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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大+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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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静静地看着周围的一切,一看就是几年。别人的嘲笑自己不是听不明白,虽然只有六岁,可是事实上我却活了二十多年。白痴、痴呆、智障......说法太多,总之就是一傻子。放以前,怎么会有人这么说我呢。可是现在,我却多希望自己真的是个傻子,那样的话,现在也就不用这么痛苦迷茫。
秦谦带我在园子里看他们几个练功,我就在一旁安安静静的。说起来,这些年的日子还真有点像行尸走肉。总有人不待见我呢,这不过来一个,拉我往他们跟前走去,可是速度太快,我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只听她冷冷一笑“真是个傻子啊”。我微抬起头来,不远处站着秦谦他爹和一对父子。凌轩大步跑过来,给我拍了拍身上的土,冲着我笑笑,“怎么这么不小心呢?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笨妹妹啊。我和爹来看你了。”
我们一起进了大厅,凌潇暮爱怜的牵过我的手,一手按着我的身子,另一只大手覆上我的额头,刚刚磕肿了的地方,轻轻的揉着,温柔的问:“还疼么?”记忆就这样如潮水般涌出,和现实重复。
小时候淘气,一次从台阶上滚下来,流了很多血,缝了一针,最后在伤处留下了肿块,稍有磕碰就会肿老高,每到这个时候,爸爸就会拿他的大手给我揉,手的温度还残留在脑海中。泪水不可抑制的流下来。
感到了手的湿润,凌潇暮极其诧异。拿开手一看,确实是哭了。这是他的女儿第一次流泪。带着颤抖,带着惊喜,他小心翼翼的问道:“可是疼了?”我透过迷蒙的泪眼,将这些看着眼里,他的这些感情借由抓着我胳膊的手都传达了过来。
六年前,我正在上大学,然后得知自己是脑癌,头痛十多年果然是有原因的,只是从来不是很在乎,都以为只是用脑过度,多休息就会好了,可谁都没想过会是这个结果。我是家里最有出息的一个,一直都在上学,成绩优异。中考之前不懂世事,然后跟爸妈吵架,高中自我放逐了三年,等到远离家门上了大学,才慢慢懂事,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知道了自己一直以来是为了什么在努力。可是,为什么,我大学还没毕业,还没有出人头地,还没有让爸妈过上更好的日子,我怎么可以就这样走?爸妈年纪大了,又怎么忍心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爸妈的痛哭还萦绕耳旁。
等突然又能睁开眼了,看到的却不是熟悉的场景。我出生的时候没哭。江瑶难产死了,临终的时候非常担忧我,让凌潇暮好好照顾我,许我一个美好的将来。我看着这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人,先是为了让我吃奶费尽心思,再加上我是早产,先天不足,他又遍访名医,为我续命,贵重药材吃了不知道多少。再长大点的时候,我不说话,不哭不闹,人们传我是傻子,他几次医治未果,仍然没有嫌弃我,亲自教导我,不管我有没有在听,听不听得懂。后来有人说和同龄人在一起可能会好点,他就送我到了这里。我不是木头人,他对江瑶的深情,对我的爱护和心疼我都看在眼里,怎么能不感动?我先前觉得这是对我爸妈的背叛,何况叫个二十多岁的人父亲也实在是很难,可是六年了,爸爸,我再也不能当傻子了呢。如果再这样,爸爸您也会怪我的吧。
“爹,我好疼。”泪水越流越多,而我已经承认你是我的父亲。
“灵儿,你会说话了?”凌潇暮不可思议的睁大眼睛,厅上的人差不多都是这个表情。
“爹,我想你。”我哭着扑进凌潇暮的怀里。爸爸妈妈,我想你们,很想很想。可我也有些想念这个父亲。
“爹,对不起。”对不起让你难过这么多年。爸爸妈妈,对不起,以后不能再这么想你们了,以后要忘了你们了,以后我就是凌灵了。
“爹,我想家了,我们回家好不好?”爸爸妈妈,我想家了,可是我再也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以后就有一个新家了。爹,就让我尽情哭一次吧。
我在凌潇暮怀里哭的昏天黑地,筋疲力尽,哭的他衣衫都湿了,他也一直紧紧地抱着我。许久,他拉起我来,为我擦干眼泪,其实他也流泪了。“灵儿会叫爹了呢。好,爹带你回家。”笑容在脸上绽放,为这张俊颜增光添彩,泛红的眼睛也无法减半分风采。
秦远,也就是我爹的师弟,也随着我爹落了几滴男儿泪。整整身形,对我爹道声恭喜。
凌轩揉揉自己的眼睛,也走了过来。“我就知道,我妹妹肯定不是笨蛋,肯定会好的。”
我看着这个九岁的小哥哥,很有爹的风范。一直都希望自己有个哥哥来着,现在有了,还这么有前途。不得不说,有哥哥的感觉真的很好。虽然我外甥其实都十岁了,但是,谁叫你现在是我哥哥呢?“哥”,我开口,用沙哑生涩的声音。
身形一僵,有点惊喜,有点脸红,还有点眼睛红,凌轩把头转向爹那边。我爹笑笑,伸手把我们都揽在怀里。这个怀抱这么安心,这么温暖,以至于我就那样睡着了。
有这样的亲人,做凌灵会很开心的吧。爹,您的女儿怎么会是笨蛋呢,我可是很聪明的。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不期然一睁眼就看到了我爹,也许是到现在都有点不敢相信吧,自己的女儿突然就好了。我揉揉眼睛,冲他笑笑,“爹,您醒的好早呢。”
我爹宠溺得抱过我,揉揉我的额头,轻柔得问:“还疼么?昨日已经给你上过药了。”
我摇摇头。我这个爹真的很好呢。很帅,清朗俊逸,很温柔,很深情,对子女很好,对我已经去世的娘又专一,到现在都没有再娶,感觉我家很有权势的样子。而且好像人脉很好,那么多医生大夫不是谁都可以找得到的。
“昨日也已经请大夫给灵儿瞧过了,大夫也说是个奇迹,已没有大碍,只是灵儿你长久不说话,最近也不可长开口,好好养养,以后多练练就是了。”说着又紧了紧怀抱。
从怀抱中脱出来,冲爹眨眨眼,然后看着我爹,爹,你不用担心,我以后都会好好的,可还是无法轻易相信吧。
“爹,那我是不是已经好了?”我假装略带害怕地问。
“嗯,好了。”似是不忍看到我这样,爹抱紧我,这样回答。
“那是不是以后都没事?”
“没事了。我的灵儿以后都会平安。一定不会有事。”有些释然,更像发誓般,这样承诺。
我笑了,笑得很开心。我当然知道自己会没事,不过你也要相信才好呢,爹。而且就算有事,你也会保我平安啊!何必担心呢。
凌潇暮带我到了大厅,秦远已带着家人等在那儿。秦远是我爹的师弟,但岁数比我爹大。他有一儿两女,儿子就是那个秦谦,和凌轩同年,大女儿叫秦兰,就是那个不待见我的人,不过正好,我也不待见她。二女儿还很小,两三岁的样子,叫秦雪。秦夫人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类的人,好像和我娘关系还行。庄子里孩子比较多,所以我爹才会把我送来。
“师兄,你这就带灵儿回去?”秦远迎我爹在上座坐下便迫不及待地问道。
“医圣在西山,我想再带灵儿去看看。”
“那也好,让医圣看看,咱们也能彻底放心了,更何况灵儿自小身子就是医圣调理的。”
“你这儿离凌城也不远,如果灵儿还想来,我会再带她过来的。你这儿可是灵儿的福地。到时,还要师弟你好好照顾灵儿。”
“师兄说哪里话,咱们师兄弟还用这么见外么。灵儿是我的师侄,照顾她是应该的。何况灵儿生得这么惹人怜爱,我很是心疼,谦儿他们也很喜欢和她一起玩。”
“是啊,是啊,我很喜欢灵儿妹妹呢。还有哥哥也是啊。”聒噪地声音响起,秦兰跑到我爹跟前,拉着我的手,“灵儿妹妹你要常来才好呢。”
常来?那我估计就要真疯了。她说的话我是不能信的。我真不知道她小小年纪怎么这么会说鬼话。还有她那个哥哥,她欺负我,他是知道的,只要不是太过分,从来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不好意思,我对你家的孩子实在是没什么好感。也许师叔你是喜欢我,但是这个地方没有必要我是不会来的。
很快她便放开了我的手,跑到了凌轩面前,含羞带怯地问:“轩哥哥,你是不是要和师伯一起走啊?”听到这个话,我暗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早熟,熟得好早啊。
“嗯。”凌轩很酷地回答。
“不能多呆几日么?”声音饱含期许。
“这次我和父亲来接小妹,自然要一起回去了。”我哥淡淡地回答。
“那你什么时候还来啊?”秦兰伸手抓住了我哥的衣角。
“兰儿,别闹了。”秦远带着笑意出声制止。
“我……”凌轩有些不自在,脸都有些红了。
我抬头看了看我爹,他也在微笑。难道?您可千万别啊,娃娃亲这种东西还是不要订地好。何况我真的很不喜欢她,才不要她当我将来的嫂子呢。凌轩,我同情你。我会帮你的。
秦谦把他妹妹拽离了凌轩身边,“我们还没比试呢。”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每次凌轩来了,都会和秦谦比试一番。准确说来,是秦谦挑衅才是,不过他每次都没赢就对了。这么看,难道他对我是迁怒?这都是些什么孩子啊?我九岁的时候才上二年级,在学校上完课,把作业做完,就回家看电视。我外甥这个年纪天天和一帮男孩子疯玩,玩的很脏才回来。可他们居然有这么成熟的心理活动。他们就不能有个孩子样么?
在凌轩开口之前,秦远就已经用眼神制止了秦谦。最后我爹说了让他们以后再比,赢了我爹有奖励,他才作罢。
到了庄园外,秦夫人让仆人送上了带给我和我哥的一些小点心,我倒无所谓,但凌轩好像很喜欢。后来才知道,他也不是喜欢吃,他喜欢是因为那是秦夫人亲手做的而已。于是,在众人的目送下,我们坐上了返回凌城的马车。
凌城与秦家的连月庄相距真的不远,坐我家的马车只需半日,四五个小时的样子。因为我家的马车应该是很好的,那赶车的马看着很不错。骑马的话就更快了。我并没有沿途欣赏风景,因为马车里还有我的父亲和哥哥,而作为一个“大病初愈”的人,实在是不好表现的太激动。而且,马车再好它也是马车,晃的人不舒服,有点恶心了,上辈子晕车,这辈子晕马车。我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骑马。不管怎么说,马都比马车快,在出门等于受罪的现在,我只能想办法缩短出门所用的时间,因为让我不出门的可能性实在是太低了。既然如此,那我只能在不舒服中选择一个比较舒服的了。
凌潇暮看出我的不自在,关切地问:“灵儿可是闷了?”
我摇摇头:“没有,就是有些难受。”
“可要喝水?”
“不要。”
“要不妹妹吃些点心好了。”凌轩献宝似的把点心放到我嘴边。可是,大哥,我不喜欢吃甜食。
我摇头,凌潇暮皱了下眉。其实我现在已经很舒服了,躺在凌潇暮怀里,还听凌轩说些趣闻,不时有人关怀。有些撒娇的意味,真不像我的作风,可是好久没人这么疼我了,要知道我在我爸妈面前从没撒过娇,不对,应该说我就从没撒过娇。
凌潇暮喊停,我和凌轩都有些诧异。他抱着我下了马车,凌轩也跟着下来。“灵儿只是有些晕罢了,现在可有觉得好些?”
我点点头。凌潇暮笑了,如春风袭来,万物复苏。身边的侍卫牵过一匹马,凌潇暮告诉我说:“这是照日,可日行千里。灵儿可喜欢?”
我点点头。传说中的千里马啊,好帅啊。
凌潇暮抱着我一跃而上,意气风发。马是白色的,穿的是白色的长衫,上马的那一刻束起的头发在空中划一道美丽的弧线。这个画面想当年一定迷倒过万千少女。我何其有幸,有这样一位父亲。
马很高,当你骑上的时候这种感觉更强烈,你可以低头俯视四周。凌轩也上了另一匹马,依稀有凌潇暮的影子。可是九岁的孩子骑马,会不会危险了些?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凌轩的骑术很好,紧紧跟在凌潇暮身后。奔腾驰骋的感觉真好,虽然说汽车的速度比起马莱要快上很多,可是却缺少一种和马融为一体的感觉。看着路两边的风景不断向后退去,我不可抑制的兴奋起来。
走着走着,终于看到人家了。走近了,发现这是一个古朴的村庄。已经到凌城外了?可是看着又不像。
“我们直接去找医圣,灵儿。”
原来这是西山脚下。西山在凌城的西面,山不是太高,但植被丰富,有很多植物可以入药,有些还非常稀少,算是西山的特产,医圣也因此选择住在西山。
山路蜿蜒,算不得崎岖,但凌潇暮一直都抱着我,也没让别人搭手。我心中一阵感动。山路看得出有修葺的痕迹,之前我还以为肯定是羊肠小道。我见过医圣,不过从没来过西山。一路上,我都在想他是不是也在山中结一个草庐,然后自己开辟一个园子,种些草药,过着陶渊明般的日子,在房前挂个匾,写着什么草堂,然后再为自己写个什么自勉的东西挂在屋里,据我观察,医圣的字很不错,不是那种除了自己谁都不认识的,而是最常用的那种楷体。等真的见到医圣居所的时候我还是大吃一惊,这里有很多人家,他的房子是很独立,可他居然不是独居,而且住的是砖瓦房!医圣果然不是普通人。
走近医圣的屋子,你就可以闻到一股子草药味,越近,这味道就越浓。院子里只有一个小男孩在晒药。那个男孩我也见过,是医圣捡来的孩子,也是他的嫡传弟子,将来会继承他的衣钵。医圣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人品很好,许多人向他请教,他都有问必答,从不藏私,不像我从书上电视上看到的那些有点本事就天上地下为我独尊的人,但是收做徒弟的就这么一个,据说这孩子天赋极高,刚遇到他的时候还着实让医圣激动了一阵。
“见过凌城主。”见我们进院,他走过来问候。
“孙先生可在家?”医圣叫孙淼。
“师傅去给山上的猎户治伤去了,一会儿就该回来了。城主您先请坐,我去奉茶。”
“不必了,我就在院子了坐等就好。你去忙吧,不必理会。”
“是。”言必,他就又去收拾草药了。我也走到他身边,看他忙碌。
说起草药,我这么些年喝了不少。这些草药我虽然不认识,但有几味的味道我还是挺熟的。医圣的医术的确很高超,看我就知道了。一个先天不足的孩子,还不吃奶,不吃药,这么些年都没死,还活得不错,身体不仅没差,还有了些许起色,果真是有妙手回春的本事。
没到一刻钟,医圣就回来了,衣服上沾了丝血迹。
“城主,您怎么亲自来了?”孙淼作了个揖,“皓儿,你怎么也不看茶?”
“先生不要生气,是我不让的,您这个徒弟可是懂礼的很呢。这次前来,是有要事相托。”凌潇暮站起身答话。
孙淼在冲付云皓发话时,已经看到了他身边的我,脸色一变,“敢是小姐有变?”
“先生不必着急,亲自查看便知究竟。”凌潇暮微笑答道,转头叫我,“灵儿,还不过来见过先生。”
我慢步走到跟前,轻轻地开口:“先生好。”这三个字却掀起了轩然大波。
孙淼极其震惊,一把拉过我的手给我把脉,然后神色古怪,很是困惑,看看我,又看看我爹,却没有开口。
“先生,可有什么不妥么?”见他没反应,凌潇暮有些着急。
“非也。敢问城主,小姐是怎么好的?”孙淼已恢复如常,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捋着胡子问道。
凌潇暮把昨日场景复述一便,孙淼啧啧称奇,“城主,这真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么些年,小姐终于开口说话,我在此恭喜城主了。”
“那先生刚才为何?”
“噢,我只是查看小姐脉象,发现与之前并无甚变化,是以奇怪。想来也许是我学艺不精,不能窥其奥秘。”孙淼回以微笑。当然没什么变化了,要是有变化才说明我有病呢。以前每次把完脉不都是这个结论么,想想他那时的表情,这个医圣当的也很郁闷呢。
“先生过谦了。先生医术已是当世翘首,世人医术无出先生之右者。灵儿好转,我也奇怪,但心情高兴,已无暇顾及其他,许是上天垂怜也未可知。只盼日后我灵儿无病无灾才好。”
“呵呵,城主大可放心,小姐脉象正常,不会有什么大碍。只是先天不足这项,倒也不像其他人那样有什么灾病,很是难得,日后慢慢调养就没事了。小姐这次好转,以后用药也不用那么顾忌了。”
“有先生这话,我就可以放心了。不过灵儿刚开口说话,我怕对嗓子不好,不知道先生可有良方?”
“这个就更好办了。皓儿,去拿笔来。”
凌潇暮叫自己手下陪同进去,把文房四宝拿了出来。孙淼刷刷几笔,一张药方横空出世。难道我还要喝药不成?
“小姐毕竟刚学会说话,不可操之过急,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这张方子可以帮着护着小姐的嗓子。”
“如此多谢先生了。”凌潇暮拿过方子交给随从。“孙先生,那我这就告辞了。”
“不用过膳再走?”
“多谢先生美意。不过我着急带灵儿回家,就不多留了。”
下山的路走起来更加轻快,不多时已站在了山脚。回头看看西山,在夕阳的笼罩下,一片金黄,却不晃眼。
“灵儿,我们回家吧。”
“嗯”
我们又重新坐上了马车,晃晃悠悠地朝着凌城走去。终于可以回家了,这一刻我的心无比平静,再没有之前的痛苦迷茫,心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停靠的港湾。凌城,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