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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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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明忠最近心情很好,在办公室里走路都是一颠一跳的,端着杯咖啡也是一边哼着曲儿,一边走着小舞步,见了谁都是笑容可掬、殷勤异常。
“明哥,你最近是不是中了五百万了,怎么成天介都这么兴奋啊?”坐在他前面的于哲是新来的,刚进公司不到两个月,一直跟着温明忠学习,充当他的助手,帮他打打文件,整理整理资料之类的,偶尔也应付一些小客户的投诉。
“呵呵,他哪是中了五百万啊,我看他是比中了五百万还开心,老实说,阿明啊,你不会是真的中了五百万了吧?”右边坐位上的关文阳也跟着起哄,一时惹得整个办公室的人都朝温明忠看了过来。
“哟,明哥,你要真中了五百万,可不能忘了我们啊,肯定得请我们吃顿大餐。”
“光吃一顿饭哪成啊,小纪你要求也太低了,要我说,至少得请我们到处去玩一圈儿,不说远的,至少桂林云南的总得要吧,你们说是不是啊?”年龄稍大的李蓉说道。
“那是那是。”其余的人也都附合着,男男女女的,说说笑笑,热闹成了一片,而温明忠望着同事们的玩笑,也不反驳,只是一个劲的傻笑,嘴里还嘀咕着:“我倒真想中个五百万呢,那样我五子登科的愿望就更完美了。”
一旁的关文阳一听他这嘀咕声,也哈哈大笑起来,“我说你这个阿明,明明没中奖,却故意误导我们,害得我们白高兴一场啊!”
“呵呵,我老婆怀孕了,都快四个月了,我妈说肯定是个男孩儿,催着我国庆节回家把婚事办了,到时候,我就是妻子儿子都齐了。”温明忠一脸的憨笑。
温明忠的老婆,现在应该还只能算是女朋友,叫林菲,俩人是邻居,从幼儿园到大学,一直是同学,正宗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两人感情一直很稳定,毕业后又一起来到了这个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城市,经过这些年的打拼,真正实现了从白手起家到小有所成的地步。去年,两人从银行按揭,在市区买了个小两房,后来又以房子为抵压,分期购买了一辆小飞渡,这些事儿,要搁在这个遍地都是有钱人的城市来说,其实并不算什么,但在温明忠看来,却已经很知足了。如今,两人工作稳定,眼瞅着小日子是越过越红火,现在林菲又怀孕了,这又怎么能不叫他睡觉都要笑呢?
“我从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就发誓,总有一天,我要实现我的五子登科梦,现在车子房子妻子儿子都有了,票子虽不多,但也足够过日子,现在这样,我已经很开心了。”温明忠感慨着,其余的人也都受到感染陷入了沉思。背井离乡,漂泊在外,谁不想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馨小家,有一个解语知心的爱人和活泼可爱的孩子,然而,这些,对于他们这种既无根基又无出众的才华的普通人来说,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
温明忠在大学的时候,学的是市场营销专业,一个三流的学校新兴的专业,当时倒也挺火的,学的种类也多,但毕业以后,才发现实用的还真没多少。文凭虽是国家承认的正式的大学学历,但在这个只认能力的城市,也没有占到多大的优势。两人刚来时,没有工作经验,也没有熟人,每天白天跑人才市场,晚上就在附近找间小旅馆住下,一个晚上三十块,还给配了台电视机,用来打发晚上寂寞失落的时光。虽不至于露宿街头,却也从不曾有过归属感,望着窗外的灯火辉煌,总觉得这个城市太过华丽,自己与它有太多的格格不入,
林菲人长得漂亮,性格开朗,嘴也甜,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找了个前台的工作,是一家台资厂,规格还可以,有上千人,一个月工资加奖金之类的,能有一千三四百块。那天晚上,当温明忠看到林菲眉飞色舞的跟他说起这些时,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一个劲的抽着烟,房间里的霉腐味儿,合着他的脚臭味儿和不断从鼻孔喷出的烟味儿,呛得林菲一阵猛咳,一张俏脸顿时变得紫红,眼泪鼻涕都一起流了出来。
温明忠赶紧扔掉手中的烟,顺手递给林菲一杯水,声音低哑的说道:“对不起,菲儿,我以后再不抽烟了。”
“明忠,我知道你心里烦,有什么话就说出来,不要憋在心里,对身体不好。”林菲一边咳一边说。
“没事,就是烟瘾犯了,你休息一下吧,我下去买点好吃的上来,你找到工作了,我们应该好好的庆祝一下。”温明忠仍是低着头,拉上门就下楼了。
当天晚上,躺在床上,温明忠久久不能入眠,这一个多月以来,他一直想找一个专业对口,自己有兴趣,待遇又满意的工作,但不是他看不人家,就是人家看不上他,反反复复的,总是不能如愿,现在眼看林菲过两天就可以正式上班了,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太落后,思虑了很久,他终于决定放低自己的要求,骑驴找马,先积累点工作经验再说。
就这样又找了几天,当温明忠的要求一降再降时,终于碰到了一个肯接收他的公司,一家卖电子元器件的贸易商,整个公司就只有三个半人,一个老板,一个打杂的文员,一个兼职的会计算半个,再加上温明忠这个所谓的业务员,三个半人,两间办公室一个小仓库,加起来不足三十个平方,还是在一座居民楼里。温明忠的底薪是八百块,虽说也有提成之类的,但在这陌生的城市,一个陌生的行业加上陌生的公司,业绩谈何容易。公司楼上楼下都是民居,院子里还不时有些老头老太打着太极带着小孙孙,那个时候,每天早晚上下班,温明忠都是低着头飞奔的,害怕对上楼道里大妈大伯们询问的目光,总觉得自己没出息,低人一等似的。
一个月一千来块,这在内地,应该算是比较高的收入了,想他老丈人,当了一辈子的警察,一个月也就六七百块钱,因此,当家里的四个老人听说了他们在这边的情况以后,一直悬着的心才总算放了下来。然而,温明忠和林菲没有跟家里提起的事是:在这个城市,一个盒饭也至少要十块,跟家里一两块钱的红烧肉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两人公司都不包吃住,食宿都得自理,为了省钱,他们在靠近林菲上班的工业区边上,租了间旧民房,二十来个平方,房间阳台厨房洗手间一应俱全,除了房间里面,其余的地方一次基本上都只能容一个人活动,更别提有什么配套的家具电器了。两个人搬进去的第一天,就在楼下的旧货市场买了个劣质的席梦思床垫,花二十块钱弄了张旧茶几,又买了些桶子盆子之类的日用品。夜幕降临,当两人累趴在席梦思床上不想动时,听着屋外的人来人往,才终于感觉,他们总算是在这个城市暂时安顿下来了。
随后的日子,两个人每天都是在忙忙碌碌中度过的,一晃就是六年,期间他们搬了好几次家,从二十平方的单房到一房一厅再到两房两厅,从农民房到小区房,最后终于是搬进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虽是按揭的,但房产证上却明明白白的写着两人的名字。现在,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俩人依偎在窗边看着楼下各种各样闪烁的霓虹灯时,再也不会觉得自己只是个过客了。
晚上,一回到家,就看到林菲在厨房里忙碌着,温明忠轻轻的走到她的身后,用手环住了她的腰,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老婆,做什么好吃的呢?这么香。”
林菲拨开了温明忠的头,拿了双筷子轻轻的敲了敲他的头,娇笑道:“你最爱吃的鱼头炖豆腐。”
“呵呵,是应该多吃点鱼和豆腐,这样咱们的儿子才会更聪明可爱。”
“去去去,你就老想着你的儿子,我可是想生个女儿呢,女儿好,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林菲一边盛着菜一边说着。
“我还是喜欢儿子,儿子可以养老。”温明忠一边把林菲洗好了的碗筷端出去,一边不忘补充道,“要不,咱们多生几个吧,到时候可以组成个足球队,多爽!”。
“噗…,你当我是母猪啊?”林菲端着刚装好的菜盘子,追着温明忠就是一顿敲打,“你要真想生那么多,就去找你姨家的大肥。”
大肥是温明忠二姨家喂的一头老母猪,年轻的时候一般一胎能出十几二十头,现在虽然上了点年纪,但估计一次生八个十个的,应该问题不大。温明忠想着想着,也笑了,反身一把将林菲搂在怀里,“呵呵,这辈子我可就只认了你呢,怎么办?”
林菲静静的靠在他的胸前,脸微微有些红,但嘴角的笑意却是挡也挡不住的,听着他规则而有力的心跳声,她轻轻的说了句:“我就喜欢这样靠着,很温暖很安心。”。
林菲个子不高,长得比较娇小,而温明忠一米七八的个头,也比较横实,林菲的头刚好靠在他的颈窝处,听到她这样说,温明忠搂得更紧了,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身体里,一辈子守着护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