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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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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江南第一山”美誉的惠山以东四百里外有一小镇,名曰金陵。
镇西三十里外有一简陋草房,草房中住着一对母子。
这户人家姓孟,家主在孩子出生的第三天外出务工时因意外而亡,坚强的母亲忍着悲痛埋葬了丈夫的遗体,以卖菜、替人洗衣得来的钱财独自抚养着孩子。
孩子六岁那年,遇上了百年不遇的大洪灾,她们虽然侥幸活了下来却失去了家园。母亲带着孩子一路流浪,途经一个县时一时不慎竟被人贩子将孩子拐走,母亲发疯地在街上寻找着,最终在一家妓院的门口发现了孩子,当时人贩子正在与老鸨讲价,母亲夺回孩子后为了安全起见便将孩子扮作男孩。
孩子十一岁时,母女两人在金陵镇外落了脚,在好心乡民的帮助下搭了一个简单的家,家里虽然穷,房子虽然破,但母慈子孝很是温馨。
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年仅十一岁的孩子决定进城找个活干,也算她运气好,在城中找了个大户人家做小厮,一个月下来虽然只有十五个铜板,但多多少少也能帮母亲补贴一些家用,可没多久,这户人家因为大少爷中了科举外放做官,大少爷决定带着全家搬迁过去,于是便卖了屋子,遣散了家丁丫鬟。
四年后,孩子长到十五岁了,活也换了好几个,砍过柴,打过猎,卖过菜,扛过包,却始终贫困如初。
一日孩子看见县衙门口贴着征衙役的告示,被告示上一两银子的月饷给吸引了,内心挣扎一番,便毅然迈进了县衙大门。
当她捧着差服回到家以后,母亲吓了一跳,开国至今从来没有过女子当衙役这种事,若是被人发现了,这可是欺君之罪,按律当斩!更何况如今昏君当道、官场腐败以致民不聊生,大官员们横征暴掠,小官差们鱼肉乡里,百姓对官差早已是深恶痛疾,你怎能为这五斗米去做那人人唾骂的衙役呢!
可最终,母亲还是未能说服孩子……
数年后,她牵了那人的手跪在母亲坟前,斟了三杯酒,一杯敬母亲,一杯敬那人,一杯给自己,后又叩了三个响头,一谢母亲生养之恩,二谢母亲教导之恩,三——请母亲饶恕孩儿不孝之罪!
母亲……,若你当年说服了我,也许您就不会……
母亲……,孩儿无悔!
母亲……,若有来世,但愿我为母你为儿,让我倾其一生,为你遮风挡雨,报今世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