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马尾 ...
-
在我踏上火车的那一刹那,自己也开始觉得可笑。
以为已经下定决心丢弃的东西,竟然会在这么久以后,还是不自觉的想要捡回来。
那天我束了一个马尾。
六点。闹钟尖锐的声音。
拍拍还在熟睡中的零。她的脸有些苍白,已经不是我们刚见面时候那种润泽的陶瓷白,右眼角下的红点还是非常明显,那是一颗泪痣。
这个女孩第一天来商务部的时候,还是一个洋娃娃似的大孩子,张着一双清澈的眼,怯生生的望向我。
那天她束了一个马尾。
而我那时候刚失去灵,是不能言说的痛。感情让人失去理智,即便是以往一直精明强势的人,于是我把所有的怨愤,给了这初涉人世的洋娃娃孩子。
所以谁会想到,三个月之后,我和这个洋娃娃孩子一起,告别所有认识我们的人,开始了另一段生活。
直到今天,我依旧觉得这是上天注定。
那段时间我一直做噩梦,林的脸,还有灵的脸。一个皱着眉说,我们不能要这个孩子;一个哭着说,妈妈不要抛弃我。
而我终究离开了他,丢掉了它。
零就在我握着一只空玻璃杯对着窗户发呆的时候怯怯的敲响部长室的门,说临部长,传真。
临部长,报表。
临部长,签字。
后来我在大红喜被里一边握住零软软的小小的手一边想,在当初那些我不分青红皂白劈头盖脸就骂向这个洋娃娃孩子的日子里,她是如何度过。
于是不禁又吻了吻她粉红的唇。
21岁的时候,我好像也是这样怯生生的来到这栋大楼的面前,怯生生的敲开商务部的门。
束着一个马尾。
做好一个女人,太难。这是谁对我说过的话,已经不记得。当时我以为我懂得这句话。
后来我才知道那时候自己的浅薄。
林并没有亏欠我太多,我亦是在利用他。彼此都心知肚明的交易。
但我并不是完全没有爱上他。
26岁坐上商务部部长的位置,不是没有闲言碎语。
而我何尝不是步步为营,我又用了多少个夜晚来哭泣。
为什么这么要强,林曾经问过。
没有回答。就如同当年面对病床上的双亲和病床旁的医生,我也没有回答。毫无办法,只能一言不发。
22岁,我发誓要把自己变成一个男人。
零说,答应我,把长发留长。
说那句话的时候她圆睁着大大的清澈的眼睛,在下面直直的望向我,她的身体是美好的形状,如同夏天清晨即将绽放的花骨朵一般。
于是我突然想起来那个晚上,加班过后凌晨一点的电梯,我蹲在地板上终于不可遏止的嚎啕大哭,零并没有束手无策,而是直接从后面抱住我。
她说,临,乖。
27岁,我有了一个21岁的女孩。
我的女孩,我不知道为什么可以非常肯定的认为她不会像男人那样背弃我。
她不会背弃我,我知道。
所以当瞒不下去了的时候,我牵着她的手收完所有行李,说我们走,离开S城。
她果然没有任何犹豫。
新到的L城有新鲜的海风,但是我们没有足够的钱去享受。
我的女孩,我不能看她天天啃面包。
没有让零再去工作。新租的房子位置非常偏僻,好在还算清净,而且价格是我们能够接受。
因为工作开头不顺,开始有争吵,然后两个人相拥哭泣,再亲吻,再缠绵到不可开交。邻居只以为我们是姐妹。
零开始学着做饭,一个月后我已经能吃到像模像样的红烧带鱼和油焖鲜虾。
为了消磨时间,零开始玩OL游戏。晚上如果不太累,我亦会小陪她一起和那些妖魔鬼怪混战。
而就在我以为一切都渐渐稳定并且将持续下去的时候,我却再次看到那个人,浑身战栗。
那是游戏里的一个男子,名字是林,带着一个宠物,名字是灵。
我的女孩。她的头发还是乌黑油亮。她在下面看着我,圆睁着大大的清澈的眼睛。
于是我叹口气,说零,你信不信我。
她笑,露出一颗小小的洁白的虎牙,说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信你。
于是我又叹口气,突然觉得自己像那些男人一样肮脏可恶。
原来我们都会欺骗爱我们的女子。
零的手覆上来,你太累了,临。她说,今晚让我来做。不要胡思乱想太多。
然后我的女孩像小鸟一样一路的啄下去,从耳朵开始,一直到腰。
她是温柔的,即便脸庞开始变得潮红,依旧是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
我却已经心不在焉,直到她进入的那一刻,才回过神来。
突然开始痛恨自己。
六点。闹钟尖锐的声音。信留在枕头旁边,零,我要回一趟S城,两天之后便回来。
打开冰箱的时候才发觉自己已经忘记怎么做饭,于是只好胡乱潦草的留下一盘水果沙拉。
我的女孩,她说过她信我。
在我踏上火车的那一刹那,自己也开始觉得可笑。
以为已经下定决心丢弃的东西,竟然会在这么久以后,还是不自觉的想要捡回来。
那天我束了一个马尾。我的女孩,在她第一天站在商务部门口,怯生生的望向我的时候,也曾是这样一个干净澄澈的孩子。
站在27岁的尾巴上,我的头发再次留长。
S城还是记忆中的繁华喧嚣。
林的脸没有在车站出现。笑,我早该知道。
他应该是人群里幸福美满的那一个,一手牵着他的孩子,一手牵着他的妻。
我们不过是彼此人生列车中的过客。走完同一条街,回到两个世界。
为什么非要到我再次束起马尾站在这个城市的天空下面的那一刹那,才猛然醒悟过来。
搭了末班火车急匆匆赶回L城,我们那偏僻清净的小屋里,没有我的女孩。
笔记本电脑微微发光,打开的游戏里,是一个名字叫做林的男子,带着一个名字叫做灵的宠物。
我的女孩,我那脸色微微苍白右眼角下有一颗红色泪痣的女孩,我把她丢了。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手脚冰凉大脑一片空白的立在原地。如同当年面对病床上的双亲和病床旁的医生,毫无办法,一言不发。
我们还未曾在大街上手牵手看玻璃橱窗里的模特儿,未曾旁若无人的亲吻或者互拍额头,未曾在山顶上背靠着背看星星,未曾两个人一起看一部电影,一起走神再一起回过神来大笑。
我的女孩,我甚至没有亲手为她做一顿饭,然后看着她吃完。
我的马尾散落下来。
-------------------------------------------------
后来我听说了很多关于这个L城疯女人的故事。
他们说她会一整天呆在玻璃橱窗面前呆呆看里面的模特儿,一个人跑去山顶上看星星,并且一直一直,嘟囔着她的脸色微微苍白右眼角下有一颗红色泪痣的女孩。
他们说她之所以没有被抓到疯人院里去,是因为在抓到她之前,她就死在了自家笔记本电脑的面前。
然后后来这件事被L城大大小小的家庭拿来吓唬他们十几岁的孩子:看到没有,老玩电脑游戏的下场就是那样!十几年过去了,这是这个L城疯女人依旧存活在大家的交口相传中的唯一原因。
我的母亲却从没拿这件事这样吓唬过我,我想大概是因为她的右眼角下也有一颗红色泪痣,所以对这个疯女人有微微的莫名同情。
而我确实也是不爱玩电脑游戏的。我有一个叫林的很爱我的父亲,和一个叫零的很爱我的母亲,这样我就已经觉得幸福。
我喜欢束着马尾。我的名字是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