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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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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从黑夜里惊醒的时候,是凌晨一点钟,辗转反侧后仍是难以入睡,我干脆重新整理起程小姐的手稿。在查看来往信件的时候,我在程小姐很喜欢的书里面发现了一句很特别的话,它被程小姐誊写在纸张上。
它的内容是这样的:秋天到了,我想与你一同看青川开得正盛的海棠,别拖至春天。
纸张的边缘处有些淡黄色的水渍。那封信的落款是程辛木,这是我第一次知道程小姐真正的名字。在此之前,我一直亲切地称呼她为程程。纸张上,辛木这两个字或许因为墨迹还没干透,字体旁被拖出了一道浅浅的墨痕,才会被夹在书里。
程小姐是杂志社里很有名气的作家,作为她的编辑和室友,我虽然和她认识近五年,但已有两年多不曾与她联系了。
Chapter 2
第一次遇见程小姐的地点,是在青川的小酒馆。
那时是午夜,夏夜的程小姐是一位妖娆的女郎,她坐在酒馆里靠窗的那一端。及腰的黑色长发,剪裁合身的红色裙子,愈发显得她身材极好,她的身上总是在不经意之间透露着一股风情,她总是很容易就抓住了别人的目光。
她抬头朝着我微笑,我客套的点头,她回过头便不再看我,那时候我已经是一家小小的杂志社编辑了。但我对程小姐的印象并不好,因为圈子里的那些传闻。我曾经在杂志上见过她的照片,但关于她的信息是更多是从杂志社里喜欢八卦的同事那里得知。
那时候我刚刚和男朋友分手,几乎每天下班后都泡在酒精里,宿醉之后头痛欲裂地去上班,每天过得浑浑噩噩。在一次我醉得不省人事的情况下,是程小姐把我拎回了家。替我换了她的睡衣,给我熬醒酒汤做爱心早餐,帮我打电话向杂志社请假。
后来,我和程小姐成了很好的朋友。在程小姐的陪伴下,我逐渐走出了失恋的阴影。
我曾经问过她,当时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照顾我,程小姐一边很自然地切菜一边回道:“大概是因为你看起来比较顺眼。”但是,我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
在与程小姐的相处日常中,我逐渐发现程小姐并不像她们所说的那样,身上带着绝对的优越感,盲目骄傲。
相反的是,她很平和,她偶尔喜欢待弄花草,总是在院子里养些我叫不出名字的花。她足够睿智,讲起历史和政治时总是神采飞扬,举手投足之间充满自信。程小姐只谈过两段并不算短的恋爱,她告诉我,她有一个相识已久的笔友,她叫他张先生,他们很谈得来。
偶尔一次,他们提到城市里的景色。
张先生长年住在凤凰城,那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漫步在秋天的街道上,微风会带起几片落叶,透过树叶的小孔,掉落下来的阳光温暖而不刺眼,映在青灰色的石砌地面上,是一小块阴影,张先生称它为生命的裂缝。
程小姐告诉我她很喜欢这样的描写,这很特别,她这样说,但这样的景色对于生在青川四季分明的她来说,明明是稀松而平常。彼时的我沉默了许久。
那时候我就在想,或许程小姐喜欢的并不是凤凰城从未见过的景色,而是给她写这封信的人。
Chapter 3
我与程小姐认识五个月时,因为一些原因,当时我连房租也付不起了。在知道我的困境后,程小姐邀我去她的家里长住,甚至邀请我去她所在的杂志社工作。接着我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她的编辑。
说来有些好笑的是,我现在的男朋友也是因为程小姐的缘故才认识的。
那是我与程小姐相识的第二个年头,程小姐的新书发行后,大受欢迎,又加印了五万本。我心满意足地捂着自己的钱包,默默盘算着今年的年终奖金我能有多少。
为了庆祝,程小姐再次带着我去了那家我们初遇的小酒馆,青川的冬天,风又干又冷,我裹着卡其色的围巾进了门口,关门后我注意到吧台那儿有一个正在和酒保说话的男孩子。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的肩很宽厚,是可以让人安心的存在。他大概很高,就算坐着,也比酒保阿秀高出一大截。
程小姐回头看了看我,拉着我在靠窗的老地方坐下。之后程小姐走到吧台,她先在阿秀的耳边说了些什么,又和男孩子聊了两句。男孩子将目光移向了我,我有些不知所措地低下头,躲开他的目光。
接着,男孩子拿了阿秀递给他的酒向我这边走过来。我抬起头看到了他,他的五官很俊朗,眼睛很清澈。望着他一步步向我走过来,我站了起来。
他真的很高,比我想象中还要高很多。他说:“很高兴遇见你,徐意迟。”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道缝,笑眼弯弯。我同他微笑,随后他落座,我们聊了很久,留了联系方式。
后来,我们成了男女朋友。
Chapter 4
程小姐告诉我,她到青川的这段日子过得很开心。
整日与文字相伴,和我做朋友以及偶尔收到的来自张先生的信,她已经完成了她年少时的所有梦想,就算有一天突然老去也不会觉得可惜。
那段时间是我见过程小姐笑容最多的时候,那段时间,她写的文章都洋溢着活力和生命。那时的我很高兴她可以考虑将转型工作提上日程。
她每次收到张先生的信时,都笑得像个孩子一样。她不知道,每当她笑起来时,眼角流露出细小的情绪是多么的美丽。我也为她而喜悦。
相识的第三年,我成了其他作家的编辑,被调往了桐城。我从程小姐那里搬了出去,挥手告别的时候,程小姐哭了,我安慰性地抱抱她,踏上去桐城的路。
汽车不停地往前走,程小姐停在原地。我望着后视镜里风景,她在那片会移动的风景里逐渐变小,在一个转弯后,消失不见。
刚开始到桐城的时候,我们还会有联系,慢慢地我们也很少联系了。
就这样过了两年,直到很偶然的一天,我在删来往邮件的时候,发现了程小姐很久之前发给我的信息。她告诉我,她在青川有些东西需要整理,希望我能抽时间帮她整理下。我同意了,并表示我有时间就会去。
但接下来的日子我依然很忙碌,在我几乎把这件事淡忘的时候,传来了程小姐已经去世的噩耗。程小姐的家人打电话告诉我,程小姐希望由我去整理她的手稿及往来信件。
我才再次来到青川,发现了夹在书里那句话:秋天到了,我想与你一同看青川开得正盛的海棠,别拖至春天。
几乎很快我就意识到了这是程小姐写给张先生的话。
我翻查信件来源,原来,程小姐已经被疾病困扰了两年之久,她多次在信件提及见面,但是张先生当时忙于思量见面的时间地点,未能懂她。
那年深冬,她病逝。
Chapter 5
在程小姐的葬礼结束后,按照信件上的地址,我去了张先生所在的凤凰城。
那个程小姐至死都没能踏进,却又无数次想念过的凤凰城。拖着行李箱走入陌生的街道时,我惊讶的发现,对于凤凰城我有些莫名熟悉感。我想起那些信件中曾多次描写过的有关街道的景色,一年四季的变换的景象在我脑海里出现。
当我找到张先生的地址,天色已经暗了。我敲了很久,但没有人开门。
那一刻,我突然生出一种很惶恐的无力感,这种无力感从我知道程小姐去世后就一直在伴随着我。我问自己为什么要来凤凰城?
在听到我的敲门声后,住在附近的邻居姐姐走了出来,她告诉我这家的主人去度蜜月了,下个月才回来。顺便拿出手机,打开朋友圈,让我看他们的结婚照片。
照片中的张先生是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带着并不浓厚的书卷气。新娘很漂亮,鹅蛋脸,双眼皮,脂粉气不重。张先生穿着红色喜服站在身材娇小的新娘旁边,两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气息。在翻到新娘的单人照片时,我竟然觉得新娘很像程小姐,尽管她们的长相不同,但气质却很相像。
我忽然有些不可抑制地哭了出来。
告别凤凰城之后,我又到青川看了程小姐。我站在程小姐的墓前,讲述着那些我在凤凰城的经历。
最后将要离开时,我才发现,那些熟悉而又陌生的景色,在程小姐走后,刻进了我的生命里,连同那些有关凤凰城的片段式记忆,也一同溶进了我的血液里。张先生结婚了,新娘很漂亮,她很像你。那个你一直挂念的人,他现在过得很好。
这样过了两三年,我也结婚了,新郎就是当初我在小酒馆认识的男孩子。婚后不久,我就怀孕了,大概是我还有着那份执念,我始终觉得这份回忆不光是只属于我一个人,或许我该这份回忆的重量交到真正的主人手里。
我把这些信件打包后,整理成为文档,邮寄到了几年前张先生在凤凰城的地址。不知道他会不会搬家,如果没有,会不会埋怨我打扰他现在的生活呢?
或许呢,谁也不知道。
-End-
作者有话要说: 故事的主旨的就是遗憾与告别。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节奏过快的时代,很少有人能静坐下来品茗读书。逝去的时光像指尖的流沙一样抓不住,由于未来的无法预知,变幻莫测,所以我们能把握住的只有当下。有些事情我们不做,就再也不会有机会重新来过。
所以请珍惜当下。
灵感来自于一段话:“别拖至春天”里尔克在1926年8月写给茨维塔耶娃的信,简洁明了。回复的是她之前的来信,说想见他。茨维塔耶娃反反复复地思量两人见面的时间地点,和见面后的表情和动作,可这一句,“别拖至春天”,是里尔克最后的暗示,她没能懂得他。那年深冬,他病逝。
我不想掉马甲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