      每当换季的时候必会染上风寒,咳嗽不止,四肢关节也隐隐作痛。

      一开始他还想瞒着我,但我好歹是他的枕边人,怎么可能瞒得过我。

      一天睡觉前,他的左膝又开始疼,背对着我侧躺着,偷偷地揉。
      我忍不住问他,他本想打马虎眼,但看我严肃的表情,只得坦言道:“嗐,小时候太皮,上山爬树,下水捞鱼的,落下的病根儿。”

      他语调轻松,表情亦是坦荡,我自然而然地相信了。

      我把手伸进被窝里帮他揉,此后每一次他疼痛发作时我都会帮他揉捏,替他擦药,不让他独自承受病痛。

      但是我不爱他,因此无法去心疼他,我能给予他的可能只有朋友似的怜惜与帮助。

      都说鸡汤养生,我想多给他喝喝鸡汤补补身子,碰巧我们俩都很爱喝鸡汤。

      早上他醒来,闻到鸡汤的香味,就会顺着飘散的香气,蹑手蹑脚地走向厨房。

      说到这,我想起他有一个无伤大雅的小毛病,他习惯赖床,总是掐着上班迟到的点起床。

      尽管他故意颠着脚,不想让我听到脚步声,打算像个顽皮的孩子一样从背后突然抱住我,吓我一跳,我却总会察觉到,提前杳一勺。
      当他的双臂环住我的腰,我就会把汤勺送到他嘴边。

      他尝一口,会满足地说:“真好喝!老婆。”然后用鼻子蹭蹭我的脖颈。

      当然,这都是他生病以前的事情。

      因为他身子常年不好,平时小病小痛的也懒得去医院,所以因腹痛难忍去医院检查的时候,已经是胃癌晚期了。

      我辞了职,专门照顾他,这是一个深爱着丈夫的妻子应该做的。我知道他的时间不多了,所以更要在他身边陪着。

      表面上,我们非常恩爱,这么多年过去,还像新婚夫妻,甚至是热恋中的情侣一样。

      然而就是因为我们不爱彼此,在婚姻中才可以做个完美的演员。

      -

      关于孟寻帆不爱我的这件事,我是怎么发现的呢?

      他不喜欢在公司加班,时常把没做完的工作带回家,在书房里完成。

      一次,他在书房里忙,手机落在了客厅的茶几上。
      手机铃响,我拿着准备给他送过去,响声急促,我心里着急,顾不得敲门,直接走进书房。

      我们家书房里的办公桌是正对着门的,因此我意外看到了他笔电屏幕上显示的照片。

      那是一个女生的照片,像是偶然拍到,有着虚影,看上去拍摄时间也早,像素都不是很清晰。
      但我还是隐约瞧见照片里女生的轮廓,束着不长不短的马尾,只露出三分之一的侧颜。

      不知正面如何,仅看这张照片和我能有十成相似,拿给亲人好友看也肯定会说是我的照片。

      可是我从来没拍过那张照片。

      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见到那张照片,孟寻帆的手机里也有,并时不时地翻出来看,是真的很难忘的样子。

      多半那是他的初恋女友,他爱得是多么深刻,才会把照片随身携带,常常翻看。

      我本不爱他,这种事自然不会放在心上,把手机递给他就离开了。

      他脸上倒是闪过一丝慌乱,许是怕我借题发挥,可怎么会呢?

      我又不爱他。

      踏出房门的那一刻,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

      或许他选择我做他的人生伴侣,也有我和他难忘的初恋的相貌十分相像的原因吧。

      就像我认定他,是因为他那双漆黑似潭的眼睛一样。

      我们的心中,都有一个难以忘怀的少年/少女深藏在心,以至于无法将真诚的爱给以对方。

      玩笑地说,我们都把彼此当成了真正爱的人的“替身”。

      -

      要问我不爱他的原因,那可就长了。

      也许每个人都会有一个惊艳了一整个青春的少年。

      而我的少年,他不见了。

      我可能是个最不合格的“暗恋者”。
      因为自始至终,我连那个占满我高中日记本的少年的名字都不知道,只能用“他”来代替。

      可惜,我和他的分别太过残忍,让我一想到他,千言万语如鲠在喉,如词穷一般。

      唯一可以直言的,便是——“我爱他”。

      我们的相遇是一场大乌龙。

      那天高一新生报到,老师讲完建校历史、校规校训,以及军训注意事项后,让我们搬桌椅。

      学校进了一批新桌椅,需要换掉现有破旧的。
      而我们作为除高三外最早开学的新生,不光要搬自己班里的,还要负责还没开学的高二年级的。

      通知一下,班里同学苦叫连天,却也不情不愿地动起了手。
      为了图方便,我们把背来的书包全堆到了走廊的窗台上。

      一下午的功夫,终于搬完了,同学们都精疲力尽,匆匆忙忙背上书包就回了家,包括我。

      当晚,我打算在书包里放些第二天军训的必用品,可拉开拉链一看,里面只有一个笔记本和一支中性笔。

      款式颜色和我的书包一摸一样,但不是我的!

      我一下子慌了神,我的书包是最大众的样式,里面还有我的入学通知书,但一个年级新生好几百名,谁知道我是谁啊。

      你可能会觉得,书包丢就丢了,也不是什么贵重物品,再买一个就好了。

      但我心急如焚的原因是,书包的夹层里有小时候父亲抱着我的合影,我随身携带,才能拥有父亲每时每刻都陪在我身边的安全感。

      我也不敢告诉妈妈,一个人趴书桌上呜呜地哭,第二天睁着双核桃眼去了学校。

      路上,我一直绞尽脑汁地想怎么才能把书包换回来,连闯进广播室抢着喇叭大喊的办法都想到了。

      进了教学楼,我魂不守舍地踏上楼梯,朝我们教室所在的楼层走。

      天还蒙蒙亮,校园里学生鲜少,静谧又安宁。

      在我踏上上三楼的倒数第五阶台阶的时候,突然被一片阴影罩住。

      随之而来的是少年低沉的嗓音:“咱俩的书包换了。”
      那是独属于少年的音色,清冽中含着微微的哑,似在苦咖啡里加了一颗薄荷味方糖。

      我错愕地抬起头,与他黑漆漆的眼睛对个正着。

      身体先于意识反应,我“喔”了一声后,忙手忙脚地和他换回了书包。

      待我回过神的时候,少年早已错身而过。

      我眼前闪过方才正对着他时的情形,他逆着光,我都没来得及看清他的容貌,只记得那双深邃漆黑的眼。

      我下意识回头,目及之处只有他清瘦如松的背影,一步一步,走下台阶。

      楼梯后有扇大窗户,晨光穿过玻璃洒进来,给少年的身躯披上一层浮华的光影。

      那一瞬间,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这就是我们的初遇。

      喜欢需要理由吗?
      现在我答不上来。
      但对于当时正处于青涩懵懂的年纪的我来说,答案是否定的。

      喜欢一个人,可以因为他深邃幽黑的眼眸,可以因为他低醇微哑的声音,也可以因为他单薄瘦削的背影。

      此后的每一天,放学铃一响,我便抱着书包飞奔出教室,一边跑一边背书包,然后在楼梯口停步。

      我不知道他在哪个班级,只能在楼梯口等他。

      我若无其事地站在那里,时不时看看手表,假装是在等自己被拖堂的闺蜜,低垂的眼眸却时刻不离下楼梯的人群。

      直至捕捉到他的身影。

      见他仍背着那个和我同款的书包,快步走下楼的背影。
      我低下头,偷偷笑了,心满意足地笑。
      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松了一口气。

      我也不知道我在满足什么,也不知在期待什么。

      在我一次次的“蹲点”中,我成功得到了关于他的一丢丢信息。
      ——他总是独来独往,习惯把校服外套敞开来穿,喜欢穿深蓝色的连帽卫衣,帽子放在校服外套外面,快步走路时帽绳会在锁骨处晃来晃去,显得有些慵懒。

      自那以后,我校服外套的拉链就没有拉上过。
      妈妈要为我添置衣物的时候,我也心血来潮买了两件深蓝色连帽卫衣。

      然而我终是没有勇气穿去学校,于是直到毕业搬家,那两件卫衣都挂在我的衣柜里吃灰。

      尽管他总是独来独往、沉默寡言的,但仍因出挑的长相引起了女生们的注意。她们还给他起了个代号,叫“独行侠”,课余时间里讨论的话题都是关于他。

      可是我连加入她们的勇气都没有。

      不过我也从她们的口中获知了关于他的两个情报。
      ——每周三下午放学后,他会去音乐教室练吉他;每周五放学,会去学校旁边的文具店买东西。

      为了他我做过高中生涯中最大胆的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去听他弹吉他。

      周三正好是妈妈加班的日子,我可以晚一点回家。
      见他走去音乐教室,我便做贼似地暗暗跟上去。不敢走进门,只站在门口,背靠门旁的墙静静地听他弹出的旋律。

      他好像很喜欢李健,经常弹他的歌,安静而真诚。
      只有一次,他弹了一首周杰伦的《简单爱》,曲调欢快,和他以往的风格截然不同。
      但我很喜欢听。

      遗憾的是当时我家庭拮据,在班里同学人手一部翻盖机的时候,我连一部小灵通都没有。
      不然我一定会将他弹的旋律录下来,回家戴上耳机,一遍一遍地听。

      说到这里,我想起来孟寻帆也会弹吉他,周末我们约会时他会在音乐餐厅里弹给我听,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让我开心,他弹的多是情歌,包括那首《简单爱》。

      我为他做过第二件大胆的事,是在每周五放学后悄悄跟着他去文具店。

      在店里我会刻意和他保持一些距离,怕他注意到我。
      等他去货架挑选要买的东西的时候,我则会走进他对面的货架,然后透过货架上摆放着的物品的空隙,偷偷看他的背影——尽管只能看到个后脑勺。

      我“观察”出他经常买2B、4B之类的绘图铅笔,可能是在学美术,毕竟我们高中生更常用中性笔。

      我总会莫名其妙地在他走后,把他买过的东西一个不落地买下来,带回家摆在书桌上细细端详,仿佛那样的话我就又靠近他了一步。

      然后因为舍不得钱,第二天又原封不动地退回去。

      我以为我能始终这样默默偷看他,没想到在某一次我照常“偷窥”他的时候,他陡然转过头来,我猛不防地对上他的视线,心神一颤,心虚得落荒而逃。

      会美术的男生很多吗?
      孟寻帆曾说他会一些皮毛,我们在公园里散步的时候,他会让我坐在喷泉前的长椅上,要给我画速写。

      身后是潺潺的流水声,我静静坐在那里,望着他专注认真地挥笔的模样,心里无比安定。

      他画完拿给我看,不好意思地说自己不是专业的,有些潦草。
      但我看着是那样栩栩如生,连我发呆的眼神都细致地描绘出来了。

      他给我画了许许多多的画,我都将它们裱起来,挂到客厅和各个房间的墙上,挂不完的都装订成了画册。

      话说回“他”,在我那次落荒而逃以后,我的心跳如鼓擂,脸似火烧,好似犯了莫大的错误。
      也因为不能再跟他去文具店而感到沮丧。

      有一种脆弱稚嫩的情愫在心底狂野生长。

      但很快,那点情愫就被现实抹杀掉了。

      那天晚上妈妈加班到很晚,我还在房间里做功课,客厅里的座机骤然响起。我过去接,是妈妈,说带来的东西太沉,实在提不上楼了,让我下去帮忙。

      我的妈妈是一名纺织女工,但她嫌工厂的薪水微薄,经常接一些私活带回家做。

      我背着那些沉沉的布料和半成品的衣服,无意间睨见妈妈日渐佝偻的背,以及头发上的白丝。

      那一瞬,我的心仿若被白醋浸透了,酸酸涩涩。

      搬到家门口,妈妈艰难地直起腰,喘着粗气,叹息般地说:“等你考上个好大学,我就轻松了。”

      不经意间的一句话,使我醍醐灌顶,意识到我这段时间一直在不务正业。

      暗恋往往都是无疾而终的。
      该奋斗的年纪,不该去喜欢一个与未来无关的人。

      此后,我将生活重心更加转移到学习上,尽管我的成绩也未曾被他而影响。

      与他又一次的相遇,是我起晚了狂奔去学校的早上。

      因为挑灯夜战到太晚,我没能按时起床。
      嘴里叼了根油条,飞也似地跑到公交车站,敏捷地挤上车,不安地盯着车里电子表上跳动的数字。

      总算赶在预备铃响起的十分钟前赶到了学校,我急匆匆地跑上楼梯,忘了是在第几层,我又见到了那修长的背影。

      脚步同呼吸慢了下来,我放缓步伐,默默跟在他身后,垂着的眼帘里映入的是他白色的球鞋。

      这次过后,我了解到他喜欢掐着迟到的点上学。

      怕妈妈起疑心,我和往常一样的时间出门,然后躲在校门口等他,待他出现,便远远跟在他身后,只为看他的背影。

      除此之外,我还意外发现课间里他经常拿着水杯经过我的班级,应该是去开水间打水。

      但我已经没有胆量靠近他了,只敢远远看着他。

      恰好,我闺蜜的座位离教室门口很近,一下课我就跑到我闺蜜的座位旁边“心怀鬼胎”地与她闲聊。
      也亏她同桌是个野的,一下课就去和男生们插科打诨,给我留出了位子。

      每当他经过,我的视线总能敏锐地捕捉到他,却只敢垂眸用余光觑他隐隐绰绰的侧影,再无事发生般地、不动声色地与闺蜜接着聊天。

      每周二我们班的自习课,是他们班的体育课,从窗户向外一眺,就能望他们班的同学。
      但我们班不是固定座位,每周每个小组轮换一次,我总是很期待轮到我坐窗边的位置。

      因为那就可以在做题的间隙,以眼尾飞快地向那熟悉的身影扫过去,哪怕是在一群高高瘦瘦的男生中,我也能迅速找到他。

      只要看着就好了,远远的,远远的,对我来说已经很美好了。

      窗外枝头上有小鸟在歌唱,操场上的风和他的身影成了我的整个青春。

      其实我是个胆小的人,但我的眼睛拥抱过他的背影无数次。

      高三最后一学期,五月底,是我离他最近的一次。

      在阳光熹微的下午,学校组织拍毕业照。
      拍完之后,同学们散在操场,拿着带来的相机纷纷和关系好的同学单独合影。

      而容貌出众、气质拔群的他自然也成了众多女生求合影的对象,我的目光悄悄追随着他,见他一一婉拒了,说是不喜欢拍照。

      我的闺蜜是个很享受挑战的人,拉着我的手就跑到他跟前,求一张合影。

      出乎意料地,他答应了,我闺蜜眼睛都笑眯起来。
      只有我的心,始终怦怦怦跳个不停。

      我拿着相机对着取景框聚焦的时候,都不敢去看他的面容,只死盯着我闺蜜笑容灿烂的脸。

      因为我生怕,生怕在我不经意的眼神中,暴露我所有的小心翼翼和胆大妄为,被他全全发现。

      终于拍好,我闺蜜非要让我和他也拍一张,说机不可失,估计是把他当我们学校吉祥物了。
      然后不由分说,把我推到他身旁,我的呼吸一滞,都说不出拒绝的话语。

      闺蜜笑眯眯地举起相机,我却浑身僵硬地站在他身旁,内心小鹿乱撞,连最简单的剪刀手都比不起来,目光直勾勾地盯着镜头。

      在闺蜜说“三二一”的“一”声将将落下的刹那,他倏地搂住了我的肩膀,我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吓得侧头去看他,快门在这一刻被按下。

      可惜按下快门之后,才发现胶卷都用完了。

      当时我想,可能我和他注定有缘无分吧。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高考如期而至。
      我的成绩一向稳定,高考时照常发挥,没有突然爆种,也没有意难平。

      考完最后一门,我怀着如释重负的心情走在回家的路。
      我的家比较偏僻,走那条路的人很少,到了十字路口只有我一个人,等到绿灯亮起,我迈开步子走上斑马线。

      大约走到马路中间的时候吧,我听见有人从后面叫我的名字,条件反射性地回头一看。

      ——是他,他在朝我飞奔而来,风吹起他敞开的校服外套,衣摆鼓动着,少年人的飒爽,不过如此。
      “舒沫!”他大声喊我的名字。
      “快跑!”他撕声大吼。

      我下意识扭头,只见一辆失控的大卡车朝我飞速驶来。

      在我征愣的一秒钟内,有人用尽全力拼命地推开我的身子。

      我被推到几米远的马路边,穿着长袖校服校裤的我并未擦伤,只是手肘被磕得疼痛。
      有好心人扶我起来,并用手捂住了我的眼睛,把我带到现场之外。

      但我也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行尸走肉地凭着身体本能走回家,到了楼下有邻居阿姨问我:“小沫,咋哭成这样啊?”

      我这才抬手摸了摸脸,满是泪水,随口答:“风吹的。”语气平静得出奇。

      回到家,我直奔房间趴到床上大哭特哭,怕扰民,我把脸埋进被子里哭得撕心裂肺,到最后直泛起干呕,赶忙跑到洗手间把胆汁都吐了出来。

      我哭了好久好久,妈妈下班回家,见我痛哭流涕的模样,急忙问我:“怎么了,是不是考砸了?”
      她连声安慰:“没关系没关系,还有机会。”

      我摇摇头,啜泣着艰难发出声:“不是,就是感觉突然解放了……”
      妈妈不疑有他,沉默地抱着我安慰了一会儿便出去了。

      良久良久,我哭得双眼酸涩,想去洗手间冲冲眼睛。
      路过客厅,妈妈正坐在沙发里看晚间新闻,新闻里播报着下午的车祸中见义勇为的事迹。

      妈妈红着眼角咋舌感叹:“真是个少年英雄啊。”
      电视里播的监控录像太模糊,她没有认出那个被救的就是自己的女儿。

      而我,仅瞥一眼,就知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身形颀长挺拔的少年。

      我的眼泪再一次抑制不住地流了下来。

      后来,同学间关于他的传言众说纷纭,有说当场死亡的,有说抢救成功的,也有说抢救过程中过世的……

      但那些消息统统被我屏蔽掉了。
      因为我坚信他还活着,活在天南,活在海北,活在任何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

      而我也没有必要去找他,因为那对他说不定是一种打扰。

      毕竟暗恋是一个人的事情。

      我爱他,一个我占据了一整个青春的人,一个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我的人,一个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爱他,并会爱他一辈子。

      我的眼泪只为他而流。

      -

      在和姑姑姑父的商量下,我们打算将孟寻帆的骨灰带回老家,葬在他父母身边,一家人也算团聚了。

      说起来,我和他还是同乡,有一次我突发奇想,问他过去在哪所学校读书,说不定我们还是校友。
      他不动声色地避开我期盼的眼神,模棱两可地答:“一所破高中,很小,估计你都没听说过,现在都拆了。”

      孟寻帆下葬那天,天空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导致上山的石阶很滑,我们互相搀扶着前行。
      姑姑还是泪流不止,姑父一边撑着伞,一边拿纸巾替她拭去泪水。

      妈妈也在啜泣,毕竟在她眼里,孟寻帆真的是个无可挑剔的好女婿。

      清晨的墓园格外肃穆,萧萧的雨幕更显凄凉。

      我们站在他的墓前,长辈们又一次痛哭不止,声泪俱下地诉说着对他的不舍。

      我在正中间,撑着黑伞站得笔直,凝望着石碑上的黑白照片,那还是他办护照的时候拍的,他说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带着我周游列国,看遍异国风光。

      现在已经无法实现了。

      照片里,他面容依旧英气俊朗,深邃的眼眸静静望着我,唇边含着浅浅笑意,恍若我们第一次在咖啡馆见面时。

      我仍然没有流一滴眼泪,因为我不爱他。

      我的眼泪只为我爱的人而流,而我已不知他身在何处。

      见我出奇得冷静,亲人们都以为我是因为伤心过度,毕竟在他们眼里我们是那么地相爱。
      妈妈劝我去她家住几天,我拒绝了,因为我想守着他。

      好歹同枕共眠了六年,最后一刻,我也得守在他身侧,毕竟我是他的妻子。若是他的魂魄回到家,看见空荡荡的屋子,该多落寞。

      我买了当天下午的高铁票,经几小时车程,回到了我们的家。

      家中陈设与他离开前无异,我喜欢的小熊抱枕还躺在沙发上,他用过的保温杯也安然放在茶几上。

      他常调笑着对我说:“人到中年不得已,保温杯里泡枸杞!”
      我就拿小熊抱枕砸他的头,嗔他:“谁是中年人啊,我正当妙龄好不好?”
      他抱着头连连求饶:“是是是!我老婆貌美如花,永远十八!”

      过往的一幕幕走马灯般在眼前重映,我心口发闷,打算回卧室休息。

      坐在床边上,我鬼使神差地拿起孟寻帆的枕头凑到鼻尖嗅了嗅,是我熟悉的、他的气息,类似浅浅的松叶香,说不清道不明,只有天天闻过的人才能分辨出。

      那个枕头给予了我莫名的安全感,闻着那气息,仿佛他还在我身边。

      手边的手机响个不停,许是亲朋好友发来的吊唁短信,我不想理会。

      我抱着枕头呆坐了许久,我清楚,我是在难过,为孟寻帆的死。

      同床共眠了六年,又是那么称职的“爱人”,我怎么可能不难过呢?

      可那难过里不包含着爱,我确信。

      傍晚时分,天色暗了下来,我去打开灯,不然孟寻帆回来一定会觉得冷清。

      这才意识到,我应该去整理他的遗物了,身为妻子,要让丈夫走得安稳才是。

      从穿过的衣服到用过的物品,还有一些我们的合照,他的画稿,我统统分门别类、整整齐齐地放进几个储物箱里。

      处理这些事的时候,我的心是那样得平静,只会担心有没有落下什么,他想带走的东西没能带走的话会多遗憾。

      我忽然忆起,他在书柜的顶层放了一个铁制的方盒子,像老式月饼盒。
      他放的时候难得对我正色起来,说那是他很重要的东西,叫我千万不要碰。

      我猜,那可能是和他笔电照片里的女孩有关的东西,人都有秘密,我尊重他,一直没有动。

      不过那么重要的东西,他现在肯定会想带走吧。

      我从储物间里搬出梯子,爬上书柜,手够到那铁盒的霎那,一只脚踩空,摔了下来。

      那铁盒被我一碰,也噼里啪啦地摔到地板上。
      因为太过老旧,前面的锁头直接变形碎掉,盖子也被摔开,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

      里面是厚厚一叠文件,我急忙弯下身去收拾整理,却不可避免地瞥到纸张上的字迹。
      大多是病历和诊疗记录,纸张早已泛黄褶皱,或许和孟寻帆的父母有关,我没去细想。

      其中有一张薄薄的纸飘到了窗帘下,我走过去捡,扫到上面的字,我的目光一顿。

      ——那是我的字,在一张方格本上摘抄的优美散文。

      我的字写得非常漂亮,上学的时候常被老师夸。
      我们学校还会把学生们写的优秀字帖贴到走廊展示,我的也必在其列。

      但有一次,展示墙上的我的字帖不翼而飞了。
      闺蜜安慰我说可能是哪个同学太羡慕,拿回去模仿了。

      可是那张字帖怎么会出现在孟寻帆的铁盒里?

      我按捺住忐忑的心——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在忐忑什么,漫无目的地去翻那一叠文件。

      我迷迷糊糊看见,那些病例和诊疗记录上都是什么“车祸”、“烧伤”、“整容”等的字样,格外刺目,不敢去看第二眼。

      那些冰冷的文字狠狠撞击着我的心脏,挑动着脆弱神经,直至呼吸困难。

      我慌慌张张地满地寻,即使不明白到底要寻找什么。

      终于,我看见原本板板正正的病历本边上露出一个纸角。

      我不由自主地将其抽了出来,仿若有人在指引着我。

      纸张似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左侧边缘呈锯齿状,纸面泛黄破旧,上面的字迹也褪了色。

      那字写得七扭八歪,都没对齐笔记格,笔力虚浮,每个字大小不一,看上去是人在很虚弱的时候写下的。

      ——但我认得那是孟寻帆的字。

      我拿着纸张的双手不受控制地发抖,大脑意识也涣散起来,需要很努力很努力地保持清醒才能读懂上面写的字。

      [闲得无聊,随便写写。
      七班那个舒沫成天在班里偷瞄我,还以为我不知道。逗死了。
      得了,她估计一辈子也不会知道我是故意在每个课间去趟开水间,就为了经过她班级,浪费了我好几个课间。

      她可能也不会知道,我在音乐教室里弹的那首《简单爱》就是弹给听的,其实我不喜欢甜歌。

      她也是胆小,都不敢和我搭话,只敢偷偷跟我进文具店。
      我知道,她根本没有要买的东西。

      我发誓,真的是偶然,我在挑速写本的时候偶然从货架的缝隙对上她眼睛,她却立马撒腿就跑。
      胆小得跟只小兔子似的,还挺可爱。

      拍毕业照那次,我难得主动一把,故作自然地揽过她的肩,却把她吓得一躲,也不知道拍没拍好。

      还有什么啊……止痛药劲上来了,头晕,有点想不起来了。

      高考之后,本来想和她表白的,可我的脸……

      但愿医生能给我修复得帅气点儿吧,不然连追她的机会都没了。
      她长得那么好看,怎么会看上一只癞□□。

      呃……
      最好整得面目全非,我好换个身份见她,否则她知道我为了救她变成这样肯定很难过、很愧疚。

      我不想她难过。
      也不希望喜欢和爱里夹杂愧疚,那就不纯粹了。]

      纸张被攥紧贴近胸口。

      泪已决堤。

      ——END——

  • 作者有话要说:  得到过再失去,和从没得到过,哪个好一些?
    我想是得到而不知,没有珍惜更难受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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