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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零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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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咱们这样的人,能做的就仅仅只是活着而已。除此之外,就只有在二十八层楼顶做跨栏练习了。
於安回此刻正站在二十八层楼顶,嘴里还叼着一根快燃尽的烟,耳边回荡起学生时期曾对前任女友开过的玩笑。也许我曾离婚姻只有一步之遥,他想。也许吧,如果那是他现任的话。
是的,我已猜到你要说些什么,恶劣玩笑和烟瘾,有这样的后果是他活该。是的,於安回也这样想,但比懊悔更多的却是惋惜,他惋惜女友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二十三岁,而停下这一切的,只是一张极端偶然的车祸。
冬日里,凌晨一点的楼顶是阴冷而沉默的,像铁栏杆上将干涸的泪滴。不,与其说是在哭,不如说是在掩饰颤抖的喃喃细语:也许,她只是做了个选择罢了,她没有回来见我,出事那天甚至没带我送的戒指,她是先厌恶我,随后才遭遇不幸的,对,是的,如果她那天给我打了电话,短短几分钟,她就不会被卡车碾成烂泥,也许——
也许於安回要是在这时回头了,余光就看不到街角的那双脚了。
二十八层,又是黑夜,按理说当见不到任何事物,可他,可於安回真真切切地见到了一双脚,一双穿着皮鞋的脚被拖进无人的巷子里。当然,他觉得自己已出现了幻觉,匆匆跑下楼,还碰倒了楼道里的公用灭火器。躺在床上,於安回大口喘着气,他想,无论如何,明天一定要去看医生了,可闭上眼仍是那双脚,就像前女友被压进车里那天,穿着的那双。
——於安回是个画家,收入本就微薄,好不容易找到个安稳上班的机会,就因前女友这么一闹,错过了面试,眼看收租日将近,手头拿不出闲钱却还要抽空看心理医生,想想更是难过,辗转反侧,折腾到下半夜才睡去。
转日,闹钟响时於安回才觉得刚刚闭眼,不情不愿地起床换衣,八点钟的太阳穿透玻璃窗,映射在洒满墨水的桌上,可已经黑了的地方,无论光如何,都无法漂白了。
於安回从衣柜随意抽出件灰色衬衫披在身上,一边单手系扣一边又要提着裤子找背带,大概是没睡足,夹子几次都从手中滑落,以至于衣服虽都穿上了却又有什么地方总不和谐,好在风衣够大,从外看倒也算精神。
专门的医院他并不打算去,一是贵,二是一片洁白会令他忆起很多坏事。
他要去的,是一家私人诊所,听朋友说是很不错,又便宜,自然想去碰碰运气。
于是於安回锁门准备下楼,他住十七层,不知为何今天看到电梯的一瞬间便内心颤动得厉害,只得一层层地向下走。路过某一个窗口,刚好能看见令他昨夜出现幻觉的小巷。不过显然他只当那是梦中的幻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