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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十五 ...

  •   A面:

      他的意识漂浮在一个奇妙的空间里。
      如果硬要形容一下这里是什么样的话,那比较接近的说法是一个一眼看不到边际的四维式大图书馆。一排排、一列列的书架带着其上满满当当的书籍,以一种只有他自己知道的规律,整整齐齐地排列在这个怪异地折叠起来的无边空间中。稀奇古怪的各色生物则像装饰的雕像般静止着,点缀在书架之间。偶尔在远处,一些庞大而恐怖的黑影会忽然浮现在目力所难及的黑暗边缘,但旋即又同样突兀地消失在附近的阴影里。
      这里是他的精神世界。
      帕德拉斯卡•伊曼的意识滑行着往前飘去,作为一个不间断地存在了八千年的凡物,他漫长的生命中需要被记录下来的信息太多,以至于为了使这些信息能够得到充分有效而又快速便捷的利用,他在自己的脑海里构筑了这样一个便于管理的世界。如同图书馆或档案馆那样,所有的记忆都分门别类,妥善有序地储存在这里,在需要时可方便地随手调阅。
      身为一位资深穿越人士,法师当然赶上了时代的潮流,有在自己的命匣上绑定一个穿越异世界所必备的空间储物装备。不过这并不是因为他和那些穿越者们一样,都有着像蜗牛般随身携带全部家当的怪癖,而是因为手骨型半巫妖既然没有可供衣物附着的完整躯体,那就更加不可能有存放东西的口袋……为了能够弥补这个可怕的杯具,他才不得不弄来了一条大容量的储物腰带。
      严格说来,帕德玛本人其实并没有随身携带大量贵重物品或魔法器具的习惯,他的腰带里通常只轻巧地放着一本法术书和两三块能直接召唤出他那几只精金魔像的宝石。至于别的什么生活必需品或奢侈品,半欲魔淡定地表示毫无鸭梨——死人是不需要生活用品的;而万一像如今这样倒霉催地被本土法则打成在生状态的话,那只要凭借自己的那张脸,他基本上就可以解决会遇到的绝大多数问题了。
      单就地球标准而言,如果我们用精确一点的说法来衡量法师那张可以引得无数人为之争战的面孔究竟价值几何的话,那首先就必须得承认最重要的一点——他的脸确实已经可以拿来刷卡了,而且是真金实银不打折的无限透支金卡。一个业务老道的保险公司甚至还可以粗略估算出这张面孔的市值是多少:据保守估计,至少也可以排进当年福布斯世界富豪排行榜的前十五名以内,而且市价保值,无资产缩水之虞,基本不受金融危机和通货膨胀的影响。费伦虽然是个不同于地球的高魔世界,帕德玛殿下的美貌在此地约需要打个七到八点五折进行降价处理,但即使是这样的超值大甩卖也依旧无损于其最顶级奢侈品的本质,这张面孔的含金量依旧十足,价格坚.挺。
      既然长了这么一张各晶壁世界间通用的钻石级VIP信用卡脸,那行李什么的自然就没必要了。于是经验老道的穿越者,伟大的王子殿下向来习惯轻装上阵,遇上位面旅行时甚至连法术书和召唤宝石都懒得带,以期避免遇到穿越期间发生概率会相当之大的财产损失问题。毕竟当空间魔法遇上空间魔法时,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故向来层出不穷,难以避免。
      这样一来,他唯一会不离身地带在身边、不受外界任何影响的,就只有存在于他意识中的这个大图书馆。

      法师在意识中飘过四次元空间中那些立在墙壁和天花板上的书柜,于一个不可能楼梯边停下——这是个在视觉错觉中十分有名的图案,四条从透视上看毫无问题的楼梯组成了一个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回路,导致在这个楼梯的空间里,顺着台阶往下走只能回到原点,而到不了下一层——微微叹了口气。
      在这个楼梯下,是他记忆的另一区域。以时间来划分的话,那就是四千年之前。
      一般来说,巫妖很少进到这个区域里去翻找记忆。那下面太深,太危险。各种遥远的回忆时不时从潜意识之海的海底翻腾上来,很容易把他的意识拖入黑暗的深渊。但前几天那个久远之前的梦让他感觉很不安。帕德玛最后决定还是过来检查一下,看看那些危险的回忆是否有安全地被隔离在这下面。
      他在意识中皱起眉头,清晰地感觉到越是靠近这里,自己就越容易意识到内心深处那些他之前不愿意去面对的想法。
      这无关懦弱,仅仅是不想丧失支撑自己活下去的最后希望而已。

      从各种意义上来看,帕德拉斯卡•沙弗莱恩•孔塞•伊玛斯卡瑞王子殿下,所拥有的是一种最接近于完全无限制状态的自由。
      身为一名在漫长的时间中由历史变成了传说,再由传说变成了神话的法师,有时候他会想,他还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没有。
      真糟糕,这实在是太无趣了。
      于是和其他所有活得时间太长的凡物一样,帕德玛总是觉得十分空虚、无聊,缺乏干劲和动力。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精神状态不太好——事实上,岂止是不太好这样一个轻飘飘的词可以形容的。作为一只数千年来一直受到负能量侵蚀的巫妖,他凭着一份执念,竭力坚持按照记忆中自己还在生时的模式来行动,而且也确实把这种行动化为了日常生活中的下意识,甚至由于扮演好公民太过习惯,都产生了自己确实是个好公民的错觉。但始终不可避免的是,随着时光流逝,他变得越来越悲观,对生活中的一切都感到厌倦,只是随惯性而继续存在着。
      法师很明白,既然选择了巫妖转化这条长生之路,那么眼下的变化就是自己所必须接受的一份代价。而他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尽量减轻表现在外的一些症状而已。
      他需要一个让自己继续活下去的目标。
      不用犹豫太久,帕德玛就选定了一个方法来加大生命之火的火势,那就是往熔炉里追加些易燃材料。
      这些被挑出来的燃料,叫做复仇。
      费伦的穆罕默德帝国毫无悬念地成为了他发泄负面情绪的对象。连带着地球上的古埃及遗址也跟着一起倒了霉。看着和自己的祖国一样,从人种到文明都消失得一干二净,只在沙漠中残留了点古老遗迹的现代埃及,外表还是个孩子的异世界黑魔头那已经很难有所波动的内心中充满了阴郁而纠结的快意,这直接导致了他最近一段时间的精神十分亢奋,整个人看起来都欢蹦乱跳的。
      然而站在意识中这个把自己的生命轨迹平均地一分为二的不可能楼梯旁,他不得不承认,会被当作助燃材料投进炉中,以期能够重燃激情之火的这一行为本身,就说明了在他的内心深处,复仇的冲动并不是那么迫切而必须的。这份持续了四千年的恨意早已让他精疲力竭,迷茫而又不知所措。
      不,其实从最初的一开始,所谓复仇就并没有如同他想象中的那么重要——动手毁灭了他的国家,杀光了他的后裔的是穆罕默德神系的诸神没错。但他真正无法原谅,真正最恨的……
      是他自己。

      从遥远的彼方传来了无数铃铛交织出微弱的声响,久久地回荡在这个四维的奇异空间里。帕德玛•伊曼放下了捂住面孔的双手,从那道不可能楼梯边仰起头,专注地聆听起这个声音来。

      B面:

      黑发的男巫在黑暗中闭紧双眼,拧起了眉毛。
      他曾经……在他年轻的时候曾经想过,只要能得到力量,只要能让那些看不起他的人再也不敢轻蔑、欺辱地对待他,只要能获得人们敬畏的眼神……那么就算是放弃所有的光明,转身投入黑暗的怀抱也无所谓。
      唯有黑暗之中才有力量!
      他确实这么做了。他抛弃了仅有的阳光,以为自己知道所选择的是一条怎样的道路……但其实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对当时无知的自己感到厌恶……那个什么也不知道的自己,不知道自己在做的究竟是什么,不知道那所谓的黑暗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放弃的是什么……一直到……就连远远看着都不能够,拥有再多力量也保护不了,失去了无法失去的存在的时候……
      他在干什么啊……他之前都在做些什么可怕的事情啊……
      那么多次,他眼看着甚至是亲手让黑魔标记腾起在空中,却从来没有想过,看到那个恐怖的标记下,原本温暖的家庭化为灰烬,亲人惨死,那些巫师们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现在他知道那是种什么感觉了。
      这是报应。
      他最终什么也没得到,却失去了太多。

      一张惨白的面孔自黑暗中浮现出来,红发干枯地环绕在她的脸旁:
      “你出卖了我。”她说。
      不,不。
      “你为了讨好你的主人,就把我给出卖了。”
      不,不,不是,他不是……他不知道……
      “不是什么?不是故意的吗?”玻璃般僵硬的绿眼睛直直地盯着他,莉莉•伊万斯尖锐地问道,“你不知道你告诉你主人的那个预言会让他决定杀死我的孩子,我的哈利吗?不,西弗勒斯,你知道,你很清楚你的行为会导致什么。就像那天一样,你作出了你的选择,你也知道你选择的是一条什么样的路——你选择把预言告诉你的那位主人,讨他的欢心。哪怕你完全能够想像得到,他听见这个预言后会干出些什么事情来——哦,当然,如果不是我的孩子,不是我,换了别人牺牲,你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痛苦了……但在我看来,这并没有区别,死的人是谁这点改变不了你行为的本质。
      “你会为了争取你那位主人的欢心,轻易地出卖一个无辜的家庭。
      “既然你已经作出了你的选择,我也作出了我的。那么现在,是时候让我们面对选择所带来的结果了——你还想说,你不是故意出卖我来讨好你主人的吗?”
      她说的对。
      “西弗勒斯•斯内普。”红头发的年轻女人最后说,“你是个卑劣的人。”
      “我恨你。”
      最终杀了莉莉的是黑魔王,但当他严苛地审视自己的内心时,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对伏地魔产生多强烈的恨意。这绝非是因为他对那个人还存有丝毫的尊崇之意。
      莉莉的死,归根究底,是他的错。再多懊悔、再多痛恨也无法挽回的他的错。
      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来弥补这个他所铸成的大错,然而莉莉的逝去不可能被挽回。
      终究,是他自己不能原谅自己,不能放过自己。

      霍格沃茨的魔药学教授猛地睁开眼睛,魔杖瞬间从枕头下滑进他的手心里,几个恶咒在他脑海中蓄势待发……
      然而他只是看见一张稍嫌稚嫩过头、却依旧在黑夜中散发出迷人光辉的面孔在离他极近的距离,若有所思地观察着他,神情莫测。
      “你是第二天即将首度前往霍格莫德的三年级小巨怪吗?”斯内普扶着额头说,“兴奋过头而导致失眠了?为什么不试试去年你在女厕所里拿来对付巨怪的那一招?书本是很管用的,尤其对于那些像你这样脑袋里塞满了石头的小巨怪而言,实在再适合不过了。”
      “啊,西弗勒斯,你还记得吧?”他名义上的养子并没有接口,而是自顾自一本正经地说道,“我们如今正位于一个五千多年前的古埃及金字塔的内部。”
      “我还没到邓布利多那地步!”男巫不耐烦地说,“我很清楚地知道我们现在正狂妄无比地冒着生命危险,于以死亡诅咒闻名于世的古代金字塔里没加任何防护地露营……”
      “事实上,我加了。”
      斯内普疑惑地看过去。
      “我可没自大或愚蠢到那地步——之前搭帐篷的时候,我就顺便用拴上些铃铛的细线在我们周围绕了几圈,还在这个房间的所有出入口上也布了几层线。这是我们那儿的一种简单但非常有效的警戒结界,可以通过魔法直接连接到心灵上。
      “当有外敌进犯时,他会碰触到细线,细线又带动铃铛振动起来,发出的响声能一直传达到内心深处。无论当时正在做什么,都会于第一时间听到被触动的警报声。
      “本来在这个世界里,我是完全无法施放我们那边的法术的,但靠着这个金字塔内部如此混乱的魔法力场,我花了点时间,居然成功地摸索着模拟出了这个最低级最简单的法术的基本效果,这可真不容易……”
      “说重点!”
      “好吧,好吧。不要激动,西弗勒斯。你最好先冷静一下……重点是,我想,刚才,也就是在之前没多久,我正睡着的时候——那个铃铛,好像响了……”
      “……”

  •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推翻重写了三遍,内牛满面……本打算让教授在帕仔面前表白下,但是纠结了两章,觉得他实在不是这块料。算了,让帕仔自己观察吧
    于是这也算夜袭了,不论是帐篷内还是外,XD~
    下一章终于可以“关门,放安努比斯!”了,好哈皮~荷露斯在本文中似乎只能从背景上路过打个酱油,不过阿努比斯作为男主角(!?)自然有其特殊待遇。话说我都决定把三年级命名为《帕德玛与犬科动物》了,扭头
    眼看着赛仔就要被挖出来了,鸡冻呀~
    比参观世博会的小板凳还要必备的穿越异界超•热门道具自然是空间储物装备。在各色穿越文中的流行是戒指和手镯。费伦大陆上自然也有这种东西,不过他们的流行是背包、手套和腰带,而且也做不到像异界穿越文中那样全能(美食、矿山、宠物、豪华家具什么的全都往里装……)。话说回来,费伦的魔法本身就能做到豪宅、美食、独立异空间、生物召唤、探矿等等,空间储物装置也用不着这样多功能发展了。
    在外地读了四年大学的默默爬过,表示对异界穿越文的空间储物装备很有吐槽欲……出门旅行没有什么东西是必须要带的,有信用卡和现金就行。轻装上阵才是王道啊。
    从美食矿山豪华家具一直带到宠物简直恨不得把穿越前的全世界都带上神马的,实在理解不能……
    半巫妖有头骨型、手骨型等等各种形态,但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他们总有几样装备是没法直接穿在身上的……头骨型带不了戒指;手骨型挂不上项链。为了解决半巫妖凑不齐一整套豪华版装备来提供给冒险者们打劫这一历史遗留问题,DND官方半巫妖模板说,得了,你们干脆把装备都绑定在命匣上吧。
    命匣简单说来就是巫妖的命,只要命匣不被摧毁,巫妖就可以一直存活下去。这和魂器的灵魂分裂不同,命匣中灌注的是巫妖的生命力而非灵魂。
    费伦空间魔法第一注意要点:你不能在异次元上叠加异次元。
    如果有某个法师想通过空间召唤一个空间储物装置的话,那么他所能得到的只会是一场可怕的大爆炸。相比起来,HP世界的空间魔法实在太给力了,赫敏往她那个舞会手袋里塞空间帐篷都没问题……HP世界果然是个筛子。
    其实空间魔法最容易出类似于通古斯大爆炸那样死无全尸的事故了,扭头
    不可能楼梯详见电影《盗梦空间》,觉得很有趣于是拿来用了
    非原著,单就二战时期的纳粹种族大屠杀而言,死的人是遥远的犹太人时,绝大多数德国人并没有感觉;但是当死的人是平时相处和睦感情很好的朋友或邻居时,很多人惊恐了……
    不要说教授只是搞内勤没杀过人。人总有年轻的时候,他年轻时和斯莱特林那些人混在一起总会干点什么出来。而且没参加过食死徒集体杀人取乐活动的人,伏地魔也不会那么信任他。
    莉莉的话参考了第七部教授回忆里她和他绝交时那段话的感觉。不过这里出现的莉莉是在教授内心和回忆的世界里,他所认识的莉莉。她的话其实也带有一点教授潜意识中对自己的评价。
    内伤地爬开,一直不能原谅教授、同时也认为只有教授一个人是不能被原谅的,只有教授自己。
    魔法警报(Alarm):DND一级防护系法术,施法材料为一个铃铛和一些极细的银线。有鉴于这份施法材料,我觉得这个法术还是可以在地球上被复制出来的……
    为什么我和大家看的文很多都重合?因为我是在JJ的榜单上刷文来着……
    最近刷到的榜单上的HP同人文强推:
    《成为西弗勒斯·斯内普》这篇太赞了!吐槽太给力了!人物形象把握也很到位……作者GJ!因为这篇,我才终于跨过了卡文这道坎。作者我爱你~=3=
    《被隐藏的第五位巨头》我喜欢这篇,SS的形象最接近我心目中的感觉。瘦削、优雅的黑法师大赞~
    《失踪的城堡》画像作者的新文,还是不错的
    对自己抗雷能力木信心的同学请勿观看下面的吐槽
    郑重声明,我真的很喜欢那些文,但作为一个考据癖,这些日子以来,刷HP同人文积累下来的槽点真是不吐不快……话说好的小说本来就不必过于在意背景的考据,我只是手贱了而已……= =
    不吐不快的槽(一家之言,读者切勿当真!如有雷同,纯属人品):
    接连刨到三四篇文的设定都是斯莱特林有羽蛇相关的血缘,作为一个考据控,我深深地内伤了……
    美洲是中国发现的(噗)!详情可参考《殷商舰队发现玛雅》(喂)!
    好吧,以上只是说笑。不过事实是直到十五世纪时,欧洲(以发现了美洲的哥伦布为代表)还以为美洲是亚洲,印第安人是印度人。虽然麻瓜的认知不能代表巫师,但就欧洲魔法界完全找不到与南美有关的魔法痕迹这一事实来看,这两块大陆的魔法文明确实没有过多少交流。如果两地从一千多年前就开始互通血缘的话,至少也会留下点南美那边的魔法传统吧……
    斯莱特林如果有羽蛇血统的话,那他的家族历史起码得从一万年前尚未陆沉的亚特兰蒂斯开始算起。毕竟根据传说,玛雅、埃及、克里特都是自亚特兰蒂斯的文明灰烬中诞生的。
    话说回来,羽蛇的形象确实辉煌:一个神系的主神,强大、有魔力,还色彩鲜艳(……)。但这个形象就那么适合居住在阴暗、潮湿的地窖里,高贵优雅的斯莱特林公爵吗?
    我们要拓宽眼界!(以下皆为胡扯,真相只有罗琳大婶知道)
    放眼欧洲本土及周边地区的蛇类,基本上都是些反面形象。斯莱特林当然不可能有希腊美杜莎的血统,也不太可能和北欧的绕地长蛇扯上亲戚关系;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传承断得太早,黄河流域又隔得太远;还剩下来些被基督教扭曲得面目全非的最古老的蛇形恶魔……十二只翅膀的大蛇萨麦尔君似乎差了那么一口气。
    那么,究竟是何方神圣才能够贴切地作为优雅高贵、举止傲慢、家学渊源、俊美又握有巨额财产的黑巫师兼蛇语者斯莱特林大公爵的祖先呢?
    在此之前,我们首先要来注意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欧洲的历史其实比我们想象中的要短很多……(Orz)
    一千多年前的公元十世纪,也即公元900年-1000年的时候,当遥远的中国开始了如清明上河图般繁华的宋朝时,斯莱特林公爵的祖国,英国,那么丁点儿大还被分裂成七个国家的英国,正在被丹麦人侵略、于反侵略的连绵战争中纠结着封建化进程,并且总算在十世纪中期形成了英吉利统一国家……
    而说到遥远的欧洲的贵族们……公元800年左右,查理曼帝国才刚刚建立——这个帝国有多重要呢?简单来说,它之后的公元962年才建立的神圣罗马帝国,是贵族封爵制的起源。而欧洲贵族家族历史所能追溯到的最早,就是查理曼大帝时期。至于学者们提出的最早的贵族等级的分封,大概就在十一世纪左右。
    每次一想到这个,我就痛不欲生,恨不得把自己抽一顿——叫你手贱!叫你考据癖!
    这种痛苦,大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感觉到:
    优雅的斯莱特林公爵如果重生到哈利•波特的时代的话,那他首先需要进修的第一门课,就是餐桌礼仪。因为西餐所必需的叉子,要直到他死后五百年的十五世纪时才被发明……
    光这样说,斯莱特林生活的公元十世纪还是难以想像的。作为参照组,我们可以举出另两个具体事例来——英国著名的亚瑟王和巫师梅林知道不?他们虽然是找不到原型的虚构人物,但据考证应该生活在公元五世纪;英国著名的狮心王理查和绿林英雄罗宾汉知道不?他们是有真人原型、并且生活在公元十二世纪末的。斯莱特林公爵的时代就在这两者之间。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呢?
    姑且不论斯莱特林公爵这个称呼当中的水分究竟有多大,也不探讨当时欧洲的服装、饮食、居住方面的极限究竟如何,礼仪社交又是怎么样的……就拿西方人后来自己考据的结果来说——曾经有西方学者悲哀地感叹,欧洲十世纪左右的一般贵族,生活水平还不如宋朝看大门的,有的连饭也不一定能吃饱……
    我脑补了一下当年那贫穷可怜、充满战乱的小小英国以及生活在其土地上的大贵族斯莱特林公爵阁下和他悲催的日常生活后,忍不住痛苦地把头扭到一边……
    欧洲,你的历史为毛要这么短?
    当然了,即便现实如此可怕,我们依旧要坚信,斯莱特林大公爵是优雅高贵、举止傲慢、家学渊源、仪容俊美还超有钱的强大黑巫师。为此,英国当时的新贵盎格鲁-撒克逊贵族或者威尔斯人这种贫瘠的身份,怎么可能适合斯莱特林公爵呢?他那富有高贵的家族应该一直被追溯到罗马帝国!
    罗马帝国贵族们那穷奢极侈的生活习气早已举世闻名,而更妙的是他们都是享乐主义的多神论者。虽然大部分人并没有蛇神崇拜的传统,但是帝国统治下下的一个行省有。而且那个行省古老神秘的多神崇拜一度还在罗马很流行,其发达的巫术文化更是对整个欧洲影响深远,以至于直到现今的哈利•波特时代,魔法界的孩子们还需要学习这个地方流传下来的一些传统法术。
    那个曾经一度是个独立国家、其独特文明对周边地区影响深远的行省就是——
    埃及。
    罗马帝国时期,古埃及的伊希丝女神崇拜和奥赛里斯崇拜在基督教出现之前,还是很受欢迎的,而埃及的塔罗牌则到现在还是特里劳妮教授的标准配备。就这些看来,把古埃及列为斯莱特林家族的根源,至少比南美更靠谱点吧……
    说到这里,斯莱特林的祖先已经呼之欲出了(殴)。
    除了埃及王室,没有别的地方或人会如此地崇拜蛇,把蛇当作自己的图腾。此外,根据原著,伏地魔的母亲梅洛普原先是要嫁给自己的兄长莫芬的。这种除了埃及王室之外,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在蒙昧时期过后都不再有的兄妹联姻传统,也有力地证明了有钱有才还有貌的斯莱特林公爵出身埃及王室。而蛇语的天赋更进一步说明了,他乃是古埃及某位以蛇作为自己的王权象征的邪神的后裔(喂)!
    这,就是斯莱特林血统的真相(大误)。
    (帕仔:……也就是说,那个我所见到过的最蠢的没有之一的黑魔王伏地魔是你的后代?
    赛仔:…………………………………………………………………………满屏的省略号都打不出我此刻复杂的心情……
    帕仔:……塞斯,你知道吗?如果按照这个理论继续往下推的话,斯莱特林的直系祖先里会出现一位被称之为“尼罗河畔的花蛇”的人物……
    赛仔:……你是想说他很可能还是海对面被奉为神的那一位的后代,差点就继承了横跨三个大洲、人类历史上最辽阔的帝国之一吗?
    帕仔:不,我只是想说,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根据《罗马十二帝王传》的前六章来看,关于脑抽神经的遗传基因我们可以从那著名的另一边找,不一定非得归到你身上了。
    赛仔:……
    帕仔:仔细想想,那个伏地魔说不定还可以对第三帝国主张其继承权……
    赛仔:……够了,查理曼帝国又不是复辟,别把他和整个欧洲的王室都扯上关系。)
    帕仔和赛仔的谜之对话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但由于太直白地说出来的话,非常有可能把不少人给雷翻炸飞,因此关于优雅傲慢高贵强大还很有钱的斯莱特林大公爵,其家族往上追溯究竟会追溯到一些什么样的直系祖先和血亲们,请有兴趣而且不怕天雷霹雳的大家自行考据之,关键词我都给你们了,你们懂的。
    最后再重申一遍,本考据纯粹胡扯,考据出来的资料背景仅适用于本文设定,请读者们千万不要当真。
    话再说回来,如果真的要符合同人文里YY的家学渊源优雅傲慢高贵强大还很有钱的斯莱特林公爵那完美的形象的话,那他的家族真的不能在才刚刚建立国家的中世纪欧洲找,而是确实只能往罗马帝国那里追溯了……
    最后,《罗马十二帝王传》是一本很好很强大的书,强推,看过的腐女都说好,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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