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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相遇相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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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它的季节,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似乎是初冬,亦或是早春,反正是个有些冷但又不是特别冷的天儿,穿着羽绒服,地还没开化,水坑里还结着薄冰茬儿。
傍晚,天色已经发暗,应该是四五点钟的样子,一群十来岁的孩子叽叽喳喳地围在一片堆放杂物的空地上,打头的几个孩子撅着屁股,争先恐后地拿着树枝木棍之类的东西向一个废弃的货架后面捅来捅去地搅和着。几个小不点在他们身后抻脖跷脚,兴高采烈地起着哄。
我那天纯属闲的,当然,十三年前,姑娘我还年轻,还拥有一份健康的好奇心,换了现在,除非花大价钱付我出场费还得顺带再搭顿好吃好喝,否则绝不会大冷天的不回家,挺老大个人跟在一群小朋友的屁股后头看热闹。
然后我就看到了它,周身的白毛沾了尘土,戗毛戗刺儿,灰扑扑的一小团,缩在架子角落处的一块石头后面,一动也不敢动,只有在树枝木棍快碰到它的时候,才可怜巴巴地缩一缩。
如果放任这群孩子玩闹下去,等待着这只鸟的结局很可能不太美妙。
于是,本人头脑一热,便像无数小说和影视剧中路见不平的英雄那样挺身而出了,脸大不害臊地仗着人老年纪大,喝退了一群小屁孩,然后猫着腰,用人家小孩丢下的棍子把它给慢慢地赶了出来。
直到把这只连吓带冻,半死不活的鸟捧到手里,我才无可奈何地发现,自己也同那些仗义出手的英雄一样,都被美人给“小鸟依人”地以身相许了。
不许还能怎么办?
总不能大冷天的把它给扔在那片荒地上,让它活活被冻死吧?
于是,这一许,就是它的一辈子,我的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