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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她记得自己十六岁那年在街上遇到一个卖报少年,或许,说是少年也并不准确。很多年以后她才懂得,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装着的,并不应该是一个少年该有的情绪。
他是遥远时光的来客,是她年少最瑰丽的幻想,是此后数十年,不可说。
她对自己的婚事其实不是没有心理准备。这个时代的女子都是这样的。父亲是很好的父亲,也是世俗的父亲,他给她订下的婚事看起来完美得无可挑剔。如果不出意外,她会嫁给自己的未婚夫,不受苦难,不经磋磨,应该是很长很好的一生。
然后她就被那个鲁莽的小子撞倒了,怀里的书散落一地。他笑着道歉,蹲下身替她捡书,抬头那一瞬有阳光照进他的眼睛,是温暖的琥珀色。
就像蜂蜜焦糖,她想。
那就原谅他吧,世界对好看的人总是会宽容许多的。
他捡书的手顿了一下,翻开的书页上有她的名字。
哈,她想,现在知道我是谁了,怕了吧。
可是他抬起了头,明亮的笑容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悲伤。他说:
“是你啊,于小姐。原来是你啊——”
那个人的语调轻得就像在叹息,看着她的目光遥远又惋惜,仿佛他们认识了许多年,在这一瞬久别重逢。
她确信此前从未见过他,于是狐疑地低头,书页上端正地写着她的名字。
而她这一生都不曾更名改姓。
书页上写着,于,凤,至——
她很快又见到这个古怪的少年。那天他将书递给她,帽子一戴,就匆匆汇入人海,甚至容不得她问一句,你是谁。
然而他还是逃不掉自己。
于凤至应好友之邀来这间新开的咖啡厅,那点餐的侍应生一抬头,就是一张熟悉的脸。他朝她微微一点头,唇角扬起一个心照不宣的弧度。
真是胆大包天。
她抿了一口咖啡,却不是方才点的黑咖啡。
小巧的碟子里有一张精致的卡片,它的主人写的一手风流的字迹。
“你的人生不应有苦涩。”
花言巧语,油嘴滑舌,只有焦糖玛奇朵味道还不错。
好友见她的咖啡上错了,招手要与侍应生理论,被她急急地阻止:“算啦,我也正嫌黑咖啡太苦。”却偏要多余解释那一句。
只当是承他上次捡书的情,才没有什么别的情绪。
她看他穿着衬衫马甲周旋于客人身边,少年的身形还显青涩,却已经能将侍应生的制服撑得足够好看。只有极偶尔时,他将眼神投来,她便迅速回头,装作若无其事。
而好友对她频频的望去的视线露出一抹玩味的笑容,暧昧地道:“翔舟,这个侍应长得不赖嘛,可有兴趣?”
“你别瞎说!”她瞪着眼,一副急于澄清的样子。
好友只是笑,并不反驳。
无论于凤至对这个侍应是什么感觉,至少这一刻她们都心有灵犀。
她有什么错呢?
就算他是元帅的儿子,就算他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就算他叫做,张学良,那个十三岁的小孩子,都不该成为她的枷锁。
至少这几年,她要自由。
虽然自由原本也是骗人的东西,但身为于文斗的女儿,又在这样一个乱世,她本应有更多的选择才对。
她受过教育,读过书,然而笔杆子比不过枪杆子。父亲再爱她,也抵不过张大帅一支枪,或者一纸婚约。
也不该怪她。就算不曾见过自由,也很难不对其产生向往——它就在那里。
她想,谁叫你们给了我受教育的机会呢?
或许我也可以。
毕竟男人们都可以。
而且我要得又不多,她很是理直气壮,我只要一点点的自由。
离开咖啡厅的时候那人追了出来,叫住她,说,于小姐,你的蛋糕。
是一小块提拉米苏。
她抬眼望着他,微微笑了一下,接过蛋糕,答:“多谢。”
那时她还把他当作妄图攀附的小人,于是拿他当自由的踏板也问心无愧。总归是各取所需,不算谁亏欠了谁。
所幸她此后数十年亦是如一的问心无愧,只在最后的最后,才有一点点恨。
——恨他不是那等攀附之人。
一而再,再而三,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她出门时忘了带伞,偏雨又下得急,便就近找了家书店进去躲雨。她等得无聊,眼神不自觉在书架报架上逡巡,忽然听得人言:“号外号外,于小姐,可需要一份报纸?”
于凤至倏地回头,是那个侍应生。他今日穿着格纹西装,在雨天的书店里显得昏昏又温暖。
“你是谁?”她听见自己问。
“咳,”他摸了摸鼻子,有点奇异的局促感:“如你所见,我是个卖报的。”
他自称是卖报少年,她虽然不信,却也不多问。又不是多深的交情,问多了倒麻烦。于是她不在意地笑笑,说:“虽然已经不是初次见面,但,你好,我叫于凤至。”
那人也笑了一下,眼里又涌上一点悲哀:“你好于小姐,我叫,沈君山。”
沈君山确实没说错,他的确是个卖报纸的。他是这家书店的老板,而店里最多的却是报纸,各种报纸,哪年哪日的都有,余下的才是各种书籍。在这样的年代,难为他竟网罗得十分齐全。
她是爱读书的人,他的店里总有些别处没有的书籍报纸,一来二去的,就去的勤了。后来沈君山腾开靠窗的书架,新安置了一套桌椅。
有时读得倦了,于凤至便倚在肘上,看窗外的沈君山戴着贝雷帽,手里拿着一叠报纸向行人兜售。
真是的,她不自知地微笑了一瞬。
没见过这样大的报童。
后来于凤至回想起沈君山,恍惚得像是她的幻想。
沈君山实在是神秘。他只有17岁,拥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应该受过良好的教育,说一口很流利的英文,还懂得一点德文和日文。
若有心,他尽可以找到一份很体面的工作。可他靠卖报维生,偶尔兼职咖啡厅侍应生。他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或者说,并不在意世人。
她问过的,凭他的才能,做什么不好,非要在这里虚度。
沈君山没有回答,只是沉默。他眼睛里带着点不易发觉的冷眼旁观和无可奈何,看她的时候永远有悲悯。
只是少年沈君山眼里的光太有欺骗性,她只顾着看那双琥珀色的瞳,却忘了告诉他——
你不要可怜我。
她始终是个少女。
这与她所接受的教育无关又有关,中式的教育关不住她,西式的教育教她自由。所幸她的动心来得太早又浅薄,还来不及发酵成什么深沉的,一生的愧悔,就已经消逝在一九一三年的秋天。
当时她在想什么呢?
她忘了。
只怪那日奉天的日光太温暖,银杏黄得太耀眼。
而他看起来太遥远。
或许可以归结于女人天生的直觉,她近乎本能地感觉到沈君山的若即若离——对整个世界的若即若离。仿佛他只是个缥缈的幻象,偶然对这苦难人间投来一眼,尔后是永恒的游离世外。
就像他接住那片飘零的银杏叶,朝她投来那一眼。
沈君山逆光站着,秋天里难得的太阳慷慨地撒在他身上,发丝泛着金棕的光芒。于凤至迎着光看去,他仿佛西方神话里仁慈又冷漠的神祗。
她将书抱在胸前,仿佛这样就能压住不安分的心脏,心跳快得让人绝望。
——是她无疾而终的心动。
可是有多少人知道呢?于凤至不知道,沈君山也不知道。
她只是,装作不经意地问他:“沈君山,你真的不要和我在一起?”仿若兴之所至,并不带有半点真心。
这个问题她之前问过的。那时她的眼里都是对自由的渴望和野心勃勃,轻易就叫沈君山看穿。
他说不,说于小姐,自由不是这样的。
于是再听到这样的问话,沈君山轻易地以为,不过是她不甘心,抑或是她开了个无伤大雅的玩笑。
于是他也只能说,不,于小姐,自由不是这样的。
于是两个人都笑起来,好像之前的对话并不存在,一阵风过,吹皱了心湖,也不过只有一瞬罢了。
你终究会爱上他,这是来自命运的判定。沈君山默然地看着于凤至,怅然的想,自由是,你为他心甘情愿地缚上枷锁,飞得再远也选择回头。
他只会是一个过客,也只能是一个过客,她注定不会为他停留。
一九一三年奉天的秋就这样过去,在往后的岁月中回头看,日光温暖,银杏耀眼,却是恒久的萧瑟。
仿佛有什么东西过早凋零,却无人知晓。
一四年很快就来了。
于文斗带了于凤至去张大帅家里拜年时,又见了张学良。今年他就该十四了,已经有少年人的模样,教养良好,让人挑不出错,却也有点微妙的冷淡。
倒也不能怪他。他是新派的人,接受的西式的教育,要自由恋爱,对包办的婚姻十分抵触。
于凤至在心底轻嗤,谁又不要自由呢?
可身为女子,又能有什么自由。
而他身为男子,如何能理解她也想要自由?
所以在玻璃花房里的两人,一个不耐,一个敷衍。他说到自己在找老师学英文,不知道于小姐懂不懂的时候,她露出一个微妙的笑。
“我并不懂英文。”她这样说。
少年人的脸上露出些许遮不住的轻鄙,却仍然道:“那也无妨,总归是没什么用的东西,我也只是打发时间罢了。不过于小姐要是感兴趣,我倒可以引荐几位老师。”
虽说西学的风气已经传入,政府也开办了新式学堂,可正式教英文的却是没有,请了老师学英文的只是少数有权有势的大家公子。这世道,上学堂的女子都少见,遑论学英文。话说出去,不得被嗤一声何不食肉糜。
于凤至无可无不可地嗯了一声。
她骗了张学良。
于文斗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自然也没有请人教女儿英文的远见卓识。可她却是有人教的。
她的老师,叫沈君山。
那日奉天下了第一场雪,他对她说,于小姐,你该懂一点英文的。
他好像理所当然地觉得她应该什么都懂的,不论是英文,还是那些生意上的事。
要等到很多年以后,她已在大洋的彼岸,才懂他的用心良苦。她的一生多困苦,可他不是神佛,渡不了苦厄,也渡不了她。
三月里沈君山病了一场,病好后人却也沉郁下去,原先那点精神的活气像被什么抽走了似的,脸色是不正常的苍白。医生也说不出什么所以然,只能说好生将养。
他并不担心,还邀请她去散步。正是柳絮满天飞的时节,其实并不是适合散步的季节。但她说好,好像不能对他说拒绝。
黄昏了,夕阳落在他的眼睛里还是跟去年如出一辙的琥珀色,只是见着憔悴了。天边浮起一轮弦月的影,和零星的几颗星子。
沈君山捉起她发间一朵柳絮,望着天边的星月笑了一笑。他说:“于小姐,你说宇宙有多大呢?人在宇宙里,或许还不如一朵柳絮。”
更何况还有平行世界。
她问他什么是平行世界,他眼里仿佛有一个宇宙,亿万年的星辰在里面旋转。
那个叫爱因斯坦科学家提出假说,世上有很多平行世界,彼此以虫洞相连。平行世界里你还是你,却拥有不同的人生。或许穿过虫洞,就能实现时空穿梭。
“或许在那个平行世界里我们并不认识,而我是一朵柳絮,穿过虫洞来到你面前。”他这样说,脸上带着笑,眼底却是寂寞。像独自跋涉的旅人,始终感到孤独。
她听见自己这样回答:“听起来非常——就像你说的那个词——浪漫。可能是一个自由的国度,我不是于文斗的女儿,也不用嫁给张学良。我可能也不认识你,”
她顿了一下,垂下了眼睫:“但你会来认识我,对吗?”
沈君山抬头望着天边月,像安慰她也像安慰自己:“对的。”
“而且你会得到自由——”
他叹息。
这一年她频繁地听到关于张学良的事。奉天的小报登了不少张家公子的轶事,而沈君山这里最不缺的便是报纸。毕竟他自诩报童。
刚开始为了避免被她看见,他还会把那些报纸放在隐蔽的角落。后来大街小巷议论声渐起,他也不再做这种欺人之举。
于凤至觉得好笑。她对张学良并没有什么心思,这些事对她也只是无关痛痒罢了。若不是看沈君山实在介怀,她原是想同他讨论一番的。
她并不觉得有什么,尽管故事的主角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大概并不喜欢,也就不会在意。好友的义愤填膺与沈君山的小心翼翼,在她看来并无必要。
尽管那是她未来的丈夫,可她对他的期待,真要论起来还不如对沈君山的多。听得多了,她甚至对那些传闻里的女主角品头论足起来。
“沈君山,今天这个可没有上周的漂亮——”
他端给她一杯热可可:“对对对,任谁也没有你漂亮。”
她笑:“我可没有这个意思。只是我们的督军公子,眼光委实不怎么样。”我并不喜欢他,所以你也不要对我太小心翼翼。
她想这样说。
可这样的话说出来太像是辩白,像是对谁急切的否认。而她与沈君山,分明是说不着这样的话的。
不知为何,竟是有些可惜的。
沈君山五月又去做了咖啡店的侍应生。
他穿了白衬衫黑马甲,领结一系,衬得人格外挺拔,然后在你面前弯下腰来,说:“小姐,请慢用。”
好友陪她一连喝了半个月咖啡,实在受不了,说:“翔舟,你可饶了我吧!这侍应生再好看,半个月总也看够了——”
她端起面前的焦糖玛奇朵轻啜了一口,心想,那你可不知道,我看了他足有一年了。
窗外张大帅的车开过,车窗里晃过张学良的脸,他与她有一瞬的对视,很快又心照不宣地移开各自的眼。
好友见车过,好似想起什么随口一提:“翔舟,你与大公子的婚期定在了何时?”
她偏头看了一眼沈君山,他并没有在近前,也不曾听见好友的问话。
“婚期,大概便在明年罢。”于凤至低头拿小匙搅了搅,眼中情绪莫名。原本只是想要一点自由的,可自由还未得到,就迫不及待贪恋更多。
而她注定是什么也得不到的。
再甜的咖啡,也是苦的。
沈君山将蛋糕推到她面前时,于凤至不是不惊讶的。
一旁的侍者递来火柴,他将蛋糕上插的蜡烛一根一根擦燃,然后说:“于小姐,祝你生辰快乐。”
“在我的家乡,生日的时候要唱生日歌,许愿,吹蜡烛,”他说着握起双手闭了眼:“就像这样,许下愿望,就会实现。”
烛光映在他的眼睛里,于凤至看见她的身影在其间明明灭灭。琥珀色的眼瞳,一眼望去仿佛真有谁是情深似海。
她从善如流地闭上眼,听沈君山轻唱“happy birthday to you”,心内纷纷扰扰,却直到蜡烛吹灭也没有许下什么愿。她要的太多,能得到的却太少。没有实现的可能,她想,也就没有许愿的必要了。
但她并不打算说破。
沈君山是任谁都看得出来的用心,她此时方恍然,他五月里奔波劳碌,或许就是为了这一天。
但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呢?
于凤至这么想,也这么问了。
沈君山先是一愣,顿了许久,才道:“于小姐,你值得天下一切的好。”却对她的问题避而不答。
原本一开始,只是怜惜,对笼中凤凰的怜惜。
沈君山并不能出席她的生日宴。
他只是一家小书店的老板,为了提前给她庆生去做了一个月的侍应生,于家的宴客名单上,不会有沈君山。
只会有张学良。
不知道沈君山是如何辗转找到好友,再托她把礼物带给她。白蝶贝镶珍珠的胸针静静躺在天鹅绒布上,旁边有张小小的字条。
于小姐,生日快乐。
她静默两秒,将胸针别在衣服上,侧头说了句谢。胸针很漂亮,我很喜欢。她这样说,仿佛沈君山就在身边。
这一晚有许多人夸赞她的胸针,出自真心或假意她都不在意。她只会笑着说,是吗,我也很喜欢。
今夜的张学良穿着正装,挺拔又俊俏,还带着少年人特有的锋芒,所有人的目光都若有若无地看着他与她。
奉天的女人们嫉妒她,奉天的男人们羡慕他,他们理应是天作之合,天生良配。可是他讨厌封建包办的婚姻,她一心想要自由。
于是即使靠得再近,也是疏离。
她只想念街角那家书店,老板是个大龄报童,会磨很好喝的咖啡,做提拉米苏,会在第一场雪落的时候教她念“snow”,会一本正经地叫她于小姐,会说,自由不是这样的。
可自由也不是这样的,她想。
自由是秋天银杏上的日光,把人的眼染成琥珀色。也是春天空中的柳絮,风过就了无痕迹。
自生辰后,父亲便不许她常常出门,留在家中学着打理家事。等她再见到沈君山,已经是秋天了。
那日天气并不好,阴沉沉的像要下雨,而她在银杏树下见到沈君山,他说,于小姐,好久不见,笑容有几分苍白。
她一时感觉恍如隔世。“沈君山——”她轻轻叫他,却又沉默,千言万语,无从说起。
你送的礼物收到了,我很喜欢。
父亲不许我出门,可我很想你。
可她最后说:“沈君山,我要结婚了。”
他说,于小姐,恭喜。
“可是我不喜欢他,怎么办呢?”
怎么办呢,沈君山嗫嚅着双唇,面色灰败。
她知道自己在为难他,除了恭喜他还能说什么呢?她与他不过是萍水相逢的关系,彼此间从未有过承诺。
约定的时间快到,司机摁喇叭催促。于是她收回眼中那层稀薄水光,抬眼笑道:“婚期定在来年六月,若有机会,定要来观礼。”
他答,好,可只有自己知道,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而此后经年,于凤至再不曾见过沈君山。
雪下了,春来了,婚期也到了。
结婚,生子,操持家务。她听着丈夫的风流韵事,在帅府等他回家。后来她等来了赵一荻,看他们恩爱得旁若无人。再后来是西安事变,圈禁生涯,是病痛缠身,远渡重洋,是尔后数十年两岸分隔,痴心不改。
人人都说她于凤至是天下第一痴情女子,为张学良付尽一生。
她说自己年轻时格外倔强,不肯承认喜欢,到头来却为他做尽所有从前觉得不可思议的事。
她离开了鸟笼,却心甘情愿折返。
她是传奇,人人称颂。
称赞她的胆魄,歌颂她的爱情。
可赵一荻却隐隐约约觉得不是这样的。那双眼里确实盛满了爱意,却似是而非,落不到实处。
然而这与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赵四才是,最后的赢家。
要说她有多想念沈君山,倒也谈不上。只有在非常偶然的时候,银杏黄的时候,雪落的时候,柳絮飞的时候,喝咖啡的时候,过生日的时候,才会有那么一瞬,会想起他。
想起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遇见一个卖报的少年。他叫沈君山,虹膜是浅淡的琥珀色,在奉天的街头开一家书店。
他是她少女时代勃勃野心的见证,举手投足都透露着对自由的野望;也是她情窦初开懵懂无知的心动,轻易吹散在一九一三年奉天的街头。
既然爱不到这一个,那便爱那一个。她仿若真的爱上张学良,不可自拔也无可救药,装得好像也能骗过自己。
可是她从不喝焦糖玛奇朵,生日的时候永远戴着白蝶贝的胸针,初雪时会喃喃一句“snow”——就像那年沈君山教她英文,低低念了一句“snow”。
她从未向他人提过沈君山,却念了一辈子张学良——她一生的波澜壮阔都与他有关,轻易蒙骗过世人的慧眼。
于是终究无人知晓,一九一三年她反复的试探,藏着的是当事人都未察觉的少女心事。
最后的最后,她仿佛回到十六岁那年,沈君山捡起她的书,说:“原来是你啊,于小姐。”
只有到此时,她才敢答一句:“是我——”
为她的一生落下句点。
沈君山不是奉天人,甚至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他来自遥远的百年之后,听过所有名为张学良于凤至的传说。
历史上并不曾存在沈君山的名号,于是等他消失,也是了无踪迹,无迹可寻。
他沉疴难愈,时日无多,有幸在银杏大道见她最后一面,已是上天恩赐。而她在初雪那日收到他的信时,他早已离世。
他在信中告诉了她一切,盼她远离自己的命运,只唯独因为私心,不曾说历史上,她爱张学良。离开鸟笼,浴火重生的凤凰,会拥有梦寐以求的自由。
于凤至终于明白他此前所有良苦用心。可若改变了历史,谁知道百年之后是否还能有沈君山。
于是他永远不会知道,他的鸟儿为他重回樊笼,一生不得自由。
最开始写这个是因为实在气不过于凤至这么喜欢张学良但他却出轨吧,想让她不那么恋爱脑
结果最后还是变成了个恋爱脑_(:з」∠)_
烂尾就烂尾吧写不动了(躺平.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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