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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到埃及 ...

  •   这算什么?

      看着指尖快乐跳动着的橙红,我黑线的想。

      穿越的“买一赠一”?

      想我二十四岁大好青年,虽说没有为社会做出多大贡献吧,但也从来没有作奸犯科。无辜被纵火犯烧死已经很倒霉了,居然把我烧回了公元前的埃及。还烧出了我一身特异功能!
      你问什么特异功能?
      你白痴吗?看不到我左手食指上的火焰吗。你难道以为这是蜡烛?!
      可怜我的历史知识都还给了亲爱的高中老师。除了中国历史(清朝康熙年间)知之甚详以外,对于其他的都是连蒙带猜。
      幸好看过几次“探索”。爱琴海,尼罗河,法老王。天地啊~~我不要成为原始人~~!!

      话说我这一世运气不错,好像生在了恩撒的城主家里。
      为什么说是好像呢,不好意思,我穿来的时候婴儿身体貌似已经过了周岁了,已经有了乳牙。
      没有深究原来的小子魂儿去哪里了,我现在正头大这里的楔形文字。听说读写,可惜我只会头两项。我的最低目标:至少能亲自和普拉美斯通信。

      普拉美斯算是我的青梅竹马,可惜那小子不能体会这个词语的博大精深,直嚷嚷“竹子是什么东西?”让我一脚踹过去。
      普拉美斯出生在恩撒城南面的阿发里斯城。好像家族世代都是军人,这家伙从小就喜欢战争故事和武器。还尤其酷爱对人法号司令。自己和他的相识,印证了一句老话:不打不相识。

      话说本人四周岁刚过一百零七天,恩撒城里来了一群贩卖奴隶的商人。
      这个时代还处在奴隶主义时期,让我这个社会主义来的同志很长一段时间不能适应。
      8过~~~说实话,随心所欲,高人一等的感觉还真不错。O(∩_∩)O~
      城主大人,也算是我的父亲吧,带着我和我的哥哥去挑选奴隶。本来只有哥哥需要的,可是我表示了自己一起的意愿。城主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我很奇怪,这家伙对我的要求怎么从来不反对。虽说自己也没向他提过什么无理的要求。难道自己真的不是他亲生的?还是他太喜欢我以至于自觉自愿当起“孝子”?
      不过我不会这么傻的去问他。如果是前者,那说明我的身份比他高,想必他也对我没奈何;要是后者,哈哈~~那我还不尽情享受这桩好事?做那甚麽要自寻烦恼。
      咳咳,8好意思,稍微偏题一会儿。

      话说这天,我门来到奴隶聚集的地方。哥哥很快看中了两个身材强壮的黑人奴隶,开始和商人讨价还价;我则走到一边。这里的奴隶人种各异,但多是南方的黑人,还有一些东边的黄种人。尽管知道此“黄种”非彼“黄种”,我还是奉行“同种”爱精神,想选一个黄种人。
      眼光一个个的审视过去。过于强壮的不要;过于高大的不要;比我帅的不要;……
      这时,神瞄到角落里窝着的一个小小身影。
      走过去,“你,抬起头。”

      这是怎样一双眼睛!
      如同苍鹰一般的犀利,仿佛雄狮一样冰冷专注。
      虽然因为年龄的关系威力不足,但还是能看出其中的滔天怒火!最重要的是,他左右眼的颜色完全不一样。如果说左边镶嵌的是黑曜石的深沉,那么右边则是黄金的绚烂。

      “你是谁?”我一边问,一边伸手想把他拉起来。
      不料被这只雏鹰一口咬住了左手。“啊!”他咬得极其用力,疼得我大叫一声。
      事后手上留下了一个疤痕,成为彼此的笑谈。也正因为这道疤痕,让这个男人最终放弃了对我的追杀。

      商贩闻声赶紧跑来,一拳打晕了男孩。
      “非常抱歉,尊贵的少爷!”他匍匐在地,双手伸展,“小的该死!小的该死!”
      我甩了甩手。随行的仆人马上上前,利索地给我手上了伤药。
      “你确实该死!”我还没说话,城主大人已经轻轻环握包扎好的的左手,向对方怒喝,“我要把你拿去喂狮!来人啊!”
      “老爷饶命!请饶了小的一命!小的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冒犯您呐……”对方不停的俯身讨饶。
      “有没有胆子先搁一边,”我开口,制止了士兵,“我问你,这个人,真的是奴隶吗?”
      “是!是!是!”身下的人忙不迭的回答。
      “抬起头来看着我!”我怒吼,“看着我的眼睛。最后给你一次机会。这个人,真——的——是奴隶吗?!”
      “这……少爷……”对方的眼珠子乱转,就是吐不出一个字。
      看到这种情况,我已经明白了。听说有的人贩会冒险,把落单或者是迷路的贵族当做奴隶卖到其他国家。所以贵族的孩子出门都要有家仆保护。哥哥和我也是从小就有一个强壮的奴仆跟前跟后。
      眼前这个晕倒的孩子,身上还有名贵的香料味余味,加上对方吞吞吐吐的表情,答案昭然若揭。
      原始社会的“拐卖人口”,今天算是见识了。

      惹怒我的后果很严重!
      “父亲大人,想必你也已经知道了。一介平民竟然敢将贵族当做奴隶,肆意凌辱。这叫我和哥哥什么放心出门?”
      “当然!”城主涨红着脸,“这样的贱民,应该处以极刑!士兵,把这个人带下去!”
      没了奴隶主,奴隶们茫然的看着我们一行人。
      不关心这些人的将来,我指挥家仆背起小孩,径自回家。

      这个人,自然就是普拉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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