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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弗洛伦丝 ...

  •   总的来说,弗洛伦丝上任三个月期间做的工作都还不错。除了有一次念新婚致辞的时候,不知怎地把新郎的名字叫成前男友的名字;两次给新生儿洗礼时候,不小心手松了差点把孩子扔进洗礼池;三次忘记了要准时给安撒们做祷告外……她做的工作还是可圈可点的。
      弗洛伦丝今年26岁,在成为象牙海岸城邦的牧师前,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主要写一些见闻札记,或是纯文本式类的研究性,句式严谨而深奥。她少言寡语的冷漠脾性大概是来自天生的恶劣因子,但还好,她还记得她现在是上天的门徒,是要将温暖遍布给安撒们的。所以无论是谁,她都已经尽力、不偏不倚,很有责任心地接待了。
      成为上天的门徒是件很神圣的事。虽然这件很神圣的事,不是谁想做就可以做、当然也已经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做,但它对于弗洛伦丝的好处在于,每个牧师的过往生活的一切是不允许被提及的--以往所有不堪的一切在世人眼中,都只是一场为了更好的将神圣的事业惠及安撒的历练而已,所以就算曾经有的牧师抢劫、出轨、贩毒,也没有人会提及。
      弗洛伦丝也是这样的一个“劣迹斑斑”的存在,而接受了这份誓言,也意味着她的“新生”也可以从此开始。虽然这有些自欺欺人,但不得不说,她的感觉很好,即使这样做的代价,是牺牲一些她本来也不怎么需要的欲望,但谢天谢地,她终于可以抛却以往的一切,用比以前更睿智地头脑,或者说是可以一直尽力保持睿智的头脑,来妥善地处理那些她以前从来不怎么会的事情。
      闲暇的时间,弗洛伦丝怕自己多想、反悔,一直只在遵循教义,学习新的事务,培养新的兴趣爱好,和在海洋森林里探秘中度过。毕竟她以后的一辈子都要这样过了,如果不尽量过得虔诚简单一点的话,她很有可能在死之前就先疯了。
      然而,就在她抱着这样的想法,日日夜夜努力践行着这样的生活准则,也甚至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这样过活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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