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过往 ...

  •   我不再喜欢朝阳和花卉,

      我宁愿天气阴暗,

      就像你去世的那天一样。

      ——居里夫人

      ++++++++++

      夏日的夜,短暂又漫长。

      白昼的余温未烬,融入与夜来香刺鼻花香一同作祟的长风中不断延伸,仿佛这黑夜也随之变得无穷无尽。年份已久的路灯歪斜下脑袋,撕裂开的嘴角里的光芒摇摇欲坠,让整条路遭受闪电般忽明忽灭的洗礼。

      闪电中,一道被拉长了的细长黑影缓缓向前行驶,随着距离的缩短而放大。

      那是一名苍白的青年。

      白色的衬衣、白色的长裤、白色的鞋子,就连他的皮肤也是苍白得几近透明,或许全身上下色彩对比强烈的就只有他乌黑的短发与眼眸了。

      他的手里捧着一个旧金色的锅,锅内已是盛好了一半为红,一半为白的汤,手上挂着一个白色的塑料袋,里面装着一根红色的蜡烛、两个碗和一把汤勺。

      青年看上去身体很虚弱。瘦高的身子在晦明的灯光下显得很单薄,仅端着一口不大的锅步行已经让他苍白的脸颊上泛起一层细密的汗珠,呼吸也比平常人要粗重急促。但他的脊背仍旧挺得笔直有力,仿佛是受过严苛的训练后保持的习惯。

      看样子...是准备回家吃火锅?

      七月半,鬼门开。中元节的夜晚,人们早已匆匆忙忙回家作一番洗漱后躺下睡觉了,哪会在鬼节的晚上在外面晃悠。所以为什么这么晚了这名怪异的男子还会端着火锅走在路上?就算是肚子饿了也不至于自己去外面亲手端一份回家吧,更何况里面似乎只有底料,并没有菜品。

      诡异的是,塑料袋里的蜡烛不是普通的蜡烛,分明就是祭祀用的红色香烛!

      快到了...

      纵使几乎从不外露其真实情绪的谢必安此刻也不禁微微蹙起了眉,神色间充斥着疲惫的掠影。但他依然咬牙坚持着前行,脑中唯一的执念支撑着他这具行尸走肉般的躯体苟延残喘。

      穿过重重阴暗的小路,谢必安拐进了一个废弃的烂尾楼。

      虽说这座烂尾楼早已于数年前停工,却是在当地有不小“名气”的。

      一跟住在附近的居民提起这座楼,无一不闻声色变,颇为忌讳的模样。

      当年,有两名工人因为琐事而起了纠纷,拉扯推搡下,其中一名工人竟是失手将另一名工人从六楼推了下去,直接摔死了。

      接着肇事者将他砌进了墙里。

      自那以后,这栋楼就开始闹鬼,最后不得不停止了施工。

      所以,谢必安为什么要在深夜来到如此诡异的烂尾楼里,而且还恰好是在中元节的这一天?

      他是故意的。

      传说,如果你想再见一面念念不忘的逝者,那么就在半夜寻一个阴气重的地方,支起一口鸳鸯锅。如果那个已逝之人同样想念你,便会现身出来同你一起吃。

      而鸳鸯锅又称“阴阳锅”,白汤为阴,红汤为阳。都说阴阳互补,所以活人吃白汤,死人吃红汤。在吃完这鸳鸯锅之前,阴阳相隔的二人便能获得短暂的相见。

      于是谢必安在偶然得知了这个传说后,特地在中元节这个“鬼门开”的日子里,选择来到了住所周边阴气最重的地方。

      谢必安太想见到他了,哪怕只有一眼也好。

      所以,无论这个传说是真是假,他都要试一试。

      明明是余温未烬的夏夜,烂尾楼内却是意外地阴冷。不知从何处传来的阵阵阴风呜咽悲鸣着穿透过谢必安单薄的身体,偷走了他身上些许温度。

      可谢必安像是感受不到体温的流失一般,视阴风为无物,淡漠地将那鸳鸯锅放在楼内斑驳的石桌上,再将蜡烛用打火机点亮,插在石桌边缘。

      这鸳鸯锅的其中一半是鲜红色,红得甚至发黑,在这幽暗的环境里倒显得有几分诡异;而另一半白汤呈乳白半透明状,有很多粉末沉淀在锅底,看上去并没有将其底料搅拌均匀。

      不过谢必安并不在意这些无伤大雅的小问题。

      他将其中一个碗盛上白汤,放在了自己面前,另一个碗则盛上红汤,摆在了对面的位置。

      做完这些,他便在石凳上坐了下来,静静地用目光描摹着烛焰的形状。

      红烛在阴冷的无名之风里被烛焰焚融着烛蜡,让烛焰得以在它完全消散之前尽情翩翩起舞。跃动的火焰倒映在谢必安沉寂的瞳孔之中,为他空如漆夜的眼眸增添了几分灼烈的生机。

      你会来吗...?

      谢必安的气息平稳绵长,胸膛规律且缓慢地起伏,正如熟睡中的人的呼吸一般。可这样平静的外表也不足以阻止他阖眸间延伸而出的郁结滋生。

      你会来的吧...

      烂尾楼外遗留下的数丛夜来香已是绽放,尽情地散发出自身馥郁的花香,弥漫在周围的空气之中。

      你一定会来的。

      我会一直在这里等着你。

      浓郁得有些刺鼻的味道让谢必安有些头晕,脸色更显苍白。可他却毫无退缩之意,内心的执念也愈发的坚定。

      谢必安想要见到的人名为范无咎。

      他们自小便一起长大,关系远胜知己和兄弟。

      谢必安的性格温和可亲,心思慎密;范无咎的性格固执直爽,言出必行。虽说他二人的性情截然不同,却恰好互生互补。

      儿时的他们和很多孩子一样,有着一个大同小异梦想——成为一名警察。

      “那就约定好了!长大以后,我们要一起去实现!”

      小小的范无咎神情极为认真,向谢必安伸出了手掌。

      “好,一起去实现。”

      小小的谢必安看着眼前认真到脸都快要鼓成包子的人,不由得失笑,却还是与范无咎击了掌。

      可如今想起儿时这纯真无邪的一幕,谢必安心里只留下如潮水般汹涌泛滥得无穷尽的酸楚与哀恸。

      若是能重来,他一定要竭尽所有手段去阻止无咎去实现这个梦想…

      长大了,他们都如愿以偿地成为了警察。

      准确来说,是本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某分队的缉毒警。

      二人凭借认真的工作态度与优异的功绩,谢必安年纪轻轻便晋升一个禁毒小队的队长,范无咎则为副队长。

      两个月前,潜入毒贩内部做卧底的谢必安在掌握其小头目接下来的行踪后,通过实时邮件发送给范无咎,并让他带上部分小队成员于安无大桥处蹲守。

      好巧不巧,即将外出的毒枭点人同行时,竟然点到了他。谢必安只能顺从地随同而去,只是在毒枭的眼皮底下,谢必安没办法向范无咎发送消息。

      看来只能随机应变了。

      范无咎的办事效率果然很高,带领小队成员成功将毒枭围堵在桥。

      可是谁都没有想到,毒枭在被众人团团包围之时,竟然直接掏出了一把匕首架在了副驾驶座上的谢必安的脖子上。

      “你果然有问题。”毒枭冷笑。

      他早就对谢必安起了疑心了。

      大意了...谢必安在内心苦笑。

      “跟我下去!”

      毒枭一手将谢必安的双手反擒在身后,一手依旧将匕首环架在他的脖颈上,逼着他同自己下车。

      车门打开的一瞬间,在场所有的小队成员皆蓄势待发,准备冲上去将其制服。可谁会想到,谢必安居然也在车里,并且被毒枭用匕首架住了脖子。

      “你们尽管过来。不过再靠近一步,我就只能给他放点血了。”

      毒枭手里的匕首紧贴住谢必安的脖子,留下一道浅浅的刀口,冒出了血珠。

      “啧...”

      看到谢必安脖子上多出的一道红色的细口,范无咎蹙紧了眉头,感到有些棘手。

      他也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毒枭如此狡猾,竟然将谢必安也带了出来,还将其劫为了人质。

      在场的队员们也都不敢轻举妄动,担心狗急了跳墙,真把谢必安的脖子给割开了。

      正当他们都僵持着面面相觑之时,范无咎突然向毒枭高声道:

      “你手上的人不过是我拜托来办事的无名小卒罢了,我与他交换如何?”

      闻言,谢必安抬头便急急地开口制止:“别胡闹!”

      范无咎仿若未闻,自顾自地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黑色封面的皮薄本,继而翻开,向毒枭的方向高举:

      “我是他们的队长,谢必安。”

      闻言,谢必安心脏重重一跳,这才定睛看向了范无咎手上的东西。

      那是一本薄薄的证件本。上半部分以黑色皮革为底,印有一个金色的立体警徽;下半部分是由pvc透明膜封住的一张资料卡,上面印着:

      谢必安 26x641 A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队长

      ——这是之前托范无咎带上的刑事警察便衣证!

      意料之中,当毒枭听了范无咎的话后,似乎有些动摇,面带犹豫之色。

      刑警队队长可比普通的间谍有价值多了。

      谢必安又怎么可能不知道范无咎的用意。饶是向来沉着冷静的他在这个时候也再也沉不住气了,大声阻止范无咎荒唐的行为:

      “不——我才是谢必…”

      “你他妈给我闭嘴!”

      范无咎厉声呵止住谢必安,不给他丝毫说下去的机会。

      这是范无咎第一次对他向来敬重的兄长爆粗。

      “嚯,好一出兄弟情深。”毒枭的目光轻蔑地在二人之间逡巡,“想交换也不是不行…你身上有手铐吧?把你自己的手铐住再过来。”

      察觉到警队成员们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毒枭又冷冷补充了一句:“别想着耍什么花样,别忘了他的命在我手里...”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