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章 ...
-
又是一个忙碌的日子。
昨天是周末,一周难得的休息时间,孟戚雾原本想要洗一洗堆了三五天的衣服,晒晒被子,穿上美美的衣服,去逛逛街,去游乐园,去看电影,晚上再健个身,游个泳,回来给自己做一顿美丽又健康的水果蔬菜沙拉,之后洗漱干净,穿着舒服却不失娇俏的睡衣,在明亮又不失柔和的灯光下捧着本书,喝一杯牛奶,十点之前伴随着舒缓的音乐进入睡眠,第二天,也就是礼拜一也就能精神饱满的去上班了。
但是周六的晚上,孟戚雾捧着手机玩到了深夜两点,又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半个小时才勉强入睡,但是即使好不容易入睡了,睡眠也并不安稳,梦里十分压抑,又翻来覆去醒来好几次,早上十点醒来感觉身心疲惫。明明天气预报说好周末是阳光明媚,但实则是阴雨绵绵,孟戚雾看着窗帘外的灰色天空,又昏昏沉沉睡了过去,等再次醒来,已经是十二点了,连中午的饭点都过了。
真是失败的一天啊。
孟戚雾呆愣愣的躺在床上,呆愣愣的看着天花板,泪水就这么忽然掉了下来。
理所当然,又是无所事事的一天,又是失败的一天。
孟戚雾好担心自己,这一辈子就这么可怜又可恨的过去了,什么都没能留下。
周一照常忙碌,孟戚雾只是一个普通的服装设计助理,在三线小城市,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司,领着不上不下的工资,身高一米六,体重六十公斤,本科文凭,父母从小离异,再嫁再娶,各自又有了一个儿子。孟戚雾毕业两年了,除了过年,几乎就没有回去过,也没有人主动来联系她。
说得难听点,她已经是个孤家寡人了,无人关怀无人怜爱。
老天总是那么凑巧,周日阴雨绵绵,周一却是艳阳高照。
孟戚雾坐在自己的办公椅上,看着阳光调皮的透过窗户落在她的办公桌上。在电脑前坐了一日,终于下了班,同事们都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陆陆续续的走出办公室。
再过两个月就又是一个新年了,可她这两年毫无长进,人际空白,钱包空空,该怎么回去,回去只能尴尬的当个陪衬布,就连平常人家的催婚,在她这里也是没有的,也只有父母不咸不淡的问一句,过的还好吗?
孟戚雾上身一件黑色羽绒服,下身一条深色牛仔裤,卷起的裤脚露出里面黑色的秋裤,再连接着褐色的袜子,再接着又是黑色毛茸茸十分俗气的雪地靴,一身沉闷。
暖和,却十分土气。
没有任何一个人见到孟戚雾,会认为她是一名服装设计师。
当然,一个人不可能处处都是最低等的。就算孟戚雾穿的丑,有些臃肿,但是她有一张看起来才刚满十八的娃娃脸,柔嫩的像刚剥了壳的鸡蛋一般的肌肤,丝滑白皙如牛奶,不大不小却非常吸引人的杏眼,不算高挺但是却小小十分可爱的标准鼻,还有那永远都是如桃花般粉粉嫩嫩的樱桃小嘴。
只不过因为她总是沉默寡言,戴着副宽大的黑色眼镜,爱头顶鸭舌帽,所以这张美丽的脸从来就没被人仔细欣赏过。
孟戚雾是个努力的人,对于工作,她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只可惜造化弄人,孟戚雾的上司是个好色的人,提拔了好几个相貌的同事,却迟迟不提拔孟戚雾。
她的本科院校虽说是个普通一本,但是这个学校的服装专业排名在全国前十,她的专业能力毋庸置疑,当时年年都拿奖学金,在毕业时还得过一个不大不小的奖,奖金有五万,只不过导师分走了一半。
参加比赛是成名的最佳方法,但是设计一套服装,再制作,再参赛,材料就需要上万,时间也要花费不少,而且还不一定得奖,那时候的孟戚雾忙着找工作忙着落实自己的住所,也就没有再参赛。
虽然是七八千的工资对于一个24岁无欲无求的女孩来说足够了,但有时候孟戚雾也会迟疑,明明能更好,跳槽,或者参赛,为什么不去变得更好呢。
但是孟戚雾却没有动力,也没有灵感,昏昏沉沉。
按照往常,孟戚雾会慢吞吞的走到公交车站,坐上公交车,二十分钟后就能到达自己住的小区。
但或许是今天的阳光实在是太好了,晒得孟戚雾暖洋洋的,仿佛给她那如同机械般僵硬的身体上了一层油,突然有了力气,拿着自己的包从位子上站了起来,竟然慢慢的想步行回去。
二十分钟的公交车程,不长也不短,但是走路的话大概有三公里,走走需要近一个小时,孟戚雾和同事们道别之后,踏上了这条路。
上一次这么走着是什么时候呢?大概是大学的时候吧,那时候的自己虽然丧气,但是却还是有无限的能量勇往直前。
孟戚雾迈着步子,嘴角勾起一抹笑,里面藏着什么,怀念?伤感?委屈?孤单?反正不会是开心。
不知道走了多久,身边都是陌生的路人,男男女女,孤单或有伴,太阳渐渐西移,慢慢的在西边的天空降落、降落,那炙热的光芒把云层染成了希望的颜色,孟戚雾的眼中染上那抹鲜艳的夕阳色,就在她怔愣中,一个从身后传来的熟悉又陌生的喊叫声把她的思绪拉回。
“崇明!崇明!停下来!”那是一个清亮却又不失温柔的声音,即使是喊着,那声线中的温和也能平复你烦躁的情绪。
这个声线对于孟戚雾来说十分熟悉,一下子就将孟戚雾深藏在脑海深处的那些美好酸涩的记忆全部都调了出来,孟戚雾的身体反应的却比脑袋还要快,只见她快步向前,然后慌不择路的进入了肯德基,然后捂住了自己飞速跳动小心脏,离着玻璃门好远才转过身。
玻璃门外是一个穿着驼色风衣的高挑男子,玉树临风,翩翩公子,都不足以形容这个男子给人的温润感觉,那是一种超出常人的风度与气质。
只见这个男子骨节分明的手中拿着一根黑色的绳子,绳子的末端系在一只干净雪白的萨摩耶身上,萨摩耶撒欢跑了很久,这才不情不愿的在肯德基门口停了下来。让孟戚雾再次紧张的是,这只萨摩耶往肯德基的门口嗅了嗅,竟然还想再往里面闯。
孟戚雾高中毕业多久,就有多久没有见过这个男人了。
“怎么了?想吃肉了?”男人自言自语喃喃道,不由往玻璃门中瞥了一眼,并没与看见什么。他低下身子揉了揉崇明的脑袋,随即安慰道:“崇明,散步的时间到了,我们要赶紧回去,回去就有吃的了,这里的东西你不能吃。”
孟戚雾躲在人群后远远的看过去,她只能看见男人温柔的轻抚崇明的头,他们之间仿佛隔着千万道河,她多么想跨过去,可是那汹涌的河流,仿佛下一秒就能将她吞没。
崇明朝着门口嗅了嗅,又在肯德基的面前转了几圈,朝着男人叫了两声。男人抬起头,眯着眼又往里面看了几眼。孟戚雾慌忙的转过身。男人只看见里面三三两两的背影,其中还有两个小女生娇羞的朝着他笑着,男人一笑后低下头继续哄着崇明,不一会就走了。
孟戚雾背过身偷偷抹了抹眼泪,然后听见身边那桌的两个小女生在那里激动的夸赞那个帅气的男人,听着年少的她们用各种华丽的辞藻来形容他,压抑着即将破音的尖叫。
没过一会又听到她们失望的叹息。
他应该是走了。
孟戚雾转过身,看着门口他曾经站着的地方,抿着唇,任由回忆将她裹挟进奔腾的大海。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缓缓回过神,走出了满是炸鸡味道的肯德基。
他怎么会在这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