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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Cha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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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在一个雾霾与冷雨纷飞的季节回到伦敦。
自从继父将他们一家接到美国定居,他已经十几年没有回到这座雾城。伦敦在他记忆里仅剩下几个明媚到出奇的夏日,一些根深蒂固的绅士礼仪,以及贫民区狭窄多岔的街道。母亲因担心迷路而不常出门,他和Raven却闭着眼睛都能把交代的生活用品买回家。这么多年过去,他以为它们早已被异国的优裕生活所覆盖,故地重游时却仍仅听由身体的本能就顺利地找到方向。
Charles一眼就认出了曾经的住所,但他们此行的目的并不是这个。
Hank一只手为两人撑着伞,另一只手推着Charles的轮椅继续往前走。在Charles的指引下,他们在贫民区的巷子中七绕八拐,终于停在了一家钟表店的门前。干燥温暖的空气扑面而来,驱散了些许潮意。Hank站在门口抖落伞上的水珠,Charles则摘下自己漆皮剥落的手表,转动轮椅来到了店主面前。
“您好,请问你们有翻新服务吗?”
老店主大概是贫民区难能可贵拥有绅士气质的人,自Charles记事起,这位先生就不知为什么流落到了这里。他透过那用了半辈子的单片镜看了一眼,年迈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这是……”
“是的,十几年前在这里买下的它。”Charles点点头,有些苦恼地笑了,“如果可以,我也不想专程来麻烦您,但在别的地方实在找不到一样的漆。”
“我记得这块表。”老人镜片后的眼睛浮现出怀旧的笑意,细细打量了起来,“你是Charles对吧?当初你妹妹帮我打了几个月的杂工才换来,没想到是要送给你的。”
Charles却没和他一同追忆起过去,只苍白地提了提嘴角。
接过表后,老店主才发现指针一动不动,调整旋钮也没有任何反应。Charles抢在他询问之前开了口:“不用修好它,补漆就可以了。”
“坏多久了?”
“三年……零七个月。”
闲聊之间店主已经将表磨损的地方看了个仔细,他最后欲言又止地看了Charles一眼,叹息着拿表走进了里间:“补个漆就不收你钱了,晚饭后来取就行。”
Charles几乎是感激地看着老人的背影,感谢他心照不宣没有再问下去。
他记得一点没错,那本是Raven的手表——事实上直到三年前Raven死于坠机,这块表都属于她。时针和分针所指的也永远停在了那一刻。
也许越是年老,对这些事情就越是了然。店主猜到了却什么都没有问,给屋里的两位年轻人最大的体谅。一位是那个女孩的兄长,一位是那个女孩的恋人。
时间磨淡了最开始的丧亲之痛,比起最开始连名字都不能提的状态,他们现在已经能相对自如地面对Raven死后在他们生活中留下的种种痕迹,有时甚至会去刻意追溯它们。这次从美国来到伦敦修表,也是Hank主动提出陪Charles一起的。
离开钟表店后,Hank习惯性推了下眼镜,不算高超地转移话题:“你们长大的地方有这样温柔的人,难怪会养出你这种性格。”
“说这话可要小心,Hank。”Charles弯着眼笑了,半真半假地调侃道,“我小时候也是偷过钱包的,专挑你这样的老实家伙。”
说完之后他就发现Hank的表情变得怪异了起来,像钟表店牌上绿汪汪的油漆。
“Charles,你知不知道自己有乌鸦嘴的属性?”
Charles低下头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掩盖住上扬的嘴角:“是吗?”
“你在偷笑。”
“我没有。”
看着Hank的脸有憋红的趋势,他赶紧拍了拍好友的肩以示安抚:“好啦,别太担心,有我这个残疾人在,要偷肯定是偷我的钱包啊。”
果不其然,Hank的钱包丢了。
更坏的消息是,严谨的理科生永远都是把所有重要证件放在一起的。
也不知道是Charles看上去太不像是个富二代,还是他乌鸦嘴的功效太强大,又或者是熊孩子的脑回路谁也猜不着,总之——当他们从贫民区出来准备去哪消磨一下时间,就发现Hank的皮夹钱包不翼而飞了。
“你应该在我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就把它揣好的,朋友。”
Hank已经被Charles一本正经推卸责任的样子气习惯了,也幸好是那双闪烁的蓝眼睛表明对方确实在思考解决办法,他才没有生出把这位残疾人抛弃在异国他乡的念头。
“现在怎么办?报警吗?”他无奈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希望我们还能按原计划坐今晚的私人飞机。”
Charles却耸了耸肩:“要是警察管这里的事,几十年前就该拆迁了。”
哦对,这里不是异国他乡,这是Charles的老窝。
Hank认命地推起了这位本地向导的轮椅。
按照Charles的说法,杂货店后面那几条巷子是最方便干坏事之后跑路的。于是两人又回到弥漫着鱼腥和垃圾臭味的后巷,捏着鼻子开始寻找熊孩子们作案的蛛丝马迹。Hank作为一名大学选修过化学的人都对这种气味难以忍受,轮椅上的Charles倒是面不改色,完全看不出平时在公司里挑剔红茶的样子——这也是十分亲近的人才知道的,年轻的Xavier董事长面对不喜欢的茶叶从来都是一脸和煦地偷偷扔掉。
Hank忍不住重新探究起他小时候“当小偷”的说法。
Charles察觉到他异样的目光,哭笑不得地解释自己是来这里抓Raven回家的时候跑熟的。
“其实偷东西的也不多……那时候几乎没有外来客,贫民区里的人谁也不比谁富,大家都是吃完这顿没下顿,就算敞开门都没什么可偷的东西。”
Charles解释完那句话之后就缄口不言,垂着眼不知在想些什么,Hank也陷入了沉默。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阳光艰难地穿过拥挤的违章建筑,射入深邃的后巷。窄长的空间中只剩下皮鞋的声音,以及轮椅在石板路上的轻微磕碰声。
身后的墙角处忽然传来轻微的动静,他余光一动,看见几个鬼鬼祟祟的小脑袋。孩子们意识到自己被发现了,赤着脚一哄而散,像一群灵敏的小猴子。
“Hank!你去追!”
Hank也知道推着轮椅跑不快:“可是你……”
“不用管我,我去外面那条大街等你。”Charles摆了摆手。
他一点也不担心自己这位好友追不上那群小崽子。那看似缺乏锻炼的身躯里能爆发出多大的能量,Charles作为他的大学同学最了解不过了。他替他拿着眼镜,感慨了一下自己当初还能跑步的日子。
Charles沿着来时的路,一个人摇着轮椅来到街上。脱离贫民区和童年里特有的那股闷臭味,他深深呼吸了一口,望向马路尽头影影绰绰的伦敦城区。
这一片地域车少人少,连巴士都几乎不往这里开,更不要说的士。毕竟这里的人甚至能为几便士争论不休,不会有人承担得起打车的费用。此刻大街上空空荡荡,萧条中透着见不得光的喧嚣,在一个个麻雀笼般的箱屋里兀自热闹着。孩子们黑瘦的身影映入Charles的脑海,他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他对贫民区的感情极其复杂。这里有着人性中Charles最不愿意看到的那一面,连不谙世事的孩童都懂得下三滥的勾当。然而贫穷造就的这一切是那么无可非议,正如富足生活养成的绅士品格是那样理所应当。
暮色渐渐西沉,一种陈旧窒息而又熟悉安全的感觉裹挟了他,像有人柔和而恶毒地否定了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将他的头埋入名为记忆的坟墓。
Charles在混乱中挣扎着想,不该让Hank离开这么久的。
一阵歌声在这时响起,将他从无形的茧中带回现世。
那名暗金色头发的少年,抱着布满刮痕的吉他站在唯一的巴士站那端,缓声唱着一首Charles从未听过的歌。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比同龄人更加低沉,带着孩童变声期特有的青涩。
三三两两有从巴士上下来的人扔给他钱,更多的是贫民区的原住民,避讳什么似的快步走开。少年始终面无表情,对面前可怜兮兮的钱盒视若无睹,仿佛仅仅是为了站在这里唱歌而已。去殉落日,去瞻仰贫民区支棱的生锈铁架,去与世界上一切死物同命相怜。
Charles的心却在那旋律中狠狠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