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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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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一条蚯蚓,晒干在冬日的烈日之下,就好了。”
晒干的蚯蚓,想想可真恶心,人间一到冬天时,每天清晨,路面上总会冒出许多蚯蚓,随着太阳升起,很快就会被晒干,黑黢黢的,蜷缩着,又臭又硬。一想到那个画面,风使□□一紧,眉目紧凑差点没吐出来,他心想着,咱可是神仙,就不能想些风雅的事。
风使和他的同僚文曲星君是天界里两个微不足道的小仙,心善的见到他们还能勉强叫他们一声神官,或者直呼其官职也算是不错的。然而更多时候,被其他神仙呼来喝去的时候连他们名字都不叫,一句:嘿!那谁,便带过了名字和官职。
嘿!那谁。多么可笑,他们有名字,有官职,却从来没被那些人叫过,呼来喝去,被忽视的是风使和文曲星君的尊严,践踏着他们微小的心。
风使从大殿下来之后,便一直跟在这同僚的身后,步伐不敢快了,更不敢慢了,踩在地上的脚步不敢轻也不敢重了,别扭的像个吃错药的癞蛤蟆。他这同僚三百多年来好不容易上一次大殿,结果却是因为即将被贬下凡,风使不自觉的在心里嘀咕:“不就是下凡历个劫吗,应该很快就会回来的……吧?”
说是下凡历劫其实就是个噱头,被贬才是真。
文曲星君乃是主管人间文运的神官,曾经不知有多少文人墨客供奉其神位,风光无限的神官,与财神爷并称人间两大神官。曾经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他们得此供奉,莘莘学子只盼将来金榜题名功成名就,不过到了后来,求取功名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求财。
从三百年前开始人间的学风便变了味,想要金榜题名功成名就,刻苦研读不再是人们的唯一方式。他们找到了捷径,读书人渐渐逐渐被人唾弃。只要家里有钱有势有人脉,何愁换不来那些浮名财富。造成人间现在穷人越穷,富人越富的局面。
三百年前,文曲星君地位和财神爷地位相当,而如今财神爷香火越烧越旺,神官也越升越高。反观文曲星君,人间供奉的香火堪称是一落千丈,风光恣意的神官,变成了谁都不记得名字的小仙,而人间仅仅只剩下为数不多贫苦人家供奉,没有人供奉的神仙真的就是一条蚯蚓。
一个人最绝望的时候大概就是面对那些肆无忌惮嘲讽自己的人了,一个个的恨不得在一个跌倒的人身上多踩上两脚才觉得舒坦。怜悯、同情,那是善良的人才会有的高贵品质,而在这里,这样的人被他们视为傻子。除了风使和文曲星君,没有人愿意当傻子。
作为同僚风使觉得自己有责任为文曲星君这次历劫做好万无一失的准备,他心里有一万个点子,可是苦于不知道怎么先开口。等那些嘲讽的人群散去,文曲星君也终于停下了脚步,看着憋着一肚子话的风使说到:“说吧,又有什么幺蛾子了。”
虽然风使对幺蛾子这个措辞很不喜欢,但好在人家愿意开口说话了。他那儿珍藏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宝贝,正迫不及待想全部塞给文曲星君下凡历劫用。仅仅是因为文曲星君的一句话,风使便如释重负一般,一肚子的话全被他吃了,对着文曲星君挤眉弄眼道:“到我那儿去。”
他摆摆手继续往前,眼见文曲星君在自己身后跟着,风使便不自觉的扬起嘴角。风使长长的的呼了一口气,这是从大殿下来呼吸最顺畅的一口气,可真舒服。
脚下是软绵绵的云彩,行色匆匆的仙女正在奔赴天边,准备织就人间今夜的彩霞。文曲星君如果对这天界还有什么不舍,那一定是这些云彩,软绵绵的,躺在里面可舒服了。丢了神职无所谓,丢了神位也无所谓,要是能带走一片云彩那就好了。
云彩是天界独有,凡人也只是能望上一望,更别谈睡在上面或者带在身边。如果文曲星君还有遗憾,那便是这些云彩,不过没能带走也无所谓。主要是到了人间以后,他也不会记得自己当过神仙,也不会记得这些恶心的嘴脸。
既然不能带走,那不如抓紧时间享受,文曲星君略施法术,便唤来了十几朵云彩。脚下的鞋一蹬掉,踩在云彩上面的的感觉,是凡人想象不到的舒坦。对着风使道:“到了叫我。”
风使:“哦!”了一声,文曲星君便消失在云团中央了,他小心驱使云团,把人和云团带到了自己的寝宫里。
等文曲星君从睡梦中惊醒的时候,并不是因为风使唤他起来,而是被一阵阵翻箱倒柜的声响吵醒的。他懒洋洋的从绵软的云团里探出一个脑袋,十分不悦的望着风使。
文曲星君:“尚付……”
声音绵软无力就像这云彩一样,但风使还是听到了,多久了,已经有很长的时间没有听到文曲星君这样懒洋洋的叫自己的名字。风使仰着脸乖巧的笑道:“找到了,都是宝贝,一定能助你一臂之力。”
不就是个天雷劫,大不了一死,活了那么久了,文曲星君还一点都不怕死。
风使:“这是玉女丸。”
文曲星君:“这不是各宫仙女养颜用的吗?”
风使:“那天雷劈下来你还不得外焦里嫩,劈完以后用这个正好。”
文曲星君纵使百般嫌弃,但还是收下了这堪称天界第一美容圣品的玉女丸。
风使:“这是天女咒。”
文曲星君:“传说的仙女防狼术?我是去给雷劈,不是去给人非礼我,要这咒术作甚。”
风使:“说什么呢?近身保护,听我的准没错。我可是花了好些香火钱才换来的,可别小瞧这仙女防狼术的威力。”
文曲星君笑而不语,阴霾的心情已经消失大半,睡意也没了,果断从云团里探出半个身子,不过腰部下还是在云团里。“继续说,还有什么宝贝。”
只见风使掏出一本破破烂烂的书,一脸憧憬的望着文曲星君。文曲星君眯着眼,总算看清了那书本上即将褪色的书名《金钟罩铁布衫》。文曲星君抓了抓眉毛,其实他并不是很认可风使的这些礼物。总算掏出来不是天界仙女使用的东西,可这是人间的功夫秘籍,能对神仙产生多大的作用。哪怕这秘籍是奏效的,但天雷劫的作用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毁掉一个神仙的神识,让他忘自己是个神仙,更让他的躯体变成一具普普通通的躯体。
不过,只要神格还在,将来有朝一日还是能做回神仙的。
一面是去接受伤害,一面是不想让自己受伤的朋友,这对难兄难弟,这三百年来过的还真是糟心。
风使自顾自的掏出许多尘封的宝贝,很多都已经布满了灰尘,淘到后面就是一瓶瓶仙丹。冷不防的听到身后的人说到:“有忘川水吗?”
冥界的忘川水,是天地间独一无二的遗忘之药,没有谁喝了它后不会忘了自己的前世今生。文曲星君若是喝了,哪怕他日重返天界,也不会在记得风使了。
文曲星君并没有强大到不惧怕天雷劫,无非是不愿意在记起天界种种过往,万一到了人间还记得天界的一切,哪怕是一点点,那他也不愿意。如果能忘了,忘得干干净净最好。从头开始,他不希望过去的记忆会对他产生任何的影响,所以可以的话他选择遗忘。
风使并不常去冥界,很多人都以为冥界阴风煞煞,而风使的职责就是御风,所以便以为他常在冥界走动,殊不知,冥界根本没风,那里除了鬼哭狼嚎的恶灵和飘来飘去的鬼魂,其他的便只剩下鬼差和阎王了。不过,不常去,不代表他没有忘川水,压箱底的货中还真有那么一瓶忘川水。
他这么想忘了这里的一切,风使哪里舍得他忘记自己,文曲星君叫自己名字的时候,他还能勉强觉得尊严还在。
一时不察,风使手中的瓶瓶罐罐掉几瓶,摔在地上,金灿灿的药丸撒向各处。
文曲星君:“愣着干什么赶紧捡起来吃了,别浪费。”他挪着身子,云彩便往前推进几步,刚好伸手就能够到地上的仙丹。文曲星君捡起两颗正要往嘴里送,便觉得这气味不对,仔细一闻果然吓了一大跳。
竟是龙虎丹,很多男人梦寐以求的销魂之药,能让男人房事愈战愈勇。
文曲星君一拍脑门,将两颗药丸扔回地上,看来这朋友的情意只能心领,万万不能真拿这些玩意用。但又不好驳了人家的意,只能大包小包拎着回去,包括那瓶忘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