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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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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什么叫做天意呢?
咱也不能让小攻轻易得手吧,事情哪有那么美的!
于是乎,楠楠应作者俺小落之命得了一小弟弟,相当意外吧!这就叫做天命,命里桃花开不尽。(呵呵.....能分一朵给偶改多好啊!时下,好男人真是不多呢。)
楠楠是相当疼爱这个小弟弟的,谁让刘炳森同学太过强悍,根本没有什么作为弟弟的自觉。诶,优秀的小受君往往就交待在腹黑的手里。
刘炳森只能算是个总攻,或者说是帝王攻,高傲的狠。
刘炳焱,也就是腹黑小弟弟,他从小就生长在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世界里。主要是楠楠出了百分之九十的力,俺说的是感情上。
你说刘炳森不吃醋,那是不可能的。
想想,本来那笨蛋是百分百唯你的话事从。就算人家偶尔神经搭劳,终于想通自己被框了,那也是三两句话就可以解决的。
现在好了,有一个小屁虫子时刻提醒着那笨蛋,成了他的狗头军师。偶尔想亲下小嘴,牵个小手什么的,也是相当之不自在和方便的。
更可恶的就是,这小家伙竟然是个腹黑,您知道什么叫做腹黑吗?
他的楠楠,他最笨的哥哥,一不留神就被那莫名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家伙给吃了。(黑线....这应该是从楠楠他妈肚子里蹦出来的。假如,没有意外的话.....)
诶,充分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最后,由于,刘炳森的持之以恒夹持楠楠去针灸,服食中药。楠楠终于在他初夜前,有了正常人类的思考方式。
那么,接下来,咱们就将主动权交还给这个第一男猪角。(主要是小落想偷下懒,嘿嘿!)
大家好,我是楠楠!
我的世界一直是很简单的,在五岁之前,没什么记忆,所有的事物对他来说都是混混沌沌、迷迷糊糊的。
这感觉挺好,真的。
每天都活的很开心!
后来,慢慢开始记人事。
塞入我脑子的第一幅画面是个下雨天:那天我睡的很沉,外面开始下雨,我也是不晓得的。根据森的说法,就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房间里面只有我一个人,森说因为我天生比较胆小,得抱着我睡觉才能安稳。但那天我做错了一件事,至于,什么事情,偶给忘了。
反正,森没有抱着我睡觉,我也没有失眠。
其实,我想说的事,不是我要森抱着我睡觉的。大热天的,两个纯爷们抱一起睡觉,黏糊糊的,多没意思啊!(五岁的纯爷们?)
睡到一半,我发现有人在给我盖被子。
我翻个身,没有理会那个人。
谁爱盖,谁盖去。
现在,睁开眼看了,明天起床还是记不得是谁干的好事。
但那个人很是越轨,盖完被子后也不走。摸摸亲亲,力气不大,还试图颤颤巍巍的把体重超过正常指标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我挪走。
诶,那天晚上的雷和雨,还有那双干枯的老手成了我脑海里面不可磨灭的阴影。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我发现我还是在自己的床上,森紧紧的抱着我。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也很难得的在房间里面。
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森对偶更亲切了。嘿嘿,他以前都不喜欢笑,板着一张脸吓唬人。
我也就一直养成了窝在森怀里睡着,啃着森手指头醒来的好习惯。
后来,大人们要我穿白白的衣服在一个睡着了的人床头磕头,那个人也有一双枯瘦的手。奇怪的是,她的脸上盖着一团白白的棉花。
我感到很害怕,不敢。
爷爷还因此狠狠的打了我,这是爷爷第一次打我呢。
委屈的瘪瘪嘴。
我很伤心,真的!
森亲亲我的脸,牵着我的手,答应帮我追隔壁大房子的小姐姐我才勉强磕了头。
虽然,森后来反悔来着。
主要也是我记性不好,没有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记在日记本里面。后来,突然想起来都时候都是在上大学四年级的时候了。
那个时候,我已经是年过三十。
诶,岁月不饶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