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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你一生(米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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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那天我下班回家,正巧碰上对面房的女人一边往门口搡着她儿子,一边骂着粗口。“你个死不要脸的东西,你给老娘滚,滚得远远的,再也别回来了。”
像这种不入流的话在这条弄堂里住得久了也就听习惯了。只是,她本身就是一干鸡的,还有什么资格来说别人。我在心里暗想着,然后摸出钥匙来开门。
突然感觉有什么装上了我的背,回头一看,是那女人的儿子,好像是叫金俊秀吧。
这楼不隔音,我时常能在往电脑上码字的时候听到那女人扯着嗓子喊,“金俊秀,老娘为供你读书,叉开了双腿让男人上,你考不上大学你他妈的对得起谁啊!”声音大的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个出来卖的。
而我却从来没听过男孩还口,就像现在这样,把嘴唇都要出了血,却一言不发。
女人砰的一声摔上门,里面传来叮哐的声响,我叹了口气问,“你要不要进来坐坐?”
他抬头看着我,目光干净而纯粹,不做声,只是摇头。
我拉着他的手腕把他拖进了屋,我知道他其实是想答应我的,只是因为对我有一层陌生感才拒绝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产生一种想要收留他的冲动。
大概是他的那双眼睛,令我心动。
(二)
他从浴室出来,我的衣服罩在他身上至少大了两号,他实在太瘦了,若剥去骨头和皮再扔到称上,估计是没什么重量的,他刚刚撞在我背上时,就把我咯得够呛。
我让他在沙发上坐下,然后拿来一条新的毛巾替他把湿嗒嗒的头发擦干。
我告诉他,我叫朴有天,比他大,是个自由撰稿人。
他说,我叫金俊秀,我可以叫你哥么?
我点点头,抱着他的头靠在腹部,不是可怜他,仅仅是因为想这样做。
“哥,你是第一个不歧视我,而且肯抱我的人。你知道么?中学时上生物课的时候,我就在想,自己应该是由一个卵子和多少个男人的精子结合而成的,想着想着我就举手跟老师请假,跑到厕所去把胃里的食物全都吐空才罢休。他们都嫌我脏,都不肯和我亲近。”
“没事儿,俊秀,以后哥疼你,你饿不饿,哥给你煮碗面去。”
我松开他,到厨房去给他弄了碗面,看着他趁着热狼吞虎咽地吃进去,我猜想,他大概是好久没好好吃一顿饭了。
晚上,我和他挤在一张床上,他从后面抱住我,脸贴在我的背上,轻声地问我,“哥,你想过自己这一生过完还会有下辈子么?”
我说:“没有。”
他又接着说,“我想过,下辈子......我希望自己做什么都好,就是别再做婊子的儿子,不需要什么幸福的生活,只要干净就行。”
他是恨他母亲的,恨她给了自己这样一个受人羞辱的命。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想还能遇到俊秀,然后给他他想要的生活。
(三)
第二天,我陪俊秀回去拿他的东西。
在我还在考虑怎么说服他妈,让她同意俊秀以后住我那里时,俊秀告诉我,他妈走了,连字条也没有留下,就拿走了衣柜里的几件衣服,还有皮箱。
她的房间里充斥着劣质的香水味和烟味,我摸了摸鼻子,俊秀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带我去了他的房间,很小,但很干净,摆设也很简单。
我似乎能想像的到,俊秀每天晚上坐在写字台前,扭亮台灯学习时,耳边就是他妈在隔壁屋子发出的浪Jiao。
俊秀捏起桌子上那两张粉红色的票子,又放下,转身问我,“哥,我想跟你一块过日子,行么?”
我说:“好,我们一起生活吧。”
(四)
我们在一起过得很愉快。
白天,俊秀做好了早餐,按时背着书包去学校上课,晚上7点钟,我会等他回来一起吃晚饭。饭桌上,听他讲着在学校里的事情,多半都是他看到的,却未曾参与过的事情。因为没有人愿意和他在一起。
我想去学校接他,他不许,我知道,他是不想别人在背后议论我。
他是个好孩子,和他妈不一样,他活得严谨。
我写了小说也会拿给他看,他看过以后会趴在被窝里跟我讲这里需要改啊,那里不太对劲。给我最诚恳的评价。
我开始慢慢地适应了有他的日子,如同我的生命中,又被注入了一股新鲜的血液,我时刻都能感觉得到他的流动。
(五)
被出版社退稿的那天,我喝了很多的酒。我接受不了总是失败的现实,我是没钱不错,难道没钱没路就没权利出书了么?
我不接受,无法接受。
俊秀给我拧了湿毛巾擦额头,我突然萌生出一种想要他的冲动,于是,接着酒劲儿,扑上去撩开了他单薄的上衣,他的身体被惊出了冷汗,从肩开始,颤抖便顺着僵硬的脊背一路向下。
我停下了摩挲他腰部的动作,此时的自己就好像一个猥亵的大叔一样。我的天,我这是在做什么啊。
“哥,没关系,你想要的话就做吧,只是我求你,做过以后别把我扔了,我不想像我妈一样。”他细微的声音掠过我的头顶,炸响在我嗡嗡轰鸣的耳边。
我把他搂进怀里,不停说着对不起。他一只手搂住我的脖子,另一手向我的□□滑去,“我帮你吧,哥。”
我握住他的手,让他不要再动,“俊秀,哥是真心想对你好。”
“我知道,我喜欢你,哥。”
“俊秀,等哥有钱了,咱们就搬到别的地方住,等哥有钱了,让你过好日子。”
他哭了,眼泪大滴大滴掉进我脖颈子里。
那时候我在想,我们是相爱的。
(六)
我开始调整心情,重新写小说,这一次,我把俊秀作为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背景现实。他同意了,并且鼓励我好好写,这次一定行的。
那时,俊秀他们学校在放寒假。
为了让我安心写作,一切家务活他都包下了,电视也不看,就静静的坐在我旁边看着我码字。
他甚至瞒着我,接下了一份早上送牛奶的工作,领了薪水给我买了只鸡回来炖汤,说是给我补脑子。他这傻瓜,该好好补补的是他才对,我又不考大学。
半个月后,我把前三章的手稿寄到出版社去,他们立刻就同意连载这部小说了,并给了我第一笔稿费。
那天正赶上圣诞节,我在邮局排队取稿费的时候,就在盘算着要怎么犒劳犒劳俊秀。
听人家说,在这一天送水晶苹果给喜欢的人,对方就会幸福。我信了,所以去商店挑了一个透明度最高的水晶苹果。
他和俊秀一样,一样的干净透明。
我想,他一定会喜欢的。
(七)
只可惜,这只水晶苹果我始终没能送给他。
所以,他的幸福终止了。
(八)
到现在回想起,我还一直觉得那不过是我做的一场可怕的噩梦。
那天,弄堂里站满了人,我挤进门洞,看见俊秀家的门大敞着,他妈回来了,正跪在屋里头,还是向以前一样不知羞耻的叫骂着,“你个小兔崽子,你倒是给老娘起来啊,你平时不是很有种嘛,你个没良心的东西,老娘养了你十九年算是白养了,你他妈的凭什么自杀,你这条命是老娘给的,你有什么权利说不要就不要了!”骂着骂着,她开始放声大哭,掏心掏肺的近乎晕厥。“俊秀呐,你醒醒,你醒过来,妈答应你再也不做那行了,你马上就是名牌大学的学生了,妈不能给你丢人,你起来,起来啊,俊秀呐,起来看看妈啊,你不要妈妈了么......俊秀呐......”
我麻木的转过身,回家拿来俊秀的毛巾,还是湿的,他刚洗过,还有香皂的味道。
我蹲在他身前,一点一点地擦拭着他的身体。
可是怎么都擦不干净,那些紫红色的斑痕,被皮鞭抽上去的血印,以及大腿根部的几个刚躺上去的烟疤。
俊秀他那么爱干净,油渍滴在身上都要洗到半夜。
更何况是这触肤的肮脏,他一定受不了的。
我要帮他擦干净,不然他醒过来会发脾气的。
我的眼泪被蒸干在他的肌肤上,融进他纯洁的灵魂。
我看到他在对我笑,他只有对我,才会这样笑。
(九)
俊秀死了,死于自杀,死不瞑目。
(十)
关于这件事,在邻里之间一时被议论的沸沸扬扬。
有人说,“那女人去澳门赌钱,欠了高利贷一屁股债。”也有人说,“俊秀就是被放高利贷的那伙人给糟践了,才萌生了自杀的念头。”还有人说,“母债子还,天经地义,更何况娘俩都是靠别人养的,没一个好东西,死了也是活该。”
我听得出来,这句话里,还牵扯到了我。
至于俊秀妈为何去澳门赌钱,我也听到过一种最慈悲的说法,她是希望能够海捞一笔,好供俊秀念大学。
人总是在绝望的时候想要铤而走险,就跟把全部的家产压上去炒股票一样,或者成功了,便峰回路转;或者失败了,就像她一样,毁了自己不算,还配上了自己最爱的人的命。
(十一)
我从那条弄堂里搬了出来,这是一年半前,我许给俊秀的承诺。
我有钱了,也小有名气了,可是,他却不在了。
我在小说的结尾给了俊秀一个好的结局,忤逆了现实。
不是总说么,人在对现实不再抱有任何希望的时候,便会进入到了一个虚拟的世界。更何况,我想为我爱的人达成他生前唯一的愿望。
他说过,他想有个干净的人生。
我把最后一章节的内容整理过后发给了秦编辑,第二天在网上遇到他时,他问我,可不可以把结局改动一下,因为现在的读者普遍喜欢看悲剧,再说了,悲剧使人印象深刻嘛。
我没有回答,拔掉了电源,强行关机。
在这个人情冷漠的年代,我所能想起的,只有俊秀曾经说过的那句话。
我为什么要看见这个世界,继而看清这个世界,到最后看透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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