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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   再次醒来,是在学校的医务室里。
      丁晨坐在我边上,见我醒来,赶紧上前来问我感觉怎么样。

      我晕乎乎的,发现手臂上吊着针,丁晨解释说这是校医给挂的葡萄糖。
      接着,她又问我,知不知道班上有个男生,瘦瘦的,鼻子很挺,个子大概比她高一个头,前额有一层薄薄的刘海。
      宋野?我下意识的想到他。

      丁晨点头,还打听问我俩是什么关系,说整个班上都传疯啦,隔壁班的人也都来打听我俩的关系。
      我问怎么了。
      丁晨说,你知不知道,你中暑晕倒的时候,他第一个冲出人群把你背到医务室,教官怎么喊都不回头的那种。

      我哦了一声,倒也没诧异,毕竟他在我奶家混了那么多饭,在学校里照顾我也很正常,因此对于他这一行径,我更觉得他特哥们儿,讲义气。
      不愧是我老铁。
      我解释说我俩是邻居,以前小学还是同班同学,非要说什么关系,大概就是老铁,同穿一条裤子的那种,关系铁的不行。

      丁晨对我的解释略表失望,她“哦”了一句,要知道,在萌动的青春期里,任何和异性扯上关系的事儿,都能像是热带雨林里的蝴蝶,煽动下翅膀便能卷起一场世纪末的龙卷风。

      可惜刚踏入初一进入青春期的我,对这些事情还一窍不通。
      我看不见宋野在冲出人群时候眼中的急切,也看不见在校医面前流露出的担心,更看不见之前他在美国每次去超市,都在用心的收集各种各样巧克力的样子。
      他是一个贯穿了我整个青春的朋友,陪着我度过所有青春的坎坷和喧嚣,起伏和吵闹,见证我的成长,也见证我的悲欢。

      宋野很快就出现在了医务室里,说刚打电话给了老秦,老秦让我好好在医务室里待着,晚上放学的时候来接我。
      我蔫蔫的哦了一声,倒也没觉得怎么样。
      毕竟我之前摔破了腿,鲜血淋漓的惨状,老秦也只是淡淡的奚落了我两句,丝毫不见心疼的样子。

      似乎只要没严重到事关我的前途,或者没任何生命危险,在大的事儿在老秦那儿,也就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儿。
      用他的话来说,孩子嘛,哪儿能不磕磕碰碰的长大?现在摔一摔,那总比日后摔着了强。实在不行,摔惨了长点记性也行。天塌下来有个高儿的给顶着呢,怕屁啊。

      晚上老秦开着他那辆破桑塔纳2000来学校门口接我和宋野。
      他告诉我说,今天晚上我奶和宋野爷爷去个什么社区里开的讲座,回不来,晚饭我们自己解决。

      他还特别明主的问我俩想吃什么,我立马举手,大声的说必胜客,丝毫没有下午中暑后的虚弱感。
      那时候必胜客才刚刚在国内流行起来,相比较已经风靡全国,略见不鲜的麦当劳和肯德基,必胜客则成了新的舶来品。而平日里,因为天天去我奶家吃饭,我还真没什么机会吃这样的洋玩意儿。

      老秦没搭理我,而是先问了问宋野,宋野没什么意见,最后,如我所愿,老秦载着我俩去吃了必胜客。
      必胜客可真好吃哇,夏威夷披萨,红酒蜗牛,还有蘑菇浓汤,吃到最后,我央求老秦给我再打包一个披萨带走,美曰其名是带回去给我奶尝尝鲜。
      但是我那点小算盘,他都懒得戳破,不过半道儿他接到个电话,他看了眼手机,指挥我和宋野把桌子收拾干净点儿,然后就去门外接电话去了。

      我咕哝着,真是奇怪。
      老秦很少避开我接电话的,能有啥事儿嘛,都是他那派出所的事儿。
      那时候小灵通和手机已经慢慢开始流行起来了,我有个傻瓜到不行的小灵通,偶尔给我奶或者老秦打个电话汇报行踪。
      而宋野有个摔不坏的诺基亚,是他妈在美国给他买的,里面还有几个小游戏可以玩,我可羡慕了。
      我会时不时缠着他,借他的手机玩搭房子的游戏,可惜不管玩再久,他总能没一会儿就破了我维持的最高纪录。
      真没劲。

      没过一会儿,老秦就走了进来。
      他让服务员打包了一份披萨带走,又带着我和宋野去新华书店买了几本教辅用书,最后把宋野送回家之后,他便载着我回去了。
      晚上我坐在课桌面前看书,他以为我在提前复习马上要上的课,其实我是在看饶雪漫的《左耳》。初一的我,基本什么书都看,武侠,玄幻,爱情,甚至恐怖的,百无禁忌,唯一一点就是不看教科书。

      正当我看的津津有味的时候,老秦突然开门进来,我吓得手里的书都快飞了出去,不过好在他没太在意我在干嘛,只是对我说了一句,他要出门一趟,估计一个小时之后回来。

      我哦了一声,说知道了。
      老秦叮嘱我早点睡,别老是看书,偶尔放松一下。
      我内心划过一丝负罪感,不过表面上,依旧镇定的说知道了,看完这章就睡。

      其实我没想太多,对于他时不时的晚上出门一趟。
      没别的,因为老秦是个警.察。在我奶家,有时候饭吃到一半,来一个电话他就被叫走了,久而久之,对于他不定点的出门,我倒是习以为常。
      但今天,大约是我的心思都花在了刚刚遮掩我的劣迹上,丝毫没有注意到,老秦突然将自己拾掇的人模人样的,还穿了件放在衣柜里许久没见他穿过的黑夹克,连头发也不再是平日里跟刚睡醒了似的乱糟糟的样儿,而是平整的贴着头皮,梳的油光锃亮的。

      老秦走了,离开前锁了家里的大门钥匙。
      我长吁了一口气,然后仔细的听着楼道里的脚步声渐渐地走远后,这才蹑手蹑脚的走出了我的房间。

      老秦的离开,给了我更多的空间做一些“坏事儿”。
      2007年那一阵,网络和电脑在飞速的普及,□□取代MSN开始成为日常交流的主要工具,而随之而来的□□农场、□□飞车、□□堂,都成为了风靡一时的游戏,热度堪比现在的王者荣耀。
      因此,在步入初一的那一年,除了一直以来对我诱惑最大的言情小说之外,我又有了个新的爱好,那就是沉迷网络游戏,并且……难以自拔。

      我已经记不得我在网络游戏里砸了多少钱了,反正只要是零花钱压岁钱,几乎都被我攒下来冲进游戏里了。
      那个时候还没有人民币玩家这个说法,但是通过小灵通,点卡、Q币还有各种□□会员,总之只要是钱,就不愁没地方花。

      那时候我刚接触到的第一款网络游戏,叫梦幻西游,这游戏还是宋野带我入的门。
      因为升学考试考的好,他爸送了他一台组装好的台式机,听说花了老多钱,显卡,CPU,还有显示屏,都是他爸叫了专业人士给他配置好的。
      说起这个的时候,宋野表情一脸不屑,他说,他爸就是为了留住他,怕他跟他妈走了,才对他百般好,又是给钱又是买电脑的,还真不怕现在的那位心里犯嘀咕。

      我一直以来都没弄明白宋野的家庭关系。
      他有个对他百依百顺能挣老鼻子钱的爸,有个远在天边遥不可及却想要把他拴在身边的妈,还有个每天对他吹胡子瞪眼叫他小次老母子的爷爷。

      我问他为什么最后还是没想留在美国,和妈妈一起生活难道不好吗。
      他嗤笑,说我懂什么。
      我是不懂啊,但如果我妈还活着,别说是美利坚了,就是津巴布韦我也跟着。
      他扯扯嘴角,说没意思。
      我问他,没意思什么,是美国吗还是他妈。

      都没意思,他懒懒的赖在凳子里,翘着脚坐在院子里陪我晒太阳。他说,我就想呆在我爷爷身边,哪儿也不想去。
      瞧他这志气,够孬的。
      怎么就没意思了?我问。
      他说,我爸有了我弟,有了新老婆,我去参和一脚算什么,破坏人一家子么?还有我妈那边,有个假洋鬼子的儿子和新老公,一家人其乐融融的,他说去美国的那两个来月,每天都待的浑身难受,度日如年的。
      还不如待在这儿,他爷爷家里,就他跟他爷爷,每天逗逗他爷爷养在笼子里的鹦鹉喜鹊的,倒也自在。

      好吧,我真搞不明白他。明明是个顶瓜瓜的聪明人,倒是活的跟我一样拧巴。
      说到这,他转过脸来,突然说,他羡慕我。
      羡慕我?我瞪大了眼,满脸的难以置信。我还羡慕他呢,拥有我没有的台式机,诺基亚,还有各种最新款的游戏机。就连玩个游戏,都是往里面可以随心所欲砸钱的人民币玩家。

      他啧了一声,双手交叠枕在后脑勺,对着屋檐下的鸟笼子吹了记敞亮的口哨,说,是啊,我羡慕你。
      羡慕我什么?
      羡慕你奶每天都围着你转,每天变着花样儿的给你做饭,还有你爸虽然忙,但是却每天能见上一面,再不济,去派出所转悠两圈也能看到。

      我挠了挠头,木讷的哦了一声。
      这么说来,也是。
      其实我也知道,相比较宋野,虽然我拥有的亲人很少,但是每一个,都对我掏心掏肺的好。

      看吧,其实有妈和没妈的人生,也差不了多少嘛。
      总归还是一堆没完没了的烦恼。
      不过也好,他不去美利坚,哪儿也不去。这样的宋野,就还是我的老铁,我的homie,陪着我一起上下学,偶尔去江边撒欢。
      而这次,我俩都骑着山地车,在一望无际的江边,风驰电掣的飞奔,任由江风吹鼓着我们浅蓝色的校服衣摆,吹散那些独属于青春期的烦恼。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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