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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十 ...

  •   人与人之间相熟的速度,其实可以很快的,就是几句话而已。对上频率和对不上频率的差别。不过如果对不上的时候,别忘了我们可以自己调整。

      方烨大清早又把昨晚那一桌子的菜弄了出来,冲着洗漱出来后的于飞巧笑。

      于飞看着那桌食物,再看看方烨,无奈地问:“吃不完怎么办?”

      方烨好似很苦恼的皱眉,“唔,晚上你会回来的吧?中午我努力,晚上你加油,今天可能就会解决了所有的东西。毕竟,浪费粮食很缺德的嘛。”

      “呃,”于飞迟疑的点了点头:“嗯。”怎么感觉都像掉入了别人的套,但也懒得深思,于飞继续吃着早饭看着新闻。方烨达到了目的也懒得再说话,没人喜欢永远聒噪的人,挑挑拣拣的吃了几口自己喜欢的食物。

      于飞吃好了早饭和方烨一起收拾了桌子。方烨暗中点头,嗯,这是两人关系的进步。看到于飞换好了衣服要走,方烨赶忙拿着手机迈步走上前,“于飞,给我留一个你的电话吧。昨天翻你东西的事情真的是不好意思,不过我也是没有办法了才做的。”

      “哦,没事。”于飞的眼神又看向了书架自嘲的笑了笑,低头接过方烨的手机把自己电话号码输入。

      方烨比丁子强的一点,就是会把自己用过的东西整理到好象没有被人碰过似的,甚至连主人都察觉不出来。而丁子不是,她一个人可以把家弄得像几百人在这里打过仗一样。恍然抬头扫视了屋里一圈,突然间觉得方烨的手脚太过勤快了点,把她自己的痕迹收拾的太过干净了些。可念头随即消失,想想自己如果寄人篱下在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家里,也会尽量不给主人添麻烦的。苦笑自己的职业病,把手机还给方烨,“有事打给我吧。”

      不待方烨说话,她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方烨歉然的朝于飞笑了笑,看了一眼电话号码,没有躲避的意思直接接起了电话,用纯正的英语说:“喂,妈妈?太好了,你终于给我打电话了…”

      于飞淡淡一笑,开门径自离开。

      方烨站在门口,边静静地听着脚步声,边听着电话另一头一个男人的低笑。声音不再雀跃友善,轻声问:“笑够了吗?可以说什么事情了吗?”听到电梯的声响和于飞的脚步声离开,方烨才拿着电话坐回到于飞整理好的沙发床上,眼神冷漠的看着电视里的人哭哭笑笑。

      电话里的男声听起来很懒散的声音,“没什么事情,就是快要睡觉的时候突然发现好久没有见过你了,有些想念你,所以就打来电话听听你的声音。”

      “哼,”方烨冷哼,“你孤枕难眠,随便找个女人不会吗?竟然来骚扰我的假期。”

      “没有女人能像你这么喜欢和我吵架,吵不过就要拿枪灭了我的。你是我心里最特别的,你知道吗?”电话那边的人说话还是带着戏谑和调笑,“什么时候回来?”

      方烨懒得理对方的无聊,“这段时间是我的,我想什么时候回去就会回去。再说小警察的医生朋友说了,我的气管不可以再受凉,生理期结束前让我最好不要出去…”

      “病了?听起来没那么严重嘛。”另一头的声音又笑着问:“什么小警察小医生的,怎么听起来像另一个空间的事物。还是回来吧,你生病的时候一定很娇弱,真想看看。”

      想起那个像哥哥一样的医生和那个像大姐大一样的于天,还有身边的于飞,方烨不禁笑出:“嗯,我现在就活在另一个空间。这里,唔,”方烨站起身走向窗户,打开了一条缝隙。凉爽清馨的空气扑面而来,方烨轻轻的吸吐着,享受般地说:“这里很阳光,很健康,树枝都在发芽,天空很蓝…咳咳咳,算了,你不懂,你只懂如何勾引女人。那边不早了,你早些休息吧,我该吃药了。”挂掉电话,皱眉看了看窗外的景色,关上了窗户。

      果然还是不能吸到凉气,嗓子会受刺激,几乎是马上开始不舒服的咳嗽,连带着胸口闷闷地跟着痛。

      养病的日子很是无聊。前天趁于飞不在,把他家已经检查了个底朝天。昨天,白天研究了一下周围的地形和方位,晚上发现了于飞的身手是个练家子。今天又无事可做,进屋拿出酒店送来的旅游地图铺在茶几上,来回研究着。

      方烨看到地图手册上的医院标志,真好奇自己出生的时候是不是在那种地方。好像活到这么大只去过医院几次,那几次还是去做任务。

      应该是从方烨记事开始,就是跟着白发叔叔的。她知道他不是自己的父母亲人,他却一直带着她,即使他做任务也会带着她。他很少说话,可一直照顾教导着方烨。方烨的身手枪法,全是他的真传。他叫什么没什么人真正的知道,只是根据他的白发给他起的代号叫Mr.White。不过方烨一直觉得,如果用中文叫他白发先生,听起来反而更酷,更适合他。

      13岁后方烨就被白发叔叔送进了公司,那里面有几个变态到让人想一枪毙掉的人帮她检查身体,帮她治疗伤口。不过他们都不喜欢被人称为医生,喜欢被人叫专家或研究者。刚刚给他打电话的就是其中的变态之一。

      记得他第一次帮她缝背上的伤口的时候,缝了一半才问她要不要打麻药。方烨当场抽出小腿上的枪,指向他,就想当场杀了这个黄毛变态。不过最终还是被其他人拦了下来。

      那时候方烨15岁,第二次单独执行任务,由于经验不足被人背后偷袭了。所以脱光上身趴坐在架椅上,隔着玻璃看到白发叔叔对她皱眉时,心情坏到了极点。没想到又被一个金发碧眼,不男不女的人妖耍弄,便一下爆发了。最后叔叔还是没让人给她打麻药,12针缝完了整个伤口。叔叔说这是一次教训,要让她记住自己的失误。

      说起来是5年前白发叔叔去世前的事情了。可方烨依然记得很清楚,甚至连叔叔站在手术室外,隔着玻璃皱眉抿嘴时,脸上形成的纹路都记得。其实以前方烨很少生病的,即使偶尔有不舒服她也是让把她从小带大的白发叔叔照顾。他还是很少说话,却会在她不舒服的时候给她熬很好喝酸檬茶,偶尔也问她学校的生活怎么样。

      后来五年叔叔不在了,方烨的身体检查都交给了那个黄毛人妖。也不知道是不是潜意识里讨厌那个永远不正经的变态男人,所以自己也没有再生过必须看医生的病。可那个大自己七岁的男人却应叔叔遗托,搬进了她和叔叔的家里。每天与他见面不算,每日还与他一起同吃早餐,每晚再看他带着不同的女人回来……

      没了叔叔的地方方烨也不愿再待,但是方烨不想逆叔叔的最后遗愿,所以等到自己2年前正式成年了才搬出了那个家。那个变态男人没有拦她,而且自己也搬了出去。不过还是会不定时的打电话给她,真的像监护人例行公事般的询问一下她的日常生活,可永远不正经。

      方烨知道,在她十三岁别人都把她当孩子“哄”的时候,那个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变态色男就已经挑起她的下巴,把她当女人看了。不过好像因为白发叔叔的关系,所以他只是对她态度不正经,却也从来没有对她不检点过。

      方烨感谢他把自己当女人的眼光,却从来不领他的情。她对变态人和事都不感兴趣。她有着叔叔替她安排的正常人的生活。她想这样的生活或许是叔叔心中冀望过的,却最终赐予给了她……

      莫名的看向于飞电脑桌上相框里的照片,方烨漠然的看着照片中,在阳光下几个男女搂抱着大笑的定格画面。

      或许,叔叔希望的,就是她可以成为像于飞他们这样,真正可以在阳光下生活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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