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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篇全 ...

  •   (一)

      故事开始时,我还是个旁观者。

      (二)

      哄着俊秀吞下两颗安定片,他这才肯乖乖的窝在沙发上,抱着一个老式的八音盒,哼唱起Avril lavigne的《SLIPPED AWAY》.

      I miss you,miss you so bad......

      记得那是不久前,有天经常会唱的歌。
      我忙碌在客厅里,收拾着一地的残局,其中有一块碎掉的玻璃下面,压着我们三个毕业时的合影。我悄悄地把它塞进口袋里,看向俊秀时,他抬手抹了把腮上的泪水。
      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红枣茶给他,他偏头看看我,然后弯起唇角。
      那是一抹病态的微笑。
      “你刚才撒了一顿的泼,喝点这个补补元气吧。”我轻轻地叹了口气。
      “谢谢。”他放下八音盒,接过满当当的易拉罐压在眼睛上放了一会儿,许久,又说,“昌昌昌,家里好像没有生菜了,明天去菜市场记得买。”
      “金金金,你忘啦?我们两个没人喜欢吃那个的。”
      “可是有天喜欢啊。”他依旧笑。
      “......知道了,我会去买的。”暗下眸光,我摸摸他绒绒的发丝,手指愈发的僵硬。
      “嗯,对了,有天给我写信了,我拿给你看。”他突然有点兴奋,从口袋里摸索出一张被反复折过的纸,看来是读过好些遍了,连边缘摸起来都很柔软。
      上面工整的写着:俊秀呐,想我了么?请再耐心地等一等吧,相信距离我们见面的日子并不远了。
      我压抑着情绪把信按原样折好后还他,然后目送着他起身进了房间,我的眼泪才失重的掉下来。金俊秀他忽略了,有天写信的时候是从来不用标点的,他习惯在句与句之间空出一点距离。
      但我并不排除那些东西已经被俊秀无意或刻意的从记忆里给删除了,就向身体里的那些细胞一样,我亲眼见证了它们从新鲜到坏死的全过程。

      (三)

      每个人都对爱情有着不同的信仰。
      比如说:金俊秀无节制的索取,朴有天一而再的给予,还有我——沈昌珉,那遥不可及、无所预期的等待。

      (四)

      我平躺在床上,一那张刚才捡到的照片为回忆的线索,牵扯出了太多的关键词,其中有一句话酸了我很久,是有天他说,“昌珉啊,你知道么?我总觉得俊秀他生下来就该是被疼爱的。”
      于是,它的Key word就自然的被我设定为“溺爱”,后来,我又觉欠妥,就在词尾加了一个括号——(病态)。
      也确实如此。
      有天可以为了俊秀爱吃的肉汁饭排上一个小时的长队,可以因为俊秀的一句话,跑遍全市的音像店去找那张Avril的绝版CD《Under my skin》,更可以一天兼三份职,攒钱买了辆车,让俊秀上下班可以不必挤公交那么辛苦。
      诸如此类的事若开出一张类似于超市结算时的那种□□,估计单子长的可以跑三个车站那么远。
      我从来都知道
      他们爱情的路
      我只是侧身而过的丙、丁、戊。
      于是注定了,他们两个之间会连成一条平滑的直线,而我这个被孤立在外的一点,始终只能站在一边。做个彻彻底底的outsider。

      (五)

      就是因为他们的爱情我不曾参与,所以有天走后,我的生活开始变得始料未及。
      我必须要在每天的黎明时分就出门,穿过两条街去给俊秀买第一锅煮出来的馄沌,有天说那样干净,吃了才会没病。
      俊秀常会在半夜把我推醒,不是要我给他做夜宵,就是让我给他唱歌,有时候也打PSP,我带着浓重的倦意,自然是屡战屡败的。
      这都还不算,最让我头疼的是每周要为他准备一个惊喜,而他却从未笑过,因为我做的——有天都做过,甚至比我做得更好。
      我想,我已经不再是我自己,我已经走在了另一个人的人生路上。

      (六)

      我原以为我们能一直这样下去。
      只可惜,他一生只能对一个人不离不弃。

      (七)

      那天,我照旧去李哥那买了馄沌回来,刚上到四楼就看见俊秀往信箱里塞了什么东西。
      我突然感到鼻腔里泛酸,声音颤抖地喊他,“俊秀呐,我买早餐回来了。”而且,还不得不装出一副愉悦的样子。
      他松下刚握上门把手,转身看向我,心情很好地说,“昌昌昌,你要不要跟我打赌,我有预感,今天一定会有我的信,而且还是有天写来的。”
      “好啊,赌什么?”我苦笑,简直就像个白痴。
      “赌幸福。”

      (八)

      俊秀说,要赌幸福。
      这个筹码,会不会太大。

      (九)

      我下班回来,从信箱外面的椭圆形孔中可以看到一点牛皮纸的颜色,拿出来,上面工工整整的只写着收件人的地址,还贴有一张没有盖戳的邮票。
      我掏出钥匙来,刚插进金属孔内,就听见里面传来啪嗒的拖鞋声,门刚一拉开,俊秀的脸就放大在我面前,然后眼尖手快地夺走我手上捏着的信,就跑进了自己的房间。
      我连一句话都还没跟他说,他的样子突然在我眼前变得模糊。
      晚饭的时候,我做了他爱吃的麻子面。
      他坐在餐桌前,埋着头,一边微微的颤抖起双肩,一边拼死地往嘴里塞着那一坨八分熟的面条。
      我不会煮东西,他大概是吃的难受了,所以才会哭的。
      我轻拍着他的背,让他吐出来,别吃了。
      他不听,狠狠的吞下最后一口,抬头说,“常常昌,这麻油可真够劲儿的,吃的我直想掉眼泪。”他咧嘴,冲我难看的笑,样子令我忽然有些难过。
      我不知道,他究竟要病到什么时候才会觉得够了。

      (十)

      饭后,他在客厅里稍坐了一会儿,又唱起那首《SLIPPED AWAY》,连姿态都显得有些悲伤。
      见我刷完碗筷,他抬身走过来轻轻的抱了抱我。
      这是第一次。
      他沉稳地说:“昌昌昌,谢谢你对我的好,我会记着。”
      我笑,其实我并非需要他记得什么,我要的,他永远都给不了。
      但是,时隔很久后,我却后悔,后悔当初为什么没能对他也说些什么。
      因为在说的,他已听不到了。

      那晚,我起夜去看他,可敲了半天的门都没有响应,于是我只能找来备用钥匙,把门打开。
      我看见他平躺在床上,酣睡的脸庞有一丝恬静,从窗口倾泻而进的流水勾勒出他身体优美的线条,令我终究不忍心去打扰。
      他的床边倒着一个空掉的药瓶,原本是用来装安眠药片的。还有一封信,是展开放的,正面朝上,字迹清晰。

      俊秀 我回不去了这里太黑我迷路了你快来找我吧我很想你

      我猜,俊秀他一定是什么都想起来了,包括半个月前的大雪夜,因为他执意要吃两公里外那家面馆的牛肉面,有天就开车去给他买,下坡时道太滑,刹车收不住,直接撞到了一堵墙上。
      那个流血的画面我们都没有见到,可俊秀每天做噩梦醒来后都会跟我说,他梦到了一滩血渍,深红深红的,甚至还能闻到腥味儿,只是不知道,那是谁的。

      (十一)

      一个月内,我先后领到了两张死亡证明,空空的大房子里,我偶尔还能听见俊秀扯着嗓子喊我“昌昌昌……”
      我闲下来的时候,总喜欢在屋子里转了一遍又一遍,回想着我曾经看到过的他们的曾经。
      他们两个总坐在那张餐桌前互换着盒饭,还有客厅里那张沙发,他们也常依偎在那里看租来的外国电影,最和谐的,我想还要说是他们下班的时候吧,会一起从这个门口进来,他拿自己的拖鞋时还会带上他的,然后把同款的LV包包紧挨着挂在墙上,回头,他们相觑而笑。
      那时,我离得很近,却总觉如此遥远。

      或许,我不该给他那封信,这样他此刻应该还会待在我身边,就不必傻傻的去寻找他所谓的幸福。
      我给他写了一封信,放在他抽屉那一沓没盖邮戳的信里。
      我想告诉他:我亲爱的金金金,你赢了我们之间最后的赌约,所以,我心甘情愿让你把我的幸福也一并带走。

      (十二)

      没想到......

      故事到了最后,我却意外的成了受害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短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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