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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疯子 ...
风猎猎,马萧萧。
一抹残阳,两芥孤舟,三四点雨水带来渗入肌肤的冰凉,五味杂然陈心头。
十六负气离乡,心中所想、心之所向,便是那一箫一剑的快意恩仇,以及满满的自尊——如不扬名,永不回家!但漫漫五年刀光剑影,教予人的只有现实。现实是什么?不是“坐看云起时”的超然,不是“扶摇直上九万里”的浩然,更不是“傲杀人间万户侯”的傲然,现实就是——生存。用尽一切方法,让自己的生命幸存于世,一日过一日,一年度一年。于是狂名负尽,只要生存。
呵,又下雨了,雨入燥地,蒸起细雾。
任风鼓起衣袂,任雨打湿衬衫。仰天、闭眼、一笑,干裂的唇终于又有了渴的感觉。
很久了么?
很久了么?澹台雁歌问自己。
很久了么?这样的生活很久了么?
十处剑伤,七刀创,但光澹台还是生存了下来。生存下来的便是王者。尽管这个王者有些狼狈,
“澹台雁歌一颗头,悬赏纹银千两。”破墟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出现了十张这样的红榜,红底白字,字字刺眼。这十张“人头榜”,若是散贴在长安,路人多是不会留意的,即使是“黄金千两”也会有很多人错过。但这十张全张贴在破墟里,却又显得太多了。破墟其实并不是真的破墟,而只是一条不起眼的小巷——死巷,凡是在破墟里被贴出名字的人,只有两种:将死的人,和要别人死的人。而破墟里出现的人只有一种:为了自己生存而去杀人的人。这就是破墟,小小的、阴暗的,同时让生存与死亡赤裸裸地、丑陋而原始地共存的地方。
破墟很小,而每日为生存而来此的人很多,所以如果一张人头榜还不够的话,三张便多余了,但“澹台雁歌”的名字却出现了十次,足够了。一千两白银,不算是大数目,但也不算少,起码能让数十人动心。澹台雁歌开始也动心了,一千两白银,自己几年的开销便不愁了。但当他看到冤大头是自己时,他便僵了,这一千两真的太多了,足以让自己亡命天涯!
红榜白字,见血,必杀。往往上了这种榜的人不会活过一个月,但澹台雁歌竟然活到了第三个月。尽管很累,尽管他不想为生存而继续苟且生存着,但他还是生存了下来,他要知道,究竟是谁想让他死!
二十人伏击。二十对一。澹台是王者。十七人伏尸,还有三人在落荒而逃的骏马上,但都停止了呼吸。
这个江湖就是这样,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第五个月时,赏银增至五千两!
更难对付的高手出现了。
“九头蝇”,浑身共性出腐烂味的毒人。他的皮肤有毒,唾液有毒,毛发有毒,他整个人就是毒,只是,被九头蝇杀死的人,往往不是被毒死的,而是被恶心死的——靠近苍蝇围绕的烂人,谁都会迟疑,然后就在那一瞬,便被九头蝇咬断了喉咙。
所以,当九头蝇站在澹台雁歌面前问他要他的人头时,澹台雁歌差点哭了出来。
他甚至有引颈自戮的冲动!只要一死,万物归一,什么仇恨、抱负、希望、失望统统没了,算了吧,活到这里就够了。
算了吧……活下去……算了吧……活下去……算了吧……不!要活下去!
终于,喉管被咬断,九头蝇倒了下去,一身是伤的澹台雁歌却朝他的尸体扑了上去。
浓腥的黑血喷涌入喉,澹台雁歌想吐,但他不能。他非但不能,还要用吃奶的力气来吮吸。
奶水是婴儿的生命,九头蝇的血刚是澹台雁歌的生命——他本身就是毒,被他伤及的人定会毒发身亡,从前无一例外,只是,很少人知道,九头蝇还有破绽,而澹台雁歌也不知走了什么运,恰恰在一天前无意得知了这个秘密——九头蝇是毒,同时也是唯一能解自己毒的解药,而他的血就是解药!
直到吸尽九头蝇喉管最后一滴血,澹台雁歌的意识也渐渐清醒。
这一仗,他又赢了!生存便是王者!
澹台雁歌踉跄而起,拄着断剑笑了,痛哭着笑了。
十个月,澹台雁歌又值钱了。八千两,不是白银,是黄金!当澹台雁歌听到这个消息时他觉得真是好笑至极——他最近总在笑,笑天,笑地,笑人。他已是生存的王者,杀人的工具,他的生命便是由他人的生命铺就而来。“行乐须及春”,他还需怕什么呢?人死不过头点地罢了!但这一次,他笑得最久,笑得让二十八个围攻他的人胆寒。
生存的王者在睥睨人生,谁能无惧?
良久,澹台雁歌恢复了冷峻的面容,面对二十八来人,道:“若是我自己取自己的人头去领赏,你们认为可好?”语毕,眉中除了杀气,竟隐隐有些讥笑之意。
疯子!二十八人无不产生退却之意,他们都是不畏鬼神的汉子,但他们怕疯子,怕这个咬死九头蝇、抱着它的头、吸尽毒血却还活下来的疯子,怕这个三个月来连挫三十六大高手的疯子,怕这个想砍下自己的头颅的疯子!
疯子难道不比厉鬼更可怕?!
二十八具无头尸。
二十八颗头皆带着惊恐的眼神滚进了一个小土坑,澹台雁歌新手填好坑,还在上面树了一块木碑:
渡众
这是一个生存下来的人对不幸死去的人的微薄心意,既然对手注定要死,那么,便普渡一程,以表敬意。
第一百次攻击了。澹台雁歌想,应是找那个“高女人”了结一切的时候了。黄金八千两,他看出她等不及了,而他也等不及了。
高女人,是一个姓高的女人,江湖上本没她的名号,但现在有了,一个肯出八千两黄金杀一个曾经名不见经传的赏金猎人的人。破墟的红榜白字让两个人的大名传遍江湖,一个是澹台雁歌,十个月从杀戮中不断成长起来的外号“疯子”的高手;一个就是高女人、只是澹台雁歌的每一次战役、每到一地、每见过的人,都为人所熟知,而高女人,除了知道她姓高、是个女人,并且出得起八千两黄金买一个人头名,关于她的一切都是谜。澹台雁歌和高女人,高女人还澹台雁歌,杠上了!
江湖人甚至更感兴趣的是,究竟最后,是谁杀了谁?
精明的“开源赌庄”设置了这桩赌局,既然那八千两黄金谁也拿不到,倒不如下个注,冷眼旁观,坐收渔利算了!
这日,开源赌庄长安总站接待了一个特殊的顾客。
当时在赌庄的人也都被眼前这人吓破了胆。“疯子”澹台雁歌在十一个月前狼狈地逃离长安后又在今天出现了!他不光回来了,还是很开心地回来的。
十一个月前,他衣衫褴褛,朝不保夕,亡命天涯;十一个月后,他衣冠鲜亮,一掷千金,谈吐自若。十一个月前,他柔弱得如同可被任何一个赏金猎人取走性命,;十一个月后,他刚毅的眉宇间的煞气让靠近他的人都在害怕随时被他杀死。十一个月前,他学绝望于生存,泪流满面;十一个月后,他享受生存,笑着等来求死的人。十一个月前,一千两白银都可以让上百人去杀他;十一个月后,八千两黄金也不能让那些赏金猎人动心——没有生存的权利,黄金又有何用?
当然,人们更是期待,高女人会继续抬高价格,抬到可以让人发疯得豁出性命也要的天价。
大家纷纷猜测原来一千两的白银到底可以发展升值到多少黄金,甚至不太希望澹台雁歌太快被杀死。只是澹台雁歌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人流量最大的长安,出现在人群最杂的开源赌庄的总站里,一压就是五千两白银。他赌,他会杀死高女人。
其实澹台雁歌并没疯,非但没疯,还好得很,长期生存在刀剑下,练就了一副好身骨和灵敏的、对危险的直觉。他很聪明,聪明地在重金下至少活了十一个月,而且越活越精彩。但也正因为如此,所有人都认为他疯了,一个人不可能这么活着——往往人们不想尝试去做或看似不可能的事情,都会认为是不可理喻的事,做到这些事的人,都是疯子。
疯子。
疯子和高女人。
疯子终于见到了高女人。其实他在这几个月来一直在努力想像,到底是怎样一个女人,会如此深仇大恨地逼他。风情万种,冷艳高傲,相貌平平,丑陋蛇蝎,甚至是七老八十的老太婆,无数个高女人。梦里、现实,他都在想,想到兴奋,想到愤怒。
只是他没想到,还差一种没想到,高女人不是高女人,她只是一个人,他万万想不到、也忽略的人,让他在破门而入看到床上的高女人时由愠怒到讽刺到开心到震惊到意识模糊到泪流满面。
他看到的高女人,不过是一个住在破败的大宅里,被几个丫鬟伺候着的、卧躺在床、病入膏肓的老女人,当他还在第一眼看到她并想讥讽嘲笑她时,他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他找错了人!他从头到尾都找错了人!
那样的音容,那样的味道,那样……她根本不姓高,她姓澹台!当她在嫁给澹台雁歌的父亲时,她便不再姓高了,她姓澹台,和澹台雁歌同姓!
澹台雁歌疯了,一切混沌,他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想知道,而当他发愣时,“高女人”说话了:
“歌儿,你终于回来了!”
终于回来了。
回来了。
那一瞬,澹台雁歌什么都想明白了,忍不住泪水,心里防线终于被攻破,脸湿了。
“娘!我对不起你!”
澹台雁歌终于明白,为什么每次她身逢绝境的时候总有贵人相助,为什么每次他都可以在关键时刻知道对手的弱点。再厉害的“高女人”都不及一个思子心切的母亲可畏啊,一个身患绝症的母亲,就是倾家荡产,也要将儿子“逼”回来见上最后一面。这就是母亲,她甘愿付出一切也要“买”回来的东西不过是一个带着满满自尊与本领回家的澹台雁歌罢了——她唯一的孩子。
这是我第一次在晋江上活动,放上一篇很怪异的文,希望大家多多指教~这一厢有礼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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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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