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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千万英里走过时的路遇 我喜欢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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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一个人,他叫徐屠苏。
也许不加喜欢这个前提,也许只看这个名字,给人留下的印象会是合成了无数玛丽苏男主剑眉入鬓一双星瞳鼻梁高挺薄唇带着四分尊贵三分高傲两分讥诮一丝温柔还有一个刀削下颚的完美脸庞。
但其实并没有,徐屠苏,只是一个很普通的,跟我同校的男生。
长得也就那样,平平凡凡的男生而已,甚至因为冒太多青春痘,脸红红的,有点丑。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他。
我这肤浅的颜狗属性,难道当时还没有开发出来?
不应该啊。
但是确确实实的,
喜欢,
跟那些或是取乐,或是略显寂寞时想找一个以会哄人照顾人为前提的男朋友的话里的喜欢是不同的。
可要我说不同,明明不一样,我又说不上来。
算了算了,再怎么刻骨的喜欢都会被血液揉平,又不是什么严肃认真的入眼入心。
但又总是会想要提起,在人前,在某句自嘲里,似假又真。
这一点点隐秘的愿望总是可以得到满足,因为他抛开长相而言各方面的确都很优秀,优秀到不少比我认真正经的姑娘不以颜值为目的而动心。
“徐屠苏当时可是拿了省运动会第一,中考体育直接以满分进的一中国际班!”
“真的假的?年年霸榜校第一,体育还这么好?”
“当然是真的。而且他人也特别好。当时我们两个人同桌,就是他帮我补习,我现在才能进一中的,虽然他去了国际部,呜呜呜~”
……
能聊上的时候,我总也忍不住去插上一句嘴,像是只要多说上那么两句,就会多哪怕一点点关系,尤其是我和他家里还算得上有点交集,同桌的关系也曾经扯上,在晦涩难分的言语官司之间留下那么一点明推暗诱的朦胧暗示,看着不解实情的听众漏出的自以为是的绯色猜疑。
有的人,因不知而不自疑,有的人,因自知而不敢自疑。
可那点点仅有的关联经不住反复咀嚼。
我终于明白了一厢情愿不算青梅竹马,知慕“少艾”更称不上两小无猜嫌。
于是我就不喜欢了。
我喜欢文艺呀,或者,像我这种,该叫玩biao子玩贞烈。
于是我藏好情伤,一个人饮着早秋晚风微凉,提一壶酒,走就绝不回头。
其实也就那样,一点都没变。
该吃吃该喝喝,上课上课,睡觉睡觉。
本来就多是我自己在脑海里意淫,停止想像又会有什么变化。
你看,我的喜欢,开始于我的胡思乱想,停止是我好歹有了自知之明。
这他妈算个屁的喜欢。
后来我跟那个一个劲夸他,跟他做过同桌的姑娘聊过。
说起他时,她眼睛里全是星星。
真正的喜欢,是这个样子的吧。
彼时,她正谈着一场不那么愉快的恋爱,她说:
“我知道我配不上徐屠苏。”
“那样好的徐屠苏,”
“要特别好的女生才能配的上。”
“但是我很开心喜欢过他。”
“就算现在,”
“我也不能否认还是喜欢他。”
喜欢总有一腔赤诚,赤诚不过少年热血和一颗真诚的心。
在这份赤诚的喜欢里,我无地自容。
只能故作不在意的强撑镇静,笑说:
“是呢,”
“太优秀了,”
“话说,”
“我曾经也喜欢过他呢。”
“可惜我现在看脸,”
“欸你知道吗,”
“我现在想想,”
“当初怎么会喜欢上他呢,都没有我家小哥哥一分帅。”
把年少的欢喜,当做玩笑,说与人听。
欸我怎么会喜欢徐屠苏呢,没有金边眼睛白衬衫,宽肩细腰大长腿,修长手指分明骨节,温柔微笑低沉声线。
喜欢个屁的徐屠苏。
徐屠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