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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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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刚开始和花花同居时,双方的生活习惯都受到一些不小的冲击。似乎婚前同居就是丘比特的死对头,把对方的缺点无限地放大在眼前。

      同居大概两三周后,一天晚上,精疲力竭,本来都准备睡了,花花突然从我旁边起身,穿好衣服说:“我去隔壁卧室睡。”

      我一懵,“嗯?为什么啊?”

      “我其实一直都习惯一个人睡,跟别人一起分享床,我总觉得怪怪的。”

      “那可是,你以前也没有说要分开睡呀。”

      “以前还不太熟嘛,不好意思说。现在都熟悉了,我直接告诉你应该也不会伤害到你。”

      直到关门声传来,我都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首先,我真的不是很懂他对熟悉的定义是什么。都同居三周了才算熟悉?那要是以后结婚我们的关系是什么?好朋友?其次,难道不是这种突然的转变更伤人吗?你这个分开睡的理由也太难让人信服了吧!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会是我做错了什么吧,不应该呀,这几天又没有吵架又没有分开很久,那到底为什么呢?

      我没有问题,那难道是他的问题?

      我拿起手机打开微信,想都没想就给华晨宇发了一条消息:
      —你最近肾虚?
      —没有呀,你怎么这么问?
      —那你到底为什么要分开睡?
      —我不说了吗,我不习惯。你还没睡?

      看着界面上两人满屏的问号,像极了此刻我们双方的内心,充满了大大的疑惑。他或许真的是不习惯吧。

      那好吧,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我心情复杂地放下手机,可心里却愈发烦躁,像一团棉花堵在胸口,阻塞了呼吸,心脏却越跳越躁,越跳越沉。我觉得很委屈,但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委屈。

      可能一个小时过去了吧,我实在睡不着,又是拿起手机发消息:
      —你真的是习惯吗?可是我不习惯啊,你要么当初就说清楚,你之前每天晚上都抱着我睡,现在说走就走,我又不是抱枕,想扔就扔。

      等了很久,他可能睡了吧。我沮丧地放下手机,突然听见隔壁房子里有动静,接着,门开了,一个熟悉的轮廓走进来,掀开被子躺在我身边。我惊喜地差点叫出来。

      “你怎么又回来了?”

      “我要是不回来和你睡,你今晚还打不打算睡觉了?”他的眼睛在黑暗中格外亮,闪着无可奈何的眼神,伸手搂住我,打了个哈欠“这下好了吧?”

      被撩到发晕。

      然而我还保持着一丝清醒,“我是睡不着,你为什么还没睡?”

      “习惯了。”

      “嗯?什么习惯了?”

      耳后轻轻飘来六个字,“习惯抱你睡了。”

      婚前同居嘛,就是一块试金石。不同的生活习惯渐渐磨掉了热恋期间的那些甜腻糖衣,剩下的,可能是日渐坚定的决心,也有可能是逐渐显露的坟墓。恋爱中最甜的地方可以有很多,但最珍贵的,一定是发现一个人愿意为了你打磨自己,改掉原有的形状,变成更契合你的轮廓时。

      什么时候该结婚呢?当生活已经和结婚无异时,就结婚吧。
      2
      我经常干心血来潮的事。

      有一天下午,我突然觉得很无聊,就想到网上很流行的情侣了解度测试。以前总羡慕别人狗粮,现在轮到我了,可不得好好利用眼前这只躺在沙发上玩手机的花?

      “花花,来玩个游戏?”

      某人很警惕地看了一眼我,确认我没有拿什么吓人的东西后,“嗯,玩什么?”

      “就是那个情侣互问,我们同时写出有关对方问题的答案,看谁对得多,好不好?”

      “行。问什么问题?”

      “第一个,最讨厌对方的地方。”

      他居然还很认真地想了起来,我有一点紧张,一直以来,和他就算吵架也是互相冷战,很少直白地说出来。仔细想想,我有时候也不知道他到底为什么生气。

      “写好了吗?三,二,一”

      他手机上打着——不敢正视自己的过去。

      我愣了,气氛一度凝固。我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没想到他不仅知道,而且看得这么透彻,说得这么一针见血。

      他很认真地看着我,带着一点心疼,带着一点恨铁不成钢。我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想要逃避躲开他的视线。

      “我知道这很难”他好听的声音传来,该死,明明想要结束这个话题的。“我也有过那样痛苦的过去,也有过那种怀疑自我的迷茫。我花了很久,才能坦然面对这一切。”

      “乔乔,你懂我的意思吗?”他扣住我的后脑。“我知道,我都知道。你每每失眠起身顾自发呆时,你以为我不知道吗?那把你不想弹,不敢弹的古琴,你却一遍一遍地擦,你以为我没注意吗?”

      “我不会说话,我一直不知道怎么帮你,我只能默默陪着你。我看到你厌恶、怀疑自己的时侯,你知道我有多心疼吗?你相信我,当你下次再感到无助孤独时,想想我,我还在这里,一直会陪着你。”

      我靠在他身上,眼眶酸了又酸,终是没忍住泪水决堤。

      我当然信你,怎么会不信呢?余生不多,佘你足够。
      3
      我和花花作为资深肥宅,平常的一起娱乐活动最多也就是和朋友们去吃饭,唱麦。一去KTV,自然避免不了喝酒。我是属于自知酒量,玩得再疯也绝不让自己断片的那种人。但是花花就不一样,他即使醉了也不知道,而且还会开启音乐才子模式疯狂飙麦。

      有一次和朋友出去唱歌,所有人都玩得很尽兴,不知不觉就喝了很多酒。

      不知是谁点了一首《向天再借五百年》,亢恺强烈的前奏响起,大家哄笑着说谁唱这首歌,然后一个飞快的身影就抢走了话筒。

      一开口,是那个最熟悉不过的声音。

      “做人有苦有甜,善恶分开两边”,我看着平日里那个小奶团子拼命做出一副沧桑深沉的样子,笑得差点一口酒喷出来。啊一古,喝醉了的花花太可爱了呀。

      唱到高潮时,花花突然升key,我听得浑身一个激灵,声波冲击耳膜像要炸了一样。但是毕竟花花的年龄在那里放着,还是显得奶凶奶凶的。

      花花越唱越来劲,唱到最后的高音时,话筒突然发出刺耳的声音,紧接着“pong”地一声,话筒承受不住花花的声压,爆炸了!

      我们一瞬间酒都吓醒了,反应过来赶紧接过花花手里微微冒烟的麦,紧张地问他有没有事。某花却一点也不害怕,一边摆手一边给我们说,“我没事,这也不是我第一次唱坏麦克风,而且主要是这个话筒的质量太差了。”

      我们都是哭笑不得。

      回去之后,我仍然不忘拿这件事调侃他:“华晨宇同学,ET们知不知道,你不仅会踩音箱,还会徒手炸话筒。真是多才多艺华晨宇。”

      某人对我十分傲娇地翻了个白眼,“我会的可多了,我还会炸杯子呢,还有摔苍蝇。你连苍蝇碰都不敢碰。”

      是,同身为迷妹,怎么会不知道。而且他还会180度翻脚腕,高空后空翻,以及最经典的,转身摔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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