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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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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阳光依旧起的很早,当第一缕阳光混合着早晨清爽的空气照进文皓房间时,他便醒了过来。只是刚睁开眼,就意识到了昨晚的急训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当一个久不锻炼的人突然运动过量,第二日醒来,肯定会肌肉酸痛。而篮球是一个全身都能锻炼到的运动,所以文皓此时的感受是手臂痛,腰痛,大小腿都痛,身体就像是散架后从新组装起来的。
他一瘸一拐走进教室时,老狗便问他“你腿怎么了?”
文皓想到下午还要在苏逸轩面前树立高大伟岸的帅气形象,摇了摇头“我没事。”
“没事就好,关键时刻可不能掉链子。”老狗说着递给他一套白色球衣“这是我们班的队服,下午你就穿这件。”
文皓把球衣展开一看,竟然是十号,和樱木花道一个号码。突然之间有如神助,更觉自己能在比赛时征服全场。但他却忽略了一点,好像樱木花道在最后也没能俘获晴子的芳心。
这场篮球比赛虽然只是八班和三班的友谊塞,但却从定下的当天起,就受到了整个年级的高度关注。能有这样效应,得完全归功于八班的一位名人,那就是全校公认的第一美人——国花。
国花在全年级大肆渲染了一下这场比赛有多么值得期待,并号召全年级除了三班以外的所有女生去帮八班加油。因为有老狗的原因,所以这些女生也就非常爽快的答应了帮这个忙。
国花名叫罗丽,小的时候常常被周围的人可爱的称为小萝莉。哪知后来越长大越发现她从头到脚,由里到外,找不到一点与“萝莉”两字沾边的地方。
到了高中的时候,国花的脸皮之厚,自恋程度之深已达到空前绝后,冠绝东西的地步。凤姐是谁?不好意思我们不认识,我们眼中只有国花。
在当时,国花就被全班同学推举为班花。而她只是厚颜无耻的撩了撩头发,认为自己实至名归。
国花的人缘很好,年级各个班都有她认识的人,在她当选班花的第二天,外班竟有同学高喊这是对罗丽的侮辱,凭罗丽的容貌再怎么也该是个级花。此言一出,引起了全年级同学的响应,纷纷推举她为本年级级花。
高二高三的学长们听说高一出了个大美女,纷纷跑去观望。那段时光国花的教室门口常常被围的水泄不通,全是她的仰慕者。国花如众星捧月,虚荣心大涨,为了感谢学长们的支持,媚眼乱跑,只看得学长们头晕脑胀,胸闷气塞。于是有人说高一的学弟们不能太过自私,这等极品应该属于整个学校。于是国花再次升级,成为了校花。
在国花春风得意的时候,有好几个女生只能暗中流泪,她们原本有实力角逐校花的,但生不逢时,在国花的光芒下,显得黯淡无光,只能安静的做个班花,甚至还无人问津。
国花当上校花这事很快传到了初中部的学弟们耳中,他们认为自己也是学校的一份子,要当校花必须得过他们这一关。所以当高二高三那波学长们不再来时,初中的学弟们又开始天天前来,只为一睹校花芳容。结果吓哭好几个,纷纷感叹世界太过混乱,自己十几年的世界观审美观就这样被颠覆了。
这所艺术中学历来美女众多,而每个人的审美又不相同,所以从建校至今,国花还是第一个被公认为校花的人。于是她声名远播,被外校的很多人熟知,被验证之后,他们纷纷竖起大拇指说这等美女我校就是再过一百年也未必能出一个,非得等到人类基因进化才有可能。
同学们没想到国花影响力如此之大,心想她要是生在美国,恐怕要竞选个州长什么的都不用买票。唉,可怜硬汉施瓦辛格没这能力。
后来同学们都觉“校花”两字也不足以衬托国花的魅力,又嫌麻烦,所以直接省掉市花省花,尊称其为国花。虽然亵渎了牡丹的高贵,但也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出国花在同学们心中的那无可比拟的魅力。
比赛在下午放学后如时举行。文皓他们换好球衣来到球场时,球场已被团团围住,这么多人,恐怕真个年级的人都来了,国花的号召力还真是大啊。
此时太阳已经西下,天边几朵白云悠闲的飘着。比赛还没开始,文皓就被大家的热情感染的热血沸腾,不断的抖动着胸口的衣领,扇风降温。他视线在人群中来回搜索,却始终没找到苏逸轩的身影。这场比赛已变成整个年级的一场盛事,倒也不怎么担心她不会来。心想或许她只是被挤在了人群中,自己寻她不见罢了。
小可爱与三班的班主任从人群中走出,在同学们面前握手以示友好,就像会晤的两国领导人。
三班班主任好打官腔,说“看来这样的活动很受同学们欢迎嘛,以后我们还得多搞,既能减轻同学们的学习压力,又能让班与班之间相互学习,你说是吧王老师?”
小可爱连连点头“段老师说的不错,今天就让这群孩子没尽情的释放一下吧。不过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哈哈。”
说完之后,两人这才彼此松开手,并肩坐在同学们事先给他们准备好的椅子上。
随着裁判的哨声响起,比赛正式开始了。老狗纵身跃起,长臂一挥,把裁判高高抛起的球拍向文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