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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熙景在球场吃了一回瘪,面子里子都算是丢尽了,好在没有破相,回去后消停了几天,把伤养得差不多,收拾整齐,依旧一表人才。
再后来进入高二,学业压力渐重,我们几个退出了篮球社。
至于韩熙景和那个女孩故事,在我记忆里,停留在了那天下午的一瓶水上,再往后,似乎就这么无疾而终了。
韩熙景就如同所有家世煊赫的官二代们一样,说风就是雨,又做什么都没个长性,喜欢的时候能把人捧到天上,失去兴致后便落地成了泥污,不屑一顾。
所以听他说话只能信一半,自我八岁那年有了这方面的认识之后,看他作天作地,我也能心平气和,事不关己地高高挂起。
想着些有的没的,低头就见林狗蛋正耷拉着狗头,尾巴一摇一晃,却是既不叫唤,也不闹腾了。
土狗今年三岁有余,狗中算得而立之年,却是为老不尊,但凡出门从来没个消停的,今天却破天荒改了性子,走小家碧玉路线了。
我心中纳罕,蹲下来一看,地上已经多了一截难以名状的玩意。
回家当天,我妈就语重心长告诉我说,在这边最好不要养狗。
起初还觉得危言耸听,只当是她不喜欢带毛宠物,还信誓旦旦告诉我妈说不会让林狗蛋在家里捣乱。不过几天之后我就明白过来,她话里究竟什么一个意思。
S市去年年中开始推行垃圾分类,我家也一改过往饮食习惯,餐桌上东西不是进胃里就是进到下水道,尽量不要有固体残留物。
回来不过一个星期,我也被强行科普了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我爸为了让我端正态度,严肃告诉我,垃圾不分类罚款等同于闯红灯。我是那种开车路口压实线都怕被抓拍的,说到闯红灯,话题严肃性一下就上来了。
原则上来说,狗屎不是垃圾,要带回家用马桶冲掉。
我认命的拿出塑料袋和纸巾,替林狗蛋毁尸灭迹。说实话,第一次做这种事情的时候,我甚至有种冲动,想要把林狗蛋塞进马桶一起冲走。
过去三年里,林毓养狗从来是只管吃喝不管拉撒,让他铲屎是不可能铲的,为此还专门雇了个养狗的保姆,林狗蛋不是什么名贵品种,远不至于有这优渥待遇,之所以和做家政的区别开来,不过是因为喂狗和做饭的是一个人林毓自己受不了。
我左手牵着林狗蛋,右手拎着塑料袋,此时此刻,我是一分钟都不想在外逗留,直直往单元楼走。
走到楼下时候,擦肩而过一个姑娘,这人我见了几回,有点印象,年纪和我差不多,扎着马尾辫,简简单单配件T恤,每天晚上这个时候都会出来跑步。
看到她的背影,我寻思着是不是也该找家健身房练练,转而想到抽屉里放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健身卡,这点念头就跟地上擦出的火星似的,迅速熄灭了。
要说我身材管理最兢兢业业的时候,无疑是大二那年,正跟林毓处于暧昧期,关系确定了,却又没真正滚上床。那段时间,我三天两头泡健身房,努力想要练出八块腹肌,想着万一哪天气氛到了,脱了衣服也不至于十分尴尬。就像入学摸底考试,虽然不知道及格标准如何,总归是要提前准备一下的。
现在想来甚至有点好笑,林毓喜不喜欢我,跟我是否努力讨好他其实没有太大关系。他是林远侨的长子,一言一行都有自己的考量,林远侨让他订婚,就算我练成健美冠军,这会儿该分手还是照样得分。
接下来半个月,我仿佛重回毕业季,陆陆续续去了几家公司面试,等到结果出来差不多也要过年,确定下来就业意向后,签在了年后入职。
去年这个时候,我刚开始做券商实习,日常主要是提供投研服务,侧重于二级市场,研究部晨会七点半就开始,每天忙的脚不沾地,任务多的时候加班到凌晨,基本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三个月瘦得下巴都尖了,后来再找工作就放弃进券商了。
当时正是林毓和我同居期间,见我每天早出晚归,一个做实习的廉价劳动力比他活得还像个社畜,林毓本人作为一个鼓吹九九六、常年压榨劳动力的资本家,自己都有点看不过眼。
我每天忙的晕头转向,林毓便从精神和物质上给予支持,我不在家的时候,他抽空跟大厨学了一手煲汤,炖出来的鸡汤,汤汁浓郁、鲜嫩脱骨,喝完真的教人赞不绝口。
我以为他是学业有成,后来才知道是把大厨煲好的拎了过来。
一次放假在家做晚饭,我随口一提,让林毓去煲个汤,结果林大少当场露馅。林毓大概是从小到大没有抄过作业,当时就跟第一次抄作业被老师现场抓包的学生,表面上看起来八风不动,眼神却是虚得快要飘到天花板上。
经此一役,我也算是明白过来,林毓怕是这辈子都不可能学会做饭了。
鉴于我和我爸在做菜一事上总归差了些天分,从小到大,年夜饭一直是由我妈全程操刀,至于年初一包饺子的任务,则落到了我们身上。
大学四年读完,单就捏团子这门技能上,我不仅没长进,反而倒找回去不少。倒是我爸,捏起来像模像样,大小一致像是刚从机器里压出来。
我有点纳闷,就问我爸:“您这手艺哪学来的?”
我爸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道:“等你有结婚想法的时候,自然而然就学会了。”
听他不出三句话就要旁敲侧击地催婚,我没忍住揶揄了句:“是吗?这么厉害的,我还听说考上研究生女朋友国家给分配的。”
我爸抬杠不过,直接在我额头上敲了一记,沾了我一脑门的面粉,他顿了顿,又道:“等你再长大点,遇到自己真正欣赏的人,就会本能地想要做点什么了。”
这些年来,但凡提到欣赏或者喜欢二字,我的第一反应永远是林毓。今天却没来由的想到临走前,餐桌上那碗忘了加盐的粥。
林不予那碗粥的味道还停留在舌尖。
当时光想着煮个皮蛋瘦肉粥都能忘了放盐,却忽略了林不予路上就已经发了高烧。
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我拿出手机,想要打个电话问问他近况,翻开通讯录,却在即将点上林不予名字那刻有了迟疑。
林不予说喜欢我。
不管他是不是发高烧说胡话,既然我自己对他没这方面想法,这段时间最好还是先晾一晾,免得做出令人误会的举动,到时候彼此都尴尬。
我包了会儿饺子,奈何脑袋一放空,眼前总是浮现林小少的模样,实在良心不安,思前想后,打开蚂蚁森林,给林不予一口气浇了54g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