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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穿越 ...
凌德财是两天后才抽出时间赶回大仓山的,火车转汽车再走路,一路翻山越岭整整花了十来个小时,到家已是黄昏时分。
许多年没回来,村里的房子都翻新了,唯独自家那口小破平房颤颤巍巍躺在那,颓墙烂瓦,连门都没关紧。他叹了口气,三步并做两步跨进去,一眼就看到屋子中央水泥地上仰面躺着个人。
“哎哟!这是怎么了?阿逸啊,我的侄儿啊!你没事吧?你别吓叔叔啊!”
凌逸被摇醒时,睁开眼看到的就是这个陌生的男人,搂着自己“心啊肝啊”地叫唤。他身体虽还是麻木的,脑子却如五雷轰顶。潜意识告诉他,你大概已经死了。
不对,他不可能死啊。
他记得自己明明在执行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为了接近暗杀目标整整埋伏了一个月,就在刚刚,他躺在目标卧房的床下,正准备动手,忽然闻到一阵异香。再醒来,就到了这里。
“你…是谁?”凌逸扯着嘶哑干涩的喉咙,勉强说出两个字,嗓音陌生得令他起鸡皮疙瘩。
“我的亲侄子啊!呜呜呜……叔叔对不起你啊,你别怪叔叔,我也是没办法啊!”男人答非所问,一直在干嚎,抬手擦了一把眼睛。
眼泪倒没有,汗流了一大堆。
凌逸感觉手脚逐渐复苏,他第一反应就是推开这个男人。却发现浑身都使不上劲,低头一看。
不,这根本不是他的身体!
这只手纤细得仿佛只有一层皮,白皙到能看清皮肤底下的青筋,一看就是没吃过饱饭的人。胃里也传来一阵冷痛,像是空虚太久之后的报复。
自称“亲叔叔”的男人把他瘦弱的身躯往怀里带,这个举动令凌逸汗毛都竖了起来。作为庆国最优秀也是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刺客,凌逸从来没让任何人靠近过他一步以内。
但凡试图靠近他的人,没有人能活着离开。
可现在,他发现自己竟然手无缚鸡之力,只能任由对方用厚实的手掌用力拍着自己纤薄的脊背,拍得他几乎咳出血来。而对方软绵绵、肥嘟嘟的肚子,还一鼓一鼓地顶着自己腰侧。
他竟然敢把自己最脆弱、最致命的部位,暴露在天下第一杀手面前?
简直不要命。
凌德财哪里知道自己抱着的少年在想些什么,他也懒得去想,只是拼命扮演一个“悔恨不已、顾念亲情”的叔叔角色。自觉戏演得差不多了,便扶起凌逸,打量了一下小伙子。
哟呵,竟然比他想象的还要标致。虽然瘦了点,但身高不错,起码一八五的个头。长得就更不用说了,遗传了他大哥和大嫂的优点,又清秀又漂亮,防备的眼睛里还有那么一丝傲慢和轻狂。
啧啧啧,好苗子。
只要养壮实点,稍微收拾收拾,妥妥的一个俊小伙子。
这么好的外在条件,面试大约已经成功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还得想想办法。
这么想着,凌德财笑得越发亲昵,稍微扫了一眼屋子里乱糟糟、臭烘烘的满地垃圾,一把拽过凌逸,出了门。
凌逸宛如一只小鸡仔,被凌德财带到了村里的一家面馆。两碗青菜肉丝面上桌,凌德财又叫个卤鸡腿,推到了面色苍白的侄子面前。
“吃啊,愣着干嘛?都饿晕了还不吃?”凌德财拿起筷子,自己嗦得直响。
在以前,凌逸是绝不会吃任何陌生人递来的食物。但此时,他大约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刚刚一路走来,他渐渐意识到自己经历了什么。
他的灵魂似乎来到了另一个世界,或者说是未来。这里除了人还是人之外,一切都变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天地,一具相貌相似的身体,一个忽然到来的叔叔。
不过好在这个叔叔,并不是假冒的。从自己贴身口袋里的全家福来看,这个叫凌德财的男人离开老家时还很年轻,站在他们一家三口旁边,笑得灿烂,比现在略显朴实。
凌德财把鸡腿夹到凌逸的碗里,自己呼噜噜喝起了面汤。凌逸看着油滋滋的鸡腿又是一阵发愣,才终于拿起了筷子。
凌德财吃完面,给自己倒了杯水,边喝边说明来意:“你要愿意跟我走,我就去跟村长说一声,以后咱就在城里住了。对了,这些年,你都怎么过的?我上次回来给你的五百块钱,用完了没?”
上次回来大约是六七年前的事了吧,五百块钱怎么可能用那么久,他也就是故意这么一提。
凌逸琢磨了一下自己的处境,发现他除了跟这个“叔叔”走,先找份差事混口饭吃,别无他法。至于怎么想办法回去,怎么跟主上复命,这些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现在当务之急,是暂时扮演这个跟自己同名同姓、长相相似的小伙子。
幸好他作为刺客,最擅长的就是演戏。为了接近目标,他必须长年累月地扮演一个人,稍有不慎,就会招致杀身之祸。
他的人生,每一步都如履薄冰,但每一步都走得很稳。
直到这次意外。
凌逸右手一顿,筷子上面条便自然垂落,溅出几滴汤汁。他微微低头,默不作声。
凌德财本也就是随口找个话题,一见侄子可怜兮兮的模样,赶紧一摆手:“好了好了,过去的事咱不提了,以后跟叔儿过好日子去。有我一口饭吃,就有你一口,叔儿就把你当亲儿子看。”
凌逸自打出生就父母双亡,由暗府里的主上养大,三岁起就开始按杀手培养。他从来不知道亲情究竟是怎样一种存在。
但现在,凌德财这一席话,虽然做作,竟让他莫名的心里一酸。原来有亲人,是这种感觉。
填饱肚子,凌德财又把凌逸带到集市上买衣服。他在一个挂满运动服的小摊前停了下来,一眼就看中一件白色的、映着黑色字母的长袖T恤。选了件大号的,一比划,还挺合适。小伙子虽然瘦,骨架倒还宽阔。
凌逸浓眉微蹙,推开衣服。凌德财都准备掏钱了,一见他这样,不悦地问:“怎么了,不喜欢?我觉着挺好的啊。你身上那衣服不行,脏兮兮的,咱老板最讨厌邋里邋遢的小伙子了。”
凌逸只是不喜欢白色的衣服。他从来都是夜行杀人,黑色是他保护色。就是白天呆府里的时候,他也从不穿白色。
白色就像箭靶子一样,太惹眼。
他指了指旁边的黑色T恤,凌德财瞄了一眼,不乐意地摇了摇头,坚持买了这件白的,还让他去店里立马换了。
当凌逸穿着这件映着“Adadis”的山寨T恤走出来时,凌德财满意得直拍手:“好看,好看,特别帅。”
最主要是便宜,打特价。
当夜两人就赶火车回北京,凌德财只买到一张坐票,另一张是站票。火车上人多拥挤,他便让凌逸坐着,自己挨着他站在过道上,一晃一晃地打瞌睡。
“叔,你坐吧。”凌逸几次试图站起来,都被凌德财睡眼惺忪地摁了回去:“坐坐坐,我不打紧。我隔一会儿就得抽烟,动来动去麻烦。”
凌德财说着掏出一根烟,在隔壁女孩儿的怒目瞪视下,笑了笑塞回口袋里。他“嘶”了一声,开始跟侄子说正事。
“阿逸,叔这回给你介绍的,可是个一等一的好差事。你要能留下来,好好干,咱们俩存上一笔钱,过两年指不定还能给你娶个媳妇儿。”
“什么差事?”凌逸乖乖巧巧地回了一句。
“哦,就跟叔干一行,保镖。说白了,就是保护老板的。你先别怕,我知道你没干过,这行其实很简单,就是看个门装个样子而已,好多人干一辈子也没打过一架。”凌德财右手按在侄子肩膀上,若有所思。
“那我怎么才能留下来。”凌逸其实听出他叔的顾虑了,似乎自己根本就达不到人家雇主的要求。但他不知道叔叔的脑袋瓜子里,在打什么主意。
“这样,你到时候就别说话,一句话都别说,问你啥你就低头。要多可怜有多可怜,最好能眼泪汪汪的。”凌德财说着说着又掏出了那根折弯了的烟,一下一下顺着摆弄,叹道:“学问,你肯定是没有的。武术,你肯定也是不行的。脾气,你也软了些。至于穷,你倒是真穷。唉……”
凌逸很想说:不,我琴棋书画都……谦虚一点地话,都还可以。至于武术,整个庆国没有我打不赢的人。若论脾气的话,至今没有人敢主动惹我。
不过,说到穷,确实挺穷的,现在身无分文。
这些心里的小九九,他当然没有暴露出来,只是反问一句:“我要留不下来怎么办?”
凌德财被他问得一愣,烟掉在了地上,弯腰拾取的功夫,在腹里打了好几页草稿。他当然不能说“留不下来就回去自生自灭”,只好讪笑着安慰:“放心,叔儿有办法,叔保证你能留下来。老板这人我了解,刀子嘴豆腐心。”
凌逸没再说话,他很怀疑凌德财是不是自信过头了,自己过两天是不是又得坐着这趟火车回山里。
“叔,你坐吧,站久了腿酸。”凌逸站起来拉了他袖子一把。
凌德财避开他的目光,甩开袖子往车厢中间挤,凶巴巴地吼了一句:“叫你坐就坐。两条腿还没我的手臂粗……”
凌德财缓缓吐着烟圈,从车厢中间不怎么清晰的窗玻璃看出去,黑黢黢的山脉此起彼伏,月亮忽明忽暗。
这个孩子越是懂事听话,就越令他感到烦躁。他自认在社会上闯荡多年,良心早就磨圆了,不该扎得这么痛才对。
*
凌逸坐在座位上盯着窗外,时而幽黑一片,时而灯火通明。山还是过去的样子,楼却拔地百尺。他表面波澜不惊,内心却风起云涌。
世事全变了。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通过这场面试,他甚至不太知道“面试”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他唯一知道的是,自己接下来的命运,将掌握在一个还没见过的陌生男人的手里。
他必须演好这个同名同姓的男孩,必须乖巧听话。只有这样,他才能留在城里,才能跟“叔叔”呆在一起。
尽管今天是他和凌德财第一次见面,但这个油腔滑调的中年男人,却成了凌逸十八年来第一个想要试着去信任的“家人”。
_(:з」∠)_ 攻是真刺客,一本正经的那种。
感谢小天使们的评论,本章也送三十个小红包哦,么么哒!
感谢66的手榴弹,感谢元宋不宋、26828487、东风为志的地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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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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