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1-追忆似水童年 ...

  •   1.

      遥想我的初恋,那貌似是发生在幼儿园的事情吧。那个小男孩已然不记的长什么鬼样子了,印象中其实有点像土豆,但是我还记得那时候女孩子,不,是女小朋友们都很喜欢他,so,我就喜欢他了。

      那还是扮演恐龙特级可赛号的日子,奥特曼还得过个几年才出生。

      他总是扮演变成可赛的那个男的,而我们班一个很漂亮的女小朋友—具体长啥样子偶也忘了就扮演那个女的。那时候就是班上公认的一对儿。而偶貌似当时一边羡慕他俩一边继续像其他小朋友一样喜欢他。

      初恋莫名其妙的在我转幼儿园后结束了。新的幼儿园离外婆家很近,有很多新小朋友。跟原来的整托幼儿园不同,放学了可以一起到处混。在手腕上缠块黑色的布,模仿电视中的大侠。由于新的哥们儿都比较野,我逐渐过上了拿刀拿枪一起混战江湖的日子。

      但那个时候我总是很受小朋友的奶奶爷爷的喜欢,因为我只要一到人家玩就会喜欢帮人家收拾抽屉。就是把抽屉里所有的东西都倒出来,然后规整的再放回去。看着前后判若两个抽屉的抽屉,成就感是第一的,顺便搜刮点好东东也是另一项福利呢~~~

      现在看来似乎矛盾的我从那时候就开始养成了。野蛮的一面是后天培养而成,而家庭主妇的一边也自动自发的发挥着作用。女生温柔怯懦依赖的一面在整托幼儿园每晚悄悄的的哭泣中,看着别的小朋友都有人来接的失落中,开始慢慢褪去。

      小学的第一个“朋友”是个特别可爱特别漂亮的像日本女娃娃一样的小女孩。那时开学第一天我们在排队的时候她站在我旁边,然后我们俩手拉手走进的教室。不过后来人家坐的离我比较远后就再没跟我说过话,不过我还是记的她叫洋梓。

      洋梓后来成为班中的风云人物,几个男生都追她。

      我也从中得到过一些好处。比如数学课代表追她的时候从我这里买过玻璃丝编的戒指,一毛钱一根的玻璃丝编出来,我卖了他一块五,原来我那么小如此有经济头脑了。

      然后班长追她的时候,给她过生日大宴群臣,请了20多个小朋友去吃麦当劳。当时我病了一个星期没上学,周末想吃好吃的在麦当劳碰见这群人了,于是顺便蹭饭。

      后来我也是班里的风云人物啊。比如当小组长,谁不做值日,就把谁鞋带困桌子腿上。比如当课代表,追着男生交作业直接追到男厕所里。跟一群住的比较近的小朋友一起混,只不过大家见了我都叫大姐。

      小学貌似喜欢过很多人啊。与幼儿园的跟风不同,小学时候的喜欢属于“日久生情”类。喜欢的人多为前后左右桌,上英语班的同桌,一起演英语剧的师哥,乐团打鼓的师弟等等。反正隔不多久就换一个,喜欢的方式为愿意与其聊天或偶尔远观等。
      小学五年级留了长发后假小子形象略微转变。再加上四年级开始学习柳琴(比琵琶小,比中软瘦的一种民族乐器,俗称土琵琶),也陶冶了一下我的艺术细胞,整个人略微不同了,也几乎没有再追杀男同胞了。然后小学最后两年里终于留下了一段让我可以记住一辈子的记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