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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就这样,稀里胡涂下,我留了下来,开始了和他的同居生活?不!应该说是,冤家生活。没有了以前,看他自带滤镜,我看他,哪哪都不顺眼。嗯,是很不顺眼那种!
      就像他喜欢每次都把家里弄得一尘不染,所有用过的东西都要摆回原位,所有脏了一点点的白T恤都扔掉,如此暴殄天物的行为,实在令我看不惯。所以,我故意,回家把鞋子乱扔,洗完澡把毛巾乱扔,甚至还借口自己没有睡衣,借他的白T恤,然后再全部弄脏。我以为,他这样,总该讨厌我,赶我走了吧!毕竟以上的种种行为,实在是他所不能容的啊!可是,出乎意料,他竟然全部忍下来了。
      不死心的我,看着他因为爱干净而尽量使用一切简便的家居,一切不必要的装饰品都没有。我灵机一动,和他去了一趟IKEA,买了许多繁琐而小巧的装饰品,最重要的是,配色还都是带有公主色彩的粉红色。如此,不符的装饰品,摆放在他的家里,就好像一出偶像剧里掺杂了伦理剧,实在格格不入。可我却乐在其中,看着他每次回家发现家里多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皱起眉头,我就会很兴奋,我觉得我离他赶我出去不远了。可我等了很久,期待了很久,都没有听到他请我出去的通知?难不成是我的破坏不过严重。于是,我又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就是,在他家里办party!睡衣party!
      我宴请了所有我认识的男男女女,六点钟准时开始。
      那天,我等他出去上班,我就发短信让赵阿姨过来,顺便还邀请了专业大厨还有活动策划公司,让他们准备好今晚办party的一切事宜。然后,我就上楼睡觉了。等到了差不多party开始,我才起床,把所有行李都收拾好,然后再画上一个精致的妆,然后把我最性感的蕾丝丝绸睡衣、黑丝穿上,原本我想配双十二寸的高跟鞋,但是考虑到,今晚可能还要连夜走路离开,我还是不虐我的脚脚,保护好它,今晚,离开。一想到这,我便激情万分,迈着最兴奋、骚气的脚步,下楼迎接我的群众演员们了。
      可我下楼,发现原本应该热闹万分、堆满各种人跳舞的场子,一个人都没有,我请来的专业打碟DJ,都没有声响。正当我疑惑,要出门观看什么情况的时候,客厅那传来了一声咳嗽声。我望过去,发现,那里竟然坐着这次party的男主角——顾岩希!
      听到我下楼的声响,他回头看了看我,发现我的装束,似乎没有意外。反而是觉得好笑,打趣道:「不知道,还以为妳要去夜总会呢!怎么,看到没有人,很失望啊?」
      我一听,心觉不妙,不是吧,难不成他知道吗?
      我直接走了过去,在他的对面坐下,问道:「你怎么知道party?难不成赵阿姨跟你说了?不对啊,我明明跟她说了,要给你一个surprise啊,她不应该告密啊!难不成你在这装了监控?你太过分了!」
      他一听,似乎像是听到了一个笑话,说道:「妳以为谁都像妳这么傻到?小傻瓜,妳群发信息的时候,发给我了,你没发现吗?」
      我去!我去!这是什么窒息的操作,怎么可能?我下意识地拿出我的手机,看了一下,所有讯息,最底下,俨然有他的名字——讨人厌!
      我去!我去!真的有啊!路晨曦,妳在干什么?妳的严谨呢?怎么这么低级的错,都犯?妳不是脚有问题,妳是脑子有问题。我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都怪妳不小心,计划还没开始实行就穿帮了。
      我嘟着嘴,埋怨道:「早知道,你干嘛不早说,又把我当成傻子一样,看着我一顿乱忙,很开心吗?」我不知道,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像是在对着他撒娇。
      听到我这句话,他笑了,可是却没有想要为自己辩解一下。
      我望着他的眼眸,渐渐地,却沉醉其中了,我赶忙低下头,不断地跟自己说,路晨曦,路晨曦,妳给我清醒一下,妳不是十七岁了,你现在已经二十五岁了,妳已经过了,傻傻等待的年纪了。现在的妳,要找一个爱妳的人,而不是妳爱的。
      就这样,重新燃起的希望,从我的眼里渐渐消失。路晨曦,妳忘记十八岁的生日愿望吗?找一个更爱妳的人,相伴余生。现在的妳,在干什么?还在犯傻吗?
      那天晚上,我原以为完美的恶作剧,在自己的脑残行为下,圆满失败。也是在那天晚上,我决定下定决心远离顾岩希。
      第二天,我趁他离开上班,发信息跟赵阿姨说,不用来打扫卫生,我一个人收拾好行李,打电话让秘书订机票以及准备车来接我。
      我坐在客厅里,环绕了这个家里的一切,一切似乎是那么近,可再仔细看,却发现很是遥远。这个家,很好,可是不属于我。这几天,是我贪心了,贪心过去对他的悸动,心里还心存着过去的遗憾。以为这样就可以重新开始,可是啊,一切都变了,我变了,他变了。我变得不再傻乎乎地待在原地,我学会了计较,学会计算两者间,谁爱的分量更多,我学会了逃避,一切伤害到我的事情,我都要躲得远远的。他变了,变得比以前更加危险了,他的想法,我预知不了,他现今的种种行为,背后是因为什么,我不知道,亦不想知道。我要逃得很远很远,让他即使有想法,也伤害不了我。
      我走了,逃回了欧洲,没有留下只言词组。我没有回爹地妈咪家,而是去陪干爹干妈,那对善良美好的夫妻。在他们的身边,我就是Alison,就是那个爱笑、爱撒娇、爱开玩笑的可怜女孩。我无数次从他们口里听到Alison的过往,我很羡慕她的童年。那是一个五彩缤纷,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童年。没有伤痛,没有拒绝,一切就是普通女孩的童年,那是我向往的童年。住在他们家,我会穿着Alison以前喜欢穿的裤子、T恤、球鞋的打扮,让自己成为Alison,随意地大笑,随意地奔跑,和自家的狗争宠。那样的日子,没有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就是一个简单快乐的邻家女孩日常。而这是我向往的,我的愿望,便是嫁给一个爱我的男生,然后就这么平凡的度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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