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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 ...

  •   虽然嘴上凶巴巴的说着不让季凛吃烤红薯,但郑漫还是没有真的不准他吃。
      两人一人买了一个红薯,拿着纸袋子装着。

      郑漫找卖红薯的老爷爷要了个勺子,季凛本来都准备走了,见他要了个勺,自己也有样学样的要了一个。

      烤好的红薯,拿在手里还有些汤,掰开一条缝,又香又甜的味道就漫出来了。

      郑漫小心的撕开一个口子,然后拿着勺子,挖了一小勺出来,吹了几下,之后才放进嘴里。

      季凛疑惑的看着他,然后也挖了一勺,随口胡乱吹了两下,就把那一大勺往嘴巴里塞。
      烫得跳脚。

      季凛咬着自己被烫着的舌尖,口齿不清的:“烫死啦!”

      郑漫:“……”
      郑漫无语:“你吃慢点呀。”

      季凛嘿嘿一笑,最后还是大口吃完的。
      他拿着那勺子舀了几回,嫌它慢,给丢垃圾桶里了。
      撕开了皮就开始啃。

      郑漫吃得慢,秀秀气气的,细嚼慢咽。
      到家的时候红薯都没吃完。
      季凛的在路上就早啃干净了,还嫌郑漫吃得太慢,说早趁热吃才好吃。

      郑漫看了他一眼,不做声。

      小孩子胃也小,一个烤红薯下去就饱了。
      季凛到家之后,妈妈喊他吃饭,他没能吃下去,太撑了。
      然后被念叨了。

      第二天上学路上,他就跟郑漫说,说下次还是买一个红薯,两个人分着吃吧。

      “你昨晚吃饭没?”季凛好奇的问他。

      郑漫:“吃了。”

      季凛惊讶:“吃得下吗?”

      郑漫很平静:“红薯没吃完,给爸爸吃了。”

      季凛:“……”
      他噘嘴:“早知道我也慢点吃了。”

      但并没有早知道。
      事实就是昨晚被红薯撑饱的季凛,错过了红烧猪蹄和莲藕汤。

      超遗憾。

      回到教室,季凛就去开窗了。
      郑漫把作业拿出来,翻开,等着季凛开完窗户过来教他。

      季凛把椅子全拿下来,才回座位,歇了口气,开始教郑漫写作业。

      郑漫听完一道题目,就开始自己往下写。
      季凛便打开书包,把东西放抽屉去。

      然后就摸到了一张纸。

      季凛好奇的把纸条拿出来,看了一眼,呆住。

      他捏着纸条,委屈巴巴看向郑漫。

      郑漫还忙着写作业,完全没注意到。

      季凛欲言又止,最后委屈巴巴的把纸条收了起来。

      一道题目写完,郑漫又翻到下一道,问他:“这个呢?”

      一抬头,发现季凛嘴巴撅得能挂油壶。
      郑漫:“?”

      季凛不开心的小声嘟囔:“我不笨。”

      郑漫:“?”
      他压根没听清季凛说的什么,于是问他:“啊?”

      季凛看了他一眼,闷声闷气:“没什么。”

      见郑漫一脸疑惑,他干脆转移话题,给他讲起了下一道题目。

      郑漫最开始有些跟不上进度,但这段时间慢慢的跟上了。
      作业会没做完,是因为担心睡太晚长不高,所以到了九点他就准时睡觉了,没写完的作业就留到了第二天早上,再找季凛教他写。

      昨晚没写完的作业总共也只有几道题目,写完之后,郑漫就从桌子里拿出自动卷笔刀,开始削铅笔。

      这个卷笔刀是他和季凛一起买的。
      因为是共同财产,所以每个人抽屉放一周,这周轮到了放郑漫抽屉了。

      他俩其实原本就各自都有自动卷笔刀。
      但是很小。
      很普通。

      原本大家都是这种普普通通的卷笔刀。
      但是有一天李华买了个超豪华的卷笔刀。
      比别人的大好多,龙猫造型的,特别帅。

      郑漫一看到就想要。
      他对着自己的小卷笔刀看了好久,想着要怎么才能把它弄坏,然后顺其自然的换个新的。

      他还在思考着,季凛上课的时候,小声跟他讲悄悄话,说他也想买一个这——么大的卷笔刀。
      两人一拍即合。
      于是兴致勃勃的开始讨论。

      放学之后到文具店去了一趟。
      这么大一个卷笔刀,要五十块钱。

      郑漫一周有二十块钱。
      但这个钱包括了早餐钱。
      早餐,零食。
      他用得不多,每周都能剩点钱,但是五十块还是有点多,他拿不出来。

      他把钱拿出来数了数,只有三十几块。
      而且还包括了这周的早餐钱。

      季凛倒是有足够多的钱。
      他家里给他的零花钱比较多。
      然后他就说要不我买一个,到时候你跟我一起用?

      这办法可倒是可以,但郑漫不太愿意。
      五十块还是不少,如果季凛买了,那他也就没零花钱了。
      而且他蹭季凛的卷笔刀的话,总觉得还是不太好。

      郑漫皱着脸看了那个卷笔刀好一会,终于想到解决方案。
      他和季凛一人出一半的钱,这样他就买得起了。
      他出了钱,那他用卷笔刀就不会觉得不好意思。

      于是两人就这么说定了。

      钱的问题解决了,然后就是挑选。

      这种大卷笔刀款式还挺多,两人一个个看过去,然后犯难了。

      季凛想要买那个粉色城堡的。
      郑漫则看上了黑白色的熊猫。

      两人互相安利自己选的这款多好看多好看。
      谁也没说服谁。
      最后啥也没买就走了。

      第二天又依依不舍的重新来文具店。
      这回两人都放弃了自己最爱的那款,退而求其次的就其他造型开始挑选。
      选来选去,选了个哆啦A梦。

      不是特别喜欢,但也还可以。
      于是蓝胖子被带了回去。

      因为是偷偷买的,所以轮到郑漫管这个的时候,他没有带回家。
      带回家被爸爸妈妈看到的话,可能会说他。
      毕竟之前买的小卷笔刀又没有坏。

      他把卷笔刀收在抽屉最里面,防止被人偷走。
      拿出来用的时候,还偷偷看了眼季凛,担心季凛问他为什么不把卷笔刀拿回去。

      解释起来会有点麻烦,所以他内心是希望季凛不要问的。

      然后季凛真的没有问。
      他趴在桌子上,看着黑板,面无表情的在发呆。

      郑漫悄悄松了口气。
      也就没去管季凛这不合常理的安静。

      好在季凛也没丧太久,第二节课下课他就忘记这回事来。
      直到背着书包回到家里,翻开写作业的时候看到这张纸条,才又想起来。

      他盯着它盯了一会,在下面添上了“才怪”两个字,然后又把“lin”挂掉,改成“凛”。
      之后把它抚平,从书柜上拿出一本超大的词典,把纸条夹了进去,然后站在椅子上把词典塞回原位,才拍了拍手,下来继续写作业。

      季凛爸爸在看《铁道游击队》,透过房门,季凛听到客厅传来的歌声。
      季凛爸爸跟着电视在那哼:“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唱起那动人的歌~谣~”

      季凛撇了撇嘴。
      你这嗓门它也不动人啊。

      他写完作业就自己钻到被窝里面去了,客厅的电视里还在噼里啪啦的传来枪炮声。

      季凛伸出手,拉了一下床头灯。
      房间陷入黑暗。
      窗外一朵雪花飘过,晃晃悠悠的落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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