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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飞花艳想 ...
沈期一边翻着手里的《三字经》,一边分心留意着小隔间的动静。
差不多半个时辰后,常老板躬着腰,红光满面地从隔间里出来。
常老板一出来,就见着沈期和常万书两个人四只眼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咳咳咳~看什么看,赶紧学习!”
说着,便夹着腿,小迈步把书送到了书坊的后院。
看常老板表现,那订装好的书里有少儿不宜的内容是铁定没跑了。
想着想着,沈期就忍不住八卦起来。
常老板身体状态还挺不错的嘛,都五十岁了,还这么老当益壮,完全没遇到平常中老年男性的生理窘境。
没过一会儿,常老板手里拿着一张差不多二开大小的纸从后院回来。
把纸铺在柜台上,常老板拿起一支笔,在大纸上写了几个字。
待纸上的墨干后,他便喊来两个小伙计。
“把这贴到门外去!”
“知道了,老板。”
两个小伙计,一人端着个浆糊碗,一人提着大纸,到书坊外面立着的木板上去贴告示。
当小伙计把纸提起来时,沈期隐隐约约看到了纸上的大字。
樵云山人新话本
飞花艳想
十月初一开卖
相必,这就是古代简易版的“广告展板”了。
就在沈期关注两个小伙计往木板上贴告示的时候,身边传来极小的两声“噗呲噗呲”。
常万书从椅子上站起来,冲沈期使了个眼色。
“爹!沈期茶喝多了,我带他去上茅厕。”
沈期瞬间明白常万书的意思,不是说要去看那话本写了什么吗,眼下机会就来了。
“常伯伯,我要小解。”
常老板自从看完那话本,就一直心不在焉的,也没花功夫管他们两个在干什么。
“去吧,去吧!”
得常老板的应允,常万书带着沈期跑到后院的印书的地方。
常家印书的地方占了后院最大的屋子。
常万书带他进印刷屋子时,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正在从一排排的架子上寻找字模。
这屋子里有一张三米长的桌子,上面沾满了墨渍,桌子上一幅木框,里面框着几枚小小的胶泥活字。
“刘爷爷,我爹刚刚拿来的那本书呢?”
“在我手里。”老人没管他两个人得到来,仍专心致志地做自己的事情。
“快让我们看看。”
常万书跳着去够老人手里的书。
老人瘦瘦高高,常万书个子矮,就算他跳起来也没够到,老人就只好把胳膊放下来,把书给他,然后接着去找活字。
常万书拿到书后,并没有自己先看,而是直接把书册递交给沈期。
“你不是想看吗,给你!”
沈期翻开书页,而常万书就把脑袋凑在他旁边一起看。
这第一页,只有手写的七个字,是第一章的回目。
“柳才子巫山遇美”
书是用普通的纸墨手写的,想来那周采没有誊抄过,书册上还留有太多处勾抹的痕迹。时下又是从右往左行文的,沈期一时半会儿竟看得眼花缭乱的,不太习惯。
故事讲了一个柳姓穷书生同友人外出游玩,傍晚在游玩的寺庙休息,睡梦中遇到了了两个绝色仙女,那二仙女强邀书生行巫山云雨之事。
梦醒后,柳书生在诗会上一鸣惊人,被微服私访的县令看中,要将女儿下嫁与他。
一个穷书生怎么就碰到这样好的事了呢?
原来这县令上级家的纨绔公子,对县令女儿惊为天人,想要强娶。可县令不舍独女落入虎口,便想着把女儿快点嫁一清白端方的男子,这就选中了柳书生。
还不光这小姐一个人,县令还有一个外甥女,从小丧父丧母,寄住在县令这里。不忍这两小姐妹分离,县令决定要把二人全都嫁与了柳书生。
洞房花烛夜,柳书生揭开盖头,发现这两表姐妹竟和梦中二位仙女一模一样!
这可真是……巧了。
上京赶考,他收了一卖身葬父的少女为婢;又因诗才得京中花魁青睐,花魁自愿嫁与他为妾。
柳书生科举一路绿灯,高中状元,簪花策马游街三日,琼林宴上一朝扬名。
家乡突然传来消息,说那纨绔子弟贼心不死,趁书生不在,调戏他家中二位妻子。
这柳书生当即就被圣上封为钦差,代天子惩治贪官污吏,书生带着皇命回乡,将调戏他妻子的纨绔子弟一家灭门抄斩。
最后的最后,柳书生成了宰相,妻妾成群,儿女绕膝,死后还陪葬帝陵。
就这故事,还能卖二十两银子?
沈期简直无力吐槽,就这种水平的话本,还能让一个家藏万卷书的常老板喜欢成这样,那这古代人的精神生活得多贫瘠?
从故事情节和篇章结构来说,这本书毫无可取之处,若是说唯一能吸引人的一点,那恐怕就是全篇大量的“巫山云雨”的描写了。
常万书眼见着沈期从一开始的兴致勃勃,变成最后的嘴角抽搐不止。
“这书里写了什么?不好看吗?”
沈期撇嘴。
“一点意思都没有,就是升官发财娶媳妇的故事。”
“哦,是这样,那确实没意思。”
常万书年龄还小,还不懂得沈期说的这三点,其实每一个都是能让一个男人开心的事情,不过此刻,他的思路有点跑偏。
“不对呀,我识字比你多,我都看不懂的东西你怎么能看懂?”
“额……”
沈期一时间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就在他绞尽脑汁想借口的时候,院子内突然传来小伙计的吆喝声。
“沈少爷,您府上来人接你啦!”
这下好了,不用解释了。
“常兄,不早了,我得回去了。”
“啊?怎么这么快就要走了。”
常万书抬头看看外面,太阳已经下山了,东边月亮已经升起了。
他今天第一次邀请好友来自己家做客,怎么还没玩上呢,对方就要回去了。
沈期跟着伙计回到书坊前面的铺子,将常万书送给他的《三字经》和《百家姓》收好,来到了门口。
常万书握着他的手,不肯放开。
“常兄,我真得走了。”
“好吧!”常万书叹了口气,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你回去好好背我教你的东西,明天我会考较你的。”
沈期应下了常万书的要求,和他告别后,坐上马车。
马车慢悠悠地往县衙后宅开去,而车里的沈期则在想着话本的事情。
穿到古代快一年,他无时无刻不在想挣钱的法子。
因为她姐姐沈云儿生下了陆行之唯一的儿子,地位稳固,他能跟着沾光;也因着陆行之对他的疼爱,待他如同亲子,可以说他一点都不缺钱,甚至他的生活条件比同时代的人好了不知多少。
可沈期还是不安心,陆行之有钱是陆家的钱,以后也会是他外甥的钱,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今天来常家书坊一行,倒是为他赚钱添加了新的思路。
这世界上做生意都要本钱,哪怕是人们常说的无本的皮肉生意,也得有一幅好的躯体。
但这次,他发现了两个不需要任何本钱就能赚钱的法子。
一是抄书,由书坊提供纸张和笔墨,他来抄写,不过这钱赚得有些少,差不多一千字内容,才能得到五文钱。
二是写书,搞创作,写话本送到书坊,经由老板评估能卖出去,那他就可以得到稿费。
这二者相比起来,怎么看都是后者赚钱。
沈期决定了,他要写书!
就写后世男频爽文!
虽然他从没看过网文,但这东西想想就知道怎么写了。
男频爽文不就几个元素嘛,废柴逆袭、扮猪吃老虎、以绝对实力碾压。
他相信连现代男生们都抗拒不了的男频爽文,这些古代书生一定也会喜欢。
回到县衙,沈期被叫到他姐姐那院儿吃晚饭。
沈期到沈云儿的时候,下人们正在往桌子上摆菜。
沈云儿和陆行之坐在小木床旁边,摇着拨浪鼓逗孩子玩。
“姐姐,姐夫,我回来了。”
“你还知道回来?我还以为你忘了家里大门朝哪儿开呢!”
沈期记得,原先还在上溪村住的时候,沈云儿待沈期可好了,也不知怎么,自从进了陆家,这沈云儿是不怼他几句就不舒服。
“县衙大门不是朝南开吗!”
“唉~你这孩子还敢顶嘴!”
“云儿,你都是当娘的人了,怎么还跟孩子拌嘴。”陆行之在一旁听着,觉得十分好笑,“菜都上齐了,开始吃饭!”
陆行之让奶娘把孩子抱走,带着沈期去洗手,擦干净手后便坐到了桌旁。
“我去学堂里的朋友家,他叫常万书,比我大一岁,家里是开书坊的。”
沈期先把说了出来,免得一会儿他们问个不停。
陆行之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烧肉放到沈云儿的碗里。
“小期没出去乱跑,他去朋友家玩了,男孩子谁都会有几个朋友。。”
“我们两个没有玩,我和他背书来着,他背书特厉害,又快又好。”
沈期在饭桌上拼命地说常万书好话,毕竟以后还要常去书坊,不让他姐姐姐夫放心怎么行。
“你听,孩子也没玩,人家认真学习功课去了。”
陆行之又夹了一块蜜藕给沈云儿。
就这样,姐夫和小舅子二人默契配合,消灭了沈云儿的怒火。
这顿饭的氛围还不错,沈期想着,要不把他想压缩初级班时间的想法提出来?趁着他姐夫现在心情好,说不定就同意了。
“姐夫,我想……明年春天的时候和常万书一起升班,准备考童生!”
这个《飞花艳想》,真有这本书,是作者差不多五六年前偶然看到的,现在已经记不清大致剧情了,最近写文,觉得那个书的设定很合适,就借用到了文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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